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体育的城乡比较分析

前言:寻找写作灵感?中文期刊网用心挑选的社会体育的城乡比较分析,希望能为您的阅读和创作带来灵感,欢迎大家阅读并分享。

社会体育的城乡比较分析

1 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社会转型时期,因此,长期以来形成的社会资源分布的不均衡性和市场倾斜造成了目前社会还存在着许多社会差异。其中,城乡差异就是最大和最明显的差异。

我国现有城镇人口4.6亿,而农村人口却有8.4亿之多。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65%左右[1]。因此,农民问题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问题。社会体育作为社会发展的缩影,在其发展过程中,也明显折射出城乡的悬殊差异,也是我国社会体育发展的根本问题。农村体育不发展,农民没有机会参加体育活动,中国的群众体育永远不能问鼎现代化,也永远不能称为全民健身。

在研究农民和农村体育时,必须首先解决一个前提,就是农民和农村的概念问题。应当看到,我国农民和农村的划分标准是模糊的。在以往的许多研究中,概念模糊的问题十分严重。例如,县城算不算农村?建制镇的居民算不算农民?有的研究以农村乡镇作为研究对象,得出的结论,是我国农村体育发展方兴未艾,势头强劲。而另一些人,以乡村为调查对象,提出的报告称,我国农村体育人口微乎其微。

我国农民和农村的地域间差别也是十分显著的。在我国东部地区,农民平均收入是西部地区农民收入的3.4倍,在西部农民还在为生存和温饱而奔忙的时候,东南沿海的富裕农家已经提前过上了现代化的生活。因此,研究农村和农民体育时,必须充分考虑地域间的差别。

出于对“三农”问题的关心,出于对我国社会体育科学发展观的理性思考,在认真考虑和分析我国农村、农民上述两个特征的前提下,本文仅就我国社会体育中的城乡差异问题进行肤浅的探讨。

2 研究对象与方法

2.1 农村与对比对象

依据传统的观点,农民,主要是以种植农作物为生的劳动人民。农村,主要是农业劳动者居住的村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尽管农村和农民的概念有所引伸,但是,以农为业,以农为本,仍是最基本的特征。研究农村和农民问题必须抓住这一精髓。

小城镇,即县级城镇、建制镇和集镇,以农业为主业的居民所占比例已不同程度地降低,在县级城镇甚至已经不是居民的主要成分。他们已经具有了一些城市化萌芽,已具备了一些城乡二元化的特点。1999年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中,作为现实农村的发展典型,作为农村未来示范样板,在统计中也将其纳入农村的调查统计之列。

村庄,是我国现实农村的主体,约占农村总人口的2/3左右。作为多数农民的集居地,是城乡差异研究的主要对象,也是研究比较的重点。

2003年出版的《中国农村统计年鉴》中确定普查对象为:全国范围内(不含台、港、澳)各种类型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村住户、乡镇企业、行政村和乡镇。可见,乡、镇及村属于农村范围。

据此,为了能够比较准确和全面地进行分析对比,农村的材料选择以我国中部省份村、镇为主,城市体育则以中部大中城市社区一般居民的体育活动为比较对象,以2001年中国群众体育现状调查结果为参照。

2.2 研究方法

采用文献资料调研,对12篇有关农村、农民体育的调查材料进行了分析整理;采用调查法,对山东、安徽和江苏北部14个乡镇和28个村庄进行了农村体育状况的专题调查。上述材料与全国群众体育现状调查结果进行对照,得出我国社会体育的城乡差异。

3 城乡社会体育的主要差别

3.1 体育需求强度不同:市民持续火热,农民需求不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普遍得到改善,尤其是城镇居民受益最大,已整体实现小康。据统计,2001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860元,而农民只有2366元,只相当于城市居民的43.1%。

2000年,我国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为50.1%,按联合国粮农组织提供的标准,还处于维持生存为主的“勉强度日阶段”,即我们所称的“温饱阶段”[2]。2003年,恩格尔系数明显下降,只有47.8%,在这种经济条件下,在相当繁重的体力劳动后,体育不可能大面积地进入农民的生活之中。据陕西省调查结果表明,有67.54%的农民认为体育锻炼是城里人的事,87.14%的农民认为劳动胜于体育锻炼,甚至有22.46%的农民认为求神拜佛就能保佑身体健康,家庭平安[5]。在安徽,甚至有63.2%的农村乡镇居民认为,农业生产可以代替或部分代替体育锻炼[10],可见,受农村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制约,受生产方式和劳动强度的制约,我国多数乡村还没有形成农民大规模参加体育锻炼的社会条件。

