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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发展现代林业的优势 (一)林业建设和生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截至2009年底,全国林业系统已建立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荒漠生态系统、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5种类型自然保护区2011处,面积18.42亿亩,约占国土面积的12.79%,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46处,面积11.55亿亩,构成了我国自然保护区的主体。这些自然保护区有效保护着我国90%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85%的野生动物种群和65%的高等植物群落,涵盖了20%的原生林、47%的自然湿地和30%的典型荒漠地区,对维护生态和生物多样性、促进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林业经济效益不断提高 如图1所示,2010年林业产业总产值首次突破2万亿元大关,达到2.28万亿元(按现价计算),比2009年增长30.21%。这是继2006年首次突破1万亿元大关的基础上,在“十一五”收官之年突破的又一大关,实现了五年之内的两次历史性突破。“十一五”期间林业产业总产值的平均增速达到21.91%,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产业素质实现新的提升,特色产业集群初步形成。第一产业中,包括干鲜果品、茶、中药材以及森林食品等在内的经济林产品种植与采集业产值为5158.19亿元,所占比重最大,为57.99%;第二产业中,包括锯材、人造板等在内的木材加工及木竹制品制造业产值为4994.43亿元,所占比重最大,为42.05%;第三产业中,林业旅游与休闲服务业发展迅速,产值为1310.37亿元,所占比重最大,为65.29%,全年涉及林业旅游和休闲的人数为10.32亿人次。增长速度最快的产业分别是有木竹浆造纸业、林业生态服务业(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管理和森林水土保持等)和林化产品制造业,增长速度分别为75.45%、52.87%和49.56%。2010年14个省区积极推进《全国油茶产业发展规划(2009—2020年)》,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油茶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油茶良种种苗供需矛盾大大缓解,油茶造林良种良法得到普遍应用,油茶低产林抚育改造稳步推进,由于中央财政扶持油茶产业发展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年新造油茶林213万亩,改造低产林177万亩,油茶籽产量达到107万吨。 (三)广大民众绿色环保意识增强 通过重点林业生态项目的实施和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绿色家园、“百千万”工程等生态项目,广大民众在项目实施中获得了实惠;同时积极向市民宣传相关生态法律、法规和生态保护意义,增强了群众参与生态建设、保护环境意识和理念。 二、我国发展现代林业的劣势 (一)森林资源总量不足 据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的家国显示,全国森林面积19545.22万公顷,森林覆盖率20.36%。活立木总蓄积149.13亿立方米,森林蓄积137.21亿立方米。除港、澳、台地区外,全国林地面积30378.19万公顷,森林面积19333.00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145.54亿立方米,森林蓄积133.63亿立方米。天然林面积11969.25万公顷,天然林蓄积114.02亿立方米;人工林保存面积6168.84万公顷,人工林蓄积19.61亿立方米,人工林面积居世界首位。我国森林覆盖率只有全球平均水平的2/3,排在世界第139位。人均森林面积0.145公顷,不足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4;人均森林蓄积10.151立方米,只有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7。全国乔木林生态功能指数0.54,生态功能好的仅占11.31%,生态脆弱状况没有根本扭转。生态问题依然是制约我国可持续发展最突出的问题之一,生态产品依然是当今社会最短缺的产品之一,生态差距依然是我国与发达国家之间最主要的差距之一。 (二)森林资源质量不高乔木林每公顷蓄积量85.88立方米,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78%,平均胸径仅13.3厘米,人工乔木林每公顷蓄积量仅49.01立方米,龄组结构不尽合理,中幼龄林比例依然较大。森林可采资源少,木材供需矛盾加剧,森林资源的增长远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木材需求的增长。 (三)营造林难度越来越大 我国现有宜林地质量好的仅占13%,质量差的占52%;全国宜林地60%分布在内蒙古和西北地区。今后全国森林覆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需要付出更大的代价。 (四)区域林业发展不均衡,区域性特征明显 1.东部地区。一方面,非国有经济造林占据绝对优势,区域生态良好的局面基本形成。2009年,区内森林覆盖率为35.68%,除天津、上海、江苏、山东4省(直辖市)外,其余6省森林覆盖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浙江、福建、海南和广东省的森林覆盖率接近或超过50%,生态良好为东部地区的经济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林业经济实力约占全国的一半,产业结构日趋合理。2009年,区内林业产业总产值8214.99亿元,比2008年增长20.60%,占全国林业产业总产值的46.96%;单位森林面积实现林业产业产值25285元/公顷,是全国平均水平8950元/公顷的2.83倍。林业三次产业结构比由2008年的35.9∶59.4∶4.7调整为32.2∶63.1∶4.7,第二产业实力进一步增强。中部地区生态建设力度加大,非国有经济造林比重较高,造林成果巩固的任务十分艰巨。2009年,区内全年共完成造林面积131.45万公顷,占全国造林总面积的20.99%,这一比例高于东部地区10个百分点。但主要灾害在这一地区表现活跃,生态建设成果巩固的任务十分繁重。2009年,共发生森林火灾3960次,发生次数占全国的44.70%,火灾发生率是全国平均火灾发生率的2.6倍。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任务十分艰巨。区域产业发展特色较为突出,木本油料种植成为这一区域的一大特色,全年生产油茶籽80.33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68.70%。 2.西部地区。