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电影创新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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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电影创新发展之路

作者:毛羽 单位: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

我国农村电影曾经有过令人十分骄傲的辉煌过去。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迅速在全国农村建立起了庞大的电影发行放映网络。经过新时期的发展,20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农村电影放映普及率达到90%以上,放映场次每年超过2000万场,观众人次在200亿以上。到1990年,全国农村有十多万个农村放映单位,其中农村集镇影院1.1万家,农民看电影的问题基本解决。随着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随着农村大文化市场的兴起,农村16毫米胶片电影由于其银幕小、画面、声响不清晰,放映效果失去了电影魅力,加之1993年后由于彻底取消了农民看电影预收费、农村节目短缺、拷贝价格上涨和县级电影公司体制机制缺乏活力等等因素,农村电影急遽下滑。

从1993年起,国家广电总局几乎每年都要召开全国农村电影工作会议,尝试多种方式,解决农民看电影难的问题。比如1993年,中国电影开始向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进行改革,国家广电总局明确了县级电影公司可以购买16毫米拷贝的权力,给予县级电影公司经营自主权,强调县公司是主体,希望其通过内部机制改革,焕发生机,形成活力。1995年,国家广电总局文件规定16毫米影片发行放映放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购买拷贝,都可以在全国农村不受行政区划限制进行放映。之后,全国成立多家16毫米交易中心,解决产销脱节的状况。这个时期,更多的是想通过市场机制来解决农村电影生存、发展问题。由于个体可以购买拷贝,与县电影公司产生矛盾,2002年2月1日施行的《电影管理条例》第40条专门做出规定:申请从事农村16毫米影片发行、放映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备案;备案后,可以在全国农村从事16毫米影片发行、放映业务。新的条例进一步向全社会开放了16毫米发行放映。但是,农村电影的市场化改革由于农村的经济形式还不具备完全市场化的因素而没有走通,但其降低准入门槛、打破行政区域限制、自主发行影片为城市院线制改革提供了借鉴。1998年,国家广电总局提出农村电影“2131工程”,即在21世纪初全国农村基本实现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的目标。2000年,“2131工程”纳入国家广电总局、文化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四部委发展计划,提出了“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社会参与,有偿服务”的发展思路。每年由国家发改委出资1000万元,国家广电总局自筹1300万元,分五年共1.15亿元,重点支持中西部632个国家级低收入县农村电影的发展。“十五”期间,国家通过“2131工程”和“西新工程”,中央政府累计投资2.38亿元,各省配套8500万元,资助放映机8715台,发电机2586台,放映车1068辆,放映大棚376顶。同时,还赠送两万多个拷贝,向少数民族语地区赠送民译设备、流动车及放映设备。尽管如此,农村电影放映单位仍在萎缩“,十五”结束时,全国16毫米放映队已不到四万个。

进入新世纪,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使电影由胶片向数字转换的时代已经来临。国家广电总局意识到了数字电影对我国电影产业、电影事业发展的重要性。由于数字电影画面鲜艳细腻,音响效果层次丰富,数字影片制作、存储、复制、传输成本大大降低,便于普及放映、规模放映,因此,国家广电总局抓住历史机遇,及时出台《电影数字化发展纲要》等指导性文件,并委托刚刚成立的国家广电总局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数字节目中心)就农村电影如何重新得到农民群众欢迎而研发流动数字电影放映设备。经过一年的时间,数字节目中心完成了适合中国国情的农村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系统的开发工作。所谓系统的概念,是把农村电影的数字化制作、压缩、加密、上星传输、地面卫星站接收、下载、电子商务交易、放映作为一个整体加以统筹考虑,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体系。根据此系统概念建立的数字电影流动放映服务平台,是一个为政府管理部门、影片著作权人或发行权拥有者、数字院线、数字放映点等单位或个人服务的平台;服务内容包括数字影片发行母版制作、卫星站安装、数字节目分发、版权管理、场次统计和提供影片在线订购等环节,为促进电影产业化发展、促进电影数字化发展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持。

结合农村数字放映系统的研发,国家广电总局提出“以技术创新带动农村电影体制机制创新”的思路。2005年,国家广电总局在浙江台州等地推进数字化放映和院线制改革试点,这次改革一方面试验流动数字放映设备的可靠性,另一方面探索如何在农村建立电影公共服务体系。十个月的试点,农民观众再一次聚集到银幕前,解决了电视普及后电影在农村是否还需要的疑问。同时,台州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经验实现了历史性的新突破。2006年3月“,2131工程”改名为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作为重点文化建设项目,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从此,农村电影工程从部门工程上升到国家工程。在中央领导同志的直接指导推动下,、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文化部和国家广电总局等部门成立了农村电影改革发展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加强对全国农村电影改革发展试点工作的协调指导。同时,在调研的基础上,国家广电总局会同、文化部联合制定下发了《农村电影改革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在浙江、广东、河南、江西、陕西、湖南、吉林、宁夏八个省(区)的16个市进行试点。此次试点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2006年1月至2007年年底。目标是取得局部性试点经验,基本实现或部分实现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

