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诗史选评得失研究

前言:寻找写作灵感?中文期刊网用心挑选的唐诗史选评得失研究,希望能为您的阅读和创作带来灵感,欢迎大家阅读并分享。

唐诗史选评得失研究

本文作者:孙桂平 单位:集美大学文学院

唐诗史研究有一个基本目标,即:将具有文学史意义的唐诗作品甄别出来,并从唐诗发展史的角度进行述评。文学史著作论析唐诗,也具有类似的评选功能。由于对唐诗进行学理性评论和系统接受是从宋代开始的,因此著者在撰写文学史时,比较重视宋代以来学者对唐诗的看法,而对唐诗在唐代的实际影响,则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从而造成一些疏漏。“唐人选唐诗”反映了诸多唐诗在唐代的影响,这对于我们认识文学史论著在选评唐诗方面的得失,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史选与唐代选本离合情况举例

文学史著作对于唐诗大家的成就,一般会分类述评。有些在文学史著作中被强调的诗歌类型,也是“唐人选唐诗”所重视的。有些在文学史著作中被强调的诗歌类型,却是“唐人选唐诗”所忽略的。有些在现存唐代唐诗选本中被重视的诗歌类型,则不为文学史著作所关注。①以李白诗而言,文学史著作一般将其乐府与歌行类诗作当作最主要的成就,②[1]在唐代诗选家中,殷璠《河岳英灵集》最早认识到李白的乐府诗成就。《河岳英灵集》选录李白诗十三首,以乐府或歌行面目出现的就有十一首。③《河岳英灵集》并品题云:白性嗜酒,志不拘检,尝林栖十数载。故其为文章,率皆纵逸。至如《蜀道难》诸篇,可谓奇之又奇。然自骚人以还,鲜有此体调也。④[2]120-121殷璠用“志不拘检”评价李白的气质,以“奇之又奇”评价李白善于创新诗体,后来白居易《与元九书》说“李之作奇矣才矣,人不逮矣”,[3]961应该就是对殷璠评语的继承。《河岳英灵集》的选诗和评语说明,李白乐府诗和歌行体所取得的成就,在其生前已经被读者所认识。此外,《又玄集》选李白诗4首,2首乐府,2首歌行。《才调集》选录李白诗28首,乐府和歌行占21首。而且,《河岳英灵集》、《又玄集》、《才调集》选录李白的乐府与歌行,在题材上涉及言志、抒怀、应酬三类。不难发现,李白善于用乐府体、歌行体表情达意,其所臻抵的驾轻就熟程度,给唐代读者留下了深刻印象。可以说,文学史著作重视李白的乐府与歌行,与“唐人选唐诗”相一致,反映了李白诗在唐代的实际影响。李白绝句的成就,到明代已被确认,如胡应麟《诗薮》内编卷六云:“李白五、七言绝,字字神境,篇篇神物”。[4]108

基于此,文学史著作对李白绝句,一般都要专门加以阐述。这一点,与“唐人选唐诗”所反映的情况有较大出入。考察现存唐代唐诗选本,《河岳英灵集》选录李白诗13首,只有《答俗人问》1首绝句。《又玄集》选录李白诗4首,没有五、七言绝。《才调集》选录李白诗28首,只有《相逢行》一首貌似近体五言绝句,但仍然以歌行为题,且用“阿那边”这样的口语,实际上不能算是标准的近体五言绝句。如果说,“唐人选唐诗”能够代表唐人对李白诗接受和认识的情况,那么《河岳英灵集》、《又玄集》、《才调集》的选诗倾向表明,李白绝句的成就,在唐代还没有引起重视。文学史著作接纳唐后学者的诠释,重视李白绝句,体现了学术的进步。而《才调集》选录李白诗的题材倾向,反衬出文学史编撰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据《唐人选唐诗新编》统计,《才调集》所选李白诗28首,除《古风》(3首)、《赠汉阳辅录事》外,均与男女情事有关,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李白诗歌在题材上的特点,而韦縠对此显然是持肯定态度的。实际上,李白诗歌在唐代得以流行,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题材通俗易懂,如王安石所谓:“白诗近俗,人易悦故也。”[5]1538

