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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高师音乐教育课程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改革偏重教学内容、课程设置等方面,教学理念与方法的改革涉及较少;教学方法仍以教师讲授方式为主,专业课程的主体授课内容和方法与专业音乐院校仍然基本雷同,学生在学习中思考与讨论的积极性、主动性较低。更重要的是评价体系的着眼点仍以技能水平的高低为标准,而忽视了对作为师范生的师范性的“教”的技能的重视与培养,因此,作为衔接初、高中音乐教育和培养高中音乐师资的高师来说,如何紧密地结合高中新课程改革的趋势,在自身改革发展中不断进行调整,是个绕不开的话题。笔者认为: 一、应扩充音乐教育课程体系 一直以来,高师音乐教育学课程主要针对小学和初中音乐课程进行教学,忽略了高中音乐教学部分,所以课程教学内容中:1.应适当加入高中音乐新课程改革的内容,在必修课程—《音乐教育学》中对高中新课程改革的背景、内容、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专题讲授;2.观看和分析高中音乐课程优质课,结合《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进行评价和讲解;3.在后期的课堂实践当中应包含高中音乐教材中的单元内容,要求学生进行备课、讲课及评课,使学生对高中音乐课程逐渐了解和熟悉。4.增加关于高中音乐课程的选修课内容,如开设《高中音乐教材分析与实践》,在课堂中就不同版本教材进行分析比较,并就一部分内容要求学生进行课堂实践,提高学生对教材的熟悉程度;5.开设《〈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解读》、《高中学生心理研究》等选修课程,丰富音乐教育课程体系。 二、改革音乐教育实习 音乐教育实习是准教师能够顺利走上教学岗位重要的实践活动之一。一般高师实习基地大多分布在初中和小学,高中较少。目前大多数学校的集中实习方式虽然有利于学生在相对完整的一段时间听课、做课,在一线教师的指导下提高授课水平并积累经验;但弊端在于《音乐教育学》课程一般在教育实习之前完成教学,在学习过程中因缺乏直接的中小学音乐课堂听课储备,学生在进行课堂实践时对象感不强,所备课程无论是内容还是方法上都不适应授课对象。另一方面,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发现某方面知识的欠缺,在实习之后想要进一步完善时,会缺乏必要的指导和时间。所以,高师音乐教育实习时间应适当扩充,实习地点与方式应更为灵活与多样化。笔者建议,首先应增加更多高中作为高师的实习基地,让学生在实习时直接接触高中音乐课堂;其次,实习方式可从集中实习改为分散与集中相结合,将实习时间分散在各个学期,如从大一开始就要求每学期有两周左右时间进行基础音乐课堂观摩,或者挑选部分对高中音乐教育有特殊兴趣的学生提前安排校外指导教师,利用地方基础教育的力量提高学生的实践技能,并定期在学院进行做课和汇报,以对在校其他学生起到示范作用。 三、改革教学方法 高中音乐新课程改革中最为基础和重要的模块为音乐鉴赏模块,它是高中一年级学生的必修课程。 《音乐鉴赏》教材中,涉及内容均为史学类和民族音乐学课程当中最基础和最为核心的知识点。以人音版《音乐鉴赏》为例,第一单元为学会聆听音乐与音乐基本要素介绍,第二到第六单元为中外民族民间音乐,第七到第十三单元为经典西方音乐与流行音乐,第十四单元为中国古代及近现代音乐。可见它与高中其他音乐与艺术选修教材关联性很强,突出了课程内容的丰富性与趣味性,可使学生了解高师所学几门课程与基础音乐教育课程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这就要求授课既要抓住重要的知识点,让学生对课程的核心内容了如指掌,还应以灵活的教学方式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如民族民间音乐课程可带领学生进行地方采风;史学类课程可带学生到当地博物馆和展览馆进行参观与学习,将书面知识与实践知识结合起来,并在课堂上开展专题性讨论等等,这些对今后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在教学中补充校本教材会大有裨益。 四、实践类课程改革 实践类课程既包括器乐和声乐这样的专业课程,也包括舞蹈、表演等更具实践性的课程。教师在课堂上不仅要重视技巧的示范,更应重视教法的传授。而且高中音乐新课程改革最大的变化是颠覆了过去以欣赏为主的单一教学内容,将教学内容补充为鉴赏、创作、歌唱、演奏、戏剧表演、舞蹈等六大模块,要求高中音乐教师必须一专多能,在胜任音乐鉴赏教学的同时,还能够开设一到两个其他模块的教学。目前高师学生普遍较重视专业主科,对舞蹈或者戏曲等其他领域的兴趣和专注度不高,这种状况很难适应高中音乐教学选修模块开设的要求。所以应积极引导高师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点选择并深入学习其他模块的知识和能力,并应特别加强即兴创编能力的培养。 总之,随着高中音乐新课改的推行与发展,我国高中生的音乐素养必将会不断提升,而作为衔接初高中教育和培养高中音乐师资的高师,在改革中应始终遵从“师范性”和“针对性”,在课程设置、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实践课程等多方面不断地做出调整,以适应我国基础音乐教育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