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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序言列于全卷之首,因此在文字上、观念上合资料征引方面特别谨严细致。蔡元培为这样一部《大系》写总序实在是很不容易。他以高瞻远瞩的文化眼光对五四文学革命和《大系》的出版做出了高度的评价,传达了五四一代人,也包括这些《大系》编选者的共同心声,给五四文学革命以崇高的历史定位。
值得注意的是,蔡元培把“五四”文学革命与西方文化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文艺复兴”相提并论。他认为,欧洲近代文化,都是从复兴时代演出;而这时代所复兴的,为希腊罗马文化;是人人所公认的。我国周季文化,可与希腊罗马相比,也经过一种繁琐哲学时期,与欧洲中古时代相同,非有一种复兴运动,不能振发起衰;的新文化运动,就是复兴的开始。所以本文的研究重点是用中心比较的眼光探究中心这两种文化运动。
五四文化运动与西方文艺复兴的不同思路
各民族在发展中都会经历一个如黑格尔所说的“普遍沉沦”的时期。在这个时期,人是依附性的存在,它不是依附于某种秩序的共同体,就是依附于神。人无论作为社群集合体还是个人,完全没有自我的存在。在欧洲,这个“普遍沉沦”的时期就是中世纪;在中国,则是西周到五四前夜的漫长时期。如果说“沉沦”是社会历史的必经阶段,那么当新时代来临之际,人民不可避免地要摆脱这沉重的束缚,挣扎着从沉沦中提升出来。十四、十五世纪意大利的文艺复兴运动,是欧洲历史进入新世纪的第一步,而中国五四新文化运动则标志着中国文化的转机——要求结束自我的丧失,大踏步进入新世纪。
正因为这种历史转变的相似,人们便把五四新文化与文艺复兴相提并论。蔡元培在总序中,把文艺复兴与五四新文学作比较概论。虽然他单从文学立论,但也明确地说到五四新文学是“复兴的开始”。如果从反对旧传统标志着新纪元新转机的意义着眼,五四新文化运动和西方文艺复兴却有共通之处,但若从与传统的脱节和新转机所蕴含的具体历史内容来看,则它们都打上自己本民族历史发展的特点。
由于各自的价值观念、组织制度、生产形态、生活习惯不同,中西方虽都进入“普遍沉沦”期,但所采用的具体历史形式不很相同。正是这样,在结束旧时代而开始新历史发展阶段时,他们各自对人自身的觉悟是不同的。
1、人的解放
人的解放是文艺复兴最重要的特征。肯定人,赞扬人,这就意味着否定神和贬斥神。从前打着神的名义行恶的教士和神父成了打压的对象。可见,当时的人文主义者把人分成了两部分:敢于追求自我价值的好人和以道德教条与权威来谋私利的坏人。
人文主义者在那个时代不可能把民族的整体人性作为整体来反思,不必通过改造国民性格来去旧承新,他们只要用他们的价值准则替代教会的虚伪陈腐的道德就可。
在西方,在方兴未艾的资本主义推动下,人文主义者对人采取善恶二元对立的绝对看法。人文主义者并不反对宗教本身和神本身,他们只反对神在人世间的形式。信仰上帝和鼓吹以人为中心是不矛盾的,否定神、贬斥神不是向神的存在挑战,而是向神的现实形态挑战,而这是有利于发扬基督理想的。“复兴”一词,准确地表达了承旧特征。这时期人的觉悟和当时的资本主义制度代替封建制度相联系。文艺复兴时期社会的许多方面都是二元对立的:神和人、教会与世俗、传统道德和个人主义、神性和自然人性等。
而五四时期的中国,则普遍渴望埋葬旧东西,但又不知道将要到来的新东西是什么,即使在观念上明白,但也未能化为真实代表历史进程的真人真事存在。结果经历了多次失败的探索后,产生了新文化运动,这个运动的真实对立面是自我和抽象的民族性、国民性,而不是他人和具体的存在物。彻底地面对自我进行反思,使五四区别于文艺复兴。
2、个人主义观念
人文主义者在文艺复兴时的另一个特征是个人主义观念。
当然,两大运动对人文主义的定义不同。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很注重个人,真正把个人当做一切的出发点,真正完成了对个人的发现。人是世界的中心,撇开了种族、民族、党派、家族来突出个人的价值,追求个人才能的施展。这样的时代有利于文学和艺术的发展,因此产生出了达.芬奇、米开朗其罗、拉斐尔这样多才多艺的文化巨人。他们都是个人主义的信徒。
个人主义信仰不再困扰于传统政治学的命题:个人和团体的关系。生命变成由自己掌握和展开的过程。这样标准的个人主义,不必说五四时期,就算是今天中国人也很难达到。五四时期人的觉悟中,个人主义是有的,但它却不是文艺复兴式的个人主义。
