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编精选了8篇电影电视范例,供您参考,期待您的阅读。
电影电视剧服饰色彩设计的特殊性
〔摘要〕电影电视剧的服饰色彩设计是以色彩形式塑造影视人物形象、展现影视作品风格的一种视觉艺术形式,它与生活中的服饰色彩设计有着明显的区别,具有特殊性。体现出影视创作团队的整体美学理念,从属于剧情、导演、美术、摄影的需要,注重装饰美化功能与理想性效果,隐喻着社会文化背景以及人物身份、境遇、性情。
〔关键词〕电影电视剧;服饰色彩;设计;特殊性
电影电视剧的服饰色彩设计是以色彩形式塑造影视人物形象、展现影视作品风格的一种视觉艺术形式。与生活中的服饰色彩设计相比较,电影电视剧的服饰色彩设计具有本身的特殊性。
一、体现影视创作团队整体美学理念的综合性
电影电视剧的服饰色彩设计是服装设计师与影视导演、美术师、化妆师、摄影师等共同参与设计并借助传播媒介来展现文化、艺术创造力的一种综合美术形式,它是影视导演、服装设计、美术设计、化妆、摄影等不同创作岗位的综合美学理想的载体,各岗位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电影电视剧的服饰色彩设计最终呈现给观众的是各部门协同合作的结果,并非服装设计师或化妆师独立的单项创作。
二、从属于剧情、导演、美术、摄影等需要
电影电视剧的服饰色彩设计在影视作品的整体创作中是一个局部设计,它必须吻合剧情内容、遵循导演的美学风格、服从影视美术的整体设计、配合摄影师对每一个镜头的要求。因此电影电视剧的服饰色彩设计与影片、电视剧的整体设计构成宾主关系,电影电视剧的服饰色彩设计必须服从影视作品整体的创作风格,在保持彼此对应关系的前提下,来确定服饰色彩设计的具体方案。以电影《辛德勒的名单》为例,整部影片以黑白色为主基调,人物服饰色彩以无彩色呈现,仅有明度效果,是为了体现凝重压抑的剧情主题。电影中红衣小女孩在无彩色人群中的乍然出现与消失,以及片尾时刻有彩色世界与有彩色服饰的呈现,都是以特异的形式美方法,用色彩的力量去诠释剧情、渲染气氛并感染观众。《辛德勒的名单》服饰色彩的特效设计令人叹为观止,但其从属于整个电影的美学风格,同时充分展现了编剧、导演、美术、摄影的匠心。
电影电视资源在初中生物教学的应用
【摘要】在中学生物教学的过程中,很多学生都有这样的疑问:生物研究的都是生活中最为普遍的现象,学习这些知识究竟有什么作用?信息化时代的到来给了这一问题最为明确的答案。从普遍存在的现象中发现规律,才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运用学科理论来指导生活和生产实践。而生物就是这样一门非常实用的学科,生物学的很多知识看起来非常普通,但是在实践应用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在中学生物的教学中,教师可以有意识地运用电视、电影的资源,唤醒学生对生物学科认知的意识,并逐步提升学生的学科应用意识。
【关键词】初中生物;电影电视资源;教学;应用
生物课程本身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研究的方式方法也非常多元化,但是这些知识对学生而言比较枯燥,他们很难体会其中趣味价值。课程资源的有效开发是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一项有效手段,在初中生物教学的过程中,除了课本资源、实验资源外,电影电视剧也是可利用的一项重要资源。与课内资源相比,电影电视资源的生动直观性,更可以显著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
一、电影电视资源在生物教学应用的重要价值
1.1电影电视资源可以显著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与文本资源相比,学生对电影电视资源的学习兴趣更加高涨。因为文本资源所能带给学生的主要是视觉刺激,而电影电视资源能同时带给学生视觉、听觉、感觉等多方面的刺激,而是电影电视资源的故事情节性比较强,剧情设计引入入胜,学生们不自觉的就会投入其中,显著提升学习兴趣。
1.2电影电视资源可以传递给学生多重价值观
节目低俗化现状研究
如何对低俗电视节目进行监管是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面临的问题。虽然它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来说是一个老问题,但对于中国来说却是一个新问题。所谓低俗电视节目,就是指电视传播中出现的不雅现象,“主要是指那些格调低下、不符合社会正常思想道德规范的内容,其最极端和最严重的表现就是色情淫秽”[1]。近年来,随着国内电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电视媒体竞争的日趋激烈和商业化倾向的日益加剧,国内电视节目的低俗化问题开始引起学界、业界甚至整个社会的普遍关注。如何解决电视节目的低俗化问题,已经成为电视监管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目前国内对低俗电视节目监管的主要途径及现状 像许多其他国家一样,目前国内对低俗电视节 目的监管也是主要通过三种方式来进行的,一是立法监管,二是机构监管,三是行业自律。对低俗电视节目的立法限制主要包括两个层面的内容,一是非专门针对电视传播的立法,二是专门针对电视传播的立法。非专门针对电视传播的立法主要是指国家为了打击报刊或者其它出版物、传播物中有可能出现的低俗和色情现象所制定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主要是针对所有的传播形式和渠道的,电视自然也不例外。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章第九节所制定的“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就对所有低俗淫秽内容的传播形式和渠道进行法律监管。 