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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体育工作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将使农村的体育需求增大。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了较大的改变,最显著的标志就是农民收入较以往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据统计,2001年我国农村居民的年均纯收入达到2366元,人均消费性支出1741元,恩格尔系数47.7%。全国的农民整体上不仅基本过上了温饱有余的生活,而且消费结构发生变化,整体生活正逐步迈向小康。同时,得益于农业科技进步战略的实施,农业生产效率普遍提高,农民的闲暇时间也较以前有了较大的增多,这使得农民在财力和时间上具备了追求物质消费和文化娱乐活动的前提条件,农民更加注重身体健康,对体育活动的需求急剧增长。这就要求农村体育工作必须切实起到丰富广大农民业余文化生活和提高农民素质的作用,这是中国农村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农村体育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是以“三个代表”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积极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村体育工作应当坚持从实际出发,以农民为主要对象,以乡镇为重点,面向基层,服务农民;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基础,以加强体育设施建设、繁荣农村体育为中心,深化体育改革,推动体育发展,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提高农民身体素质,丰富农村文化生活,为农村两个文明建设服务。农村体育工作的基本任务可概括为:贯彻国家有关体育和农村工作的法规及方针政策,发展体育事业,增进农民的身心健康,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新型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紧紧围绕发展经济、建设小康的目标,全面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大力倡导和推广适合农村特点、科学、文明、健康的健身方式,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健全业余训练体系,发现和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加强农村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管理,改善和提高群众体育健身的物质条件;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健身产业,培育和发展体育市场。 1 农村体育的管理方式应有新发展 中国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实践证明,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须高度重视、统筹兼顾、责任明确、分级管理。农村体育的发展也必须适应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从管理方式上进行新的探索。 1.1 县级政府要依法治体、统筹安排 政府行为是国家行为,代表着政府的形象与国家的声誉。《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四十一条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体育事业经费,体育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着国民经济发展逐步增加对体育事业的投入。”要从战略高度认识农村体育工作的重要性,把农村体育作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和展现社会风貌的窗口,把全民健身活动作为提高国民素质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政府工作序列。逐步使体育成为亿万农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积极引导和组织农民形成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对体育工作应列入议事日程,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统筹规划,合理布置,从制度上保证体育工作的落实。把开展体育工作的情况逐步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工作业绩的指标之一。 1.2 县级体育行政部门要抓好农民体育协会 注意发挥各级农民体育协会的重要作用。实践证明,县级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农民体育活动,通过农民体育协会配合,其效果往往大于单纯的行政组织。同时,体育行政部门也从许多日常工作中摆脱出来,使体育由“一家办多家看”变为“一家牵头多家参与”,农民体育协会的积极性发动起来,“突出业余、自愿、小型、多样”的特点。 1.3 镇乡要建立健全文化体育站 县级机构改革前,乡镇没有体委的“腿”,乡镇无管体育的机构,体育成了可有可无,无足轻重的事。机构合并后,县文化体育行政部门赋予镇乡文化站管理体育的职能,有的改称文化体育站,原来的文化专干改称文体专干。笔者在对川南11个县调查中,发现有三分之一的县中有半数的镇乡建有文化体育站,配有文体专干,有三分之一的县正在逐渐落实这件事。