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哲学角度论仇富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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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哲学角度论仇富心理

作者:谢霄男 单位:广西师范学院 政法学院

一、引言

当今时代是一个充满悖论的时代,诸如“财富与贫困一同增长”、“丰腴社会中的贫困”、“富二代与贫二代并行衍生”等相互矛盾的现象已成为社会的普遍现象。它们坚硬无情地挑拨着人们脆弱的神经和焦灼的心灵,滋生出诸如“仇富”、“仇官”等社会心理情绪。从经济哲学的价值观和认识论的视角对中国人的“仇富心理”进行分析,有助于人们正确认识并矫治这种不良的社会心理,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做贡献。

二、多角度分析中国人的“仇富心理

(一)从揭示客观真理的角度分析中国人的“仇富心理”

探求真理是人类认识活动的根本任务,遵循真理是实践成功的根本保证。要正确分析中国人的“仇富心理”就要在科学实践的基础上,发现真理、证实真理并发展真理。当一些人打破了中国人几千年的“等贵贱,均贫富”的历史夙愿,张扬炫富于世时,人们就会对富贵阶层、特别是一夜暴富者产生怀疑、迁怒、嫉妒、蔑视、不屑、愤懑、仇恨等复杂的心理,即所谓的“仇富”心理。中国人的“仇富心理”是对财产观念的非正常看待,是因“不患贫而患不均”的“仗义”之心所致。任何时代、任何民族都存在对财富眼红的心理,只是人们往往会找到平衡这种心态的理由,譬如认为富人拥有财富是付出了巨大代价和艰苦努力的,或祖辈几代人打拼下的遗荫等。可一旦自己替对方所找的富裕的因由不能令自己信服,或认为对方付出的富裕成本太过低廉,尤其是当财富和腐败的重叠性较多时,那种不公平感就会变成仇视,甚至产生“杀富济贫”的仇富心理。此外,社会贫富差距太大,富人为富不仁也是引起仇富心理的原因。但这种心理过于严重便会导致心理疾病。

(二)从马克思主义公平观的角度分析中国人的“仇富心理”

恩格斯说:“关于永恒的公平的现象,不仅因时因地而变,甚至也因人而异。一个人有一个理解。”[1]539-540马克思主义的公平观具有一定的历史性。当前,我国的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开始全面触及社会利益的深层格局。贫富差距逐渐加大的现实,易使社会成员因利益格局反差明显而产生严重的相对剥夺感或社会不公平感,甚至出现“仇富”心理的泛化、偏激化。所谓“仇富”心理的泛化,是指对一切富者都怀有愤慨态度;所谓“仇富”心理的偏激化,是指用非理性的方式向富者表达愤慨、讨回“公道”,更有甚者,肆无忌惮地向社会发泄“仇富”的愤怒情绪。“仇富”心理的泛化和偏激化都是不当的。一些人认为,仇富不是仇视富人,而是仇视这些人的不道义的行为。但事实上,人们总是习惯性地存在双重标准,穷人也有不道义行为,为何很少受到关注?而富人的不道义行为却往往被放大?原因是国人总喜欢为自己或多或少的龌龊行为辩解。因此,在贫富差距加大的背景下,为了让广大社会成员共同分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实现各社会阶层的和谐相处,应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出发,建立和完善一系列根本性机制,减少和消除导致社会贫富差距增大的收入分配与财产占有的不公正状况。邓小平曾指出:“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同的特点就是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2]195那么,在发展原则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应变为“效率与公平并重”,甚至有必要把社会公平放在更突出的位置上。

(三)从价值观角度分析中国人的“仇富心理”

在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和人的一切对象性活动中,价值都是一个基本的内容[3]657。多项调查结果表明,目前,中国社会20%的人拥有整个社会80%的财富,而另外80%的人只拥有20%的财富。贫富差距的加大,拉大了贫富阶层的距离,无论是消费观念、消费习惯还是生活场所,富人与穷人都产生了较大的隔阂,富人与穷人“老死不相往来”。社会上涉及富人的刑事案件频发,不可避免地让人认为不少人对富人存在一种“仇富”心理。从人们价值观的一般特点看,产生仇富的深层原因是个人对财富所具有的强烈占有欲。仇富是仇视富人,爱富是爱财富而不是爱富人。仇富的本质是爱富,仇只是手段,爱才是目的。仇别人拥有财富,却爱自己拥有财富。产生仇富心理既有一般人价值观方面的原因,也有由人们的价值观所引起的社会经济制度方面变化的因素。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均衡和制度的不完善会进一步刺激、加重人们的仇富心理。在我国,政体、国体及社会制度都决定了穷人和富人是矛盾的两端,“均贫富”一向是造反者最有号召力的口号和目标,所以“吃大户”、“打秋风”都是针对富人的。可见,在我国,仇富有着普遍的群众基础。但大多数的百姓都不会无缘无故地仇视富人。只有当富人们依靠强取豪夺、内幕交易等不公平手段获取财富,或忘乎所以地嫌贫爱富、为富不仁、招摇过市时,才会成为百姓“仇富”的目标。

(四)从认识论角度分析中国人的“仇富心理”