专门针对电视传播的立法,就是指为了制止电视传播中可能出现的低俗和色情现象而制定的法律法规。例如国务院颁布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就在第四章第三十二条规定禁止“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这些法律法规为打击、抵制电视传播中的低俗不雅现象提供了基本依据和有力的保证。国内对低俗电视节目的机构监管,目前主要是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广播电影电视局来执行的。这些行政机构主要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低俗电视节目进行监管。这些监管机构如果发现电视传播中有低俗节目出现,就会进行行政干预。目前国内电视监管机构的干预手段,主要包括对出现低俗内容的电视节目进行通报批评,对当事栏目进行停播整顿,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进行经济处罚。 行业自律主要是靠新闻行业内部制定的职业道德规范来抵制低俗电视节目的传播。行业自律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来实现:一是新闻从业人员遵守新闻道德规范,二是行业内部进行监督。其中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和各地方新闻工作者协会,是新闻行业内部的权威组织,对行业内部的不良现象和违法违规行为具有监督权和纠正权。行业自律对于抵制低俗电视节目的传播无疑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以上三种方式是目前国内对低俗电视节目进行监管的基本途径和渠道。但从上述三种方式的监管约束情况来看,只有广播电影电视管理部门对低俗电视节目的监管约束比较活跃。 近几年来,随着国内电视传播的繁荣发展,广播电影电视管理部门对低俗电视节目的监管也在不断地加强。特别是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设立了专门的电视监看部门,并接受社会公众的投诉,通过监看和受理投诉,对电视节目中的低俗内容进行监管。从2007年以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对多起电视节目进行了十分严厉的查处,其中的原因之一就是这些节目存在严重的低俗化问题。例如2007年8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就重庆电视台《第一次心动》节目严重违规行为发出通报,认为《第一次心动》比赛环节设计丑陋粗糙,评委言行举止失态,节目设计缺乏艺术水准,内容格调低下,演唱曲目庸俗媚俗,并取消了该节目的播出。就在同一个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还对整容节目《美莱美丽新约》进行了批评,认为该节目和其他涉及变性的节目导向意识不强,画面血腥、恐怖、暴露,格调低下,活动组织奢华铺张,审查把关不严,片面追求收视率,引起观众强烈不满,并且对策划、制作和播出群众参与的各类整容变性节目进行了禁止。2010年6月,国家广电总局又下发了《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婚恋交友类电视节目的管理通知》及《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情感故事类电视节目管理的通知》两份正式文件,对国内婚恋交友类电视节目中的低俗化进行整顿。另外,在对低俗违规节目进行查处的同时,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通常还要求省级广播电影电视局对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以抵制类似低俗电视节目的出现。监管机构的监管活动,有力地遏制了低俗电视节目的传播。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监管机构的监管工作,对于遏制低俗电视节目的传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并产生了明显的效果。但由于广播电影电视管理部门的监管,主要是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特别是在处罚方面力度还不是很够。从国家广电总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广播影视局对低俗电视节目的查处情况看,大部分处理都停留在通报批评,停播整顿,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有时候也进行经济处罚,但处罚力度不大。低俗电视节目还是不断地以不同的形式和面目出现。 而与机构监管相比,法律监管和行业自律则显得比较沉寂。由于法律监管主要是从法律上明确禁止什么样的内容不应该出现,否则将会进行什么样的法律惩罚。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公然播放赤裸裸的色情内容从而触犯法律的电视节目则几乎没有出现,因此法律监管只是一把悬在头上的剑,不可能时时发挥作用。但目前的行业监管居然也很沉寂,则是一种非常不正常的现象。 行业自律,就是电视制作传播人员自发地对低俗电视节目进行的抵制,如果电视制作传播人员能够对低俗电视节目进行自觉的抵制,那么低俗电视节目在一开始就不可能出现。但目前行业内部的监管却显得很薄弱,很多有明显问题的电视节目,直到被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批评,才不得不停播。