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艺术中审美属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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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艺术中审美属性分析

 

一、关于丑的种种形态   这种丑是由于目的和感觉混淆起来而产生的。我们将在当做哀情表现出来的感伤中,在当做柔情表现出来的女性气中,在当做优雅表现出来的纤弱中,在当做华美表现出来的俗丽中,在当做有力表现出来的畸形中,找到这种赝牌美!哈特曼认为,另一种丑是可以克服的,他说:“在一切美中都有丑,但它不是作为丑而存在,而只是作为美的一个要素而存在;一切丑都只是相对的,”因为它是“一个本质上符合逻辑的世界中的逻辑性的表现。”“它在最高的一级上,即在富于个性的一级上,以不同的方式得到克服”,因而也就产生了哀情、喜剧、悲剧和幽默等美的变异。[3]既然丑是相对的,因此,哈特曼就主张到赝牌美中去找不可克服的丑,这才是真正的丑。所谓赝牌艺术美是指艺术作品中内容虚假、腐朽、技术伪劣的作品。罗丹曾说:“在艺术中所谓丑的,就是那些虚假的、做作的东西,不重表现,但求浮华、行柔的矫饰,无故的笑脸,装模作样,傲慢自负———一切没有灵魂,没有道理,只是为了炫耀的说谎的东西。”另一种情况是指技巧上的失败。在中国书法中,对字的形势、疏、密、长、短处理不当,便会产生丑。所谓“不宜伤密,密则似疴疾缠身;复不宜伤疏,疏则似溺水之禽;不宜伤长,长则似死蛇挂树;不宜伤短,短则似死虾蟆”?在中国,古典文籍中也有关于丑的一些论述。许慎在《说文解字》中释“丑”为:“可恶也,从鬼,酉声。”“鬼”从意义上讲危害于人,是一种恶的表现,外形则丑怪吓人。   《易经》中的“观”卦象辞说:“窥观女贞,亦可丑也”,指女子偷偷窥视自己的意中人,是可羞的事;再如《大过》封象辞说:“枯杨生华,何可久也?老妇士夫,亦可丑也”,指“夫壮而妻老”的婚配阴阳失位,不合乎当时的习俗。所以,当时人们认为,凡违背社会伦理规范和道德习俗的行为,就是丑的,这主要表现的是一种“德丑”。在儒家观念里,以“德丑”为真正的丑。但庄子认为,美丑的差别没有根本性的意义。在《庄子》中,丑的形象比比皆是,像支离疏、兀者王骀、叔山无趾、申徒嘉,这些丑的形象貌粗陋怪异,但丑陋的外表下展示出非凡的精神品质和人格魅力,使得丑形成为呈现充沛高尚的人格精神的独特载体。这是庄子“齐美丑”的思想赋予丑形以独特的审美价值。   “非爱其形也,爱使其形者也。”使形者,才德也;才德者,精神也。庄子的这里审丑观给后世以深刻的影响,后世如葛洪的“得精神陋形之里”的观点,郑燮的“陋劣之中有至好”的观点,刘熙载“丑到极处,便是好到极处”[4]的观点,都不难看出庄子“齐美丑”思想的深刻影响。[5]中国园林艺术中的山石,则以丑为美。卷曲多姿的“病梅”、奇形怪状的太湖石,荒寒萧索的倪云林山水轴,都从不同角度体现出那种丑而无用的形象特征,“透、漏、瘦、皱、丑”可以说是对这类形象特征的高度概括。   在现代艺术中,丑的表现是什么呢?法国象征主义诗人波德莱尔的诗集《恶之花》,所描写和歌颂的对象都是丑与恶,例如白骨、深渊、黑夜、毒蛇、蝎子、秃鹫、妖魔、毒茶、匕首、痰液、蛔虫、强奸、放火等等。