经济哲学的逻辑起点是生产力[4]11。生产力标准是社会主义的实践纲领,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是我国搞活经济、活跃市场的前提。然而,在我国生产力快速发展、社会财富迅速增长的同时,也衍生出中国人的“仇富心理”。从认识论的角度对中国人的“仇富心理”进行分析,有利于及时化解这一不良社会心理。主体非理性因素在认识辩证运动过程中具有不容忽视的作用,下面就从财富的存量、流量及获取规则三方面分析中国人的“仇富心理”:人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自然属性是肉体,社会属性是灵魂。自然属性体现的是存在本身,而社会属性体现的是存在的意义。存在的意义是存在的主导。从财富的存量角度看,人的满足感和效用水平既取决于财富的绝对持有水平,也取决于财富的相对持有水平。财富的绝对持有水平既是对人的自然属性的基本要求的满足,也是对人的社会属性的要求的一定程度的满足;而财富的相对持有水平则主要满足人的社会属性的基本要求。由于财富的绝对持有水平的提高不一定意味着财富的相对持有水平的提高,所以随着社会财富总量的增加,财富的总效用水平不一定得到提高。当个人间财富水平差距较大时,财富的总效用水平甚至可能下降。当财富的效用水平下降时,仇富心理也随之增加,因为这种下降是在与富人的比较中产生的。#p#分页标题#e#

从财富的流量角度看,财富流量的差距主要体现为收入水平的差距。由于分配制度不合理等原因,人们相同的付出不一定能得到相同的回报,当一个人的投入和回报与别人的不对等时,他的心理就会不平衡,就会产生失落感和不满足感。随着人们之间收入水平差距的进一步扩大,人们的这种不满意度就会不断增大,相对剥夺感也更加强烈,从而质疑富人财富来源的合理性。从财富获取的规则看,规则的实质是利益,规则的核心功能就是为人们之间获取利益划定行动边界。而当规则失效或效率较低时,人们就会对财富获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产生怀疑。因此,违规现象的增加会加重人们的仇富心理和愤怒心理。而造成上述三种情况的直接根源是社会经济的落后与制度的不完善。富人虽不是直接的罪魁祸首,但有些也在其中起到一些不好的作用。世上的富人并不都是坏人,世上的坏人也并不都是富人,但每逢社会矛盾激化或不满意度增加时,富人往往成了人们发泄不满的对象。

三、中国人的“仇富心理”之我见

人作为认识主体,都有“成为富人”的梦想。笔者认为,对于富人,普通百姓并非天生抱有反感或天生心理不平衡。大多数人都尊敬依靠自己的能力合法创造财富的人,偶尔被激起的“仇富情绪”只是针对“问题财富”。笔者认为人民获得财富的途径主要有三:一是因对社会的杰出贡献致富,二是在制度框架内致富,三是违法乱纪致富。对于第一种,社会舆论不仅在伦理上对他们的财富加以肯定,还对他们的社会贡献表示尊敬。而对于第二种则比较复杂,因为什么样的制度安排才是公正的,不仅要从理论上加以论证,还要为人们所接受。对于第三种,人们常予以道德谴责和批判,诉诸道德谴责和批判是必要的,但应在法治的轨道内进行。可见,人们“仇”的是富人中的贪官污吏,“仇”他们凭借手中的职权,大肆买官卖官,贪赃枉法;“仇”的是那些依仗父母荫庇经商的官员子女,“仇”他们利用别人无法占有的公共资源进行“官场商业”;“仇”的是少数投机钻营的暴发户,钻国家政策的空子,制假造假坑蒙拐骗,偷税漏税,欺行霸市;“仇”的是某些为富不仁者,宁肯包“二奶”或豪赌,也不愿为社会慈善事业做点贡献。占有的社会资源越多,责任就越大;能力越大,责任也越大。这已是人类的社区原则,可如果富人逃避责任,那部分公民因此而滋生“仇富”心理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了。前几年,网友们高声指责高管们拿天价高薪,而后几天,媒体报道袁隆平院士逛车展,传言大科学家要买奔驰,网友们却高呼“仇富不仇袁隆平”。反差之大,说明社会上弥漫的“仇富心理”并非穷人眼红而吐出的一口恶气,也非“酸葡萄心理”在作祟,而是老百姓仇视靠掠夺财富发迹的寄生虫。因此,力挺院士买车表面上看,是对他的社会贡献和价值的强烈肯定,是对那位一向低调、简朴的老人“享受一回”的善意理解,深层看,却是强烈的对合法创造财富、追求阳光财富的民意诉求。

四、结论

“仇富心理”是对贫富差距社会心理反应中的一种严重化形态,它从一个独特角度反映了社会心理对贫富差距加大及其所引起的社会公正问题的关注。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贫富分化虽日趋严重,但社会尚未处于贫富相互仇雠的状态。从经济哲学的视角分析中国人“仇富心理”,有利于正确认识中国人的“仇富心理”,缩小贫富差距,消弭穷人因富人所产生的心理失衡。而对国人“仇富心理”的矫治,既需要富人自律,拥有广济天下之心,真正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也需要政府制订并推行合理的社会财富分配制度及相关的政策法律,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