可能是基于人文教育的宗旨,文学史著作几乎都试图将李白塑造成具有完美人格且能代表盛唐文化的诗人,因而忌讳谈这一点。因为提及这一点,不免损害李白的崇高形象,如王安石所谓:“白识见污下,十首九说妇人与酒。”[5]1538-1539这样处理,忽略了李白诗歌在题材上最为重要的特征,因而对揭示诗歌发展真相形成不利因素。文学史编撰者这种“为尊者讳”、“为贤者讳”的心理,与唐诗史研究所需要的求实、求真精神,是有一定距离的。以杜诗而言,文学史著作一般都要专门介绍杜律,这与“唐人选唐诗”所反映的情况比较一致。在唐代唐诗选本中,现在所能知道的,仅《又玄集》选录杜甫诗7首,①[6]193-194所选均为五、七言八句律诗。由于元稹早在中唐时期就撰写了《唐检校工部员外郎杜君墓系铭序》,指出杜律具有特殊的文学史意义,因此韦庄推崇杜律并不具有新意。但韦庄选择这七首杜律为《又玄集》压卷,则表明唐人已经认识到,杜律不仅可以代表杜诗的成就,而且也可以代表整个唐诗发展的成就。文学史著作推重杜律,体现了今人对唐诗发展的主要成就有准确认识。

至于文学史著作所普遍关注的杜甫“诗史”类作品,在现存唐代唐诗选本中则未见得到认可。那么,在“唐人选唐诗”之外,杜甫“诗史”类作品在唐代以一种什么样的面目为人所认可呢?我们认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则强调其时事性,一则强调其叙事性。前者以中唐白居易为代表,他在《与元九书》中说:杜诗最多,可传者千余首。至于贯穿今古,覼缕格律,尽工尽善,又过于李焉。然撮其《新安》、《石壕》、《潼关吏》、《芦子》、《花门》之章,“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之句,亦不过十三、四。[3]961这里,白居易显然是把杜甫“诗史”类作品当成符合《诗经》传统、对时政现实有讽喻功用的风雅之作。后者以晚唐孟棨为代表,其《本事诗》强调“诗史”类作品反映了杜甫在“禄山之难”中所遭遇的社会现实:杜逢禄山之难,流离陇蜀,毕陈于诗,推见至隐,殆无遗事,故当时号为“诗史”。[7]15

显然,孟棨已经认识到杜甫“诗史”类作品具有叙事性强的特点。从“唐人选唐诗”的整体倾向来看,时事类和叙事类诗作在唐代地位不高。叙事类和时事类诗作在表现方法上是以写实为主,而辅以议论,一般地说,这是史家擅长的笔法。杜甫将史笔化为诗法,在今天看来,这于唐诗发展无疑是创造性的贡献;但在当时,就不免会因为其偏离诗法之正统而令人感到有些陌生和怪异。而且,叙事类诗作具有乐俗倾向,以其将诗歌娱情悦性的崇高功用降格为好奇以悦众的市井小道,所以不为唐人看重。白居易最为有名的两篇叙事诗《长恨歌》与《琵琶行》,虽然达到了“童子解吟”、“胡儿能唱”的流行程度,[8]803却并不被对白诗甚为青睐的《才调集》所选录,就可以说明这一点。杜甫诗史类作品兼具时事性与叙事性,其不被“唐人选唐诗”所重视,是必然的遭遇。又杜甫出身于奉儒守官的世家,而某些杜诗就体现了其忠君爱民的儒家思想,这些可以视为“言志”之作。因为杜甫“言志”类诗作有着深沉阔大的思想境界,表现出了令人崇敬的士人人格,对后世正直的知识分子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所以文学史著作一般也都很关注这类诗歌。而这,与“唐人选唐诗”的选录情况大相径庭。虽然由于文献不足,我们难以完全了解唐代唐诗选本选杜的情况,但结合其选诗的整体倾向,可以判断这类杜诗不受选家青睐。#p#分页标题#e#

