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寻找写作灵感?中文期刊网用心挑选的梁山聚义的性质,希望能为您的阅读和创作带来灵感,欢迎大家阅读并分享。
梁山好汉上了梁山之后,他们在社会中充当了什么角色,亦即他们的立身行事,是评价梁山聚义性质的重要依据。他们是如传统评价中所谓的顶天立地,光明磊落,还是如普遍认识的劫富济贫,救困扶危,怎样评价,不能顺大流,想当然,而应根据文本所描述的细节去考虑,因为,只有细节最真实,也只有细节才最能体现人物的性格特征。人们常说,有诸内必形诸外,最能反映人物内心世界的莫过于人物自己的言行。所以,要评价梁山好汉的性格特征,就必考察他们的立身行事。诚然,《水浒传》是一部优秀的长篇小说,亦如金圣叹所云:“《水浒传》写一百八个人性格,真是一百八样。若别一部书,任他写一千个人,也是一样,便只写二个人,也只是一样。”的确,《水浒传》中百八个好汉,各有自己的个性特征,这也正是现实主义塑造典型人物的根本要求。但是,百八个人,又有着这个集团的共性,对于梁山好汉立身行事的共性,我们可以归纳为以下六个方面: 一、劫富不济贫 历来,传统的民间提倡江湖义士的道德标准,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劫富济贫,因为富者不仁,贫者凄苦,侠士通过自己的能力,劫多余而补不足,实在是济困扶危、替天行道的义举。梁山好汉劫富,这一点是大家公认的。但问题是,梁山只劫富,决不济贫,这样,梁山劫富的正义性质则很值得怀疑与否定。在《水浒传》中,梁山不知劫了多少富户,获得了巨额财富,最有代表性的是“智取生辰纲”、“三打祝家庄”和“攻破曾头市”;此外,攻入高唐州大名府等城郡,都获得了大量的金银财宝。这些不义之财,宋江从未施济穷人,都是“把应有家私并府库财帛,仓廪根末,尽数装截上山。”(第五十四回)打下大名府,“便把大名府库藏打开,应有金银宝物,缎匹绫锦,都装载上车子”,悉数运上了梁山。(第六十七回)在整个《水浒传》中,只有二处描写了宋江济民之举,一次是攻下祝家庄,宋江感谢钟离老人等人的帮助,赏了他一包金帛,并“各家赐粮米一担。”(第五十四回)另一次就是攻下大名府,“又开仓廪,将粮米救济满城百姓。”但要注意的是,祝家庄中给每户粮米一担,是因为钟离老人的缘故,石秀、杨林去祝家庄探路,在酒庄见到了钟离老人,在他的指示下,才全部了解其院路的走法,即见白杨树即转弯,否则是死路一条。宋江攻下祝家庄,没有钟离老人的帮助是绝对不行的。而且也仅仅是一石。宋江公开对钟离老人说:“不是你这个老人的面上有恩,把你这个村坊尽数洗荡了,不留一家。因为你一家为善,以此绕了你这一境村坊人民。”这般语言,其杀气腾腾,真令人心惊胆颤。剩余的粮草,亦是“尽数装载上车,”运回了山寨(第五十回)。打下大名府,也俵济了百姓,只是因为路途太远,而梁中书几家金银珠宝太多,加上粮米,根本无法全部运走,所以俵济了部分粮米,就是粮米,也并未全部接济百姓,尽梁山运输之力,“余者亦装载上车,将回梁山泊仓用。”如果说,梁山兵马甚多,平日开支浩繁,这些金银珠宝,要搬上山作日常用度,似有情可原。那么,我们再看看晁盖智取生辰纲。首先,作为智取生辰纲的首领,晁盖实在是个有钱的财主,就是吴用、公孙胜,也并非穷苦人家。即就三阮兄弟,也是成天喝酒赌博,似乎也并非一文不名。