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无障碍环境创建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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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无障碍环境创建思路

本文作者:石茂林 单位:重庆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

无障碍校园环境中的融合教育理念考察

从融合教育的观点来探讨无障碍校园环境建设,目的在于强调物理环境和心理环境两个层面的无障碍。在非身心残障学生的心理环境方面,使其了解造成身心障碍学生成为“残障”的原因,并非完全来自于身心障碍学生个人的伤残,学校环境与制度也是造成他们无法平等进入校园的主要限制所在。

1975年美国94-142公法(亦称全体障碍儿童教育法)是美国特殊教育法的里程碑,美国依据此法案定义特殊教育和制定特殊教育方针政策,确保3—21岁的身心障碍者的权利,使其获得免费而适当的公立教育。其重要的精神是:“零拒绝”、“非岐视性评价”、“免费且适当的教育”和“最少受限制的环境”。在教育安置上,残疾学生及其父母应有的权利均应受到保障。[2]这个法案强调在政府的监督之下,给有特殊需求的学生提供特殊教育和相关服务,在最少受限制的环境下接受教育。1994年,联合国世界特殊教育会议在西班牙举行,会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了《萨拉曼卡宣言》,确定了特殊教育新的发展方向,指出融合教育为当代教育发展的重要趋势。融合教育强调教育是人的基本权利,对于个人的发展和社会进步极为重要,必须普及,目标是要满足所有人的基本学习需要。《萨拉曼卡宣言》同时强调了每个人都有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每个人都有其独特的个性、兴趣、能力和学习需要,学校要容纳全体儿童并满足其特殊教育需求;教学应以学生为中心,其核心精神也就是学校要采取融合教育取向。[3]要实行融合教育绝非易事,基于资源所限,各个国家施行的教育形态也是千差万别。虽然我国也在推行融合教育即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者也一致呼吁大家应朝融合理想持续迈进,并希望所有儿童都能“就近入学”。但推行政策的步伐却非常缓慢,主要原因是现行的学校“障碍”太多,而提供的支持却明显不足。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后期特殊儿童的安置问题引起广泛的讨论。一些新的特殊教育观念如“正常化”、“反机构化”、“回归主流”出现。七十年代美国开展了“回归主流”运动(又称“一体化”、“融合”教育),其核心内容是让残疾儿童在最少受限制的环境中接受教育。[4]这种观念的提出强调了“只以健全人为中心的社会并不是正常的社会”,主张采取措施让有身心障碍者顺利进入社会与健全人一样共同生活。为此,就必须将身心障碍者的特殊需求纳入建筑设计考虑因素,调整过去只以健全人为对象的设计标准,创设一个无障碍的生活环境。同时,正常化原则的提出,促使反机构化和反标签化运动的开展。特殊教育理念的转变,对教育对象、课程设置与评价方式、安置形式等必须尊重个人价值与个别需求,这些改变让有特殊需求的学生从隔离的教育环境中走出来。在反机构化与正常化的趋势下,教育方式也受到深远的影响。许多人相信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应该尽可能和他们的同伴一起在普通教育环境中接受教育,也就是将普通教育及特殊教育整合成一个系统,以服务更多的学生及其需求。以目前的特殊教育发展趋势来看,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安置于普通班是最好的选择。安置的一般原则是,以最少受限制的环境,提供最佳的发展机会。让有特殊需求的学生置身于实际的生活及学习环境,使教师和普通学生接受有特殊需求的学生。融合式的教育环境更能让有特殊需求的学生与普通学生,通过早期的融合教育教育经历,增加彼此的了解、接纳与欣赏,以帮助有特殊需求的学生适应未来的社会生活。让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尽可能的安置于普通学校环境中,不但有利于其自身发展,更能给普通学生提供学习与接纳有特殊需求的学生的机会。先进国家的教育研究文献已证实,大多数的有特殊需求的学生整合入一般学校内接受教育时,只要为其提供无障碍的学习环境和必要的支持,有特殊需求的学生不但在学习上整体的表现较佳,也更有助于未来融入主流社会,这也成为“回归主流”、“融合教育”的理论基础。另外,对于特殊儿童入学及学习的需求,学校都不可以任何理由加以拒绝,这就是“零拒绝”的观念。