如上所述,现存唐代唐诗选本在不同时期表现出了几种主要的选录倾向,早期以“选秀”为主要倾向,中期以“玄”这一审美性为品评宗旨,后期以“才调”为选录标准。而“言志”类诗作与此三者无关,其不被诗选家视为唐诗的主流,是显然的。况且,杜甫一生官宦未曾显达,早岁旅食京华十年,不仅堕落至“衣不盖体,尝寄食与人,奔走不暇,只恐转死沟壑”的困境(《进〈雕赋〉表》,《杜诗详注》卷二十四),而且于窘迫之际曾不分是非地“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杜诗详注》卷一)。后世读者可以忽略这一点,而赞赏他“位卑未敢忘忧国”的崇高精神。但唐朝的读者则可能介意这一点,而视之为不合时宜。显然,言志类杜诗在中晚唐、五代时期难以产生巨大影响,其不被“唐人选唐诗”所收录,正在情理之中。

二、被文学史著作普遍忽略的诗作举例

有些唐诗作品被多种现存唐代唐诗选本选录,究其原因,或者是因为该诗流行一时,或者是因为该诗具有特殊的文学史意义。就后一种情况而言,有些见录于多种现存唐代唐诗选本的诗作尚未得到文学史编撰者的注意。兹举皇甫冉《巫山高》、祖咏《苏氏别业》两诗为例加以说明。皇甫冉《巫山高》在中唐时期备受推崇,《中兴间气集》、《御览诗》、《极玄集》都予以收录。范摅《云溪友议》卷上记载刘禹锡过巫山时“悉去千余首”以《巫山》为题的诗作,仅保留了四首,并为白居易所认同,皇甫冉“巫峡见巴东”诗就是其中之一。[9]568这说明,皇甫冉《巫山高》在中唐时期声名极盛传诵一时,其被“唐人选唐诗”所重视,在很大程度上就与此有关。不过,皇甫冉《巫山高》之所以被唐代诗选家所重视,还因为这首诗具有特殊的文学史意义。范摅《云溪友议》提到,至白居易任苏州刺史时,以《巫山》为题的诗作竟已达到千余首。南宋郭茂倩《乐府诗集》选载《巫山》诗计二十首。[10](238-243)

唐以前的,有齐朝的虞羲、王融、刘绘和梁朝萧绎、范云、费昶以及陈朝后主、萧诠等人的八首见录。唐代同题诗作早于皇甫冉的,有郑世翼、沈佺期、卢照邻、张偱之、刘方平等人的五首见录。由此可见,以《巫山》为题的诗歌,在皇甫冉之前已经形成了未曾间断的创作传统。以刘禹锡、白居易诗才之盛,如果皇甫冉《巫山高》与其它同题诗作相比,不能显明特出的文学史意义,恐怕是不会受到赏识的。那么,其文学史意义到底何在呢?一则,皇甫冉《巫山高》有意而且有效地继承了巫山诗的创作传统。这既包括对齐梁时期旧制的模仿,如孟二冬《论高仲武〈中兴间气集〉》所指出的,皇甫冉《巫山高》与梁朝的同题诗作在“遣词用句以及情调风格上都基本相似”;[11]也包括对入唐以来新作的效法,如方回《瀛奎律随》卷四所指出的:“此诗与杜审言、陈子昂诗法相似”。[12]164由于该诗的整体格局系脱胎于旧制,因此全诗在写法上自然就呈现出雅正的特点。二则,皇甫冉《巫山高》成功地超越了巫山诗的创作传统。关于这一点,高仲武有明确认识,他在《中兴间气集》中评论皇甫冉诗说:“《巫山诗》终篇奇丽,自晋、宋、齐、梁、陈、隋以来,采掇者无数而补阙独获骊珠,使前贤失步,后辈却立。自非天假,何以逮斯!”[2]480