同时,行业协会也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从近几年的情况来看,低俗化的电视节目,基本上都是被国家广播电影电视监管机构查处的,而行业协会却很少有严厉有效的措施对低俗电视节目进行内部抵制。 由此可见,目前国内对低俗电视节目的监管,无疑呈现出一种不平衡的状态。主要表现就是广播电影电视管理部门监管活跃,而法律监管和行业自律监管显得沉寂。因此有人认为:“我们现在可能唯一能依靠的,似乎只能是广电总局的行政干预。其结果很可能导致一种悖论:越管制,越缺少自律,而自律越少,管制越多。笔者期待行业协会、媒体的评价指标以及公众的媒介素养都能有所改变,进而形成合力,共同规范媒体内容,而不仅仅是依靠行政干预。[2]”#p#分页标题#e# 二、国内低俗电视节目监管存在的问题 由于对低俗电视节目的监管,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各个环节都同时到位,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因此,虽然近些年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监管机构的监管工作力度很大,但低俗电视节目的制作和传播仍然屡禁不止。而据《中国青年报》2007年的一份网络调查,超过95%的人认为当下电视节目有低俗化倾向。近年来被国家广电总局查处的低俗电视传播问题,也是数量可观的。近年来,社会各界关于电视节目低俗化的批评也是一直不断。特别是2010年6月,新华社和《人民日报》甚至专门发文批电视相亲节目的低俗之风。这说明目前国内对低俗电视节目的监管,效果并不是很理想。首先,法律依据还不够细化,比较抽象。从目前国内的法律法规来看,关于低俗电视节目监管的法律法规,不仅很少,而且也不够具体。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制定了“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但对那些格调低下、不符合社会正常思想道德规范的不雅内容却并不涉及。而《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虽然规定禁止“宣扬淫秽”,但对于传播那些格调低下、不符合社会正常思想道德规范的不雅内容也没有涉及。这不仅容易让那些制作和播出者产生侥幸心理,而且也为具体的监管执行带来困难。因此,目前法律对低俗电视节目的监管,是明显不到位的。因为无法可依,就难以谈得上法律上的监管。其次,行业自律严重松弛,行业价值观出现偏差。 虽然国内有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广播电视协会和各地方新闻工作者协会、广播电视协会这样的行业组织,但这些行业组织比较强调正面的宣传,而对电视节目低俗化等一些负面内容,则不够重视。另一方面,目前行业组织的权威性也不够,再加上行业组织没有执法权,一些播出机构在低俗化问题上,不一定会接受行业组织的监督,国内行业组织难以对电视制作播出机构进行约束。 而从电视节目制作播出行业内部来看,目前的电视节目制作播出机构,都非常追求收视率和经济效益,并且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不惜采用低俗化的方式,千方百计吸引观众的眼球。“有时候不是主持人要低俗,而是台里的要求,不低俗、不搞笑,收视率就上不去。[3]”2005年7月,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播音主持委员会成立,在这次成立大会上,不仅颁布了《广播电视综艺、娱乐节目播音主持自律公约》,而且朱军、崔永元、李咏等著名主持人还推出了“自律十四条”。但《广播电视综艺、娱乐节目播音主持自律公约》和著名主持人的倡议,并不能阻止很多地方台的主持人的低俗化行为。电视节目制作播出机构是电视节目的制作者和传播者,是电视节目的第一把关人,行业价值观所出现的偏差,使得自律失去了作用,是导致整个电视节目低俗化现象的真正源头。 第三,机构监管虽然活跃有效,但仍然存在问题。近些年来虽然国家广播电影电视监管机构的监管活跃,并且力度也很大,查处了一些典型的低俗化节目,使得一些低俗电视节目的发展得到有效遏制。但在事情的处理方面,并不是很到位。广播电影电视管理部门的监管,大部分处理还都停留在通报批评、停播整顿以及对具体节目的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方面,而对总监级的人员缺乏处理,这就使得一个频道的一个栏目因为低俗化被处理了,但另外一个低俗化节目还可以再冒出来,不能让总监级人员尝到切肤之痛。在违规处罚方面,力度也不是很够。从国家广电总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广播影视局对低俗电视节目的查处情况看,对低俗电视节目的处理,基本上都停留在对直接责任人的处罚和对节目的批评、整顿和停播方面,很少有经济处罚甚至大额度的经济处罚。 另外在对低俗电视节目的判断上,不一定很到位。有些低俗节目已经播出很久了,广播电影电视管理部门才开始有所反应。与此同时,对低俗电视节目的判断是否准确客观,也值得考虑。正是由于在监管方面所存在的上述问题,使得国内电视节目的低俗化屡禁不止,并有越演越烈的趋势。 三、关于加强低俗电视节目监管的思考 由于低俗电视节目的传播是对社会道德风气和人类文明的一种威胁和破坏,如何抵制低俗电视节目的传播,是一个必须面对的课题。鉴于目前国内在低俗电视节目监管方面所存在的问题,为了保证监管的更加有效,就应该从各个方面来加强监管的力度。 就法律法规方面来看,由于《刑法》是从刑事角度来进行立法的,它不可能对非刑事的内容进行规定,因此在专门针对电视传播的法规中,可以考虑对电视传播中出现的低俗现象进行限制,制定出严厉的处罚措施,特别是经济处罚,并划分出具体的处罚等级,对低俗化问题严重的和经常出现低俗化问题的播出机构,要进行巨额经济处罚,让那些敢于制作、传播低俗节目的人和机构望而却步,并且使其一触犯法律,就马上得到应有的处罚。但在对低俗内容的判断上,则应成立专门的社会评判组织进行评判。