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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叙述与文学理论之间的关联之所以成为近来历史理论研究领域中的热门话题,其实质的原因就是,在“大写的历史”落幕之后,人们的确发现“实在的历史”与历史叙事的方式有着相当大的关联,而历史叙事的方式又和文学叙事的技巧(即修辞方式)有着密切的关系。在结构主义与语言哲学的影响下,历史研究既抛弃了思辨历史哲学的研究方式,也抛弃了分析、批判历史哲学的认识方式,而着眼于历史叙述语言的修辞研究。这种异质于传统的研究方式在思想形式上与后现代主义相呼应,它以历史“诗学”方式“解构”了传统历史叙事的观念。 一、历史落入文学的视野 后现代的历史研究方式以一种与传统完全断裂的方式表达出来,这种研究范式的转换具有浓厚的时代气息和思想底蕴。其中,现代语言哲学与结构主义理论的影响最为巨大。传统历史叙事认为,“事实构成了历史话语的‘主体’,文体或多或少是趣味的,但绝不意味着本质上的‘掩盖’,现在,我们能够认识到,在现实主义话语如同在想象话语中一样,语言既是形式又是内容,这种语言内容必须被看做与其他的内容一样,构成整个话语的总体内容。”①这种后现代历史叙事方式主张,历史叙述从形式上而言,它是一种语言修辞技巧的有意识建构,这种建构的内在机制完全可以从方法论与认识论的意义上来理解,在任何一个普通的历史撰述的文本中,我们都能够很容易地发现,历史文本的形式与内容是紧密联系的。甚至历史叙述的内容有意识地借助叙述形式来表达。 在后现代历史叙事思想下,历史与文学这两门在传统上被认为有很多隔阂的人文科学领域却走向了共融,这是因为在文学理论中的那些有关语言本质、言语方式、书写风格的理论,为新的历史研究提出了一些有益的启示。如,历史叙述的修辞形式类似于文学叙述的修辞形式,“历史故事”与“历史实在”的关系类似于文学叙述中“虚构”与“原型”的关系。研究历史文本也应该同研究文学文本一样重视语言的结构,“每一种历史首先都是一个词语制品,一种特殊语言应用的产物。而这意味着,如果人们认为历史话语能够生产一种特定的知识,那就首先必须将其作为一种语言结构加以分析。”②因此,新的历史叙事方式认为,历史学家要重新确立历史研究的尊严,就必须转换历史研究的方式。以新“叙事主义”而闻名的海登•怀特指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历史研究者认为,历史学要么是一种科学,要么什么都不是。但事实上,几乎没有任何一位历史学家否认历史可以成为一门学问,但就历史究竟可以成为怎样的学问,就产生了巨大的分歧。它究竟是一种科学,还是一种诗学呢?这是自亚里士多德以来就存在的问题。但遗憾的是,在一元的解释系统中,历史要么被视为类似实证的“科学”,要么被当成类似艺术的“诗学”,并且是一元观念下的“科学”与“诗学”。因而,当历史在一元的“科学”与“诗学”观念下寻找家园的时候,必然陷人一个自相矛盾的境地。自康德的批判哲学产生以来,人为自然立法的思想在人文科学领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从认识论上来说,我们不得不承认,“事实”与其说是“给定的”,毋宁说是“建构的”,因此,在历史研究领域,继续把“事实”看做是“给定的”显然是非法的。因而,如果历史研究继续回避现代文化的贡献,如文学上的再现技巧,其结果必然是对历史学合法性的质疑。 二、形象描述逝去时代的努力 后现代历史叙事学以“诗学”的方式来看待历史的叙述方式,历史文本中用以表达内容的叙述形式,不能视为与内容无关、可以任意变更的因素,它应当被视为与内容具备同等地位的“形式的内容”。从一个具体的历史学家所撰述的历史文本而言,历史学家对历史的再现就是通过对词汇、句法、语法、语义等方面进行选择的过程,他的历史故事首先是一个“语言蓝图”,单从这方面来说,历史叙事与文学叙事没有质的区别。历史叙事学的任务就是历史学家在遗留的“语言蓝图”中找出形式的因素,然后通过对各种形式因素的比照研究,发现历史文本的深层结构—这是我们在目前的情况下通达历史的一种尝试。海登•怀特通过对19世纪历史著作的研究而得出结论:任何一个历史学家所遗留的历史文本都显示着某种形式的叙事风格,归纳起来说,这些叙事风格包括“情节化模式”“形式论证模式”与“意识形态蕴涵模式”。与此同时,海登•怀特从语言修辞结构上又区分出历史文本的四种类型,即隐喻、借喻、提喻与反讽。