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清民国时代蓝靛植物的种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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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清民国时代蓝靛植物的种植方法

《种蓝略法》中描述的乐平种蓼蓝和木蓝的技术,它在前人的基础上,简洁明了地对蓝靛植物种植应该注意的事项进行了记载:“宜忌第三种蓝最宜者沙洲,菜地次之,山地不宜,肥料宜人粪、糠灰、花生枯、菜子枯,乐平县人于田中先栽萝卜,后种马料靛,又靛如遇大水浸二三日,颜色差减,久浸则减收,久旱则无收。”综上可见,传统的用种子种蓝的技术一般需要经过播种、浇水、施肥、锄草松土、收割的流程,《齐民要术》中还有“浸种”促进种子发芽的步骤。种蓝用地,因蓝靛植物种类而各有不同,《齐民要术》中主要用“良地”,《天工开物》中为山坡地,《种蓝略法》中则有沙洲、菜地、山地等区分。种蓝过程中一般采用条播作畦,待蓝苗长成,浇水要求充足而不浸植株曰肥力要足够,最好用粪肥等农家肥曰锄草松土次数要多,且要注意保持土壤中的水分曰收割时要顺应天时。用扦插法种植菘蓝在“播种”环节则不大一样,需留茎作种埋藏土内,用于来年春月扦插。

民国时期的广东也种植蓝靛植物。据康熙《阳春县志》记载:“槐蓝长茎如睩明,高者三四尺,分枝布《,《如槐,结角长寸许。今人所种者槐蓝也,有种于山,有种于家园者名为火蓝,其靛较佳。”可见阳春县曾在庭苑和畦圃中种蓝,很好地利用了房前屋后的空地,也方便就近采蓝制靛,用于生活生产。民国时期国立中山大学农学:调查报告《广东农业概况调查报告书续编渊上冤》关于云浮县种蓝的记载:“火蓝则《小,干高约五六尺,多种于田地,亦有种于山间者,种植期在春分前后,行条播法,种于山间者,或以草木灰为基肥,以后则除草一二次而已,种于田间者,则施水肥三四次,直至生长已茂《变黑色之时,然后刈之,每年刈四五次不等。”无论是种植在山间还是种植在田地,槐蓝的栽培都在“春分前后,行条播法”,可见云浮县用条播法种植槐蓝。在山间种植槐蓝,“或以草木灰为基肥”,在蓝草成长过程中需“除草一二次而已”。而种在田间的槐蓝则需要“则施水肥三四次”。云浮县地处亚热带地区,所以云浮县种植的槐蓝一年也超过我国北方地区所种的“岁可三刈”的蓝草,达“每年刈四五次不等”。国立中山大学农学:调查报告《广东农业概况调查报告书续编渊下冤》关于台山县种蓝的记载:“云种法则将地犁耙松碎起三四尺阔之平畦,行条播法,行间距离约一尺,春分前后播种,除草施肥二三次,大暑前后收获,上等者可得蓝《八九担,收后再施肥除草一次,至霜降前后又收一次,名蓝芽约得蓝《二三担。”虽然报告中没有提到“浸种”的步骤,但也明确记载民国时期广东台山县种蓝是采用作畦条播的方法,在蓝靛植物生长过程中也同样注意施肥和锄草,这与《齐民要术》中的种蓝方法类似。可见,清民国时期的广东种植蓝靛植物也基本沿用传统的种蓝技术。清民国时期的广东,种蓝沿用了传统种蓝方式,采用条播作畦等耕作方法在山地、田地和园圃中种蓝。考虑到广东的生产实际和当时的生产力水平,在田地和园圃中种蓝应比较普遍,一般不具备规模,只是对其他种蓝模式的有机补充。清民国时期的广东另有一种影响更大的种蓝方式要要烧畬种蓝,及颇具广东特色的种蓝模式要要林蓝套作。

烧畬种蓝

畬,是“播种前,焚烧田地里的草木,用草木灰做肥料下种”的意思,另外也可解释为刀耕火种,烧畬即烧荒种田,是一种我国传统的耕作方式。烧畬种蓝就是焚烧田地里的草木,用草木烧成的富有有机质的灰烬作为基肥,在此基础上种植蓝靛。种植蓝靛植物需要肥沃的土壤,而这些有机质灰烬能够迅速增加土壤中各种有机矿物质的含量,提高了土壤肥力和耐力,促使种植在这种土壤中的蓝靛植物快速、茁壮的生长。《天工开物》中的种植菘蓝的方法应该就是烧畬种蓝法。广东山地较多,平原面积狭小,使广东难以发展类似于北方地区的大田种植蓝靛植物的模式,广东相对于我国东部和北方地区又开发较晚,生产力相对落后,采用“烧畬”进行农业生产是当时最为实际的生产方式。而广东地处热带和亚热带,山林地带自然植被发育良好,有充足的可供焚毁以作粪肥的植物资源,这也为“烧畬种蓝”这种蓝靛植物种植模式的形成、发展提供了可能。“烧畬种蓝”这种较为粗放的农业生产模式,也就自然而然成为了多山的粤东、粤西、粤北的主要种蓝模式。