设立客观的评判标准,建立社会评判组织。低俗化现象虽然是世界各国都会面临的问题,但究竟如何界定低俗化,则是一个难题,世界各国由于政治体制和文化背景等方面的差异,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而建立一个关于低俗电视节目的评判标准,则是监管低俗电视节目的基本前提。与此同时,如何根据标准对低俗电视节目进行评判,也需要一个专门的组织。虽然目前国家电视监管机构有专门人员对电视节目进行评判,但它作为官方代表,更多地代表官方的立场和态度。而更好的办法,应该由社会组织进行评判,并且进行评判的社会组织应该由不同阶层、职业和文化水平的人员组成,这样既可以体现出整个社会对低俗电视节目的认知和判断,又能够形成一股庞大的社会抵制力量。一旦电视节目被认定为低俗,那么则由国家监管机构进行处理。 机构监管方面,不能把处罚的方式主要集中在通报批评,停播整顿,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等方面,而应该重点放在经济处罚上,让那些想通过传播低俗节目内容吸引观众、提高收视率并最终获取经济利益的传播机构不敢冒险,并且一旦冒险就损失惨重。从美国的情况看,虽然美国基本上都是私营电视台,并且商业气息很浓,但由于美国联邦电信委员会在对低俗电视节目的罚款方面决不心慈手软,从而使美国低俗化电视节目的传播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例如2004年2月1日美国第38届橄榄球超级碗大赛中场表演发生的歌星珍妮•杰克逊露乳事件,一个露乳镜头,美国联邦电信委员会就对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处以55万美元的罚款。#p#分页标题#e# 在行业监督和行业自律方面,行业组织要逐渐提高权威性,提高在行业中的影响力,要吸收一些权威的新闻工作者和研究者参加行业协会的工作,并通过行业协会的权威性来不断引导和树立新闻工作者的良好的道德风气,有效地抵制低俗电视节目的制作和传播。并且在行业内部,也可以成立专门的组织部门对低俗电视节目进行审查和限制。例如日本新闻协会设立的广播电视委员会,就有权对电视节目进行审查,审查的重点包括报道内容的正确程度、价值标准是否恰当,如果发现有违规问题,就向理事会或其他相关委员会进行报告,经过讨论后形成决定下达给违规媒体,其中开除会籍是最严重的处罚,一旦受到这样的处罚,“不但意味着声誉扫地,而且在贷款、采访方面会受到很大的限制”[4]。如果我们国内的行业组织也有这样的权威性,这不仅是对行业职业道德和行业声誉的一种捍卫,而且更容易从一开始就避免低俗化,从而能够及时有效地制止低俗电视节目的传播。
互联网管理完善思索
本文作者:余爱群
由于数字化、网络化的发展,互联网在人们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明显和突出,已经成为人们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互联网的法制建设也就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研究和探讨这一问题很有必要。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时,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增加了一项职能,即:行使对“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的监督管理”。这里的信息网络包括互联网在内。
为依法实施监管,广电总局先后颁布了《信息网络传播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管理规定。主要内容:
(一)对信息网络传播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业务实行许可管理,即对开办业务者进行审批;
(二)对通过信息网络传播的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实行分类管理,即分新闻类、影视剧类、娱乐类(音乐、戏曲、体育等)、专业类(科技、教育、医疗、财经、气象、军事等)四类规定了不同的开办要求;
(三)禁止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有以下内容的节目:(1)危害国家的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2)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3)煽动民族分裂、破坏民族团结的;(4)泄露国家秘密的;(5)诽谤、侮辱他人的;(6)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7)虚假的信息;(8)不列入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专用目录的影视剧类节目;(9)从网络或境外媒体上收录下来的境外节目;(10)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在研究和讨论互联网法制建设问题时,有三个方面值得重视:
影视歌曲在声乐教学中的运用分析
影视歌曲曲目资源丰富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电视这个新兴行业的快速发展,诞生了一种全新的音乐种类———电视音乐。我国拍摄的众多电视剧的主题曲与插曲不但传承了电影歌曲的丰富经验,而且创作题材内容、表现形式和表现方法更加多样化,经典的电视歌曲和插曲不断涌现,例如:《太阳岛上》(电视片《哈尔滨的夏天》主题曲)、《好人一生平安》(电视连续剧《渴望》插曲)、《枉凝眉》(电视连续剧《红楼梦》插曲)、《少年壮志不言愁》(视连续剧《便衣警察》插曲)、《重整河山待后生》(电视连续剧《四世同堂》插曲)、《敢问路在何方》(电视连续剧《西游记》插曲)、《长江之歌》(专题片《话说长江》主题歌)、《游子吟》(电视连续剧《虾球传》主题歌)、《千万次地问》(电视连续剧《北京人在纽约》插曲)等等。
