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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循环是事物的一种基本运动形式,中国古代的循环演化思想是对这种运动形式的基本正确反映,具有一定的科学价值。循环是一种普遍规律,任何事物的产生、成长和灭亡,都是循环运动的表现,具体事物的各式样态和形式都只是循环运动中的一个节点。循环演化思想作为中国古代自然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渗透到传统文化的各方面,成为农耕文化的重要支撑。
一、循环观及其机理解释
在中国古代循环思想中,最为宏大的当是宇宙循环论,其总体认为:“宇宙演化存在明确的周期性,每一周期均经历相同的时间长度,而且又都重复相同的生存、发展至毁灭的历程,如此循环往复,无始无终。”撇开纯粹的宇宙论,最能体现循环往复思想的莫过于《周易》了,《周易》以“变”论事,强调“无平不陂,无往不复”的循环运动,其无论是形式(八卦)还是内容,都体现了自然宇宙和社会事物的循环观念,六十四卦体系处于宇宙大循环之中,天地交生万物,万物处于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之中,事物变化无始无终,循环往复不断。而每一卦又有阴阳爻的转化、变异之小循环,这种小循环被纳入乾坤转化的大循环之中,意指一切事物都在各自的循环运动中变化生息。可见,《周易》的卦、爻以及配以文字的双符合体系,既包含宇宙自然的大循环,又包含宇宙大循环之中的各种具体事物的小循环,揭示了万物循环往复运动的规律性。《易传·系辞下》云:“日往则月来,月往则日来,日月相推而明生焉。
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寒暑相推而岁成焉。”《易经·复卦》中言“反复其道,七日来复”等等,就更加明确地阐明了日月、四时的循环往复。正如《皇极经世书·观物外篇衍义》言:“夫易,根于乾坤而生于姤复,盖刚交柔而为复,柔交刚而为姤,自兹而无穷矣。”李约瑟评价说:“没有什么能够更好的地说明《易经》中所体现的相互联系的思维的辩证性质了。任何事态都不是永远的,每个消失的实体都将再起,而且每种旺盛的力量都包含着它自身毁灭的种子。”任何事物始终处于生灭的循环往复之
循环观念也是中国古代哲人阐发自然社会事物的重要依据。老子认为自然万物有生必有死,有灭必有生,它们始终处于往复循环之中。其《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云:“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道德经》第十六章说:“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事物由动到静,各自回归本根。物种变化也是如此,《庄子·至乐》在阐述从昆虫到人的变化时,以“机”阐述其循环思想。如:“种有几,得水则为绝,得水土之际……久竹生青宁,青宁生程,程生马,马生人,人又有反入于机。万物皆出于机,皆入于机。”如此循环往复,万物天成。
不仅如此,物种之间也存在着循环相食。如《关尹子·三极》载:“蝍蛆食蛇,蛇食蛙,蛙食蝍蛆,互相食也。”由此,万事万物都在无始无终的循环中生息。正如《荀子·王制》所云:“始则终,终则始,与天地同理。”“始则终,终则始,若环之无端也,舍是而天下以衰矣。”《吕氏春秋》明确提出“圜道”,指出“天道圜,地道方”,从日夜、四时、天体、植物生长及其云气变化等角度阐述了循环之道。从而指出:“一也齐至贵,莫知其原,莫知其端,莫知其始,莫知其终,而万物以为宗。”循环观念在中国古代思想中得到充分体现,并呈现各种不同的阐述方式。
毋庸置疑,循环往复观念可以在直观和经验层面得到,但其内在机理探索。在中国古代思想中,气阴阳五行学说充当了循环机理机制的解释,阴阳消长变化、五行相生相克,日月推移万物运转,一切自然社会事情发生发展都不例外。在四时季节及其万物生长等方面,《管子·四时》云:“阴阳者,天地之大理也。四时者,阴阳之大经也。刑德者,四时之合也。”揭示阴阳变化为天地运行、四时转移的机理。