镇乡文化体育站的建立,妥善解决了县级体育工作“有头无尾”的现象,使县级全民健身活动的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镇乡文体站的建立,为村级体育活动开展创造了条件。特别是与农村联系最为紧密的乡镇干部中要有专人分管这项体育工作,做到工作有计划,锻炼有场地,活动有组织。 1.4 村要建设好村级文化体育活动室 充分发挥村级多功能室服务的作用。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宜宾市为解决部分乡村村级组织办公无地点,活动无场所,服务无网点,依法治村无依托的“四无”问题,经过1998、1999两年努力,累计投入8524万元,使全市2968个村都建有标准的多功能综合服务阵地,树立了村级组织的新形象,推动了村域政治、经济、体育中心的形成和发展,使全民健身在村级有了凝聚点与活动点。已建立的多功能室主要有四大功能:一是凝聚。 综合服务室建成后,村级组织实现了办公有固定的地点,活动有规范场所,管理村务有集中阵地,提高了村级组织的号召力;二是服务。通过抓服务功能的完善,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的生活;三是创收。据统计,仅以综合服务室为依托,宜宾市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的村1858个,增加集体收入575万元,其中门面收入282万元;四是辐射。依托农村村级组织综合服务室,作为文化健身活动的切入点,采取多种措施组织群众健身活动。 这一做法值得推广。同时要切实解决以点带面问题。 农村占的面积大,而且经济与条件差异大,要使村村都一般齐的发展是根本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从实际出发,在注意整体推进全民健身计划时,应着重考虑有代表性的村,以此为典型,带动面上的活动。 1.5 农民体育协会要培养体育骨干 近些年一些地方的实践证明,农村体育和农村其它工作一样,只要选好带头人,农民就会积极响应,大力支持。镇乡要注意发现和培养体育积极分子,以他们为骨干,把农民组织起来,使更多的农民参与到体育活动中去。农村体育骨干包括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组织、指导群众开展体育活动的体育教师、教练员、裁判员及其他志愿者。体育骨干要动员、组织群众参与和开展体育活动;宣传体育科学知识,传授体育技能;指导群众进行科学锻炼;引导群众进行合理的体育消费。县级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体育骨干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体育骨干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体育骨干的作用。#p#分页标题#e# 2 农村体育的运行机制应有新探索 农村体育的运行机制是开展农村体育活动的组织程序。国家体育总局总结多年来农村体育活动的经验,在《2001-2010体育改革与发展纲要》中明确提出:“以镇为龙头,村民委员会为基础,农民体协为纽带,形成有辐射力的组织网络”。这是对农村体育发展规律性的新认识,也是在新的形势下,对进一步发展农村体育的新思路。我们可以进行大胆地探索,发挥各级组织的作用,充分调动农民的体育积极性,吸引更多的农民参与全民健身活动。我们课题组曾在1998年就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运行机制问题进行过调查。当时我们将农村体育的运行机制概括为:建立城关镇、镇、乡三级运行网络,以城关镇为龙头,镇为中心,乡为基础,向村辐射,并就此在川南11个县调查。被调查总人数为3106人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这一运行机制得到95.9%的调查对象认可。 在农村体育的运行机制问题上,要注意以下几点: 2.1 充分发挥各级行政组织的主渠道作用 国家体育行政部门对县级体育工作十分重视,制定了创建体育先进县的若干规定,1995年又专门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参与县级体育事业的意见》,对县级体育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机构以及各方面体育工作进行了详尽的安排,推动了县级体育工作的开展。在1995年县级机构调整中,一些县的体委相继撤消,组建了文化体育局或广电文体局。这种变更是县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也是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不是简单的职能重叠,而是新的运行机制产生。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无论机构改革与否,其体育事业基本上是人员未散,经费未减,场馆未少,活动未断。这为进一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实践全民健身活动过程中,针对农村的实际状况,我们认为应采取“一个为主四个依靠”的政策,即以政府行为为主,依靠各部门,依靠基层,依靠各协会,依靠企业和个人资助,推动健身活动的逐步开展。 2.2 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体育组织网络 开展农村体育活动,必须首先建立健全农村体育组织网络,充分发挥农民体育协会、农民体育俱乐部、体育辅导站等基层体育组织的作用。有条件的县可以建立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乡镇、居委会可以建立体育指导站。县、乡镇、村和居民小区适时建立和发展体育健身点。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体育指导站、体育健身点应根据当地条件安排场地设施,制定工作计划,结合其他文化体育工作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安排一定的活动经费。