我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逐步完善无障碍设施,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无障碍环境。[5]无障碍环境从狭义上讲是方便残疾人,从广义上讲,是为所有人创造更为安全、更为方便地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整体环境。[6]无障碍校园环境建设不是一种社会经济负担,而且具有很大的社会效益。通过改善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平等参与校园生活的环境,增加和拓展了有特殊需求的学生能力发挥的机会和空间,使其能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成为同样可以贡献社会的公民以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也从本质上反映了一个学校是否“以人为本”的理念。[7]为确保残疾人在日常生活中的各种权利不受损害,美国把各个细节用法律固定下来。例如,1992年美国颁布的残疾人法案规定,大型公共服务机构门口有台阶的地方必须有轮椅通道,在进门的地方,如果不是自动感应式开门或专人开门,就必须安装残疾人专用开门器。公共厕所必须有可供残疾人使用的厕位,这些厕位更宽大且有扶手。1997年,美国夏威夷州大学新建的体育馆由于没有为残障者设计提供上看台的专用设备,该看台被禁止使用。斯坦福大学就曾为一名高位截瘫的大学新生能融入正常的校园生活而大兴土木,改建教学楼和校园中的其他设施。因此,无障碍的校园环境可以增强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在学校中的行动及适应能力。促进教职员工、普通学生对无障碍环境的认识及身心障碍类别与特点的了解,通过校园内的建筑物、教学环境及设备、人文关怀等软硬件设备的改善,协助障碍学生克服校园内有形与无形的障碍,让他们能够在最少受限制的环境下,与普通学生平等地享用各种教育资源,从而协助他们了解自己、接纳自己、实现自我生命的价值。

融合教育理念视角下无障碍校园环境建设的思考

无障碍环境的范围十分广泛,硬件的层面包括:公共场所、校园建筑物、道路以及学习场所等设施,另一层面则包括校园文化、教师和学生对他们的接纳与尊重的态度。#p#分页标题#e#

创设心理层面的无障碍环境融合教育的目的是给有特殊需求的学生一个适合个别差异的教育方式与环境,以培养其未来独立自主的能力。要想帮助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公平地就学,必须要有无障碍的心理环境予以配合,因为校园无障碍的硬件环境,并不能让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在校园环境中得到公平的教学资源与学习机会,甚至会造成其孤立无助的状态和心理的痛苦并影响学习愿望。为达到“零拒绝”的最佳效果,建设无障碍校园环境必须考虑心理层面的无障碍支持,心理层面的无障碍是融合教育成败的关键。普通师生及社会人士对有特殊需求学生的关怀与接纳程度,也是影响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在校园内及学习成就与生活表现的重要关键。多给有特殊需求学生提供表现的机会,逐渐消除普通学生对有特殊需求学生的岐视、偏见。在校园里可注意以下几点:给有特殊需求的学生提供参与各种校园活动的机会。普通师生避免取笑有特殊需求的学生以及谈论其障碍问题。举办关怀有特殊需求的学生的活动,积极倡导融合教育的理念。举办特殊教育通俗讲座,促进普通教师对有特殊需求学生的关注。

目前无障碍校园环境建设主要遵循《残疾人保障法》的精神,校园环境是开放的公共空间,尤其现在推广学校社区化概念以后,学校不只有教育功能而已,校园环境更属于共同的生活空间。但是从法律法规与文献对照目前无障碍环境的规定,不管是《残疾人保障法》还是目前国务院的《无障碍建设条例(征求意见稿)》,似乎都未考虑软件部份的无障碍建设,考虑有形物理建筑部分者又强行将辅具与硬件空间切割开来,这样根本无法做到整体一贯的无障碍设计,对于无障碍校园环境的推行,大大增加了建设无障碍校园环境的困难与阻碍。因此,未来的相关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律法规制定应考虑有形与无形两个层面,有形的物理环境如校舍建筑、设施与无形的人文环境。简言之,无障碍的校园环境乃是通过校内软件(如:师生态度、教学、行政措施)、硬件(如建筑、设备)的改善,使有特殊需求的学生能在最少限制的环境下从事学习,同时达到融合安置、相互了解、帮助及接纳的目的。