很多电影电视歌曲早已是中国艺术歌曲的经典之作,给学校的声乐教学以及舞台表演提供了极为丰富多彩的歌曲曲目资源。运用好前辈艺术家们留给我们的丰富异常的歌曲曲目资源,必将大大丰富我们的声乐教学。长时间以来,我国各高校的声乐教学以演唱那些艺术歌曲以及中外著名歌剧片断为主,歌曲教材的选取面非常狭窄。随着中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和音乐艺术院校的大幅度扩招,让那些音乐基础不好、嗓音条件较差的学生演唱这些歌曲曲目,就显得较为困难,由于声乐演唱是追求美、展现美的艺术,但美之展现力求要游刃有余,因此,不唱那些难度较高的音乐作品,而挑选那些大家都非常熟悉的影视歌曲,更加体现因材施教的教学原理。学生们能歌唱其特别喜爱的曲目,不但能摒弃以前那种以老师为核心的旧有教学模式,还能够通过登录互联网、观看光碟等方式来学习,学生学习兴趣也大大提升。
影视歌曲可以激发学生的艺术想象力
在歌唱声乐曲目的时候,艺术想象乃是走进人物角色、走进故事情节之桥梁,歌唱者要让虚幻之内容变成内心真实的感受,肯定需要有非常丰富的艺术想象力,而电影电视歌曲是影视作品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歌曲既和影视剧荧屏的完美结合在一起,可具有一定的独立性,我们可以在声乐教学中充分发挥这个优势。伴随声乐教学活动的深入展开,学生在演唱声乐作品的同时,也会不知不觉地走进影视情节,如临其境,真切感受到直观的形象,在学习声乐的同时一起调动听觉视觉系统,不但不会再单调无味的感觉,而且在歌唱时也能更好地演绎歌曲的美感,迸发出激情。
艺术想象一定要始终贯穿在歌唱的全过程,如果想象暂时中断,随之情感也会暂时中断。经典的影视剧成功地塑造了人物角色,也能激发歌唱者歌唱的激情与丰富的想象空间。人们经常看到很多学生在歌唱声乐作品时木讷、呆板、声音苍白无力,毫无生气,虽然原因是多方面的,可是没有生动的丰富的想象力,是大部分学生最主要的问题。对此,在声乐教学中笔者往往应用影视歌曲那没有时空限制的特点,融入生活、提升学生的歌唱兴趣,依据学生的喜好来挑选声乐作品,把音乐所展现的内涵生活化、通俗化。与此同时牢牢把握住歌曲情绪抽象等重要环节,依据他们的特点,让抽象的音乐艺术长出生活的双翅,让学生们能够走进教材,变成教材的参与者。在歌唱声乐作品时,运用形象思维,展开艺术想象,根据自己所看到的故事情节,想象着自己就是故事的主人公,然后以主角的位置去考虑问题、演绎歌曲、表现其意蕴。
中学语文教学应用(4篇)
第一篇:中学语文教学影视资源应用
【摘要】
如今,电影、电视渗透在中学生学习和生活的方方面面,逐渐成为他们课外学习的重要来源。人们越来越意识到影视资源在中学语文教学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合理利用电影电视资源,有利于更好提高语文教学效率、完成语文教学目标、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提升他们的审美能力。
【关键词】
影视资源;语文教学;必要性;方式;局限
一、必要性
大众文化的“视觉时代”已经到来,我们每个人日常生活都受到视觉文化的巨大影响和冲击。视觉文化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对人们感官的强烈刺激,人们接收外界事物、获取外界信息多是依靠图片、视频。中学生正处于这样的文化大背景下,尤其是电影电视作品,它们充斥着中学生的生活、学习,可以这样说,影视作品伴随着当代中学生的成长。中学生无法摆脱影视资源的影响,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他们的知识、技能、观念都深深落上这些影视资源的印记。电影电视行业的蓬勃发展使得耽于影视作品的中学生不在少数,他们常常对新的电影电视剧集了如指掌、如数家珍。在这种情况之下,家长老师都会担心这样的影视资源会如洪水猛兽般侵袭中学生,使他们的学习生活受到不良的影响。其实,这种担忧也是不无道理的,中学生正处在思想人格形成的关键期,对外界事物缺乏一定的判断能力,当一遇到影视作品的强烈感官刺激就很可能无所甄别地进行全盘吸收。一般来说,中学生主要是抱着娱乐消遣的目的来观看影视资源,而很少是有意识地通过这些资源达到一定学习目的。但良莠不齐的影视资源带给中学生的影响也是复杂的,既有积极正面的教育也有消极负面的侵染。在这种背景环境下,老师引导中学生对这些影视作品资源进行筛选和过滤,合理地使用这些资源就显得异常重要。语文学科“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特点就要求语文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肩负起这样的职责,把影视资源与语文教学结合起来,使中学生取影视“精华”,弃影视“糟粕”,从而更好地学习成长。“当代文化正在变成一种视觉文化,而不是印刷文化”,影视资源充斥在中学生生活中不免会影响到学生们阅读,“我们的普通文化似乎越来越成为我们所观看而不是我们所阅读的产物”。中学生更愿意花大量时间去看电影、电视剧而不是静下心来阅读一本名著。这无疑给我们的语文教育教学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所以,一些教育学者、专家就对这些影视资源进行批判抵制,如钱理群教授就强烈批评了流行文化对学校教育的不良影响,他指出,如果孩子的精神发展过分依赖于社会文化的一般水平,那么他可能趋于平庸化。罗正强老师也认为大众文化对中学生的文化素质、审美趣味有着极强的腐蚀作用,因此他坚决反对语文课堂中掺杂着大众文化的质素。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正是由于教育者对影视资源的教育意义的或视而不见或抵制才导致中学生对影视作品缺乏一定的辨别、鉴赏能力。所以,无论是时代的要求还是教育的现状都要求我们加强影视资源和中小学教学的整合。