其中《腐尸》一诗,对一具又脏又臭、布满蛆虫,已经溃烂的尸体作了淋漓尽致的描写,并赞之为“壮丽的尸体”、“一朵开放的花苞”。   艾略特的《荒原》,把当时丑恶、肮脏的社会现实比作是一座阴森可怕的地狱。出现在作者笔下的大都市伦敦始终笼罩在死气沉沉的悲观气氛之中,生活在这里的人由于缺乏宗教信仰而变得贪婪狠毒、卑劣猥琐、荒淫无耻,深陷在罪恶的泥潭里而不能自拔。我们从《荒原》中看到的是人类无穷的灾难、痛苦和绝望,一切都在不停地崩塌、溃烂和消亡。鲁迅曾说,艾略特的诗是“在庸俗的生活、尘嚣的市街中,发见诗的要素”。艾略特在诗中喜欢运用丑又极肮脏的意象。例如:“我想我们是在老鼠窝里,在那里死人连自己的尸骨都会丢得精光。   ‘这是什么声音?’风在门下面。   一头老鼠轻轻穿过草地,在岸上拖着它那粘湿的肚皮。   而我却在某个冬夜,在一家煤气厂背后,在死水里垂钓。   白骨被抛在一个矮小而干燥的阁楼上,只有老鼠脚在那里踢来踢去,年复一年。   长河流汗流油与焦油船只漂泊诗人用这些丑陋的形象来叽讽现代人精神的贫乏和道德的堕落,揭露社会的黑暗面。[6]《百年孤独》是拉美魔幻现实主义著名作家 马尔克斯的代表作,小说写了布恩蒂亚家族七代人的生活,这个地方叫马孔多,马孔多被认为是拉丁美洲的缩影。这里的人有许多怪异现象,例如一个女子叫雷梅苔丝终年裸体,只外出时罩上筒裙。她很美,凡是看上她的人都得死。她爱笑,外号“俏姑娘“,某次收床单,被风吹到了天上。一个小孩名叫奥雷连诺,长了条猪尾巴,后被一群蚂蚁吃掉。   小说集纳了许多怪诞现象,如胎儿会哭笑,死人骨头会响……全村的人都得了健忘症,雨下了4年11个月又2天……。小说中还出现了鬼魂,人鬼交往的奇特场景;还有人化成沥青,人变成蛇人,水无火自沸……魔幻色彩十分浓厚,神奇丑怪的艺术形象充斥其中。[7]以上这一切描述,在于展现人们视野中的一切丑的形态,为研究丑的审美属性提供事实依据,在此基础上我们则力求对丑的审美属性作出形而上的逻辑分析。     二、关于丑的审美属性的探讨   什么是丑,许多哲学家美学家自古以来就作了许多给人以深刻启示的探索:有的美学家从感性形式角度来分析。罗丹说:“所谓‘丑’,是毁形的,不健康的。令人联想起疾病、衰弱和痛苦的,是与正常、健康和力量象征与条件相反的———驼背是丑的,跛脚是丑的,褴褛的贫穷是‘丑’的。”[8]鲍姆嘉通说:“完善的外形,或是广义的鉴赏力为显而易见的完善,就是美。相应不完善就是丑。因此,美本身就使观者喜爱,丑本身就使观者嫌厌。”“美学的目的是(单就它本身来说的)感性知识的完善(这就是美),应该避免的感性知识的不完善就是丑。”[9]罗森克兰兹在《丑的美学》中说:“丑作为美的否定,必须是崇高的积极的倒错(倒错为粗恶的或平凡的东西),必须是悦人的东西的倒错(倒错为令人嫌的东西),必须是悦人的东西的倒错(倒错为畸形)。”[10]丑是一种形象,其形象的形式是不完善的,或者说是残缺畸形,是变形,是对生命力的扭曲和破坏。它给人的感受是使人产生一种嫌弃、厌恶的感情。这是从丑的形式方面来审察丑的一个基本的观点。#p#分页标题#e#   古希腊哲学家苏格底最早把美与善联系起来,他说:“任何一件东西如果它能很好地实现它在功用方面的目的,它就同时是善的又是美的,否则它就同时是恶的又是丑的。”[11]苏格拉底本人的相貌是很丑的,当时一位著名的美男子名叫亚尔西巴德讥笑他长得像丑陋不堪的林神西勒诺斯。