夺取生辰纲,全不是生活所迫,更不是劫富济贫。目的是什么,刘唐认为是不义之财,是天送给的“一套富贵”。(第十四回)阮小七说是“一世的指望,今日还了愿心。”(第十五回)公孙胜道:“今有十万贯金银珠宝,要送与保正,做见面礼。”(第十五回)劫得了生辰纲后,这么一大笔横产,晁盖几人便分了,没有去接济任何穷人一分钱,十一担金银珠宝全部据为己有。所以,等到白胜招供,宋江报信,吴用决计投靠梁山,晁盖担心梁山不肯收留,吴用道:“我等有的是金银,送献些与他,便入伙。”(可就是有第十八回)金银之多,恐怕是一辈子也花不完的,可就是有这么多钱财,他们也不肯救济贫困。所以说,梁山好汉们劫富,却从不济贫。劫来钱财,却都是供他们“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如是而已。 二、仗义不问由 梁山好汉仗义,这是众所公认的,惟其仗义,才能混迹江湖。梁山的头领们,常以自己仗义而自豪,而江湖上的大小名望,也主要是因为仗义而生,宋江晁盖于江湖上声名远播,惟一“义”字耳。刘唐获知生辰纲之事,首先想到的便是去投奔从未谋面的晁保正,认为他是“义士”,可以相托大事。而宋江更是被江湖称作“及时雨”,但有人来投奔他,若高若低,无有不纳,便留在庄上(馆谷),终日追赔,并无厌倦。若要起身,尽力资助,视金似土。人向他求钱物,亦不推托,只好做方便,每每排难解纷,只是周全人性命。如常散施棺材药饵,济人贫困(第十八回),鲁智深之救林冲,武都头之帮施恩,无一不是在仗义行侠。但是,诸好汉仗义之举,却有着太多不合情理的地方,最主要的是体现在“仗义不问由”上。所谓仗义不问由,是一味仗义,而不问该“义”的道德价值。比如,鲁达救林冲,那是应该的仗义。林冲之悲剧,全由高俅那厮无端陷害,如不是鲁智深心细胆大,豪侠重义,林冲必冤死于董超、薛霸的棒棍之下。鲁达之举,确是义薄云天,感人肺腑。同样是英雄,武松的仗义则完全不一样,如论人格魅力,梁山百八人中,最能称得上英雄的,武松当列其冠。 他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也是一个言行一致的大丈夫,行事光明,胸襟磊落,坦荡忠诚,不存芥蒂。就是这样一位真丈夫,真英雄,其仗义之举,却也是有着太多的不合理。武松为兄报仇,杀了奸夫淫妇,投案自首,东京府陈府尹是一个“聪察的官,”只将武松“脊杖四十,刺配二千里外”的孟州城牢。到了孟州,先是免去了太祖传下来的一百杀威棒,再又是有人招待吃肉喝酒,洗澡篦头,然后还被安排住到一个雅致的去处,好酒好食,殷勤周到。这一切,其实全是施恩所为,施恩为什么对这个囚徒格外关照呢,目的只一个,这是一位打虎的好汉,利用他去夺回被蒋门神强占的快活林。按说施恩与蒋门神的争斗,完全是没有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别,二人的利益之争,完全是江湖上的黑吃黑。施恩利用自己职务之便,在快活林经营牟利,因为地处交通要冲,“但是山东,河北客商们,都来那里做买卖。”来往客商多,所以竟有“百十处大客店”,施恩手中有权,重要的是他“借着营里有八九十个弃命囚徒”,去那里开着一个酒肉店,收取保护费,就是连“过路妓女之人,到那里来时,先要参见小弟,然后许他趁食。”更不要说那许多赌坊了,完全是一个快活林霸主。然而,官营内新上任的张团练,职务在施恩之上,怎么能容忍他一个人吃独食呢?