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抗生素余留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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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抗生素余留的危害

 

在水产养殖过程中,有的养殖者为了提高养殖产量和效益,往往会使用抗生素预防或治疗鱼病,有的还利用抗生素促进鱼类生长与提高鱼类饲料的利用率。殊不知,抗生素是一把“双刃剑”,它在防治鱼病、促进生长、提高产量的同时,也为水产动物的健康生长,以及人类的食用安全埋下了深深的隐患,倘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必然会后患无穷。现结合实际谈谈渔业抗生素残留的危害及其防范措施。   一、渔业抗生素残留的危害   在养殖鱼类实践中,许多基层鱼医反映,为鱼类治病的药物,现在有很多中成药,但从治疗效果上来说,还是西药快,所以抗生素就用得多,特别是部分中小规模的养殖户用药更不规范。我国水产养殖业部分从业人员文化程度还比较低,不懂得合理防疫、科学用药的方法,凭经验饲养、凭感觉用药问题也很突出。随着鱼类疾病复杂化,诊断难度加大,滥用药率更高。再加上部分养殖户不能严格执行休药期,更易造成水产品抗生素残留超标。另外,在饲料中添加抗生素也是抗生素残留的“罪魁祸首”。因鱼类长时间低剂量摄入抗生素,可以削弱胃肠内有害微生物,抑制、杀死致病菌,增强抗病能力,同时可以刺激鱼类脑下垂体分泌激素,促进机体生长发育,从而加快增重速率,一些养殖户为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在饲料中往往会添喂抗生素,进而增加了水产品抗生素残留超标的安全隐患,这样一来,不仅威胁人类健康,也制约着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水产品抗生素残留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产生抗药性。有关专家研究表明,使用抗生素可降低养殖成本,但若是为了达到预防和促进生长目的,对养殖动物长期使用低于治疗剂量的抗生素,将会加速耐药细菌出现。耐药菌在养殖动物中出现并传播,将使大规模养殖动物成为庞大的耐药基因储藏库。这会使养殖动物的疾病抵抗力越来越差,细菌耐药性越来越强,形成恶性循环。   2.影响食用安全。有关专家指出,一些抗生素蓄积在鱼体组织中,这些残留药物可通过水产品直接蓄积于人体或通过环境释放蓄积到其他植物中,并最终以各种途径汇集于人体,导致人体慢性毒性和体内正常菌群的耐药性变化。人体经常摄入低剂量的抗生素残留物,会逐渐在体内蓄积而导致各种器官发生病变。   3.引起疾病感染。有关专家介绍,抗生素在作用于病原菌的同时,也会杀灭机体内有益微生物,若长期大量使用,会造成机体菌群失调,微生态平衡破坏,潜在体内的有害菌则趁机大量繁殖,而引起内源性感染;抗生素的使用使体内一些敏感菌灭亡,造成在体内一些微生物附着点上形成大量空位,为外界耐药菌趁虚而入提供机会,从而导致外源性感染;由于抗生素的大量使用,水产动物体内微生态平衡遭到破坏,还会导致消化功能紊乱,引起各种消化道疾病。   4.降低免疫力。在水产饲料中使用抗生素添加剂,在起到促生长作用的同时,也会造成免疫抑制,使鱼类机体的抵抗力降低,容易感染发病。近年来,在水产养殖中,各种疾病的发生率逐年增加,与抗生素的大量使用不无关系。   二、渔业抗生素残留的防范措施   1.源头治理,依规依法使用抗生素。减少、限制水产品抗生素的残留,是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和保持水产业健康发展的前提。多数基层渔业部门干部反映,减少水产品抗生素残留,首先要合理使用抗生素,特别是减少把抗生素作为饲料添加剂促进鱼类生长。鉴于“有抗食品”(有抗生素食品)的危害性,世界卫生组织成立了慎用抗生素联盟,采取立法手段禁用抗生素。我国也应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定抗生素类药物的使用范围、对象、用量、期限、用法,以及休药期等,禁止使用违禁药物和未经国家批准的药物;限制或禁止使用可能引起过敏反应的药物,对违反抗生素类药物使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   2.科学监控,严格控制抗生素残留。尽管我国针对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残留的问题做了大量的工作,然而在生产、销售环节还没有做到严格的监控和限制,仍难以完全限制“有抗水产品”(有抗生素水产品)上市。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水产品尚未建立完善的限制抗生素药残的门槛。因此,建立一套科学的抗生素类药物残留监控体系显得尤为重要。对用于鱼类的抗生素类药物、饲料、添加剂,食品安全部门应统一监测、控制,以切断残留源头,消除危害。同时,水产品经营企业应严格按照GMP、HACCP等管理体系要求,建立良好的水产品原料供应基地,控制好每个生产环节,把好质量关,以提供健康卫生安全的水产品。   3.规范使用,减轻抗生素残留危害。减少抗生素残留的一个重要前提是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休药期就是最后停止给药日至水产品作为食品上市出售的最短时间。对于允许使用的抗生素和饲料药物添加剂必须严格执行休药期,在休药期和间隔期内的食用水产品不准上市。但是,目前由于没有有效的检测和监管,这些制度难以有效落实,因此必须加大监管力度。   4.严格检测,限制药残超标水产品进入市场。要建立水产品抗生素类药物残留的常规检测制度,凡是抗生素类药物残留超过最高限量的水产品都属于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水产品在上市前应对抗生素类药物残留作常规检测。食品卫生检验和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以及兽药管理部门,应加快建立动物性食品中抗生素残留检测制度,并以法规形式规定将动物性食品中抗生素类药物残留的检测列为日常工作。在加工、销售环节应设立准入门槛,限制抗生素残留超标的水产品进入市场。目前我国已制定了《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但对这些鱼药残留检测的标准方法还未完全建立,检测也缺乏快速筛选和确认的方法,国产快速筛选鱼药残留试剂盒的产品仍很少,从而制约了鱼药残留监测工作的全面开展。因此,应在鱼药残留监测方法的研究等方面加大投入,以满足目前的检测需要。   5.宣传引导,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的宣传,使整个社会充分认识到水产品中抗生素类药物残留的危害性。水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合理使用抗生素技术的相关培训,推广规范处方用药制度;还应加快抗生素类药物安全信息网络建设,认真分析整理相关的数据和资料,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同时,还要向社会公布有关抗生素类药物残留方面的安全信息,使水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接受更广泛的社会监督。#p#分页标题#e#   6.科技创新,大力推广绿色健康鱼药。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鱼药生产企业应坚持科技创新,进一步加大对科技的投入,尽快研制出能够在功效上可以替代而且对人和动物健康安全、无污染、无残留的绿色环保药物,并以高效低残留新制剂替代残留量大、易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以减轻药物残留的危害。还要大力开发更多的绿色、安全的水产饲料添加剂替代抗生素,确保养殖者利益;重视中草药、微生态制剂等高效、低毒、无公害的药物或药物添加剂的研制、开发和应用,其中中草药具有天然、高效、毒副作用小、安全性高、残留少等诸多优点,且来源广、成本低,在目前全面提倡健康养殖的新形势下,具有广阔的开发应用前景和极其重要的意义,在鱼病防治方面,更应大力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