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江流域民族文化资源的空间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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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江流域民族文化资源的空间分布

 

一、前言   进入21世纪,文化产业蕴含的巨大的经济潜力已被众多国家所认同,它作为一种新的经济业态,具有锐不可当之势。中国有着5000年的文明,文化资源异常丰富,但文化资源的产业开发却明显滞后,文化产业相比发达国家而言相差甚远,据资料显示,[1]当前我国文化产业国内外市场规模为8000亿元,占GDP比重仅为2.5%左右。在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下,国家进一步意识到调整产业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性,2009年,我国第一部文化产业专项规划———《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增强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要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支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文化资源,作为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石,对文化产业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要认识文化产业,必须先了解文化资源;要发展文化产业,必须先厘清文化资源的基本特征以及开发潜力。近几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已经意识到文化资源的重要性。很多地方政府都积极开展文化资源的整理、保护和开发。学界对文化资源方面的研究也如火如荼,但有关跨省域的多元文化区研究还比较少。   乌江发源于贵州西北的石缸洞,流经贵州、云南、重庆、湖北三省一市55个区县,于重庆市涪陵城东汇入长江。乌江流域现有苗、土家、彝、布依、仡佬、侗、回、白等40多个少数民族,共1066.43万人,该流域民族文化资源异常丰富,据不完全统计,该流域的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高达30余项。但长期以来该流域经济发展水平落后,民族文化资源开发乏力,文化产业所作贡献远远落后于其他地区,这与国家新时期提出的“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目标相差甚远。现有的有关乌江流域民族文化资源方面的文献,内容上零散而不系统,主要注重文化资源的保护研究,对文化资源的开发研究较少;视野上以研究单个地区为主,未能将乌江流域视为整体展开研究;学科上倾向于民族学和文化学方法,缺乏经济学、地理学等其他学科的思维方式。这导致研究思路与对策建议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难以满足该流域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以及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的需要。基于此,本文系统归纳该流域民族文化资源的数量、类型以及空间分布特征,然后对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提出一些针对性的对策建议,期以抛砖引玉。   二、乌江流域民族文化资源的类型与空间分布关于民族文化的概念,至今没有定论,广义的民族文化应指各民族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积累和创造的具有本民族特点的文化,包括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本文主要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民族历史文化遗址遗迹等方面对乌江流域民族文化资源进行归纳。   (一)乌江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类型与空间分布   据统计整理,目前,乌江流域的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主要包括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7大类,共计33项。其中较多的有民间舞蹈7项,民俗7项,传统手工技艺7项,传统戏剧5项。主要分布在乌江流域上游和下游。其中数量较多的地区有安顺市4项,石阡县和酉阳县各3项。从民族分布上来看,苗、彝、土家等民族的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较多。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量一定程度勾勒出了乌江流域文化资源的丰裕程度,但并不完整。据笔者统计整理,乌江流域具有的省级以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多达234项,地级以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多达500多项,类型覆盖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10多种类型。在民间舞蹈方面,有木鼓舞、芦笙舞、铜鼓舞、斗角舞、踩鼓舞、狮子舞、龙舞、板凳舞等等,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在民间音乐方面,古歌、飞歌、情歌、大歌、山歌、酒歌等,内容丰富,种类繁多。在传统戏剧方面,有布依戏、侗戏、地戏、阳戏、傩戏、花灯戏、木偶戏等,其表现形式独树一帜,颇有特色。