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寻找写作灵感?中文期刊网用心挑选的外国文学反翻译思考,希望能为您的阅读和创作带来灵感,欢迎大家阅读并分享。
在外国文学中,如果能够肯定文学作品本身的“标准”是外在的标准而不是它本身建构的依据,即读者在文本成就艺术格局之后在其阅读过程中形成的“解构”所需要的思想格式,那么,这种格式仅仅能够说明这一文本是艺术作品,它具有可读性,审美感应,而且能够产生解读的价值。只有在这时“,标准”才进入存在。 不过,译者作为读者的一种,则一定要有既定的和预设的“翻译标准”。这是因为,译者的跨文化“眼光”需要识别作品的可译性或可移植性,即作品能否译介给另一种语言文化的读者。这样,文学翻译的标准便是一种双重标准:从既定角度讲,文本要依照原语文化中的阅读需要传情达意;而从预设角度说,文本还要遵循目的语文化解构所需要产生艺术的再生产作用。不过,这一双重标准不可能形成“规范化”——形成既定的模式,引出生搬硬套的重复性劳动,导致无益无用的仿制,也可以认为,翻译不会变为“依循标本、样板捧出来的准则”,[1]或者“标而准之的标尺”“度量”“铸造”出来的产品。在翻译过程中,如果译者有所依循的话,那一定是一种为着某种目的进行的,让原文意蕴随机涌动、具有创造力。如果标准“先在”于这一过程的话,那么,在这种动力促使下,它也会在创造之中被抛在一边,而只有译者的心性张扬与原作意蕴的趋近或吻合才能引出那种符合目的性的“生产标准”。这意味着,是否存在“标准”,那完全是译者特殊情况的需要问题,而与创造之外的因素了无关系。否则,针对同一个原作所做的众多的“复译”、“重译”以及“新译本”之中出现的千差万别怎么才能做合理的解释呢?实际上,不同的文学体裁会有不同的翻译标准,不同的文学作品也会有不同的翻译标准,而同一个文学作品也会有不同的翻译标准。 如果说前两种情况导致的不同标志的取舍,是由于作品的“格式”(即作品在译介中的“复制”的形式)的要求,那么,第三种情况的出现一定是由于同一个“格式”在译者的创造冲动之中产生了“变型”,因而“标准”随机随时发生变异并且“因人而异(宜)”:译者总是以传情达意为主要目的,而且总是随着他的认识中的这种可能性的变化而不断更改、改写或超越“标准”带来的局限性,进而把“标准”转变成可能符合目的的“标准”,即随着目的在传情达意中的调整而调整的“标准”,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发挥反翻译的作用。 一、反翻译的种类 (一)“我思”化为言语表达,“我”与“他”成为实际的谈话对象 正如金克木(1988)所说的:“我们每人每天都有对话,也就是总离不开翻译,总是不断地把别人的语言译成自己的语言才能理解并回答。”这属于外显性的翻译,而不足含意化的或蕴涵的翻译,因而也可归入“反翻译”。言语表达在这种情况下暴露了精神的弱点,也就是影响到了“我”的独立性和整体性——在外国文学翻译中的“反翻泽”总是以“问答”,给子“他”以“我”的“他性”为指归的。因此,不足“我”在吸收,而是语言的价值导向——意义交换在发挥作用,“他”成为中心,而“我”则依附于“他”的语言逻辑和意义设置,并且把这样的设置视为“他”的实在的根本特色。精神的暴露在这里的危害性是,这种暴露消失在语言的逻辑程式和由此而来的意义的明确界限的表达之中。更为严重的是,语言和言语表达的意义固定了精神的活动范围,甚至固化了精神本身。相对于“隐含”,相对于“我”来说,暴露即使能够托小“我”的形态,但精神的损害和损失使“反翻泽”夺去了“我”的小心地位,从而使“我”客观化为“他”,甚至有蜕变为“它”的可能性。 (二)“我思”既无法摆脱对话中“我”与“他”的对立状态,又没有设定语言向意义转换时的目的性 反翻译中“我思”只以“世界”为其活动范围,也就是完全封闭在文化生存的资源提供中,在外国文学翻译中“。我思”推不出超越当下生存的种种限制的精神,其至把自身混同于或淹没在“世界”的物质性中。“我思”无法把“我”设定为自身的源泉,而足让“世界”的资源性和物质性代替自身运行的促动力。“我思”没有返归于“我”,而是把精神固化甚至融化于“世界”物化了的、非人性的物质性之中。精神不是促发物质对于人产生的活力,而是恰好相反,物质将精神同化。此类“反翻译”,其倾向性是要将“精神”泯灭,使生存沉寂于僵化了的既存性之中;或者将“精神”视为物质的附庸,进而贬低精神转化物质并促使“拟人化”和“人化”的自我提升的作用和功能。 (三)“我思”沉沦于语言的线性组合之中,“思”成为逻各斯之“思”,而不是生活世界或者生存之“思” 反翻译中,是把“我思”变做语言的囚徒,或者是把“精神”变做语言的奴隶;或者是,逻各斯所突出的理性成为“我思”的审判官,理性归纳出来的原则成为宣判“精神”有罪的法官。也可以说,“精神”的自由——开普勒说“如果人们想要认识真理,就必须具备一个自由的头脑”——在理性所表现出来的“语言逻各斯”那里被界定、评判为放纵或思想的淫乱。这样,思想的多重可能性被切割成混乱的代名词。这样的可能性,在理性法官的审判下,只能在语言保留下合乎逻辑的可能性。多重不断被简化,精神的“独白”、“自由”有可能被规定为疯狂和疯癫者的呓语、痴梦。“我思”也用不着对自身进行反思,因为一切反思都会逸出理性厘定的范围。这样,语言成为有名无实的符号,而理性才是一切的主宰。它对“精神”行施法官的作用,对“我思”监察官一般提出讼诉,对“我”则执行法官令——监禁。“反翻译”在这里不仅仅剥夺了“精神”的自由,而且最重要的是逼迫“我思”放弃任何可能的动并且强制性地将“我”规定为理性的臣民或附庸。#p#分页标题#e# (四)“我思”仅仅融合于意境,把既得的意义更换为“我思” 反翻译中,追求意义,以及“我思”与既定的,传统和其或陈旧僵死的意境的同化。在这里,“我思”被地域化——它由时间性的过程向空间性的地域静化。意义的被追求,因此成为被追求的意义,而且是固定在意境之中的,甚至是附庸的意义。创新或原创沦落为模仿,仿效、甚至抄袭。这样,“反翻译”实质上取消了对意境的开拓功能、扩大作用。由于仿制代替了创造,“反翻译”无法导致意义的新生或新生的意义的出现,因而等于取消了“我思”的原创性。 以上四类“反翻译”,或者由于暴露精神从而使“我思”成为表面的“现象”,或者命名“我思”成为自身的目的从而蜕变成“迷思”(myth),或者以理性作为一切的主宰、把精神当作需要校正甚至监管的、徘徊于正常或正当道路之外的流广者,或者取缔“我思”的可能性把意义视为语境中的已知之物——它们都同样以牺牲“我”并以“我思”与其源泉分离和“精神”的迷失为代价。这样,“反翻译”的“无我”特征是其根本,以此为根基运行的任何转化、转变、变更都会因为其本身对精神的生命力的剥夺而导致生存境地——世界在“思想”中的固化——对“自我”的封闭。 二“、反翻译”的功能 “隐翻译”的存在形态不仅仅是“隐”,“反翻译”的功能也不仅仅是“反”。重要的不是形态的隐显或者功能方面的抵制与对抗,而是“我”的思想所为,“我思”的运行趋势以及它们背后的“精神”在“世界”“语境”与“意境”一体化过程——这三者的整体合一或者本质同一总表现为思想的连续件运行过程中的综合作用和应对力。“精神”不会局限于“世界”,“语境”的联系,不会局限于它们的一体化的过程,也不会拘泥于三者中任意—项的封闭,而与此相反的“我思”对“精神”的揭示都会造成“反翻泽”——对本应透过语言及疗语运用产生的意义所拓展的“世界”的认知反叛。