影视传媒高等教育现状
摘要:越南影视传媒教育在东盟十一国内具有一定的自身发展特色,相较于其他国家,其传媒类学位教育与技能培训体系更加完善。目前,越南国内综合类大学相关教育尚处于空白状态,但以河内戏剧电影学院以及西贡国际电影学院为代表的高等艺术院校和职业技术学院,传媒影视专业培养体系建设较为完善。但受越南社会各方面影响,影视传媒类专业教育的宏观发展环境一般,受重视程度较其他学科而言明显不足。
关键词:东盟;越南;影视传媒;高等教育
一、引言
中国教育部为配合“一带一路”倡议,2016年了《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教育行动》设计了“四个推进计划”,持续推进我国与各国的教育合作。越南作为我国“一带一路”重要合作伙伴,对越南传媒高等教育的研究,可以帮助我们加快相互间的教育合作,助力“四个推进”计划的实施。根据越南政府第14/2005/NQ-CP号决定《越南大学教育2006年至2020年基本与全面的革新》以及第711/Q-TTg号决定《2011年至2020年教育发展战略》,越南的高等教育建设要与国家不断推进工业化建设、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相匹配,要以使越南逐步融入全球化国际关系以及越南人民日常学习需求为导向。
二、越南影视传媒类专业教育现状
在整个国家高等教育的建设导向下,越南影视传媒类专业的高等教育的受重视程度,并不能与其他自然学科相提并论。因此,就目前而言,以河内国家大学、河内理工大学和胡志明市国家大学为代表的综合类大学在影视传媒类专业建设上,尚无建树。相反,以河内戏剧电影学院以及西贡国际电影学院为代表的高等艺术院校和职业技术学院,传媒影视专业培养体系的建设,虽有不足,但已经较为完整。
(一)高等学位教育:影视叙事技能为主导
广播电视工程建设发展史思考
新中国广播电视事业诞生于延安,新中国成立后,经过一代又一代从业者的不懈努力,历经从广播到电视再到融媒体,从无线到有线再到卫星传输,从模拟到数字再到网络化发展历程,建成星网结合、天地交融、公共服务与增值服务并存的立体化多层次广播电视传播覆盖格局。广播电视工程建设作为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的龙头环节,也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建设发展历程。
一、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
中探索前行新中国成立后,国家进入国民经济恢复发展和大规模建设期,中国广播事业迎来了第一次建设热潮。这一时期,我国有计划地在中央及各省创建了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经历了从接管、改造旧中国的广播电台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历程。1949年,中央建立广播电视事业管理体制,组建中央广播事业局。为加强中国广播基本建设工作,1952年10月25日,组建中央广播事业局基建处设计室,主要任务是负责发射台、监测台、录音室建设的设计任务。中央广播事业局基建处设计室也就是今天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的前身。中央广播事业局基建处设计室刚成立时,中央抽调了一批接触过通讯、广播的干部和一批刚刚毕业的大学生,组成了43人的专业设计队伍,负责广播工程设计和筹备工作。由于起步较晚,我们的广播电视技术主要是在不断学习、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当时重点开展了天线系统研究和设计工作。1952年4月,全国第一座县级广播站——吉林省九台县广播站正式播音。同年12月,第一次全国广播工作会议提出“先中央,后地方;先对国外广播,后对国内广播”的发展规划,并开始向全国推广“九台经验”。1955年10月,党的七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发展农村广播网”,“九台经验”成为推进农村有线广播建设的主要模式。1958年5月1日,我国第一座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央电视台前身)开始实验播出,并于9月2日转为正式播出。此一时期,全国拥有广播电台135座,电视台和电视实验台23座,县广播站近2000座,有线广播喇叭600多万只,从业人数达到3.44万人。1958年起,建国十年大庆天安门、人民大会堂转播设施,广播大楼(现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大楼)、广播剧场等广电基础设施陆续建成投入使用。北京电视台(中央电视台的前身)正式开播,也标志着中国迎来广播电视工程建设的高潮。到1960年,广播电视整体发展到当时最大规模。为满足上述建设需要,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全国范围内扩大广播电视发射功率、增加发射频率和发射机数量,陆续建设了一大批发射台和监测台,其中有代表性的是在窦店由苏联专家指导下设计的13号工程、捷克援助设计的25号工程和中国自己设计的26号工程,它们组成了我国对全世界广播的第一个短波发射中心。20世纪60年代,在国家“备战、备荒、为人民”思想的指引下,中国广播电视事业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战备工程。此外,这一时期也是我国援外建设的高峰期,1958年我国援建柬埔寨发射台,此后,大量的援亚、非国家的中短波发射台和国家级会堂、体育场馆的扩声工程项目陆续建设。“文革”前,我国县级广播站发展到2001座,广播喇叭约有848万只。“文革”期间,广播电视行业遭受严重挫折,处于停滞徘徊状态。广播电视工程仅限于战备工程和援外工程。