于是,他从东潞州带来的蒋门神强行抢夺了快活林。蒋的后台是张团练,“那一班儿正军”,施恩的几十个亡命囚徒也非对手,“无穷之恨不能报得。久闻兄长是个大丈夫,不在蒋门神之下,怎地得能与小弟出这无穷之怨气,死而瞑目。”几顿酒食,几句美言,于是乎,武松便上路去,一个“玉环步,鸳鸯腿”,打得蒋门神只求饶命,最后约法三章,重新为施恩夺回了快活林。小说写快活林一节,有四句诗曰:“夺人道路人还夺,义气多时利亦多。快活林中重快活,恶人自有恶人磨。”实在是中肯之至。假如蒋门神没有张都监的后台可依,也有施恩的小聪明,于武松刺配的路上,就一一款待,百般周到,那么,挨打的绝对是施恩了,这是必然的事实。武松醉打蒋门神,实在没有任何正义与非正义的判断,只是感其关照而已。作为英雄,仗义行侠,是应该问个来龙去脉,判断个是非曲直,这样,才不至于扰乱了法度,混淆了是非。仗义最根本的原则,就是要仗其正义,否则,就走向了反面。从各个方面去衡量,除了力气相差悬殊之外,立身行事,品行操守,施恩与蒋门神没有太多的差异。快活林里好挣钱,谁都贪想在那里发财,为何只有施恩一人霸守,完全可以肯定,在此之前,施恩亦如蒋门神般,强占了若干个“小施恩”的地盘,凭手中权力,更凭那“管营内八九十个弄命的囚徒”,一路打杀过去,谁敢抵挡,所以,快活林便姓施了。又假如,施恩如果没有蒋门神强占了他的地盘,他会如此看重武松,巴结武松吗?说不定,他与张团练会联合起来,“飞云浦”便结果了武松性命。于此,又想到第七十四回写,“李逵寿张乔坐衙”,李逵判案,恐怕比贪官还可怕,被告骂了原告,原告打了被告,案情情由,原被告供认不讳,在这里李大爷怎个断法:“这个打了人的是好汉,先放了他去。这个不长进的,怎的吃人打了,与我枷号在衙门并示众。”这就是李逵的强盗逻辑。照他的形式标准,世界上的弱者都得枷号示众,打人者受奖,挨打者受罚,这样的仗义绝对是百姓的灾难!《水浒传》中,李逵的革命纲领是“杀上东京,夺了鸟位,晁盖哥哥做大宋皇帝,宋江哥哥做小宋皇帝。”如此革命理想,不实现也罢。如真个能够成为现实,那个新朝廷一定会比徽宗昏聩、高俅奸佞更要坏得多。比起《西游记》悟空的革命理想:“皇帝轮流做,明日到我家”,真不能以道里计。悟空的革命纲领,多少有些民主主义的萌芽,而李逵的革命纲领,则是历史的倒退,是彻底的无政府主义的流民意识。以这样的思想意识去行侠仗义,自然含有许多不义的成分。#p#分页标题#e# 三、除恶不爱民 与仗义一样,除恶也是梁山好汉们日常一项重要的功德,为社会除恶,这应该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比如杨志杀了东京街上的泼皮牛二,不仅是百姓欢呼,“众人亦替杨志告说”,“众邻全都出了供状保释”,就连众多押牢禁子节级都“不来问他取钱,又好生看觑他。”(第十二回)可见,为社会除恶,为民除害,实在甚得人心。在《水浒传》中,梁山除恶,随处可见。诸如林冲之杀陆谦与富安,鲁达之拳打镇关西,武松之杀西门庆,二解之杀毛太公,三打祝家庄,攻取曾头市,都是除恶之义举。至于卢府的李固,无为军的黄文炳,更是罪有应得,死有余辜。但是,在肯定梁山除恶的同时,有几个问题应值得注意。首先是梁山除恶,除小恶,不除大恶。论大恶,与梁山为敌最大者莫过于高俅,但是,高俅被俘上山,不仅未死,还受到了连高俅自己也感到意外的非常礼遇,为什么,除了宋江思图招安之外,除恶只除与宋江有关的恶。