3.2 体育人口比例不同:城市稳步增长,农村初显萌芽

2001年中国群众体育现状调查结果表明,我国16岁以上的城镇体育人口比例为28.9%,而农村只占人口总数的12.4%。尽管农村统计包括了县级镇和建制镇,但城市体育人口仍高于农村1.33倍。2004年,山东省、安徽省和苏北地区抽样调查结果表明,乡村体育人口只占总人口的6.4%。山西省包括县镇在内的调查结果表明,达到体育人口标准者只占农民总数的6.17%[11],黑龙江省部分村庄农民的体育人口只占农村总人口的1.5%左右[4]。据陕西省10县20乡和27村的调查表明,2001年平均每周参加过2次以上体育活动的人口仅占总数的4.83%。即使降低到每周锻炼1次的标准统计,比例也不过7.76%[5]。湖南省武陵地区25个县的统计表明,包括乡镇人口在内,达到体育人口标准者只有3.87%[6]。城乡体育人口的差距是相当显著的。

3.3 体育锻炼目的有差异:市民综合多样,农民直接功利

正如社会学家将人的需求划分为生存、享受和发展3个层次一样,体育锻炼的目的也可划分为2个层次,初级目的带有明显的功利性,如医疗保健、延年益寿等,较高层次则是在健康娱乐基础上具有享受性质。在城市,体育锻炼的目的由直接、功利,逐步转化到消遣、休闲和享乐,除了健身之外,健美、消遣、娱乐、交往等都成为锻炼的理由。而广大农民,锻炼出于治病、解乏和参赛等直接目的的约占67%以上,锻炼目的相当直接、功利。当然,也有少数农民将体育作为节假日的难得欣赏和享受,但很难进入日常生活。

3.4 体育锻炼项目不同:市民丰富、现代,农民单一、传统

城市市民体育锻炼可选取的运动项目相当广泛,不仅有简便易行的跑步、做操、跳舞,还可以从事门球、乒乓球、羽毛球等竞技项目,有些人甚至参加较高的消费项目,如保龄球、网球等等。依消费多少而享受着不同档次的服务。而农村体育基本没有市场,极少体育服务,受场地器材和运动技能的限制,农民体育锻炼的项目可选择余地很小,他们多半采用不需要场地器械的徒手练习和运动负荷不大的传统项目,如散步、跑步、武术、气功和棋类等。还有相当部分的农民是依据自身的经验进行踢腿、弯腰等随意活动。据统计,依托活动站、学校的场地器械,能够参加一些篮球和乒乓球等简易球类活动的村镇尚不到统计对象的17%。#p#分页标题#e#

3.5 体育锻炼节奏不同:市民连续恒定,农民周期起伏

城市居民劳动生活的节奏相对稳定,体育锻炼频率一般也比较规律,持续性强。一年四季的锻炼人数虽有一定波动,但总体发展是比较平衡的。主要锻炼地点练习人数相当稳定。而农村,由于生产劳动的季节性强,决定了他们体育锻炼也随农时季节的忙闲而大起大落。据陕西省统计,参加体育锻炼的农民中有76%的人是在冬季和夏季练习的;据山西省207个村镇调查,平时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约占3.81%,而在农闲季节,参与健身锻炼的就增至8.11%[11];江苏省和山东省的随机调查结果表明,在农闲时节原本有人锻炼的乡村约有70%以上在农忙季节根本无人锻炼。

3.6 锻炼者性别差异明显:城市男女均衡,农村女性极少

我国城市体育锻炼人口中,男女比例大致相当,男性约占53.6%,女性约占46.4%[4]。在市民晨练群体中,妇女甚至超过男人。1997年,据全国6大城市调查,女性锻炼者占晨练者总数的55.4%[4]。而在农村,受封建传统观念和家务劳动繁重的制约,妇女参加体育锻炼的明显少于男子。2002年陕西省统计,农村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仅占妇女总数的3%,男子经常锻炼者却高出妇女1倍以上,达到6.4%[5]。而据江苏省和山东省的访问调查,农村经常参加体育锻炼者中妇女只占锻炼者总数的17.4%,且80%以上为青年学生和中老年妇女。已婚青年妇女很少有人参加户外体育锻炼活动。

3.7 锻炼场所条件不同:城市相对优越,农村比较简陋

城市居民的体育锻炼,主要在环境优美的公园、广场、绿地、体育场(馆)和健身路径进行,其中,2/3以上的人是穿着运动服装的,1/2以上的锻炼者使用运动器材,1/3以上的人是在音乐伴奏下从事体育活动的[4]。而农民的体育锻炼多半是在自家庭院、场院、树林或村委会进行的,多半采取徒手、徒步等自练形式。据2003年对24个乡村的调查,农民体育锻炼者中穿运动服等专门服装的也不足1/2,持器械用具锻炼的只有1/8左右,采取音乐伴奏锻炼的尚不到1/20。据山西省统计,只有7.4%的农民是在村文体站、室进行锻炼,其余均在露天、非正规场地上,如公路、地头、宅院等处锻炼。技术指导更显贫乏,约有74%的农民是自学练习方法,或从事简单的跑步、弯腰、踢腿等练习。