总的来看,从1949年到1978年这29年,广播电视一直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被视为耳目喉舌,处于优先发展的地位。“文革”时期,虽然一度受到冲击、发生严重倒退,但由于迅速采取军管措施,广播电视设施、人员得以保全,节目播出没有中断,电视甚至还获得超常规发展,全国传输覆盖网络初步建立,这为广播电视在改革开放后持续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焕发生机活力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我国改革开放的总方针。1983年3月,在北京召开的第十一次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提出两个方针:一是“四级办广播、四级办电视、四级混合覆盖”的事业建设方针;二是“以新闻改革为突破口,开展多种经营”的产业发展方针,这对新时期广播电视改革创新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1997年,《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施行,确立了现行广播电视管理体制的法律地位,授予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和管理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职责和权限,这在广播电视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随着改革活力的释放,各地广播电台、电视台数量迅速增加,中国广播电视工程建设进入持续快速建设新阶段。鉴于广电设计在广电行业中影响力日益突出,1981年底,原中央广播事业局党组决定,中央彩电中心筹建处与设计室合并成立中央广播事业局广播电视设计院,承担全国广播电视系统重要工程及援外工程的设计,一个颇具中国特色、行业特点的工程设计单位就此整合而出。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至90年代末的十几年间,各省市的广电中心如雨后春笋上马建设。中央彩电中心是20世纪亚洲最大的电视中心,荣获90年代北京十大建设称号;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是我国对外广播宣传的中心;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业务楼是国家重点项目;天津广播电视国际新闻中心是为迎接第43届世乒赛而兴建的一栋技术先进的多功能、综合性的现代化建筑。一批钢结构塔和混凝土电视塔迅速崛起,这些电视塔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成为带动地方旅游产业发展的多功能综合塔,既是广播电视的重要基础设施,又是当地的标志性建筑和人民群众文化娱乐的重要场所。其中,中央电视塔宛如“首都的一盏明灯”,荣获20世纪90年代北京十大建设称号;天津电视塔是天津市标志性建筑,获国家优秀设计金质奖;上海东方明珠塔成为浦东崛起的标志性建筑。广播电视网络工程建设发展迅猛。中国第一个公用天线电视系统——北京饭店公用天线电视系统建设完成;1996年,“全国有线广播电视专用网总体方案”编制完成。随后湖北、四川、河南、浙江、江苏、河北、辽宁、新疆等省区的有线广播电视SDH主干传输网开始设计构建了从中央到地方现代化、多层次、区域互联及多功能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黑龙江、辽宁、陕西、山西、吉林、西藏等省区的地球卫星站相继建立,北京沙河卫星上行站成为当时规模最大的广播电视卫星上行站,地球卫星站为实现中央和其他省市交换广播、电视节目做出贡献。这十多年间,我国原有的广播电视设施也进入了技术改造阶段。一批中、短波发射台改造工程开始,1998年中央广播大楼加固维修设计任务,为庆祝建国五十周年增添了夺目的光彩。广播大楼的节日灯光也被北京市评为首都国庆五十周年优秀夜景照明工程一等奖。这一时期,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建设工程大大加强。为解决广大农民群众听广播、看电视难的问题,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自1998年起在全国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按照“巩固成果,扩大范围,提高质量,改善服务”的要求,大力提高农村广播电视无线覆盖水平,逐步消灭“盲区”,构建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到1999年底,基本实现已通电行政村“村村通”广播电视的任务,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0.4%和91.6%,让党和国家的声音传进千家万户。进入新世纪,国家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能力建设。2000年开始实施“西新工程”,各级政府投入达250多亿元,历时9年,基本解决了西藏、新疆等地1亿多人口听广播、看电视难的问题。2005年中办、国办发文,把“村村通”工程列为农村文化建设的首要工程;2006年启动新一轮“村村通”工程建设;2007年明确“十一五”期间“村村通”工程建设目标和任务;2009年开始以直播卫星应用为重点,加快推进“村村通”工程建设。到2010年底全面实现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使80%以上的农村人口能够用电视机、收音机直接收看收听到包括中央电视台第一套节目、第七套节目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第一套节目在内的4套以上无线电视节目和4套以上无线广播节目。