也就是说,在宋江面前作恶,宋江必须除恶务尽,如上文提到的黄文炳。高俅直接陷害的是林冲,所以宋江礼遇之。张清飞石打的是鲁智深诸军,所以宋江断然呵斥鲁智深,不得无礼。另外,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是,除恶的目的是什么,当然是为了安民。可是,梁山除恶,在许多情况下,不但没有起到安民的作用,反而是扰民、害民甚至给民众造成极大的伤害,所以我们说,梁山“除恶不爱民”。这一点以每次战争最为典型,战争是残酷的,偶尔也会祸及无辜,也是难免的;但古今中外战争,要消灭的是对方的敌对势力,而一般不会伤及无辜民众。梁山则不然,每次攻城掠地,梁山好汉往往是不问青红皂白,一路砍将过去。比如攻入大名府报仇雪恨,大获全胜之后,但城中尤在杀戮,是蔡福向柴进求情:“大官人可救一城百姓,休教残害”。柴进才去找吴用,找到之后,“急传下号令去,休教杀害良民时,城中将及损伤一半。”(第六十八回)是时大名府,乃河北第一个去处,城市人口,至少是数十万之多。“伤损一半”,可见梁山杀戮惨重,且梁山是劫牢,百姓则居城内各处,说在劫牢时误伤几个百姓,在所难免,劫了牢房,城中乱杀乱砍,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原因何在,梁山好汉们特别喜欢杀人,用李逵的话说,几天不曾杀人,“口里淡出鸟味来。”就这个黑旋风李逵,抡两把大板斧,骁勇异常,至少他所杀者,一大半是无辜的平民百姓!江州劫法场,李逵冲在前面,先是“手起斧落”砍翻两个刽子手,再监斩官马将砍去。以情理推断,李逵在劫法场时杀伤官兵绝对不会超过十人,因为他们要急忙保护宋江离开刑场的。可到了法场之外,梁山一干人在保护宋江戴宗逃走的同时,都一直在杀害满城无辜平民百姓,而李逵更是“杀得性起”,“当下去十字街路口,不问军官百姓,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渠,推倒倾翻的,不计其数。”一直杀到江边,李逵已是“身上血溅满身,兀自兀自在江边杀人。”尽管晁盖大叫:“不干百姓事,休只管伤人!”可李逵根本不听,还是“一斧一个,排头儿砍将去。”最后大家集中到了白龙神庙,他还要去寻庙祝杀掉。(第四十回)可见,李逵杀人,多是无辜百姓,江州劫法场如此,其它战争无不是这样。上文提到的三打祝家庄,李逵承认,“见到活的便砍了。”还说:“虽然没有功劳,也吃我杀的快活”。(第五十四回)而宋江则公开对钟离老人说,不是看他份上,这一庄的人却要杀光,这样的杀戮,除恶又有什么意义呢?江州再有“恶”,也决不会如李逵般顷刻间叫千百人死于非命。就是武松那样的真英雄,于杀人上也是如此,血溅鸳鸯楼,杀张都监,杀蒋门神,乃至杀其夫人,杀随从,都可理解,但杀唱曲儿的小妓,实在是毫无道理,更有甚者,杀完诸人,还栓了前门,“又入来寻着两三个妇女,也都搠死了在房里。”(第三十一回)可以想到,当时是没找着,就是有十个、百个、无分善恶,都会被武松杀光的。所以,梁山的除恶,不是以爱民护民为前提的,相反,常常在除恶的同时,大量的杀害百姓,这样的除恶,实在不要也罢。 四、为己不顾人 这里的“为己”,不是狭隘的为个人的一己之利。梁山为了自己的事业,为了梁山小集团的利益,或者甚至就是自己个人利益,他们根本不顾念别人的困难处境与痛苦心情,一句话,为了自己,不顾别人!