但是在选美比赛中他自认为是很美的人,因为他的朝天的鼻子最有益呼吸和闻到芳香,他的竖大耳朵最便于倾听声音,他的大嘴巴最便于吃东西和接吻。显然,他把功用作为美的最根本的特征。中国古典美学因受儒道思想的深刻影响,也不以外形丑陋畸形为丑,强调“丑德”、“逆道”之丑。早在孔子之前的楚国大臣伍举就强调有益与否作为衡量美丑的标准。楚灵王化巨资筑华丽的章华台,请大臣伍举一起观赏,并对他说,多美啊!但伍举对国王说:“不闻其以土木之崇高、彤镂为美,而以金石匏竹之昌大,嚣庶为乐;不闻其以观大、视侈、淫色为明,而以察清浊为聪。”接着他阐明了自己的美丑标准:“夫美也者,上下、内外、小大,远近皆无害焉,故曰美。……若剑民利以成其私欲,使民蒿焉忘其安乐,而有远心,其为恶也甚矣,安用目观?”[12]伍举认为美色不为美,无害才美。损民为恶则丑。孟子认为,“充实之谓美”,“西子蒙太洁,则人皆掩鼻而过之;虽有恶人,斋戒沐浴,则可以祀上帝。”[13]孟子认为,美丑不在事物的外在形式,而在于内在的修养素质,即使最丑的人,只要虔诚洁净,可以祭拜上帝。庄子则更强调美丑的相对性,“故为举莛与楹,厉与西施,恢??怪,道通为一”。庄子认为,人美不在于形体,“德不形者”则美。所谓德,是事得以成功、物得以顺和的最高修养;“德不形”是指有德而不外露,保持事物的自然的状态。像哀骀它是个十分丑陋的人,然而他不说话却能取信于人,没有功绩也赢得亲近,甚至让国君乐意授给他国事,还唯恐他不接受,这一定是才智完备而德不外露的人。上述分析说明,从社会功利角度来分析,美者必然是善者,善者才会美;恶的表现则丑。例如17世纪西班牙画家拉斯开兹的作品《教皇英诺森十世像》是一个十分丑的形象:斜视的三角眼,紧缩而微竖的眉头,鹰钩形的鼻子,表现出教皇的阴险、狠毒和威严;正襟危从,左手拿着一张签署的纸条,表现出教皇的权势;他那座椅上镶嵌的宝石、手指上闪光的戒指、红色缎子的僧帽、法衣象征着财富……这一切构成所画对象的丑的形象,这丑是由外形透视出来的“恶”的内在本质所决定的。在巴黎公社时期,革命群众画了许多讽刺漫画,有一幅漫画叫《奸笑的梯也尔》,刻画出梯也尔一副满脸笑容却内藏奸诈、凶残的丑相。这些漫画的美学价值就在于通过艺术的丑的形象揭露了现实中的丑恶的本质。   如果说美是理性的花朵,那么丑则是非理性的表现,这是现代美学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观点。莎士比亚曾经在戏剧《哈姆雷特》中高度赞美人:“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得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这当然是对人类的赞美,对理性的人的赞美!人们不是高度赞美米洛的维纳斯的美吗?维纳斯———古希腊爱与美之神阿英洛狄忒罗马时代的化身———不是人们根据美的规律,运用自己的创造智慧与技巧创造出来的吗?这种创造是美的创造,是人类理性孕育的花朵。在叔本华之后,崛起的是一个非理性的时代,诸如尼采的酒神精神、弗洛伊德的无意识、柏格森的绵延、克罗齐的直觉、荣格的集体无意识等等。[14]尼采所提倡的酒神精神和醉,实际上完全是非道德、非理性的。弗洛伊德的无意识———本能、欲望,实际上也是反理性、反道德的。尼采曾正式提出“上帝死了”,这意味着理性形而上学的瓦解。尼采认为,道德和善是预设的,因而是虚假的。