党的十六大将文化建设分为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横店影视城、上海影视乐园、象山影视城、国家数字电影基地、无锡华莱坞电影产业园项目等一批影视基地启动建设并投入使用,推动文化产业大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需要。与此同时,围绕国家“走出去”战略部署,广播电视也加快“走出去”步伐,援建广播电视工程遍布亚洲、非洲、南美洲和大洋洲的几十个国家和地区,援建了诸如安哥拉情报学院、毛里塔尼亚努瓦肖克发射台等一批有影响力的工程,积极推动广播电视海外经贸项目开展,为推动广播电视节目海外落地,加强中国同海外广播电视交流发挥了重要作用。到2012年,全国共有各类广播电视播出机构2579座,有线电视用户2.14亿户,有线数字电视用户1.43亿户。广播、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7.5%和98.2%,从业人员超过70万人。带着这份厚重的成绩单,中国广播电视走进新时代。
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谱写新篇章
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亲自部署,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运用信息革命成果,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做大做强主流舆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舆论支持。落实总书记指示批示,党中央、中宣部和国家广电总局陆续出台系列方针政策。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构建和发展现代传播体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动媒体融合发展重大任务。2014年8月,中央印发《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尽快从相“加”迈向相“融”,着力打造一批新型主流媒体。2013年,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印发《关于促进主流媒体发展网络广播电视台的意见》,提出将网络广播电视台提升到与电台电视台发展同等重要地位,推动台台资源互动和深层融合,打造具有广电特色的网络视听新媒体。2016年,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意见》,提出目标,明确在“十三五”后期,融合发展取得全局性进展。国家“十四五”规划强调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实施全媒体传播并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为了打通媒体融合纵深发展的重要一环和“最后一公里”,党中央不断加强县级融媒体中心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政策规范县级融媒体中心及省级平台建设。2019年,中宣部新闻局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司联合发布了《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规范》和《县级融媒体中心省级技术平台规范要求》、《县级融媒体中心网络安全规范》、《县级融媒体中心运行维护规范》、《县级融媒体中心监测监管规范》,这为指导全国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提供了关键性、基础性技术支撑。各省在中央顶层设计基础上制定本省县级融媒工作计划表,确定工作进度及具体战略并逐步落实,上海、安徽等地纷纷出台县级融媒体中心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中央及省市区多级协调共同做好发展规划,从而建设一批扎根基层、高速优质发展的新型主流媒体。各地县级融媒体中心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建立。市级媒体积极探索自身融合发展模式,建设融媒体中心和传播平台。省级媒体积极搭建省级技术平台和区域性传播平台,打造特色新媒体品牌。中央级媒体加快建设新型主流媒体“航母”和“旗舰”。各地广电媒体抓住时机,尝试向网络延伸。之后又借助微博、微信等探索开展台网互动。到2017年,央视主打视频业务,基本建成多屏幕、多平台、多终端“一云多屏”传播体系。上海广播电视台致力于打造适应移动人群需求的新媒体产品,成为互联网用户收听广播的第三大应用。湖南广播电视台打造“以我为主、一体两翼”的IP化生态体系。H5页面、短视频、动画图表,以及VR、AI产品与广播电视报道同频共振、相映生辉,创造了过亿的点击率/阅读量。随着首颗高通量通信卫星实践十三号发射成功,我国智能化传播网络建设拥有了从卫星到5G再到WiFi的完整技术支持体系。同时,落实5G建设部署,2019年中宣部、工信部、广电总局联合发文,推动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广电5G建设一体化发展。当前,全国地面数字电视700兆赫频率迁移工作正在抓紧推进,预计在2022年底前完成700兆赫频率迁移工作,该工作的完成将为广电5G建设清理好通道。2022年6月,中国广电品牌升级,“中国广电”、“广电5G”、“广电慧家”三大品牌标识及广告语同时亮相,各地广电网络公司营业厅门头同步换标,全国范围广电5G友好用户192号码预约活动正式启动。这标志着我国广电业正式进入5G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