若结合具体作品分析高氏评语,则首联为巫山拟出类人的活泼飘渺形态,尾联以清猿长啸牵引黯然销魂之情,这是该诗的奇处。至于中间两联,妙在拆用《高唐神女赋》中的“朝云暮雨”之典浑然不使人觉而且对仗工整,这是该诗的丽处。用语秀丽而使全诗呈现出清奇的特点,为以前的同题诗作所不能及。可以说,皇甫冉《巫山高》的出现,证明了齐梁诗风在唐代不仅继续发挥着影响,并且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另一方面,皇甫冉《巫山高》所表现出的清雅诗风,又正是大历诗风典型的审美形态。因此,皇甫冉《巫山高》为大历诗风对齐梁诗风的继承与超越提供了一个极为确切的例证。其文学史意义,是非常显著的。即就此而论,皇甫冉《巫山高》在唐诗史著作中无疑应该写上一笔,但目前的文学史著作几乎都忽略了这一点。如果我们根据高仲武《中兴间气集》所选和所论来为肃、代两朝的诗人及诗作选秀的话,最有代表性的诗人自然是分列上、下卷之首的钱起与郎士元,轮不到皇甫冉;但若论代表性的诗作,则无疑首推皇甫冉的《巫山高》。如此,我们就不禁要反问:既然张若虚能以《春江花月夜》“孤篇横绝,竟为大家”,最终在唐诗史上占有了一席之地;那么像皇甫冉《巫山高》这样明显具有文学史意义的佳制竟然不被纳入文学史著作中作重点介绍,这是否有失公允呢?祖咏《苏氏别业》①也应为文学史著作关注,但实际上已被忽略。

《苏氏别业》见录于《河岳英灵集》、《国秀集》、《极玄集》、《又玄集》,可以说是盛唐、中唐、晚唐诗选家一致推许的诗作。姚合编选《极玄集》,以大历时期诗人的作品为主,于盛唐仅选录二人作为“极玄”的典范,祖咏当其一,诗被选五首,而《苏氏别业》就在其中。那么,《苏氏别业》为什么会被诸多唐代诗选家所推崇呢?我们可从诗歌发展史的角度探讨这一问题。《苏氏别业》是以园林为题材的唐诗典范。在唐代以前,谢灵运游历山水,陶渊明参与农耕,为山水诗和田园诗创作树立了典范。虽然唐代王绩、孟浩然、王维、韦应物、柳宗元等继承和发展了这两种创作传统,但就其典型性而言,都没有超越陶、谢。唐代能与谢之山水诗、陶之田园诗相媲美的,是园林诗。现存唐诗中有大量优秀的园林诗,可以说明这一点。而别业,就是唐代园林的重要形式之一。祖咏《苏氏别业》以“南山当户牖,澧水在园林”和“竹覆经冬雪,庭昏未夕阴”两联,将山水纳入园林写,展现了与山水诗相区别的园林诗特色。而且,《苏氏别业》写出了园林之于唐代士人的基本功用。

在这首诗里,诗人自己是别业的访问者,对自然山水的游赏和隐居情景的体会,都只是暂时所选择的休闲方式;而不像陶、谢那样,以游赏山水和隐逸田园作为基本生存状态。不仅前来访问的诗人祖咏如此,主人又何尝不是这样?别业既以“别”为名,显然是在公事之余用于休闲的。可以说,将游赏山水的雅致、远离尘嚣的隐逸情怀由持之以恒的生存状态,分解为收放自如的片段生活享受,这正是唐代园林的情趣之所在。《苏氏别业》一诗对唐代文人士大夫阶层的园林情趣作了典型反映,因而为诸多诗选家所赏识。但《苏氏别业》作为有唐一代园林诗代表作这一点,唐诗史的编撰者似未有明确认识。实际上,自然风景题材是唐诗的大宗,但唐诗史的编撰者仍只是将这些诗作区分为山水、田园两类,而忽略了唐代园林诗已足以自成一类。从山水诗、田园诗的角度看,《苏氏别业》仍然是一首好诗,但并不具有特别的意义。只有从园林诗的角度看,其相对于山水、田园诗的特殊性以及在同类题材诗作中的重要性,才能够显明。“唐人选唐诗”推重祖咏的《苏氏别业》,说明这首诗的文学史价值在当时已得到理解。而文学史著作忽略了这首诗,则反映了今人对于唐代园林诗所达到的成就,认识尚不够深入。#p#分页标题#e#