县级体育主管部门和乡镇、居委会应当加强对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体育指导站和体育健身点的管理,为其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特别是要以乡镇文化站为中心,发挥其阵地作用,以农村体育积极分子(复员退伍军人;高、初中毕业回乡青年)为骨干力量,推动农村体育发展。 2.3 处理好行政组织和农民体育协会的互补作用 体育行政部门是政府管理体育工作的机构。县级体育行政部门不论是单设或是合并办公,都承担着发展农村体育的任务,都要对农村体育进行管理、组织和投入。县级体育行政部门的工作代表着政府对农村体育的认识程度,反映对广大农民的关心和爱护,也体现对“三农”的重视。农民体育协会由于其组织的自发性、业余性,有相当的积极性和号召力。县级体育行政部门在组织农村体育活动时,要充分尊重农民体育协会的意见,放手让他们去组织,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农民体育协会要主动争取县级体育行政部门的指导,把自己的活动纳入统一规划,使活动更具有影响力和号召力。 3 农村体育的运作方法应有新突破 农村体育活动应当坚持与生产劳动、文化活动相结合,坚持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和因人、因时、因地制宜、科学文明的原则,利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农村体育竞赛和表演活动应当突出经常性、普遍性、民族性、多样性、趣味性和科学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开展体育活动,严禁在体育活动中从事赌博、封建迷信和一切违法活动。农村体育的发展需要简便实用的运作方法,只有政府的号召,没有农民的积极性,即便有活动也可能是流于形式;农民有了积极性,没有政府的引导和支持,活动不可能真正开展;从体育社会化的角度看,农村体育还应有社会力量的介入,扩大社会影响,增加活动投入。《川南贫困县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实证研究》的课题对此作了研究(见表2)。研究表明,农村体育涉及到地方政府、体育协会、体育主管部门、社会力量和农民自身。在发展农村体育中,他们为着同一目标,分别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只有每一个角色都发挥优势,形成推动发展的合力,才能促进农村体育的进一步发展。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3.1 因地制宜 我国有近九亿农民,从某种意义上讲,没有农民体育也就没有全民健身。1990年以来,国家体育总局和农业部、中国农民体协组织的“亿万农民健身活动”已连续开展了十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要在此基础上,下大力气,进一步加强合作,抓出新的成效来,使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农民人数逐年有所增加。要结合农村实际,探索适合农民特点的体育活动方式,提高农民参与体育活动的比例。农村体育与其他各类人群的体育不同,要照顾农民的生产生活特点,因时、因地、因人、因项目制宜地开展农村体育工作。因时就是要区别农忙和农闲,冬春和秋夏等不同季节,多在农闲和冬春以及春节期间开展体育活动。因地就是要考虑南方和北方、平原和山区不同的自然条件。因人就是要开展适合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民族特点的体育活动。因项目就是把农民传统体育项目与现代体育项目结合起来,只要农民有积极性、有兴趣,就要鼓励和支持。 3.2 分类指导 有针对性地做好农村体育工作。我国地区差异较大,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开展农村体育可以采取不同的对策。富裕地区如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地区要通过发展体育市场,鼓励农民自己投资,“花钱买健康”开展体育活动,走体育社会化、产业化的路子。贫困地区要根据当地实际,以政府为主导,通过开展体育活动,帮助农民改变传统观念,立志、立教,促进扶贫开发。对西部地区要加大支持力度,尽快全面实施“雪炭计划”。#p#分页标题#e# 3.3 利用节日 农村聚会一般选择在节日。要利用节日人多势众的机会,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各地在元旦、春节、国庆期间都要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举行拔河、篮球、乒乓球等比赛。少数民族地区还要有民族特色的比赛项目。特别是春节假期时间较长,民众聚会机会增多,安排好春节度假,过好喜庆文明的节日,也是各级地方政府的责任。多年来各地都把体育活动作为春节度假的一种重要形式,使春节活动更加丰富多彩,起到了寓教寓乐的作用。 3.4 改善条件 认真贯彻执行《体育法》,切实改善农村体育设施条件。在场地、经费等方面保证对农村发展体育的投入。进一步开展好农村体育先进县和体育先进乡镇的评选,以先进带动后进,不断提高“四大件”体育设施的标准。做好农村乡镇的全民健身路径的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建设农村体育设施的支持力度,把体育设施建设统一纳入城镇建设规划中去。新兴城镇的体育设施建设必须与城镇总体建设相配套。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财力的增加,政府应当相应地增加修建体育设施的投入。随着我国体育社会化、产业化的发展,体育经费来源渠道增加,政府财政的投入在体育运动设施建设总投入中所占比例可能减少,但投入的绝对数应当随着物价的上涨和财政收入的增加而逐年递增。这是由于体育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的性质决定的。这在贫困地区更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