“我思”定于一格,从而使“精神”形成对它本身实质的反动——“反精神”。“反翻译消解‘我’对‘世界’的蕴涵成含意化的思想倾向,其根本危害就在于损伤、排斥或者甚至取消‘精神’的自由自在或自然而然,并且在根源处堵塞了‘我’对‘世界’的吸收从而对‘我’产生固化”。[2] 如果说,蕴涵或含意化可以视力翻译的隐含作用的发挥,可以视为这种隐含作用的生存及其意义的延展和扩大,那么“隐翻译”便是对“我”的文化生成的一种积极的建设或建构,而“反翻译”则是此类建设或建构的反动。 三、反翻译的“化境”倾向 反翻译的“化境”倾向总以“他者”为代价以保持“自我”的独尊地位。“理性主义的那种以自身为中心,也总是这样:试图证明自己的言语是正确的,真实的,或者是真理性的,甚至就是真理”。[3] 这样,“听众”只能洗耳恭听,似乎不需要去追问这样的言语本身的可疑性。这意味着,理性主义只有一个中心,那就是言说者自己;它只有一个看问题的视角,那就是“自我”将“他者”固定为对象的视角。说者自说,而且总是在自圆其说。一方面,讲话的“自我”在它的自言自语的“独角戏”或者独白中,讲说“他者”,论说别人;另一方面,“他者”也便只能以它的语言/理性为标准;那么,它的语言/理性也便成为“他者”的惟一存在条件——“自我”不讲话,“他者”便似乎不复存在,以及惟一存在标准—“自我”不在讲话中论述、言说“他者”“,他者”就不会成为“对象”。 因此,由于“自我”总是在自圆其说,而且总是在这一过程中表现它言语的“真理”性质,所以,它的言语便成为意义之源,或者说存在的意义的来源。在这里,“自我”由于具有惟一的赋予意义的能力而成为上帝或创造者、造物主,它的语言也就是“他者”的语言,但这种语言只是理性的尺度;它可以衡量除“自我”之外的一切存在者,因为它们都要被固化为对象,并且被迫保持身为对象化的例子、养分和材料的性质直到最终消失。 这样,在“反翻译”的物化构成中,“他者”不仅不具备人的品格,而且连它作为存在者的那种存在,也要在这样的物化中化为乌有。与此同时,“自我”却自以为吸收了充足的养分,因此已经变得十分强大,但实质上它早被自己的这种固化倾向推向一个极端:它成为“变中的不变者”,惟一的始源,惟有的原动力,而且保护着这样的归化一切的姿态,试图使自己成为一切的创造者、意义赋予者以及标准的制定者。 综述所述,可以看出,在“反翻译”当中,“自我”与“他者”是人与物的关系。在这里,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交流,因为意义在人与人之间的“共在”在这里荡然无存。也可以认为,单方面的、片面的、惟一的意义被突出出来,成为普遍性的意义,因此便出现了不可避免的问题:“交流”只是以一方的永远沉默以及另一方的永远自白及自圆其说为其表现形式。#p#分页标题#e# 在人成为物或被异化为物的情况下,这样的“交流”只是物化的代名词。换言之,在这里,“自我”不是主动异化或自“他者”转化,而是保持“自我”既定的立场、极力转化“他者”,或使“他者”在它的对象化中被物化。这样,“自我”不仅没有被“他者”所包容、吸收,恰恰相反,“自我”包容、吸收了“他者”,也就取消了“他者”的边缘化,“他者”可能有的视野,以及“他者”可能引出的地域的扩大或空间的展开。这样,精神被封闭在“自我”的既定性之中,而这样的既定性总是以历史的单一性或简化为特征的。因为在这里,只可能存在一种声音,也就只可能具有一种不断简化的历史,“自我”不仅没有开拓出它自身应有的新的空间、新的领域,而且它甚至没有新的视角。那么,就不可能存在新的视野,以及这个视野中的新的、对它产生启发、给它带来新的意义的存在者——真正的人或真正的“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