通用设计的概念是由美国建筑师R.L.马赛(RonaldL.Mace)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提出的。将其运用在环境艺术设计当中,其体现就是能够围绕所有用户的人生阶段按其所需来设计使用的空间和虚空间,为尽可能多的人提供没有障碍的,更广泛地包容人类的各种活动的环境。[8]由于通用设计理念提倡产品使用上的公平性,对使用人群没有歧视在环境或产品设计上以残障者的能力或尺度为标准,可同时为残障人与普通健康人所使用,从而突破了无障碍设计针对残障者的局限性,成为设计人性化的体现。[9]学校建筑和设施的障碍容易引发障碍学生的行动不便,为了能让障碍学生通达校园。在建设无障碍环境时应注意以下几个设计要点:班级里有障碍学生的教室位置安排,尽量以学校中心为宜。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除了针对有肢体障碍的学生,同时要兼顾听力障碍、视力障碍、智力障碍、情绪障碍等学生的需求。学校建筑设计斜坡道或升降电梯、在道路上铺设导盲砖、在危险的地带装有听觉警示系统、给视力障碍学生设置点字或语音辅助系统等。对于听障学生要考虑有一定隔音效果的教室,而对于智能障碍者应考虑其行动上的安全性,可以设置各种图案,使他们容易分辨公共空间,如最常使用到的厕所,可以用图案的形式标示男、女,而不要单以文字的方式呈现。

支持性的教育是指提供一些教育资源或策略,帮助有特殊需求的学生从学习或生活的环境中获得必要的资源、信息与关系,进而使个人的独立性、生产性、资源整合性都能得到提升。教材、教法的弹性措施有特殊需求的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较普通学生会有较大的差异性存在,在普通班级里接受教育的过程中,他们在教学上无法像普通学生一样使用相同的教材、教法与评价标准。他们需要一套适合自己身心发展特点且具有弹性化的教学模式。因此,特殊教育的课程、教材及教法,应保持弹性,适合学生身心特点及需要。学习计划的设计与调整(1)拟定个别化教育计划。《全体残障儿童教育法》法案首次提出要为每位接受特殊教育的残疾儿童制订个别化教育计划(IndividualizedEducationProgram,简称IEP)。[10]遵照个别化教育的原理与程序是效果得到保证的教育,也是为有特殊需求的学生提供均等的教育机会。(2)提供相关辅助服务。为了保障有特殊需求的学生适当的学习环境,理应实施妥善的教学策略,适当的教学材料,辅助的教学科技等。如对有肢体障碍的学生可以提供适合其障碍状况的的课桌椅等。对于听力障碍或语言障碍的学生可以提供录音、提醒、代抄笔记等。针对障碍程度较轻而安排在普通班的学生,尽量根据其特点,调整课程与教材内容与难度。一般而言,对智能障碍者应注重学科的实用性、日常生活技能、社会技能及工作技能的学习。而教学策略方面可应用行为分析、作业分析与自我管理训练等策略。同时也可以运用同伴互助学习、合作式学习等教学法来促进轻度障碍学生与班上同学之间的良性互动。(3)课程整调。教材内容的设计应注重功能性、学生的兴趣、要有弹性。教学方法可采用多种形式,如个别辅导、小班教学以及跨班级、年级或学校的分组教学。普通班教师可以灵活选择适当的教学策略与方法,协助轻度障碍学生在普通班级内进行学习。提供最少受限制的环境协助障碍学生贴近普通学生,充分了解学生的个别差异,以有效的支持,促使各个学生的潜能得到最大发挥,把个每个学生都视为可以进步的个体。在“教育机会均等”的原则下,学校教育应深切了解学生的个别差异,然后提供多样化的学习情境,实行弹性化教学与辅导措施。教育不应设置过多限制,不能因为孩子有障碍就拒绝其入学,也不能因障碍而拒绝给予其教育机会。通过教育方式的调整,协助有特殊需求的学生找回其应有的教育权。

结语

无障碍校园环境建设是保障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充分参与校园生活,共享校园文化的重要措施。基于以上论述,笔者希望社会各界都能秉持融合教育与构建无障碍教育环境的想法与理念,为每一位有特殊需求的学生提供一个无障碍的环境。通过政府、社会各界和师生间的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温暖的生活空间,携手创建一个友善而亲切的校园,以人性化的融合教育,充份展现“零拒绝”的教育理念,真诚接纳有特殊需求的学生,提供符合其能力的教育,使其充分的展现自我,有尊严的成长。#p#分页标题#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