最典型的莫过于张清夫妇酒店的蒙汗药毒杀过往客人。按张清所述,只有三种客人不杀,即僧人,妓女与犯人,其余都在可杀之列,。可以想象,十字坡前,母夜叉杀害了多少无辜客人。武松到人肉作坊,就看到“壁上绷着几张人皮,梁上吊着五七条人腿”,那一位七八尺长的头陀,也被蒙汗杀死。武松幸是警觉,不然就与那位头陀遇难一样,做了馒头馅子。(第二十七回)黑店里谋财害命,古即有之,杀人还把人肉做馒头馅子,恐怕就别无分店了。这些“好汉”之狠毒、残忍,无法无天,也是令人拍案扼腕的。《水浒传》中,林冲应是一个唯一的忠厚仁者。可是,他为了能上梁山入伙,也竟然按王伦要求,提着朴刀去山下杀人,作为人头状而入伙。事情虽是由王伦那厮所逼,但他还是去了,只是运气不好,没碰上行人,第三天又遇上个旗鼓相当的杨志,否则,又有一个无辜的人冤死在林教头刀下。有时,梁山事业要某一人物,梁山往往采取一些令人难以接受的残暴行为,逼使其上山。梁山为了要请朱仝上山,吴用、雷横、李逵等人亲自到沧州,朱仝不肯上山。李逵竟然把小衙内头劈作两半,逼得朱仝只有上山。朱仝上山,挟持可以,怎样都行,但怎么样也不能杀害一个四岁的小孩,沧州知府当为官清廉,即便是贪官,小孩也是无罪的,如此残忍杀害小衙内,实际上是陷朱仝于不仁不义的泥坑。知府如此善待朱仝,朱仝反恩将仇报,杀害自己的儿子,这样伤天害理的事,哪里是江湖好汉能做的呢。同样,宋江患背疽,生命垂危,张顺下山去建康,请安道全上山治病。安道全因新与娼妓李巧奴打的火热,一开始没有完全答应,说要和巧奴商量,而巧奴更是百般撒娇,不允许安道全走。安道全要告之巧奴,这本是应该的,而巧奴不放他走,也是合符情理之事。但张顺就顿起杀心,半夜时分一把巧奴一家全都杀了,倒反而走了那个江中劫杀他的强盗,杀了人,还在墙壁上写上“杀人者,我安道全也”几个大血字,以之逼安道全上山,手段的确是忒狠毒些(第六十五回)。事实上,张顺本来就是杀人越货的主,昔日在揭阳江边,和李俊诸人,或利用开酒店用蒙汗药来杀人劫财,或乔装船夫接送客人在船上谋财害命。为己,人之天性,但不能损人利己,更不可杀人利己。梁山好汉这般行径,无论在什么样社会里,都是应当完全否定的不义之举,不法之事。#p#分页标题#e# 五、救难不恤情 梁山好汉,常常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是应肯定的义举。但是,在救人于危难之时,却总是任性而为,从不站在对方立场上去思考。小说第二回写鲁达与史进、李忠在酒店饮酒,遇上金老父女,郑屠以“虚钱卖契”,娶了其女儿,又被大娘子赶回,而郑屠却要追讨那三千贯赎金。鲁达真豪杰,当即救济金老父女十五两银子,并去金老住的店里,强行放走了金老父女,并在店门口坐了约二个时辰,估计金氏妇女走远了,才离开小店,到此,鲁达是做得很好的,即便打了店小二一事,也未伤及人命。且心细如发,怕小二去告郑屠,整整守了二个时辰。可以这样说,鲁达要帮金老,就已完全达到目的,因为人已走远,郑屠也无法追到,而郑屠尽管有势,却还终归是个屠夫,鲁达是本县提辖,真正的头面人物,郑屠怎么样也不敢得罪他的,更不会与提辖叫板,最多是打了牙往自己肚里吞,恨得痒痒的而已。然而,鲁智深却不肯就此罢休,又经往状元桥,故意找碴,惹得郑屠火起,趁势就三拳,把郑屠活活地打死。无论从法律角度看,还是从道德层说,鲁达做的太过分了,如果金老知道这样的结果,一个善良的老人也会心中不安的。