《管子·乘马》云:“春秋冬夏,阴阳之推移也。时之短长,阴阳之利用也。日夜之易,阴阳之化也。然则阴阳正矣,虽不正,有馀不可损,不足不可益也。天地莫之能损益也。”《管子·形势解》:“春者阳气始上,故万物生。夏者阳气毕上,故万物长。秋者阳气始下,故万物收。冬者阴气毕下,故万物藏。故春夏生长,秋冬收藏,四时之节也。”而在万物生长循环的作用机制方面,以阴阳的消长作用机制进行说明,如《皇极经世书·观物外篇》云:“由下而上谓之升,自上而下谓之降。升者生也,降者消也,故阳生于下,阴生于上,是以万物皆反生。阴生阳,阳生阴,阴复生阳,阳复生阴,是以循环而无穷也”。
在人体生理及病理过程中,《黄帝内经》引用阴阳五行理论,阐述其年、月、日循环过程。《素问·金匮真言论》云:“所谓得四时之胜者,春胜长夏,长夏胜冬,冬胜夏,夏胜秋,秋胜春,所谓四时之胜也。”同篇还指出,一日之中的阴阳气也处于消长循环之中,即:“阴中有阴,阳中有阳。平旦至日中,天之阳,阳中之阳也;日中至黄昏,天之阳,阳中之阴也;合夜至鸡鸣,天之阴,阴中之阴也;鸡鸣至平旦,天之阴,阴中之阳也。”总而言之,如《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所言:“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其在讨论东、南、中、西、北对应的身体脏腑的关联时,指出五方所属及其循环相胜关系,即“辛胜酸、咸胜苦、酸胜甘、苦胜辛、甘胜咸”之循环相胜关系。并对应时间节律与身体,《素问·六节藏象论》云:“五日谓之候,三候谓之气,六气谓之时,四时谓之岁,而各从其主治焉。五运相袭,而皆治之,终之日,周而复始,时立气布,如环无端,候亦同法”。
魏伯阳在《参同契》中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炼丹理论体系,他将卦实体化,在《参同契》中列出卦与太阴循环和周日循环的联系,并运用阴阳学说进行阐述。《周易参同契·日月悬象章》曰:“易者,象也。悬象着明,莫大忽日月,穷神以知化,阳往则阴来,辐辏而轮转,出入更卷舒……雄阳播玄施,雌阴化黄包。混沌相交接,权舆树根基。”《周易参同契·晦朔合符章》又云:“晦朔之间,合符行中。混沌鸿蒙,牝牡相从……阳炁造端,初九潜龙。阳以三立,阴以八通……阳数已讫,讫则复起。推情合性,转而相与。循环璇玑,升降上下。”同样,在运用干支循环纪年中,《史记·律书》从数理和阴阳机制等方面阐述其自然循环之理。其开篇云:“王者制事立法,物度轨则,壹禀于六律,六律为万事根本焉。”阴阳各有六律合为十二律。由此,《史记·律书》将干支与天运物象、阴阳变化、万物生长等进行了关联。#p#分页标题#e#
张载明确指出循环事物之“机”在于阴阳消长变化,《正蒙·参两篇》云:“凡圜转之物,动必有机;既谓之机,则动非自外也。”《正蒙·动物篇》认为:“阴阳之精互藏其宅,则各得其所安,故日月之形,万古不变。若阴阳之气,则循环迭至,聚散相荡,升降相求,絪缊相揉,盖相兼相制,欲一之而不能。”并明确指出,动植物生长发育就是阴阳气的聚散的结果。其言:“动物本诸天,以呼吸为聚散之渐;植物本诸地,以阴阳升降为聚散之渐。”罗钦顺以气为本原,云:“盖通天地,亘古今,无非一气而已。气本一也,而一动一静,一往一来,一阖一辟,一升一降,循环无已。积微而著,由著复微,为四时之温凉寒暑,为万物之生长收藏,为斯民之日用彝伦,为人事之成败得失。千条万绪,纷纭胶轕而卒不可乱,有莫知其所以然而然,是即所谓理也。初非别有一物,依于气而立,附于气以行也。”强调万事万物的运动变化都因气的循环变化而起。
二、循环观与农耕文化
长期的农耕实践为循环思想提供了思想源泉,循环思想与农耕实践的互动和互进,形成了独特的农业文化。
农耕实践奠定了农业文化的基础。农耕实践依赖于土地和作物,人们在有限的土地上,依赖时间节律、气候及其自然生态演替规律,进行着周而复始的循环耕作。更为重要的是,农耕生产中的轮作复种制度引导了农事活动和社会生活,这种循环往复的操作影响人们的社会生活及思想文化。从刀耕火种原始农业开始,先民采取年年易地,多年循环的撂荒耕作和连耕、连撂的轮荒耕作形式,原始农业后期,出现了以“、新、畲”和“田莱制”、“易田制”为代表的短期和定期的轮荒耕作形式。春秋战国时期,黄河流域逐渐从轮荒耕作走向了土地连种,并在此基础上,创始了轮作复种制。这期间,经历了各种不同的形态。早期采用垄作与平作循环,土壤翻耕和免耕相结合以及水旱轮作等方式,实行耕作中的多种循环。随着轮作复种制度的加深,在施行作物轮作的同时,配合施行翻耕———免耕———翻耕的循环的土壤轮耕。在一年两熟、一年三熟制的施行的同时,土壤耕作采取相应的水旱轮耕方式。随着作物轮作复种和间作套种制的发展,土壤耕作也相应地采取了翻耕和免耕或耨耕相结合的方式。由此可以说,以轮作复种为中心的耕作栽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成就了精耕细作的农业方法,支撑了传统社会的绵延发展,广泛深入地影响了传统社会文化的各个方面。