五四新思潮倡导重新认识人,把无视人、剥夺人、压迫人等社会的非人道问题当做民族自身问题来思考和理解。他们也抨击现实黑暗势力,揭露阻碍社会进步的封建统治和军阀,但他们并不单纯把迫害和恶当做外在性的具体存在,而主要当做民族的自我问题。恶不仅属于他人,也属于自身。这一点,和文艺复兴人文主义者对人的认识很不相同。蔡元培在总序中提到,陈独秀在除旧布新之际,与青年相号召的不是清除别人身上的恶,不是推翻他人加于自己的迫害,而是“从头忏悔”全民族自己“所造之罪孽”。如果说从“普遍沉沦”中觉醒过来,会感到有压迫和罪恶存在,那么西方人文主义者倾向于把压迫和恶看成是外部的,而五四新思潮的倡导者则倾向于把恶看成是内部的、自我的。
罪恶不是外加的,而是深植于自身内部,这是伟大的觉悟。
因为它不仅仅是从“抗争”的角度来看人的解放,而是从文化的层次来看人的解放。悠久的传统和民族自身所造成的罪恶,不可能期望一次革命就能就能改善,就能清除干净。如果不具备现代化的精神,没有转化传统的能力,即使能挣脱具体的锁链,除去现实之恶,但无形的传统又会把你卷进新的黑潭。因为虽然具体的压迫是别人强加给你的,但根植于内心的传统的恶是挥不走的,集体无意识的一种存在。认识到并思考“从来如此便对么”的人毕竟是太少了,灿烂文化是民族的公共财产,文化的病症也必须要由全民族坦然承认。这样和西方以自我为中心相比,五四恶的他性的存在观点就具有了局限性。
五四新文化运动倡导者在思考人的承继问题时,不是以分类而是以整体的眼光看人,尤其把民族看成整体。因此他们可以达到自我的觉悟,可以说是大我的觉悟。以这种眼光观察社会,观察人,诉诸文学形式表达,最成功和最深刻的无疑是鲁迅。这和文艺复兴中的个人主义大相径庭。一个是整体看问题,一个是分类看问题。不能说孰优孰劣,因为任何观点都是历史的产物。作家的人生观、哲学观、社会观,以及对人性的看法,是和他的艺术技巧相融合的。如果一位作家在人生观和哲学观上倾向于把自然和自我合二为一,他无形中就摆脱了道德的责任而获得了个人心灵的自由,那么他便可能形成寄托于淡泊感性的艺术风格。如果一位作家从个人的厄运和民族的厄运中仅仅感受到现实的黑暗,极易产生强烈的受迫感,那他的思想会驱使他自己直接在作品中以特定角色出现,露骨的抨击和揭露会减低作品的艺术价值。鲁迅不是我们说的那两类作家,他一方面把民族的厄运和国民性弱点结合体察,另一方面,又将民族的厄运与自我的厄运重叠,同时强烈的道德关怀又使他把民族的厄运完全当做自我性的问题。因此,他能够把国民、传统、社会、文化上的种种弊病和弱点的体察升华为罪恶的感受。在这点上,鲁迅和陈独秀是一样的。#p#分页标题#e#
五四时期的个人意识明显不同于文艺复兴,五四所强调的是个人精神的独特性,追求的是个人精神创造的自由。首先,如果说五四有个人主义,这种个人主义也不是和个人财产权联系在一起强调的。其次,五四时期的肯定个人也不同于洛克的“天赋人权”式的个人,而更多地倾向于超人,因为天赋人权的个人主义,在本质上是资本主义发展服务的。五四所关怀的只是国家和民族的命运,即“救亡图存”。在危急存亡的紧急关头,冲破重重束缚,激发个人热情,个人主义自然是一件有力武器。
大体上说,个人的觉醒在欧洲引导了一个以谋取世俗幸福为目标的资本主义运动,而在中国则引导了一个以解脱民族苦难为目标的救亡图存运动。孕育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是当时人的觉悟和感情,正如人文主义者对人的觉悟孕育了文艺复兴的文化创造。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学、艺术、政治等都和那个时代对人的思考有关,五四的先觉者对人的觉悟也有那个时代的烙印,文学、随笔、政论都带有文化批判的色彩。
把无视人、剥夺人、压迫人等黑暗现实当做民族自觉的问题来思考,把罪和恶理解为自我性,个人觉悟交汇融合着自身问题和民族命运,激荡出反思民族性国民性的自我批判运动。
前一种觉悟使批判理性从外部世界返回自身,而后一种觉悟则使这股批判自省的潮流保持在文化领域。从这点来看,反思民族性与国民性并不是一个偶然对传统采取过火行为的运动。真理很可能隐含在反面:传统必须通过反思和检讨才能在未来岁月中得到净化和提升。,值观念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