它们的主要功能是为某种理解作出预设,如果历史叙事是有条理的,那么,从修辞上来把握历史叙事是理解实在历史的最佳良机。 这些编排模式与类型在使用中可能是有意识的,也可能是潜意识的,但就整体形式来说都是有机的,而且在这些编排模式中包含若干技术层次。这些技术层次包括“情节化模式”“形式论证模式”“意识形态蕴涵模式”。海登•怀特认为,历史叙事是“情节化模式”“形式论证模式”与“意识形态蕴涵模式”按照历史撰述者有意识或潜意识地进行编排与组合。一个有经验的历史撰述者能够利用各种模式之间的亲和力使历史叙述内容达到一种审美的效果,能够使一个作为实在的历史内容以“诗意”方式再现。海登•怀特据此断定,历史撰述者不仅必须具备专业的理论思维,也必须具有足够丰富的想象力,因为历史撰述者既肩负着再现历史的任务,也肩负着解释的策略与表达形式。 三、审美的“诗学”与时代价值 海登•怀特的后现代“历史诗学”试图表明,历史作为一种表征世界的方式之一,它与其他人文科之间的关系(如文学)是共融的,而不是排除的。 #p#分页标题#e# 它们的建构基础都不是既定的,但也不是纯粹假想的,当然,我们不应把文学叙述视为假想的,正如,我们也不应把历史视为假想的一样。历史文本的建构机制与文学文本的建构机制要么都是合法的,要么都是非法的,我们只能选择前者而非后者。历史学和文学共享着同类的东西,这些东西或是审美的、或是修辞的、或是伦理的、或是科学的。当然,我们也尽量避免把科学看成是“科学的”—真理本身的,同样,我们仍然需要避免把文学天真地看成是纯粹的虚构。 从一个特定的视角,我们能够理解“历史的诗学”竭力要表达的内容。在“语言学转向”的历史研究中,我们能够理解,“历史的诗学”一再声言其目的不是否认作为实在的历史,也无意于颠覆对实在的历史之叙述的历史学。海登•怀特严肃地表示,其历史转义理论并不在实在的意义上抹除“实事”与“虚构”之间的差异,而事实要求历史研究者在特定话语范围内审慎地考虑“实事”与“虚构”的关系。我们的确能够理解海登•怀特竭力要表达的旨意,在历史书写理论中,我们要把文学、历史等人文科学从传统的观念下解放出来,即文学不应当是“中心主义”“二元对立”与“逻各斯主义”下的那个“文学”,文学不是子虚乌有的故事;历史也不应是那个“历史”—僵尸历史,当然,科学也不应是那个“科学”—真理本身。只有在这种革命化的视角下,我们才有可能摆脱人文科学的危机。 然而,当我们跌人“历史的诗学”的时候,我们不能不疑惑,在这样的一个被“虚构化”的世界里,历史何以可能是历史而不是其他呢?或者说历史、文学、宗教、科学等,它们之间是否还有什么区别呢?“历史的诗学”不得不为这种“虚构化”解围,海登•怀特借助于文学与历史之间的共享形式来为他的研究辩护。他向质问他这个问题的人们反问:“究竟是什么导致我们注意历史与文学之间的关系问题?”③对于海登•怀特来说,答案是非常明确的:这些问题完全都是由于非历史的思维导致的,正是在这种非历史的视角下,这些问题才成为问题。 如果破除这种非历史的思维方式,那么这些问题本身就不存在。具体地说,我们为什么一定要把文学看成是一种实体的虚构呢?既然如此,我们又如何把历史作为实体本身来看待,而不是视其为对历史实体的建构(虚构)呢?在现代的技术理性氛围里,我们无法摆脱技术理性的统治,因而我们在现实的生活中也无法完全摆脱非历史的思维方式,所以我们才会遇到这些不该遇到的问题。 海登•怀特敏锐地觉察到文学的历史性与历史的文学性特质,这一开放观念的开启使历史与文学达成了一种“视界融合”的效果,甚至对整个人文科学领域来说,都具有不可低估的价值。它机巧地跨越了几乎人文科学的全部领域,并拆解了不同学科之间的历史壁垒。后现代历史研究所揭示的问题确确实实是存在的。延展其批判的思路、思考其倡导的理想,是一个认真的研究态度所必须具备的。 新的价值观念往往能够赋予我们更多的理解历史的机会。例如,我们看到作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中却有着“天命玄鸟,降而生商”的叙事内容。如果没有后现代历史叙事学给我们的提示,我们很可能依然僵硬在二元对立的历史观念中,无论如何都不会认为“天命玄鸟,降而生商”是一个历史叙事的内容。当我们打开历史学家柏杨先生所写的中国历史时,我们会惊讶地发现,他把中国历史“腰斩”为神话时代、传说时代、半信史时代、信史时代。带着海登•怀特的“历史的诗学”观念,我们会发现,使人文科学陷人危险境地的不是人文科学的历史,而是非历史的思维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