种庄稼的历史培植了中国的社会结构。农业文化离不开“土”和“谷”,本质上属于乡土文化、五谷文化。人们从生到死,长期守着一块土地,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人们与土地周而复始,循环往复。美国农学家金考察了中国日本韩国的农业和农民,“他认为中国人像是整个生态平衡里的一环。这个循环就是人和‘土’的循环。人从土里出生,食物取之于土,泻物还之于土,一生结束,又回到土地。一代又一代,周而复始。靠着这个自然循环,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生活了五千年。人成为这个循环的一部份。他们的农业不是和土地对立的农业,而是和谐的农业。”与此相适应,在伦理本位的氛围里,家庭生活是中国人第一位的生活,人们围绕祖宗、父母、兄弟、子孙及其亲戚朋友而生活,每个人都是宗法伦理关系中的一个节点,人们活动空间相对狭小,人际交往限于宗族亲情之间,塑造了人们取向“中庸”的性格,以及重“和”、重“仁”的品格,反映到现实生活中,在各种网络交织中循环往复,取向“知足常乐”、平安、宁静的生活。从政治社会的角度来看,小农经济思想利于社会的稳定,也是专制社会政治得以稳固的基础。自然的农业经济以及由此引导的思想文化世代相传,循环不断,经久不衰。
农耕实践始终围绕时节、气候等自然环境周而复始。农业生产的过程,是种子———植株———种子的演化过程,其包括播种、萌芽、生根、长叶、开花、结实等具体环节,人们为应对这一周而复始的过程需要在生产生活上做好适应性的安排,从而强化了循环往复的观念和无所作为的命运感。人们在农耕实践中,要做到天、地、人、物的协调统一,农事活动及其社会生活要与天时、地利、农作物生长规律相一致,生产实践社会生活的小循环被置于天地自然的大循环之中。所谓天时,反映到农业实践中是气、热、水、光等因素的最佳组合,地利是地形地貌特征、土壤理化形状、土壤肥力等因子的组合,天、地处在周而复始的循环运动之中。
与此同时,农业文化思想观念也影响着人们的实际生产生活。物态文化与非物态文化有着相互的影响和作用。循环观念不仅引导了人们思想观念,还影响了人们的生产实践和社会生活。前文所述,气阴阳五行思想不仅充当了循环本质的解释,其本身亦蕴涵着循环演化思想。天地自然、社会人事都在气阴阳五行的作用下,处于普遍联系和循环往复的运动之中。气阴阳五行思想作为中国古代的重要思维方式,一方面,在物质本原、结构及其运动变化等方面给予了重要阐释。另一方面,进入社会文化中,影响了人们的思维方式和社会生活。传统哲学天、地、人“三才论”及其“天人合一”思想与农业实践密切关联,这种具有生存论的哲学观念思想,进而拓展衍化为美学的、文学的、艺术的、以及旁及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普遍观念,从而广泛地影响构建了农业社会文化。
三、循环观与“时候”文化
“时候”是先民认识自然的一个重要开端,时间在生产生活方面的重要特征是循环往复,时间季节循环对于人们现实生产生活具有重要意义。时间的辨认不是处于哲学的考虑抑或好奇的结果,计时不仅是生产实践的需要,也是一种文化上的需要。时候对于中国农业文明意义独特。自古以来,中国从帝王到百姓、从生产到生活的各个领域都蕴涵着特有的时间观。《白虎通·德论》曰:“古之人民,皆食禽兽肉,至于神农,人民众多,禽兽不足,于是神农因天之时,分地之利,制耒耜,教民劳作。”《尚书·尧典》的“食哉唯时”,《诗·小雅·鱼丽》“物其有矣,唯其时矣”,《书·益稷》“敕天之命,惟时惟几”,《易·丰·彖》“天地盈虚,与时消息”等等,对“时”的把握可以说是圣王之道、国之本、治之理、民之用,“时”在治国安邦中具有统领作用。如《管子·霸言》言“君人者有道,霸王者有时”,《管子·四时》云:“不知四时,乃失国之基。不知五谷之故,国家乃路。”“时”观念是中国古代思维及其行动的重要取向。不仅如此,还强调了四时节律及其意义,认为按照四时规律及其所赋予的意义行事,就会自然收获和成功,可以实现天时地宜人和,达到五谷实、草木多、六畜旺、国富强及其内外兼治的目标。《管子·禁藏》言:“春仁,夏忠,秋急,冬闭,顺天之时,约地之宜,忠人之和。故风雨时,五谷实,草木美多,六畜蕃息,国富兵强,民材而令行,内无烦扰之政,外无强敌之患也。夫动静顺然后和也,不失其时然后富,不失其法然后治”。#p#分页标题#e#