三、被文学史著作普遍误解的诗作举例

从“唐人选唐诗”的角度看,文学史著作在选评唐诗时,尚有不妥之处。某些诗作是应该进入文学史著作,但编撰者在评价时有偏爱之嫌。而有些诗作,不仅其进入文学史著作的方式存在问题,至于其是否应该进入文学史著作,也是需要讨论的。兹以王维山水田园诗和王翰《凉州词》为例,对这些问题略作说明。一般文学史著作受苏轼“诗中有画,画中有诗”这一经典评语的影响,把王维山水田园诗当作介绍的重点。有的论析更为透辟,认为王维精悟禅理的思想素质,使他的山水田园诗境界自高。这样安排诚然有道理,但与“唐人选唐诗”所反映的情况不相符合。现存唐代唐诗选本选录王维诗,纯粹的山水诗仅《又玄集》所选《终南山》一首,算不得受关注。而乐府诗与应酬诗,所占比重极大。据《唐人选唐诗新编》统计,《河岳英灵集》选录王维诗15首,《息夫人怨》、《婕妤怨》、《渔山神女琼智祠二首》、《陇头吟》、《少年行》等6首为乐府诗,《赠刘蓝田》、《入山寄城中故人》、《淇上别赵仙舟》、《寄崔郑二山人》、《初出济州别城中故人》、《送綦毋潜落第还乡》等6首为应酬诗。《国秀集》选录王维诗7首,《河上送赵仙舟》、《初至山中》、《成文学》、《送殷四葬》等四首为应酬诗,《扶南曲》、《息妫怨》等二首为乐府诗。《极玄集》选录王维诗三首,均为应酬诗。《又玄集》选录王维诗四首,《观猎》、《敕借岐王九成宫避暑》、《送秘书晁监归日本》等三首为应酬诗。《才调集》选录王维诗二首,《送元二使安西》为应酬诗,《陇头吟》为乐府诗。如果说,“唐人选唐诗”反映了唐人对王维诗接受的大致情况,那么王维透露着禅学思想的山水隐逸诗并没有得到唐人重视,就显而易见。

从现存唐代唐诗选本看,王维诗“写景如画”的特点已经被殷璠、韦庄所明确认识,但在《国秀集》、《极玄集》、《才调集》中却没有被强调的迹象。即使在《河岳英灵集》、《又玄集》中,所选王维诗能体现“写景如画”特征的,也主要不是指王维以写景为题材的诗作整体,而是指应酬诗中“写景如画”的秀句。比如,《河岳英灵集》“王维”条品藻集内诗句“天寒远山净,日暮长河急”,就出自《淇上别赵仙舟》。而《又玄集》中“写景如画”的秀句“隔窗云雾生衣上,卷幔山泉入镜中”与“林下水声喧语笑,岩间树色隐房栊”两联,出自《敕借岐王九成宫避暑》。而像“分野中峰变,阴晴万壑殊”这样的秀句出自写景诗《终南山》,就“唐人选唐诗”而言,属于例外情况。耐人寻味的是,尽管王维高超的写景技巧已为唐代选家所重视,但其写景诗本身却未被选家关注。最明显的表现为,后世学者公认体现了“写景如画”特征的辋川系列诗作,唐代诗选家一无所选。原因在于,唐代之前已有“诗言志”、“诗言情”、“诗写意”、“诗绘景”等方面的诗歌创作实践,而且这些在理论上也已得到明确认识。唐诗之胜,在于兼综上述诸多创作倾向而有之。王维的辋川之作,大致被当朝人视为未能体现唐诗之胜的单纯写景之作,而遭到选家的冷落。可以说,文学史著作将山水田园诗视为王维的主要成就,有以偏概全之弊。文学史著作应根据“唐人选唐诗”,增加介绍王维应酬诗和乐府诗的相关内容。对有些唐诗作品,文学史著作的选与评,均有不妥之处。比如王翰,现存诗作虽然不多,但其七绝《凉州词》(葡萄美酒夜光杯)一般要被当成盛唐诗歌的杰作引入分析。从“唐人选唐诗”所反映的情况看,文学史著作仅仅选录这首诗,有不当之处。《国秀集》选录王翰诗《凉州词》二首,其一为“葡萄美酒”篇,其二为“秦中花鸟”篇。从二诗所写的时间和内容看,这两首诗前后相续连为一体。