生命活动与这一切完全对立,只有抗争才是对策。他提倡酒神精神和醉,他认为审美活动的目的就是激发醉境,“把理想化的基本力量(肉欲、醉、太多的兽性)大白于天下,丑意味着某种形式的颓败、内心欲求的冲突和失调,意味着组织力的衰退,按照心理学的说法,即‘意志’的衰退。”[15]尼采认为,“在酒神状态中,‘整个情绪系统激发亢奋’,这是‘情绪的总激发和总释放’,‘醉的本质是力的提高和充溢之感’”。“酒神状态是一种痛苦和狂喜交织的状态,酩酊陶醉的状态,迷狂的状态,忘我自弃的境界。所谓酒神精神就是要人们以原始本能的放纵化入忘我之境,在歌舞酣醉的迷狂中忘记人生的苦难,求得人生的解脱,这也是一种审美情趣和人生态,但与日神精神是对立的。”[16]尼采认为,崇高是意在显示理性、道德的超越与胜利,丑却只是显示生命力的旺盛、勃发,是一种恶狠狠的、自虐性的快感。丑与不和谐如何能激起审美的快感呢?尼采认为,“丑与不和谐也是意志在其永远洋溢的快乐中借以自娱的一种审美游戏”。[17]真正的丑,即人的非理性的,不受约束的东西,审美就是主体持注于这非理性的强力意志的恣肆和横行无忌之中。   由此看来,丑是对理性道德的抗拒,是对非理性的感性表现。如果理性道德不存在,那么非理性、非道德的东西就会直接呈现出来。这是一种非理性对理性的反叛所带来的解放感、性兴奋、犯罪感和放纵感,使人难堪的美感。丑是非理性的人、荒诞虚无的人对理性的人、道德的人的一种否定,[18]这是从人本主义角度对丑的本质的分析。   从审美心理学角度来分析,丑是一种强烈的不快的心理刺激,带有理性的生命感受。美学家谷鲁斯认为,“丑这个范畴是在审美的外观上肯定会使高级感官感到不快的东西。”[19]现代美学家李斯托威尔认为,“与美不同,在艺术和自然中感知到丑,所引起的是一种不安甚至痛苦的感情。这种感情,立即和我们所能够得到的满足混合在一起,形成一种混合的感情,一种带苦味的愉快,一种肯定染上了痛苦色彩的快乐,它主要是近代精神的一种产物。”[20]尼采认为,美常停留在感性,拒绝超越感性,所以具有肤浅性。丑则刺痛感官,引起思索,丑是引起思考的形式,需要理智的介入,在痛苦和厌恶的交织中获得精神的真实,所以丑比美更深刻。尼采说:“原来被视为丑的世界方面也被艺术理解力占领了。———这一切会导致什么结果呢?眼睛和耳朵,愈是善于思想,它们就愈是接近一个界限,在那里它们非感性化了:快感误置于头脑中,感官本身变得迟钝而衰弱,象征愈来愈取代存在———因而同时这还意味着,世界比任何时候更丑,但它也比任何时候更蕴涵着一个美的世界的意义。”[21]从审美效果来说,美给人审美享受和精神愉悦,审丑令人痛苦、恶心、厌恶、愤怒而又无可奈何,令人精神备受折磨,好像精神炼狱过程一般。读者常常从现代艺术丑中,发现并正视人的真实处境和可悲的存在,在精神的痛苦和磨炼中获得醍醐灌顶式的颖悟和超越。#p#分页标题#e#   从价值论角度来分析,丑是一种特殊形态的审判价值。李斯托威尔说:“审美的对立面和反面,也就是广义的美和对立面和反面,不是丑,而是审美上的冷淡,那种太单调、太平常、太陈腐或太令人厌恶的东西,它们不能在我们的身上唤醒沉睡着的艺术同情和形式欣赏能力。丑的本身,是我们美感经验中的一个突出的特征。”[22]丑能够给人强烈的心理刺激和活跃生命感受。叶知秋在《纯粹美学的视界》一书中提出,“丑有两种,一种指形态上的不完善,畸形,是完善的对立面。一种是美的对立面,指精神上与我们对立”,[23]叶知秋谓前者为形态———物质之丑,后者为精神之丑。