后来,鲁达的逃亡,剃度,最终走上梁山,应该说,其最初根源还不在社会,在他自己。殷天锡抢占柴皇城园子,气死柴皇城,柴进之意,是想利用自己的“丹书铁券”与之论理。诚然,到了公堂,甚至到了朝廷,结果怎样,还不可臆断,但高廉再有权势,也决不可少觑“丹书铁券”。最终他把柴进下在狱中,是因为“丹书铁券”未及带在身边。而李逵不问青红皂白,一顿便把殷天锡打死。打死人了,马上逃回梁山,让柴进一人承受牢笼之灾。如果不是梁山已成气候,又幸得公孙胜制伏高廉妖法,则柴进必死无疑。李逵与戴宗去请公孙胜,其师父罗真人不予放行,李逵竟然夜中潜入道观,杀了真人,还杀了道童。幸好真人道法了得,只是让他砍了两个葫芦。(第五十三回)只是这一次,罗真人不是那平常的百姓,被李逵斧子砍了就砍了,而是委实让他吃了点苦头,李逵再横,在罗真人面前只有磕头认罪了。所以,黑牛也是欺善怕恶的。 六、分财不等同 梁山好汉,几乎人人都有共同的四种嗜好,即好赌、好斗、好杀、好财,历来江湖中人,格斗好杀是共性,亦偶有好赌者,但绝对少好财者。道上朋友是信奉“钱财如粪土,仁义值千金”,钱为身外之物,不可留恋。可梁山好汉们却特别喜欢钱财,劫生辰纲,为的是钱;开黑客店,为的是钱;杀人放火,攻城掠庄,很大因素就是为了钱。未上梁山之前,没有官职的如王英辈,则杀人越货;如时迁辈,则掘墓盗坟。有官职的,则收受贿赂,中饱私囊。蔡福蔡庆可以同时收受敌对双方共一千五百两贿金,数额之大,心地之狠,这种手法历代贪官也不多有。雷横查夜,扣了刘唐,晁盖认了外甥,雷横收了十两花银,也心安理得。宋江放了晁盖一干人犯,梁山派刘唐奉送黄金一百两,尽管宋江只要了一根,则说明平日里宋江不是不要钱的。试想,宋太公家根本不富裕,而宋江成年累月接济四方朋友,“端的是挥霍,视金如土。(第十八回)”周人之急,扶人之困,固然是无愧于“及时雨”之称呼。但这金从何而来,家无余财,身居下位,钱的来路只有一条,即就是利用职权,收受贿赂。 《水浒传》中,所有曾经做过朝廷官吏的好汉们,没有一个不收受他人钱财,梁山去办事,也同样要奉上银子,方好说话。就是宋江去江州服刑,有了吴用的书信,有了自己响当当的江湖名望,他见戴宗,还是要“自带了银两。(第三十八回)”而且,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梁山好汉,聚义水泊,称兄道弟,俨然大同。而实际上,梁山上是等级森严,这不仅是表现在组织上,而且表现在经济上。“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是梁山好汉们既追求渴望,又颇为自豪的生活。事实上,这仅仅只限于喝酒吃肉上。每次劫来的财物,往往是上交一半入公库,余下一半,几个头领要一半,四分之一给了小头领,其余每次下山的千百人众,仅仅只有余下的四分之一。在《水浒传》中,有一次明确的描写山上财物分配,小说第二十四回写晁盖占据梁山之后,派人下山去打劫过往客商,众人下山,劫得客商,满载而归山,对于劫得来的这许多金银,梁山是这样进行分配的:众头领看了劫得许多财物,心中欢喜,便叫掌库的小头目,每样取一半,收藏在库,听候支用。这一半分作两份,厅上十一位头领,均分一份;山上山下众人,均分一份。显然,这种分配时极不公平的,所谓“公平”只是体现在“均分一份”上面,而问题是“均分”却有着不可逾越的等级。