3.8 组织指导力量不同:城市较系统充足,农村尚薄弱缺乏

在全民健身计划的推动下,我国城市群众体育管理体制逐步发展完善,据2000年调查,全国大、中、小城市,不仅市区级建立了完善的群众体育管理机构,而且,有98%的城市在街道办事处设立了群众体育的专(兼)职机构或人员。其中,61.2%的大城市和50%的中小城市,不仅有专门机构,而且有专职人员管理群众体育。[7]而农村,除半数左右的乡镇已初见较为初级的体育组织外,广大乡村,还很少见到群众体育管理组织。如安徽省,2000年统计表明,农村乡镇一级设有专门机构管理群众体育的仅占13.2%,配置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只占12.6%。[10]乡镇尚且如此,村庄就可想而知。

4 城乡差距的总体透视

4.1 城乡之间社会体育的差异是全方位的显著性差异

我国城乡之间社会体育的差异是多年形成的,是多方面的和整体性的。除了锻炼人口比例、选用练习方法内容和锻炼时间安排等体育表象差异之外,还包括许多潜在的深层差异,如锻炼价值观差异、锻炼目的性差异、休闲传统差异和性别地位差异等等。这种差异虽不明显外现,但却是根深蒂固的,改变起来,甚至比表象差异更为复杂和困难。除了经济因素之外,文化教育是重要的手段之一。

4.2 城乡社会体育的差距是我国城乡经济“二元化”发展模式的缩影

生产方式是人们生活方式的基础。在我国发达的城市已开始触及知识经济的时刻,我国广大乡村还处于农业经济阶段或前工业经济阶段。农业体力劳动为主的劳动生产方式,决定了农民的生活方式,决定了体育活动的需求、规模、形式、内容和特点。因此,我国城乡社会体育之间存在的明显差别,本质上是城乡经济发展二元层次的客观反映。在城乡分隔、联系、融合和一体的发展历程中,我国仍处于城乡联系阶段,农村文化相对落后,城市文化对农村的影响力还有限。消除这种高离差、全方位、大面积的差距,必须树立长远的观点。

4.3 缩小城乡社会体育的悬殊差距,必须树立科学发展观

缩小城乡体育的差距,首先必须树立战略观点,体育作为社会文化形态的表现形式之一,制约其发展的,除了劳动方式、生活水平和闲暇时间等经济因素以外,还有文化教育、行为观念、思想传统等许多非经济因素。要缩小这些历史上长期形成的全方位的差距,不可能在短期内完成。其次,必须树立非均衡发展观点。应当看到,由于农村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农民的自然生产方式和体力劳动强度与市民有较大的不同,因而,不能完全用城市的标准来要求农村,不能用统一步骤来衡量农民。城乡一体化,不等于城乡一样化。不能要求农村、农民也参加和城市、市民一样的体育活动,在一样的时间,在一样的条件下,从事一样强度的练习。发展是必须的,但模式是不同的。这才是科学的认识。

4.4 城乡的差距效应可产生城市对农村的号召力和拉动力

我国城乡的发展差距,可产生发展间的差距效应。差距效应是把“双刃剑”。差距过大,可能产生消积,影响稳定。在合理范围内,差距可产生向往和竞争,促进农村向城市化发展。发达的城市对相对落后的农村而言,是发展的标志和参照,是奋斗的目标。在缩小城乡体育差距过程中,城市力量强大,理应发挥对农村的支持、带动、吸纳和扩散作用。因此,加强城市与农村的联系,帮助与扶持农村发展,是城市的重要任务和责任。

4.5 缩小城乡社会体育的差距目前正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

党的十六大确立了新世纪前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其中特别突出地把解决“三农”问题摆到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国家又反复强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农村是重点,也是难点,并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步骤和措施加以扶持。2004年,政府对免除农业税等增加农民收入问题做出了重要决定。所有这些都为农村的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因此,改善农村体育落后的面貌,已形成了良好的社会经济发展氛围。

5 扶持农村社会体育的方略

生产方式是人们生活方式的基础。马克思指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8]。我们知道,生产方式的主要标志是社会经济形态。农村体力劳动为主的劳动生产方式,决定了农民体育活动的规模、形式、内容和特点。因此,我国城乡社会体育之间存在的明显差别,不是短期可以解决的。从本质上说,发展农村生产,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是促进农村体育进步的根本措施。#p#分页标题#e#