他认为丑的外形可因其内在的充实而压倒其丑,超越其丑,这是真正的美对于丑形的超越和克服,是美的一种特殊形态,富有审美价值。长像完善的人内心极端邪恶、阴险,或是个惟利是图的市侩,那么,他极丑,是真正的丑,不可克服的与美对立的丑。这种丑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就是恶。在现代艺术中以反讥、调侃、讽刺的姿态描写现实中的丑是现代艺术家的一种审美趣味,是艺术中的一种独特的审美价值形态。现代美学家的哈特曼在《美学》中提出:“引起我们注意的问题不但在于丑怎样参与美,而且美怎样参与丑。”[24]丑是美的现代扩张,是美的一种现代特殊形态。审美经验中如果缺少了审丑,那是不完整的仅仅是理想化的审美经验。因为现实生活中充满丑,我们要正视现实,正视丑,学会审丑,这才是现实的完整的审美经验。审丑是人生审美经验中不可缺少的极其珍贵的一个构成因素。尼采认为,对有疑问和可怕的事物抱喜爱的态度,乃是强力的一大特征;相反,对美和秀美的审美则是弱者,娇嫩者的事。“对悲剧感到快乐,这标志着强大的时代和性格……我们就是通过悲剧的残酷来肯定自身英雄史诗般的性格的。因为,他们坚强到足以以苦为乐的程度。”[25]从认识论的角度来分析,丑是真实生命的表现,是对不可表现内容的感性显现。法国雕塑家罗丹认为,“自然中认为丑的,往往要比那认为美的更显露出它的性格”。[26]丑相对于美来说是一种更具特征,更具有性格的东西,是一种更具有生命力的形式。罗丹曾经雕塑出许多残缺、丑陋的艺术形象,如《运动身躯》、《飞翔的人体》、《行走的人》等,均是一批无头、少臂、断腿的残缺的人体躯干。他认为,那些“毫不显示外部的和内在的真实的作品,才是丑的”,而那奇异的生命力“在内在的真实和愁苦的病容上,在皱蹙秽恶的瘦脸上,在种种畸形的残缺上,比在正常健全的相貌上更加明显地显示出来”,“只有残片,才更加充满生命,才更加饱有力量,因而也才更加真实”。[27]尼采认为,“真理是丑的。我们有了艺术,依靠它我们就不致毁于真理”。[28]尼采认为,希腊艺术的繁荣不是源于希腊人内心的和谐,而是源于他们内心的痛苦和冲突。尼采把世界的本质归于意志即“永恒生命”,意志就是一种永恒生命的冲动及本能。这种永恒生命的意志力要求“在万象变幻中,做永远创造、永远生气勃勃、永远热爱现象之变化的始母”“我们应当认识到,存在的一切必须准备着异常痛苦的衰亡,我们被迫正视个体生存的恐怖———但是终究用不着吓瘫,一种形而上的慰藉使我们暂时逃脱世态变迁的纷扰。我们在短促的瞬间真的成为原始生灵本身,感觉到它的不可遏止的生存欲望和生存快乐。现在我们觉得,既然无数竞相生存的生命形态如此过剩,世界意志如此过分多产、斗争、痛苦、现象的毁灭就是不可避免的”。[29]这种斗争、痛苦、毁灭,是强力意志的残暴和横行无忌,尼采把这些方面都称为丑,是生命的一种真实状态。他认为表现生命之丑并不是对生命有所病诟,而是对生命的极大赞扬和肯定。尼采认为,“无论在造型艺术还是在音乐和诗歌中,除了美的灵魂的艺术外,还有着丑恶灵魂的艺术,也许正是这种艺术最能达到艺术的最强烈效果,令心灵破碎,顽石移动,禽兽变人。”[30]以上就是笔者对丑的审美属性的基本认识,意在抛砖引玉,谬误之处,欢迎读者和方家们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