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教学的艺术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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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教学的艺术渗透

 

纵观书法艺术的发展历史,时时处处打上了社会历史发展的烙印,而且还体现出了空间与时间、运动与静止的辩证关系原理。对学生进行书法艺术教育,在提高学生的书写水平的同进,能陶冶学生情操、提高其辩证思维的能力。   第一,书法课不仅是技艺,更是历史。   书法艺术发展过程具有社会历史性。原始社会初期,人类在“丰收”和“成功”后,往往围绕粮食或猎物手舞足蹈,举行庆贺活动,这是人类最初的艺术活动。最初的庆祝对象本是实实在在的捕获(或收获)物,在庆贺“结束”之后立即就分而食之[1]。但既然这种“庆贺”本身并非实际物质的交往,所以人们大可不必以真物作为对象,只要能供“观赏”的代用品当也可以起到这种作用,逐渐这种“对象”只有“象征”的意义。于是,“画”出来的、“刻”出来的,“塑”出来的,都可以成为“艺术的、”“审美的”。   作为庆贺“人力天工”的思想意识活动,也可以是“说”出来的“,写”出来的。“围物而舞”的情形,不仅“物”是为“观赏”“雀跃”的对象,而且“舞”本身也具有观赏价值[2]。同理,“说”的“事”固然可以成为“艺术欣赏”对象,“说”的本身也可以成为这种对象“,写”的“事”可以成为“欣赏”的对象,“写”本身也可以成为这种对象。对社会而言,不仅有实用价值,而且有审美的价值。随着社会的发展,古代宗教仪式中的“祈祷文”失去了原来的宗教意义。但却以“书法艺术”的形式保留下来供人观赏,就连“神的住所”———庙寺等,也大多成为书法艺术的存留物。   社会历史的实际发展,过去作为交往传递信息工具的历代书家“通信手札”,如今都成了艺术的珍品。   对书法的艺术兴趣,根植于中国社会文化的趣味土壤中,使其得以生根结果,由于中国社会发展的特点,使书法艺术与其它的传统艺术一样,不但没有因为时展从根本上受到冲击,而且得到了悠久的发展,具有社会历史性。   第二,书法课堂纵观书艺的动态轨迹。   书法艺术中蕴含了运动与静止的辩证关系[3]。   书法艺术作为艺术活动来说,是运动的,作为艺术作品来看是静止的,但书法艺术却是静中有动,是运动型的艺术。用墨写在纸上的字,在放大镜下也许可以看出许多不连续的小点,但物理上这些小点在知觉上却是连成一片的。正象古代希腊的哲学家说的,虚空同样是一种始基,是原子运动的条件,没有虚空,原子就是铁板一块,动不起来。书法艺术中甚至故意留出虚空,并不是使运动感中断,恰恰相反,是为加速动势,这就是飞白的作用。[3]   从这个意义上说,书法艺术是把“运动”储存起来的一种方式,当别人欣赏书法艺术时,这种运动就放释出来,传达给欣赏者,激起欣赏者的运动知觉,而运动本身是有多种形式的,有迟缓的,凝重的,飞动的。书法艺术动中有静,静中有动,是运动和静止辩证关系的完美结合。因此,在教授时,不能只让学生的字“飞”起来,更应让他们的字有“静观”的冷色调。   第三,书法课堂是时空的对接面。   书法艺术又体现了空间和时间的辩证关系。最初的汉字是通过刻划轮廓,来表述人类的具体活动,如为了计数、埋物(种子)等活动。而这种刻划形成了近似于几何图形,而数学中的几何图形是由封闭的线组成的。线本身的粗细可以忽略不计。而在人物最初的刻划图形中有许多是开放的,如“山”“人”等。[3]   由此看来,汉字作为图形的开放性,说明了汉字的结构本身不是为了勾划轮廓分割界限。它的刻划活动是重在“刻划”的“轨迹”,而不是“轨迹”所勾出的空间组成。从这个意义来说,汉字的“轨迹”又不是抽象的“点”“线”。对于书法艺术中的“点”“线”一定都有自己的空间,书法中的“点”“线”本身就有“面”,从而才产生了所谓“双勾填廓”的书法学习方式。[4]   这样,书法艺术可以看成是“轨迹”本身的图形。而不是“轨迹“”画”出来的图形。“图形”是空间的,“轨迹”是时间的,“轨迹”本身的“图形”则是“时间”中的空间,是“空间感”融于“时间感”之中,体现出“时间”和“空间”的辩证统一关系。   总之,书法艺术是自然的,是历史的,是人的活动在自然界打上了历史的痕迹,具有社会历史性。   这种活动又体现出事物“运动”与“静止”,时间与空间的辩证统一,对学生进行书法艺术教育,在提高学生的书写水平的同时,也要陶冶学生情操、提高其辩证思维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