在少数民族服饰方面有数百个样式和种类,有以编织、刺绣为主的苗族服饰;有以单薄、轻便为主为个性的侗族服装;有以蜡染为主的关岭、镇宁一带的布依族服饰;有以挑花为主的惠水、花溪一带的苗族服装等。此外,民间文学方面有民族的故事、传说、谚语等。此外,在民族节庆、娱乐竞技、民族医药等方面也彰显民族特色。在地理分布上,乌江流域上游主要以彝族文化、苗族文化和仡佬族文化特色为主,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集中在民俗和传统手工技艺方面;乌江流域中游主要以苗族、仡佬族文化为主,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集中在民间音乐和民间舞蹈方面;下游以土家族文化和苗族文化为主,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集中在民间音乐和传统手工技艺方面。   (二)乌江流域主要的民族历史文物遗迹遗存   乌江流域除了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之外,还拥有大量的民族历史文物遗址遗存。其中有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及历史纪念建筑物、摩崖石刻、近代重要史迹遗址等。据笔者整理,乌江流域省级以上的历史文物遗址遗存近200余项,地市级的历史文化遗址遗存近300余项。空间分布上,主要分布在大方、毕节、贵阳、遵义、酉阳、涪陵等地区。这些历史文物、遗址遗迹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各个历史时期乌江流域各民族的社会活动、社会关系、意识形态以及利用自然、改造自然和当时生态环境的状况,是乌江流域人宝贵的财富。   三、乌江流域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探析   (一)坚持文化资源的开发原则   乌江流域民族文化资源具有广阔的开发潜力,但在开发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原则,一是文化遗产类文化资源应遵循“保护第一、开发第二”的原则,尤其是珍贵的文化文物遗产和保护单位更是如此,一旦丧失,将无法修复。因此,在这些资源的开发上,因坚持保护优先,适当开发,利用开发收益加强保护,真真做到保护有力度、开发有尺度,开发与保护兼顾;二是真实性原则,部分文化资源的开发可能会破坏文化生态,影响文化的传承,有些地区在旅游开发过程中,为了宣传和提高知名度,存在文化“造假、造谣、造势”之嫌,甚至掩盖了原文化的真实性,影响了文化的传承,因此,在这类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过程中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有道德,有底线;三是民族团结性原则,民族文化的开发不能破坏民族和谐关系,凡是不利于民族和谐、影响民族团结的开发方式都应该禁止。民族问题历来是很敏感的问题,因此在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过程中必须三思而后行,不能以损害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为代价。#p#分页标题#e#   (二)把握文化资源的开发层次   乌江流域的民族文化虽然丰富,但并不是所有的民族文化都具备开发价值,与自然资源一样,其埋藏条件、品位、纯度都会影响开发价值,露天资源很容易开采,具有现实开发价值,而埋藏在地下深处的矿产不具备现实开发价值,只有等经济技术条件到达一定水平之后才能开发。因此,我们认为乌江流域的民族文化资源可以分为显性民族文化资源、灰色民族文化资源和隐性民族文化资源。如传统手工工艺、传统医药、民族特色饮食等都可以直接进行开发,而且在开发的过程中有利于民族文化的传承、宣传和保护,属于显性文化资源。此外,民族村寨,古建筑、古遗迹等也属于显性的文化资源,可以直接发展旅游产业,获取营业收入。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类等属于表演性质的文化资源,可以通过艺术团表演创造门票收入,但其大量的开发价值需要间接挖掘,属于灰色文化资源。因其民族独特性和文化差异性本身就具有较强的观赏性和吸引度,因此也可以结合影视、网络媒体进行开发,或者借助文化旅游项目来开发,在旅游的“吃、住、行、游、购、娱、教、健”八大链条中加入文化元素实现旅游收入的增值。   (三)打造民族文化知名品牌   品牌文化的核心是文化内涵,包括价值内涵和情感内涵,是价值观念、审美情趣、个性修养、生活态度、时尚品位、情感诉求等精神象征。乌江流域不乏文化精品,但没有形成对外的知名品牌文化,乌江流域在古代属于夜郎国,夜郎文化本身是一种以仡佬族为主的多元民族文化形态,因此乌江流域的文化名片事实上就是夜郎文化。因此,政府可以在夜郎文化的引领下,整合各民族的政治文化、居住文化、饮食文化、服饰文化和习俗文化和宗教文化,并以夜郎文化作为宣传名片,重点打造文化品牌。   四、结语   乌江流域民族文化资源的富裕度是西南地区、乃至全国都是罕见的,但它给该流域的经济社会发展所带来的贡献仍然很少。在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新时期,积极开发乌江流域民族文化资源,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是该流域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缩小与东中部地区差距的一次难得的契机。从经济层面上来讲,通过乌江流域民族文化资源开发,可以促进该流域发展方式的转变、产业结构的优化以及有效地避免该流域走“高能耗、高污染”的传统发展道路。同时,有利于该地区居民就业的增加以及内需的拉动;文化层面上,通过乌江流域民族文化资源开发,可以推动该流域民族文化的繁荣以及民族多元文化的保护,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社会层面上,通过乌江流域民族文化资源开发,可以帮助该地区民众市场经济意识和民族自信心的建立,促进民族地区和谐社会构建和民族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