作为社会文化形态之一的群众体育,既要适应经济的发展,又不能消积地观望和等待。伴随着整个农村经济形势的改善,农村体育工作应当采取一系列积极的措施。

5.1 把缩小城乡差距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体育的一项基本任务来抓

长期以来,我们谈群众体育就以城市社区体育的发展为荣耀,论到农村体育就以小城镇体育人口的快速增长为标志,很少有人涉及到农村村民的体育生活。农民占我国人口的2/3,忽视农民,就忽视了大多数。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指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体育部门,必须树立全面的体育发展观,科学的体育发展观,关注已经大大落后的农村体育,关心体质已经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农民。各级体育主管部门,特别是县、乡体育主管部门,一定要确立为农村服务、为农民服务和为农业服务的基本着眼点,把农村体育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来抓,把推动乡村体育工作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任务来抓。

5.2 依据经济发展的梯次有步骤地开展农村群众体育活动

我国地域很大,地区间的差异悬殊,农村经济发展也很不平衡。在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时,必须贯彻因地制宜和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不搞“一刀切”。对于那些经济发展迅速,已经达到小康水平的乡村,要积极建立农民体育协会,宣传体育健身方法,适时组织农村体育比赛,使这些乡村尽快成为农村群众体育活动的样板;对于基本解决温饱问题的农民,要进行体育锻炼价值的宣传教育,通过喜闻乐见的锻炼项目来引导他们参加运动;对于那些尚处于贫困落后,不具备普遍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的乡村,则通过对乡村学校体育的关心和支持,通过孩子的健康来培养他们对体育的感情,增进他们对体育的认识,而不必硬性推行什么计划,非得动员他们参加体育活动不可。注意与经济文化发展相适应,是发展农村体育的一项基本规律,应当始终加以贯彻。

5.3 文体结合,让体育在文化的孕育下逐渐为农民所接受

在目前农村相对落后的经济条件下,通过健康的文化活动来教育引导农民,使他们在娱乐中受到熏陶,并伴随生活水平的提高,逐步喜爱和参加体育活动,是一条可行之路。现在农村文化活动站在乡村已较为普及,开展农村体育,应当借助这一基础。将体育作为文化活动的内容之一,逐步增添体育活动器材和体育活动的比重。如增添乒乓球台、台球桌,开展棋类比赛活动等等。要通过转业军人和回乡知识青年的榜样作用来树立新风,通过农民体育协会把积极分子组织起来,使体育逐渐为农民所认识,所接受,所喜爱。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后,我国县级体育局多半已与文化局合并,这是符合农村发展实际的重要组织保证,应充分发挥其融合、渗透功能,使体育在文化的背景下获得较快的发展。

5.4 延伸农村学校体育的功能,使其成为农民健身的基地

在制约农村体育发展的诸多因素中,缺少体育场地器材设备和缺少指导力量是各地普遍存在的问题。目前,国家不可能拿出巨额资金,给广大乡村进行硬件投入,也不能投入更多的社会体育指导力量。同时,我们应当看到,全国农村平均每个乡镇有小学3.8个,中学1.3个,分布相当均衡[12]。因此,借助已较为普及的中、小学的软硬件力量,就显得十分必要。据统计,我国各类体育场地有61万多个,其中,有近70%集中在学校[9],农村场地仅占总数的20.2%。如此算来,农村体育场地也有8.9万个以上,在场地十分贫乏的农村也蕴藏着一定的宝藏。同时,各个学校又都有教体育的教师,他们又具备辅导农民体育锻炼的技能。因此,延伸学校的功能,让学校资源在开展农民体育活动中发挥作用,是目前多快好省地发展农村体育的捷径。关键在于政府要实行相应的政策来加以推动。

5.5 发挥乡镇体育在农村体育工作中的示范和辐射作用

解决农村体育文化的滞后,需要相近样板的引导和拉动。乡镇是城乡的结合体,既是城市的延伸,也是农村的“首领”。农村逐步实现城镇化是解决城乡差距,优化城乡经济文化结构的一项战略举措。1998年,我国城镇化水平为31%,低于世界平均水平15%,低于中低收入国家27%。现今,国家正致力于小城镇的发展建设,对农村体育工作正是一个机遇。我们要充分认识乡镇对乡村的表率和牵引作用,在乡镇体育建设中,一方面要增强其发展动力和内力,另一方面,还要扩展其牵引力和辐射力,在乡镇建立体育组织、建设体育活动中心、开展健身运动辅导、定期举办体育比赛的同时,注意吸引周边村庄农民参加活动。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向相邻的集镇、中心村发展组织,推广活动。由点到面,逐步扩散,达到整体推进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