与此同时,“天时”延展到自然社会事物的生成化变机理和态势之中,置“时”于道、德、法的体系的建构之中,形成了独特的时候文化。国家社会要保证社会法制规范的实施,就需要以道德、天时来参鉴。如《管子·版法》言:“法天合德,象地无亲,参与日月,佐于四时。”正是《管子·版法解》所言“法天地之位,象四时之行,以治天下”。圣王以效法“天地之位”、“四时之文武”,以建经纪、以行法令,以治事理。《管子·形势解》云:“春夏生长,秋冬收藏,四时之节也。赏赐刑罚,主之节也。四时未尝不生杀也,主未尝不赏罚也。”时与道、德、法相互关联、相互依存、融为一体。如《管子·四时》云:“道生天地,德出贤人。道生德,德生正,正生事……德始于春,长于夏;刑始于秋,流于冬。刑德不失,四时如一。刑德离乡,时乃逆行。”时、道、德与法相融通,《管子·四时》云:“阴阳者,天地之大理也;四时者,阴阳之大经也。刑德者,四时之合也。刑德合于时则生福,诡则生祸。”不仅如此,还把天时与人心(德、人之道)、法令并列为“为国之本”,《管子·禁藏》曰:“夫为国之本,得天之时而为经,得人之心而为纪,法令为维纲,吏为网罟,什伍以为行列,赏诛为文武。”天时融入道、德、法体系,“时”的自然秩序性质、政治性倾向渐渐过渡转变成道、德、法融通的社会秩序和社会规范的性质。从圣人到百姓,从政治、社会生产到群众生活乃至用兵都要务时和把握时机。“时”在社会文化中具有普适性意义。
在中国农业古代文明中,最能体现“时候”文化特征的当是“月令”图式。月令图式以时系事,以四时为总纲、十二月为细目,以月记述天文历法、自然物候、地理时空。月令是帝王统治及其百姓生产生活安排的一种时间模式。正如蔡邕在《月令篇名》言:“因天时,制人事,天子发号施令,祀神受职,每月异礼,故谓之月令。所以顺阴阳,奉四时,效气物,行王政也。”四时节律是自然规律的体现,圣王需要掌握它,百姓生产生活必须依赖它。如:“日月之行,一岁十二会,圣王因其会而分之,以为大数焉。
观斗所建,命其四时。”王者通过月令授受民事。
即“王者南面而坐,视四星之中者,而知民之缓急,急则不赋力役,故敬授民时,是观时候授民事也”。
月令内容所涉领域十分广泛,可以概括为两个层面,一是自然层面,包括气候、物候等表征的时间节律的记述;二是人事层面,上至天子起居饮食服饰、百官政治,下至万民庶务,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法律、军事、宗教、民政等各个层面,社会生产生活的内容一应俱全。月令从治政角度规定着人们的时间生活,在帝王明堂制度中,流动的自然时间转化为国家和社会人事活动的时间指南与时间规范。月令系统延展的时程性、节律性的社会生活,以及由此拓展的社会文化要素,影响到民族性格、社会意识,生存理念,维系着中华文明的绵延。
在月令思想影响下,形成农家月令派,其显著标志是月令体农书。月令体农书是中国古代农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取向是“农时”为核心,以岁时季节安排农事活动,人们处在特定的自然环境中,其自然地理、四季节律、气候物候循环变化都关系到农业生产实践,农业生产农民生活都围绕四时节律循环往复。《月令》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中国传统农业生产和农家生活的一种重要方面。
农业的要素就是宇宙自然的要素。对于农业生产来说,其系统的复杂性决定了农耕对时间要求的模糊性,而精确时间的确定又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开展和把握,准确时间的确定依赖于历法的推进。西周至春秋战国时期,由于农业发展及其历法推进,形成了二十四节气为标志的成熟的“时候”体系,奠定了传统农业的“农时”基础。传统农业以“农时”为核心,为历代农学家所关注。“时”体现了各种环境因素及其资源的集合,蕴涵着天地自然社会事物的节律、契机及其运行机制。“时”是万事万物生、成、化、变的一个绝好标志,反映到农业上就是“农时”,四时、八节、二十四节气、七十二候等,充分表明了农业生产实践的“时间节点”。传统农业以“物候”、“时候”为基础,形成了“农时”为核心的精耕细作农业传统。古代人们对于时间的实际驾驭可能不仅仅依赖朔望月和二十四节气,也不仅仅依照老《黄历》,而可能是来自特定物候、谚语流传、历书传播、老农经验的多向整合。“时候”体现了几千年经验农学的特征,引领传统农业走向了精耕细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