可以设想,当时山上十一个头领,至少有千余兵卒,就算一千人,则士卒与头领利益的分配时1000:1。分配差距如此之大,实不能以“兄弟”而名之。再说,任何一位新头领上山,山寨都要专门拔定新屋与之居住,并还要“每人拔十个小喽啰服侍”。(第四十七回)这又能说是兄弟吗?纯粹是主子与奴才得关系。正如民国时期学者萨孟武先生在《水浒传与中国社会》一书中所指出的:“他们(按:指梁山首领)的经济生活是筑在喽啰制度之上的,但是喽啰和罗马时代的奴隶不同,不是用‘汗’来产生主人的生活用品,乃是用血来掠夺别人的生活用品,以供主人之用。”这是很有道理的分析。 可见,抢劫来的钱财,一般的喽啰是分不到二个铜板的,绝大部分入了“好汉们”的腰包!王学泰先生《中国流民》一书中,对《水浒》的分析可谓鞭辟入里,他说:“《水浒》虽然处处以兄弟相称,许多萍水相逢的好汉,一见如故,情逾骨肉。但这并不普施于所有人。贪官污吏不必说,他们是水浒英雄打击的对象,就是许多无辜的平民百姓也常常死在好汉们的板斧或朴刀之下,他们心中决不会产生半点兄弟之念的。因此,“兄弟”这个称呼仅仅是给予能够互相救助自己的人,或有可能加入自己的群体的游民的。换句话说,就是属于自己的帮派,或者有可能属于自己帮派的人。而实际上,王先生所论还应引申,严格地来说,在经济利益上,梁山是不可能真正地“兄弟”,除了那能坐上交椅的一百单八个之外,小兵们也是够不上兄弟的。第八十三会写“陈桥驿滴泪斩小卒”。应该说,矛盾起因全在朝廷。“这伙官员,贪得无厌,徇私作弊,克减酒肉。”一军校接过酒看,“酒只半瓶,肉只十两,”于是发生争执,最终闹出人命。这件事情,对梁山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即便军校不该杀人,但那“厮官”贪污在前,无礼在后,朝廷正要利用梁山人马去征大辽,这件小事不会造成任何不良后果的。可宋江却坚决把军校杀了。比起李逵扯圣旨,打钦差,这又算什么,可见宋江心中的兄弟只有那坐在他后面的那一百零七人,绝对没有梁山的士卒。#p#分页标题#e# 综上所述,《水浒传》所描写的实在不是农民起义,所谓梁山上的好汉们,也有着太多的致命缺点而实在有愧于英雄的称号,他们的所作所为,决定了这个集团不可能真正为草民们谋得幸福,顾及的只是自己小集团的利益。梁山讲“义”,“义”者,宜也,其中确实包含有正义,善良的成分。但是,“义”又有着相反方面的意义。美国学者夏志清在《中国古典小说导论》中认为,要讨论《水浒》反政府的主题,就必须把好汉个人和梁山好汉的整体区分开来,这区分极端重要。从单个去考察,梁山众有些好汉,比如林冲、武松、鲁智深这些人,他们恪守英雄信条,然而整个梁山好汉这个集团,奉行的是一种行帮道德,的确,在梁山上奉行的是一个大写的“义”字,“义”似乎成了梁山的全部,关于梁山的义,孙述宇先生在《水浒的来历:心态与艺术》一书中剖析的最为准确。它认为:“义”确实有“正”、“宜”、“善”的意思,如义士、义举、见义勇为等,但它还有另一个意思,那就是“假”,如义父、义兄、义弟等,因此所谓的结义不是说“结伙伸张正义,”而是说“结为义兄弟”。“义者,宜也”指的是某种行为准则,但这个绝非社会合理公义,而是特定关系中的私理私义。弟兄们固然可能伸张正义,但结伙为非作歹的可能性也同样大。这是非常正确的分析。在《水浒传》中,兄弟们真是为了朋友,两肋插刀,但为了朋友些什么呢?固然有鲁智深于野猪林中救林冲的义举,但也有武松不问情由的在快活林醉打蒋门神。