第一首诗写征夫离别家乡前与亲友饮宴。“葡萄美酒夜光杯”写送行的场面盛大,“琵琶马上催”写亲友热情劝酒,征夫舍不得离开,以至于将醉。于是亲友开玩笑:“喝成醉汉,到边塞如何战斗呢?”而征夫以“古来征战几人回”的慨叹来对答。第二首诗写征夫抵达边塞后的生活,不如想象的那样激烈,并无残酷的战斗,只是履行日常防卫戍守的枯燥职责。在寂寞寒苦的日子里,不免想念起京城长安的亲友和鸟语花香的景象。这两首诗所描绘的场面,存在反差明显的对比关系,第一首诗之所以特别耐人寻味,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第二首诗映衬出来的。即,在王翰那里,这两首诗本来就是不可离析的整体,所以《国秀集》一并选录。文学史著作选此而弃彼的处理方式,并不可取。将“葡萄美酒”篇从连为整体的两首诗中割裂出来,导致了理解上的偏差。早在清代,学者对这首诗就有不同看法。沈德潜《唐诗别裁》认为诗情以悲苦为主:“故作豪饮之词,然悲感已极。”[13]639施补华《岘佣说诗》认为诗情以欢快为主:“作悲伤语读便浅,作谐戏语读便妙。”[14]997

这种差不多相互对立的理解方式自然延伸到不同的文学史著作中。游国恩等主编的《中国文学史》认为:诗极写将军正要纵情痛饮,却被催走上战场的复杂心情,流露出一种深刻的忧郁感伤。这种理解与沈德潜接近。袁行霈、罗宗强等主编的《中国文学史》认为:这首诗以豪饮旷达写征战,连珠丽词中蕴涵着清刚顿挫之气,极为劲健。这种理解与施补华较为类似。实际上,选入《国秀集》的王翰《凉州词》二首,为同一乐调之曲词,情感内涵上应该一致。南宋郭茂倩《乐府诗集》曾征引《乐苑》、《乐府杂录》的相关记述,说明《凉州词》所配的乐调属宫调,而宫调偏于感伤,最宜哀怨。另外,即使只从内容上判断,“秦中花鸟”篇诗情也是悲苦的。所以,“葡萄美酒夜光杯”的诗情以悲苦为主,当无疑义。有些文学史著作认为,“葡萄美酒”篇反映了盛唐诗人精神气质,这一看法是欠妥的。若将《国秀集》选录的王翰《凉州词》(二首)视为整体,那么其是否应该被选入文学史著作,就成了一个问题。《凉州词》系配合乐曲《凉州曲》而创作的歌词。郭茂倩《乐府诗集•凉州曲》解题云:“《乐苑》曰:《凉州》,宫调曲。开元中,西凉府都督郭知运进。”[10]1117这表明,《凉州》到玄宗开元年间,才成为宫廷常用乐曲。而王翰系睿宗景云年间进士,其最重要的文学活动,恰在开元盛世。据此可以判断,王翰是《凉州曲》的最早作者之一,其《凉州词》二首可能是诸作中最有名的。不过,王翰《凉州词》虽然脍炙人口,但其文学史意义并不明显。这一点,多数文学史编撰者似还未明确意识到,如章、骆主编的《中国文学史》未选评这首诗,是例外的情形。本文提出以上若干问题,并非说“唐人选唐诗”的选诗倾向,应该成为文学史著作编撰的基本立场。本文主要想说,“唐人选唐诗”的价值取向,应该引起学界关注,以有益于中国文学史(唐诗史)的编撰工作。#p#分页标题#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