全国五成以上的投资放在西部地区,由于面积大,单位投资低于全国水平,职工收入有所提高。2009年,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为764.74亿元,比2008年增长34.15%,占全国林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6.59%。单位造林面积投资额为5746元/公顷,占全国平均水平的70%,远低于其他三个区域的水平。区内林业系统在岗职工人数40.91万人,占全国31.10%,比2008年减少0.87万人,减幅为2.82%;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9514元,比2008年增长2787元,增幅为16.66%。#p#分页标题#e# 3.东北地区。2009年,区内共完成造林面积37.33万公顷,全部造林面积中100%为重点工程造林,重点工程造林作用突出。同年,区内林业产业总产值为1983.41亿元,占全国林业产业总产值的11.33%;单位森林面积实现林业产业产值6246元,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9.79%。单位造林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为11472元/公顷,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4倍。职工总数占全国的近四成。区域经济结构单一,资源优势没有转变为经济优势。 三、我国发展现代林业的机遇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 2009年,在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的激励下,国家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精心谋划、周密组织,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积极响应中央号召,把林改作为当前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突破口,认真部署、全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福建、辽宁、江西、浙江、云南、河北、湖北、安徽、重庆9省(市)基本完成了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主体改革任务,河南、贵州、四川、湖南、内蒙古、陕西、山西、广西、吉林、海南、江苏、黑龙江、甘肃、广东14省(区)改革已全面铺开,天津、北京、山东、青海、新疆、宁夏、西藏、上海等省(区、市)正在进行林改试点。截至2009年9月底,全国已确权的林地面积达15.14亿亩,占集体林地总面积的59.42%,其中承包到户林地面积为9.96亿亩,占确权面积的65.7%,核发林权证的林地面积为11.36亿亩,占已确权林地面积的75%。发放林权证4804万本,拿到林权证的农户数为4391万户。截至2009年,全国已建立林权管理交易服务机构480多个,集体林权流转面积达7270万亩,流转金额达192亿元。全国林权抵押面积达2260万亩,获得贷款132亿元。森林保险投保面积达1.77亿亩,保险金额为820亿元。全国已建立各类林业专业合作组织3.6万多个,1300万农户加入合作组织,经营林地面积达到1.26亿亩,有效地解决了单家独户分散经营的困难。林改扩大了农村就业空间,呈现出“城里下岗、山上创业”,“一户承包、全家就业”的可喜局面。据2009年初步统计,已经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13个省份,林改开展以来已吸纳劳动力3689.3万人,农民人均纯收入4922.7元,其中:来自林业的收入为613.9元。林改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的政治文明建设,促进了林区社会和谐稳定。全国已调处林权纠纷57万起,调处率为开展林改的县发生林权纠纷案件的83.8%,消除了大量历史遗留问题和不稳定因素。 (二)林业重大政策取得新突破 2009年,中央召开了首次林业工作会议,明确了支持林业改革发展的政策要求。国家提高了退耕还林工程造林中央补助标准,人工造林苗木造林费补助标准由2008年的每亩100元提高到人工造乔木林每亩200元、灌木林每亩120元。国家出台了新修订《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新办法在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方面做出重大调整,降低了征收比例,缩小了征收范围,减少了征收环节,明确了林木产品销售收入确定原则。国家出台了《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加大林业信贷投放、开发林业信贷产品、拓宽林业融资渠道、完善财政贴息政策、健全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做出了明确规定。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意见》,明确了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从9个方面改革和完善了集体林采伐管理。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促进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意见》,从7个方面加强对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扶持,初步解决单家独户分散经营的困难。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工作的意见》,从稳定林地家庭承包经营关系,建立规范有序的集体林权流转机制,加强集体林权流转的引导,维护集体林权流转秩序,禁止强迫或妨碍农民流转林权等方面规范集体林权流转行为。国家出台了新修订的《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将国家重点公益林更名为国家级公益林,明确国家级公益林的8大类区划范围和3个保护等级,国家级公益林稳定在全国林地总面积的30%-40%。国家出台了新修订《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中央财政补偿基金依据国家级公益林权属实行不同的补偿标准。国有的国家级公益林平均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5元,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10元。国家了《林业产业振兴规划(2010-2012年)》和《全国油茶产业发展规划(2009-2020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木材运输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完善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机制的通知》,《关于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修订了《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相关扶持政策。 (三)社会对生态建设、林产业产品、生态文化需求存在较大缺口 森林能为社会提供丰富的生态产品、经济产品和文化产品,发达的林业已成为国家文明、社会进步的标志。当前我国森林资源总量严重不足,森林生态系统整体功能脆弱,林业产业总量过小、结构不合理,生态文化总量不大且层次低,与社会对生态建设、林产业产品和生态文化的需要存在较大缺口,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 (四)林业信息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进入了以信息化 带动现代化的新阶段了《全国林业信息化建设纲要》及其指南。召开了首届全国林业信息化工作会议,确立了“加快林业信息化,带动林业现代化”的基本思路,举办了首届全国林业信息化高峰论坛、林业信息化成果展,设立了林业信息化标识。实施了国家林业局内外网整合改造、林业专网扩建、自然资源信息库等一批重点信息化工程。组织了林业信息化战略研究,启动了辽宁、湖南、福建、吉林森工等首批全国林业信息化示范省(点)建设。成立了全国林业信息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门负责林业信息化标准建设的组织、计划、制度修订等工作。(五)低碳经济的要求低碳经济发展战略是在全球气候变暖对人类生存和发展构成严峻挑战大背景下提出来的。加快林业发展是发展低碳经济,应对气候变暖最经济、最直接的途径。林业不再是一个单一的产业,将会更多地深入到人们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且也会更多地体现在国家、地区的发展战略上,林业的功能和内涵将会不断拓展。林业问题已成为国际碳“博弈”中的重要筹码,我国要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抢占制高点,必须全力打好“森林碳汇”这张牌,以提升我国在气候变化外交舞台的话语权;林业在发展低碳经济中,除了扩大森林面积和提高森林质量外,林业的碳封存、碳替代和碳保存功能也为林业产业发展拓展了新的空间。#p#分页标题#e# 四、我国发展现代林业的挑战 (一)科技水平低 总体说来,我国林业的科技水平偏低。过去,我们一直强调依法治林,科技兴林。但多年的实践证明,推行依法治林,我们有法律、有队伍、有手段,推进科技兴林,我们政策不到位,队伍不健全,措施不得力,效果当然不理想。这已经并将继续成为我国现代林业建设的重要制约。1.省、市林业科研院所科研实力薄弱,无力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县级几乎没有设立林业科研机构,科研力量更为单薄。林业科学技术研究与林业生产实际脱节,本来就为数不多的林业科研成果,能够转化为林业生产力的寥寥无几。2.林业科技推广机构不健全,县级和乡镇林业技术推广站力量薄弱,无力承担科技推广工作。3.广大农民特别是林农文化和科技素质较低,接受和使用先进林业科学技术的能力较差。 (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压力增大 2009年,受极端气候条件等多种因素影响,我国林业生物灾害呈现偏重发生,局部成灾严重。全国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达1157万公顷,其中:虫害发生面积850.30万公顷,鼠害188.55万公顷,病害103.12万公顷。各级森防组织积极应对,完成防治面积820万公顷,防治率70.85%;实现成灾率控制在6.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78.4%以上、测报准确率83%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96.8%以上的指标要求。2009年,中央预算防治补助2亿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5亿元,各地也均不同程度地增加了应急救灾资金。 (三)林业产权制度问题 目前,各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展不一,即使已经基本完成林权主体改革的地区,一些尚未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仍然妨碍着农民对于森林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的落实,制约着现代林业的健康发展。1.林权改革过程中个别林地、林木承包合同不规范,有的林权证还没有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2.由于森林资源流转的法律法规缺失,农村集和农民流转森林资源行为无法规范,村干部暗箱操作、低价转让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的问题难以解决,频频引发农民上访,成为农村稳定工作的顽症。3.国家对森林经营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性限制,主要是森林限额采伐制度、森林经营技术规程、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等,农民经营林地和林木的权利大打折扣。特别是由于农民很难获得森林采伐限额,他们正常的森林经营活动受到很大限制。 (四)林业规模经济问题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了林业产权,带来了森林资源经营主体的多元化。同时,一家一户分散经营限制了林业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必然影响林业的发展和农民的收益。1.林改后森林和林木确权到千家万户,农户的森林多则数十亩,少则十几亩甚至几亩。如此分散的家庭经营格局,给森林经营带来了许多不便,不仅难以实现规模经营,就连传统林业经营模式的以小班为单位的营林作业也无法维持。其结果可能造成同一小班、同一坡向林木参差不齐,林相残破不堪。2.林业产业特别是林地经济开发必须规模经营,形成批量产品,才能吸引收购商,牢固占领市场,形成规模效益。林改后,农民一家一户单打独斗,由于资源、资金和产出相当有限,很难获得较高收益。3.林改后,由于经营主体多元化,经营活动分散,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制止乱砍滥伐林木面临新的十分困难的局面。农民一家一户预防和扑救火灾、防治森林病虫害很难奏效,其结果只能是事倍功半。而农民为了眼前既得利益,违法砍伐林木或毁林开垦,也使林改后滥伐林木案件有所上升。 结论 综上所述,我国发展现代林业的优势、劣势、机遇和挑战进行深入分析。结果表明,我国发展现代林业具备的优势有:林业建设和生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林业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广大民众绿色环保意识增强。我国发展现代林业的劣势有:森林资源总量不足、森林资源质量不高、营造林难度越来越大、区域林业发展不均衡。同时,我国在发展现代林业方面面临着集体林改取得新进展等机遇和林业科技水平低等威胁。需要扬长避短,抓住林权改革和低碳经济的机遇,提升林业科技水平,加快现代林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