更有甚者,如小霸王周通去桃花庄刘太公家强抢民女做压寨夫人,他的几个“兄弟”不是跃马掣枪,拼力相助吗?就说攻打祝家庄吧,祝家庄固然是地主武装,是属于与劳动人们相对立的阶级,但他比穆家庄的穆弘、穆春兄弟似要守规矩的多,他开的饭店远胜于张青、孙二娘的黑店,当日杨雄、石秀、时迁三人在那里吃饭,店小二老实和气,根本没有下蒙汗药,把人肉做馒头。不说深层次的原因,但就表面现象看,梁山打祝家庄,可谓不义之举。因为是时迁盗鸡,寻衅闹事、欺压无辜百姓(祝家庄的庄户们应是地道的贫民),所以,对于攻打祝家庄,夏志清先生认为“只能说明他们的暴虐和贪婪”。海外学者马幼恒先生在《水浒论衡》中更是说的非常偏激:“这和三十年代日军驻华部队随时找小事为籍口以谋扩张势力范围有何区别?”语虽偏激,但合事理。所谓的‘结义’不是‘结伙伸张正义’,而是说‘结为义兄弟’,决不是‘结伙伸张正义’。无论是他们的聚义纲领,还是平时的立身行事,梁山并没有代表农民阶级的理想与意识,梁山所表现的是中国古代社会浪荡底层游民阶层的价值理想。因此,梁山性格有着明显的两重性,一方面慷慨重义,对内称兄道弟;另一方面又为非作歹,对外强暴残忍;一方面有着强烈的帮派意识,内部组织严密,另一方面却表现在单个人身上,却是散漫无羁,无视一切理法。也正因为如此,所以,梁山聚义彻底失败了,而且,它的失败,就悲剧意义来说,远不及方腊的失败。方腊领导的农民起义失败了,是被统治阶级的疯狂镇压而惨败的,而宋江领导的梁山聚义,却是在充当统治阶级打手,镇压田虎、王庆、方腊时,折兵损将,死于非命,剩下来的,又一个个被宋王朝所杀害。所以就文学价值与社会意义来说,宋江聚义的失败又远远大于方腊起义的失败。 总之,《水浒传》一书的性质,究其底应是描写了一场游民聚义。王学泰在《中国游民》一书对此做了深刻的阐述,他认为《水浒传》所反映的绝不是农民阶级的理想和意识,它展示的中国古代浪荡底层的游民的价值和理想。他说:“游民的性格天生是有两面性的,如一方面慷慨重义,一方面为非作歹;一方面散漫无羁,一方面又极易产生强烈的帮派意识。”而“帮派意识有着强烈的倾向性,这种倾向性甚至影响了他们判断极普通的是非曲直。它表现在一切以自己帮派为标准,认为自己的帮派永远是无懈可击的。帮派中的成员习惯于做单线思考。从道德上说,自以为是,从力量说,认为自己是所向无敌。”这应是最精辟的分析。回过头来看梁山的聚义,以及众多头领的立身处事,无一不切合帮派意识。梁山打祝家庄,打田虎、王庆,征方腊,完全能说谁是正义,谁是非正义吗?陈洪、孙勇进《漫说水浒》认为:“什么叫‘行帮道德’?‘行帮道德’可以称为帮派意识,它纯以个人及个人所属的集团行为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符合自己帮派集团的利益就是正确的,而且为实现这种利益可以不择手段,和自己帮派利益相冲突的就是错误的,而且为消灭这种错误也可以不择手段。”基于此,过去我们总习惯称梁山起义,实不为妥,正确的应该是“梁山聚义”,一“起”一“聚”,隔之霄壤。陈涉吴广乃为起义,晁盖、宋江,盖聚义也。为了自己帮派的共同利益,他们走到了一块。同上梁山,共图快活,普天之下,唯我独尊,不分青红皂白,唯我是宗,一部《水浒传》,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