为此,文件要求各试点地区要成立由党委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本省区、市农村电影改革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农村电影纳入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扶贫攻坚计划,纳入党委政府考核干部的内容。同时,要求各级政府建立专项资金,建立补贴机制,加大对农村电影的投入,资金由过去养人为主向政府养事买服务转变。经过各地党委政府和文化广电部门的艰苦探索,终于形成了一套适应我国国情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思路,这一农村电影改革发展新思路后来由李长春同志概括为:“企业经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农民受惠”十六字方针。在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200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广电总局、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文化部《关于做好农村电影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38]号)。当年5月,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文化部在陕西延安召开了全国农村电影工作会,将农村电影的改革发展工作由点到面向全国推开,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开始进入国家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新阶段。“十一五”期间,国家广电总局积极组织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电影发展改革之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p#分页标题#e#

(一)初步建立起了政府农村电影公益放映财政保障体系按照国家“十一五”规划、“十一五”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办发2007[38]号《关于做好农村电影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各地党委政府积极落实和履行公共文化服务职责,把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保障农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作为为民办实事的具体措施。在指导下,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支持下,五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初步建立了农村电影公益放映政府财政补贴保障体系,设立专项经费,坚持“养事不养人”的原则,以购买公益版权、场次补贴和部分设备等方式,向农民群众提供公益放映服务,为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全面实施提供了保障。“十一五”时期,国家发改委安排专项资金六亿元,为中西部地区农村(含东部少量贫困地区)配备电影流动放映车919辆,数字电影放映设备17669套。2007—2010年,中央财政已安排16.2亿元资金对中西部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进行了补贴。从2010年起,为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财政部根据各地农村电影放映实际成本测算,将原每场100元的公益放映场次补贴标准提高到200元;并以奖励的形式,对东部六省三市下拨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奖励资金8350万元。据不完全统计:“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投入农村电影的资金超过了50亿元,其中地方各级财政配套资金约24亿元。各级财政对农村电影公益放映补贴扶持资金比例的提高,极大地鼓舞了各地农村电影工作者,保障了农村电影公益放映活动的普及开展。为加强农村电影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财政部、国家广电总局联合下发了《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08]135号)和《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管理实施细则》(广发[2008]108号)等文件,要求各地切实加强对放映和补贴的监督与管理,确保发放到位、管理到位。

(二)初步建立和培育起了一大批农村电影新型市场主体按照农村电影发展新思路,国家广电总局将培育多种所有制的电影市场新主体、建立农村电影发行放映新体制作为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实施的重要任务,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明确了“政府购买”的前提必须是以公司制、股份制为特征的农村电影院线公司。在实践中,各地将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实施与推动原有的市、县国有电影公司改革结合起来,纷纷组建农村数字电影院线公司,有效地减少了发行环节。院线公司以招标方式通过签订劳务合同组建了多种形式的放映队,在行政村设立放映点,形成了上下贯通、资本连接、覆盖到村的发行放映网络。新体制还明确了政府、院线、放映队各自的职责,就是政府宏观指导、制定政策、强化监管,院线公司负责经营、服务和管理,放映队承担公益放映任务。截至目前,全国已组建240多个农村电影数字院线公司。

(三)初步建立起了农村数字电影流动放映技术服务和供片体系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果,得益于电影界技术创新、大力推行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数字技术的日新月异,为中国电影加速发展插上了腾飞的翅膀。国家广电总局抓住机遇,先后出台了《电影数字化发展纲要》、《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系统技术要求(0.8K)》等一系列文件,规范数字放映设备市场准入标准,推动数字放映设备升级改造。为加快农村数字电影的全面转换,国家广电总局除了在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专门研发建立了农村电影服务技术平台,承担流动数字电影的节目制作、加密、传输、授权放映、网上交易等服务和管理外,还请中国电影科研所、中国电影质检所为农村数字放映提供技术支持,完成了十余种数字电影放映设备数百次的技术检测;请中国电影器材公司负责院线公司和放映队的人员培训,承担放映设备集成、维修等各项中介服务,为全国数字电影放映设备提供集成服务。截至2010年年底,已在全国建立数字电影地面卫星站148个,各级财政和院线公司购买数字放映设备42467套。按目前全国4.4万个乡镇计算,基本上平均每个乡都拥有一套设备,16毫米胶片电影放映已基本上被数字电影放映所取代,形成了遍布全国农村的电影数字放映新格局。

同时,为确保公益版权数字影片的供应,国家广电总局专门成立了中影新农村数字电影发行有限公司,由政府委托承担全国农村数字影片公益版权的集中采购和发行工作,建立起片源保障机制。截至目前,中影新农村数字电影发行有限公司已向全国发行的公益版权数字影片达到764部,商业发行的数字影片达到790部,极大地丰富了农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五年多来的实践证明,我国电影产业、事业一鸟两翼,协调发展,产业取得令人瞩目成绩的同时,短短的几年时间,按照“企业经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农民受惠”的农村电影改革发展新思路,农村电影事业也因技术创新带动体制机制创新,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新思路是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建设理论的一大创新,明确了现阶段农村电影发展既不能单纯靠政府大包大揽,也不能单纯靠市场自由发育,明确了政府在培育市场和公共服务中的主体地位和购买方式,明确了企业在市场运作和发行放映中的主体作用和经营方式,对于推动农村电影的观念创新、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经营管理创新等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指导意义。

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在“十一五”期间通过政府平台的搭建,为“十二五”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2010年年底,国家广电总局分别在甘肃兰州、福建福州召开农村工作会,总结“十一五”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农村电影再上新台阶的思路和措施。简单分析当前农村电影存在的问题,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分地区主管部门责任心有待加强部分地方存在对农村电影工作重视不够,对本地区农村电影工作缺乏有针对性的发展措施,管理职责不到位;个别地方财政保障机制尚未健全,场次补贴配套不足,补贴资金发放不到位,影响放映计划的落实。

(二)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监管亟待加强一些地区由于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农村电影公益放映有个别地区存在瞒报、虚报场次的现象。电影局曾多次接到一些省区的群众来信,反映当地在开展电影放映活动中存在不规范的情况,其中还涉及部分院线公司管理混乱、放映场次补贴发放不到位等问题。

(三)部分农村电影数字院线公司缺乏活力实施过程中,存在部分农村数字院线公司不符合国家广电总局对农村电影改革文件的要求。比如,新的公司实际上是与原公司两块牌子一班人马,管理上仍沿用过去计划经济的旧模式,经营能力差,靠场次补贴生存;有的公司制度不健全,放映计划流于形式。#p#分页标题#e#

(四)农村电影放映长效机制还有待探寻不少农村数字电影院线公司只习惯订购价格相对较低的公益版权电影,而对观众的需求关心不多,考虑不周,有些为了完成任务而放映,淡漠了农村电影工作的基本要求,弱化农村数字电影院线公司提高服务质量的意识。

(五)新形势下农民的观影需求还亟待重视和解决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观众不再满足露天看电影,他们要求改善放映条件。此外,农民进城务工的人员与日俱增,也存在看电影难的问题。

农村电影持续、健康发展是我国电影产业繁荣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广电总局提出“十二五”时期农村电影工作的总体要求:经营活跃、运营顺畅、管理规范、农民满意。为此,国家广电总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坚持“市场运作,企业经营,政府购买,农民受惠”发展新思路农村电影改革发展“十六字”方针,是做好农村电影放映工作的指导思想。在“十二五”期间,我们将更加重视其深刻的内涵,在政府购买保障下,加大“企业经营、市场运作”的力度,切实使农民群众得到实惠。积极培育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农村电影院线公司和农村电影放映队,在抓好农村电影公益放映的同时,积极引导农村电影数字院线公司开展商业放映,充分利用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形成的全国网络优势,使农村电影全面、繁荣、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监管,确保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健康发展要求各省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办法,通过制度管理、舆论监督和技术监管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电影放映情况的监督,确保放映活动真实有效。国家广电总局将在全国推广GPS、GPRS技术监控系统,建立起农村电影放映上下贯通、站点互动、统一使用的技术监管格局。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使用场次补贴资金要求各省区必须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要按照财政部(财教[2008]135号)、国家广电总局(广发[2008]108号)的文件精神,要制定明确的放映补贴资金使用办法,建立相关制度使资金的使用经得起群众监督、经得起纪检部门审计。(四)加大培训,提高公益放映的服务质量“十二五”期间,要求各省区组织开展农村电影专项培训,培训范围包括从事农村电影行政主管部门到基层放映员。重点提高受训者对做好农村电影放映的责任意识,加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从源头上规范放映流程,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不断提高农村电影公益放映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总之,“十二五”期间,国家广电总局将继续以农村电影改革发展新思路为指导,努力做到市场运行机制更加顺畅,企业经营主体更加具有活力,农村放映人员更加富有积极性,政府服务管理更加科学规范,从而让农民群众更加满意政府提供的电影公共服务,为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做出新的努力和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