雍正《连平州志》记载:“山多田少,民昏于作劳,稻两熟。十月获毕,接种油菜大麦等类,来春甫刈,耕犁合起,一岁计三收矣。平原无剩土,峻岭高陂亦锄秅,片片若鱼鳞,即深山无人烟处,犹烧畬种蓝,伐木种香蕈。”“山多田少”是对连平当地的真实描述,“深山无人处”的茅草树木被焚毁之后形成灰烬,富含营养的有机质,可作为粪肥使用,在此基础上种植蓝靛植物一般能生长良好。韶州府种蓝,同治《韶州府志》记载:“二月种,五月收,产山石间,宿根在地,可供两年,采而沤之为靛,其值颇高”。可见韶州府当地是在山石间种植蓝靛植物,原本多山林的韶州,于山石间种植蓝靛植物必然得毁林开荒,这种种蓝模式与烧畬种蓝也有很大关联。而种植的蓝靛植物是根可以在土地里越冬,第二年春又能发芽长出新《的菘蓝。佛冈境内也可能种蓝,道光《佛冈厅志》记载:“阴阴山在观音堡界,雄奥幽邃,产山茶故名,又出蓝草,近村多以磓茶刈草为业”。渊佛冈直,军民志孕员缘怨冤惠州博罗县“邑多崇山峻岭,木皆可为材必外索,而土人祗以薪,罗浮之种蓝,象山之烧炭,焚刈不遗余力,山几秇矣。嗟乎,灵区异境顾令,若此其濯濯也。”可见当地为种植蓝靛植物而烧山毁林,境内的罗浮山由于烧畬种蓝及磓薪、烧炭等农业生活生产活动,导致“山几秇矣”,“若此其濯濯也”。

烧畬种蓝在契合当地自然环境条件时也能展示它的高效,烧畬种植蓝靛植物也确实能提高当地农民的收入、给当地农民的生活带来便利。宣统《高要县志》记载:“蓝,草本,《作深青色,磓《沤池中,化成粘胶,可作染料,土人呼曰青靛,出九坑,岁售广利者数十万斤。”道光《恩平县志》记载:“靛,渍蓝成之,甚为山农之利。”这也促使农民不断种蓝。官府对蓝靛种植课以比农桑用地都要高的税赋,除了有保护粮食作物用地的意图之外,也是蓝靛价值高昂的侧面反映,各地方志中就有相关记载。据乾隆《潮州府志》卷二十一“赋役窑科则”中也明确规定“蓝靛地每亩科靛八两。”这里就明确给出了乾隆朝蓝靛地的纳税额度。又据乾隆《潮州府志》卷二十一“赋役”记载:“农桑地每亩徵银九分七厘一毫零三忽,徵米三升一合而勺二抄五撮零三粟五粒一截四湖三糠。蓝靛地每亩徵银二钱四分四厘五毫零六忽,徵米七升五合三勺八抄零三圭五粟七粒一截。”将蓝靛地征收的税额和农桑用地的税额进行比对,不难发现蓝靛地赋税要远高于农桑用地,侧面说明了“蓝靛值昂”。清光绪《潮阳县志》:“农桑地六十二亩一分九厘五毫,每亩科丝折米一斗一升一合二勺,共米六石九斗一升五合五勺。蓝靛地一亩一分二厘,每亩科靛折米二斗八升共米三斗一升三合六勺。”潮阳县的蓝靛地纳税同样比农桑地高。#p#分页标题#e#

但大面积的烧畬种蓝会实实在在地带来一些生态和环境问题,比如山体被砍光、烧光,导致山体濯濯如童山,以至于朝廷颁布一些禁令,限制农民烧畬种蓝,保护当地山林和涵养水源。清代清远县就出现过类似的情况,光绪《清远县志》卷五记载:“老熊笔架等山坡。康熙五十七年,赖梦奇籍照种蓝农民何茂显等呈控经知县孙绳祖批云,笔架蛇子老熊坑查旧案,原秈润水官山,自应仍行封禁不许砍伐种蓝,所给赖梦奇之照,即令缴消复饬差逐散示禁在案。”由此可见,早在康熙年间,当时的官府就意识到了烧畬种蓝的危害,官方对一些重要的水源山林地实行封禁以保护当地的水源安全。当民众在被封禁的山林里烧畬种蓝的时候,当地官府对相关的违法行为和被破坏地带进行了查封,甚至缴销种植蓝靛植物所必须的相应生产资料,以打压当地的违法烧畬种蓝行为。但是由于种蓝利润非常高,所以仍然有农民不顾朝廷禁令而违法乱禁烧山种蓝。据光绪《清远县志》卷五记载:“花尖馬鞍二山坡噎噎乾隆四十二年廖姓砪违禁烧山种蓝,生监朱汉朱湘等在聊秔知县丁云铭李广府牌行封禁。”光绪《清远县志》卷五记载:“嘉庆二十一年,山民复招聚工丁焚山种蓝,监生钟开俊、生员黄嘉会、绅士三十余人,具控知县李承莲示禁在案。”在嘉庆二十一年的这起违法烧山种蓝的事件中,当地士绅表现十分积极,和官府一起来处理蓝农的违法种蓝行。但这并没有阻止烧畬种蓝的行为不再发生。两年后的“嘉庆二十三年,山丁邱锦连等籍旧蓝根仍行栽种,监生钟开俊等复控经现署邑侯张阴饬令邱连等务将旧日蓝根铲除净尽,不得复行伐木烧炭种蓝害田等弊。仍给示遍谕绅耆勒石,永行遵守”。为彻底地打压烧山种蓝的非法乱禁行为,当地官府决定这次“务将旧日蓝根铲除净尽”,以此来彻底清除当地的烧畬种蓝行为。苛捐杂税繁多,而种植蓝靛植物巨大的获利空间,使得农民在烧畬种蓝与山林封禁保护水源地和森林的斗争中,迫于生计往往偷偷烧畬种蓝。这种矛盾也导致在朝廷不断强调山林封禁的情况下,陆续又有百姓违禁烧畬种蓝。烧畬种蓝主要分布广东的山区,这些地方的人民倚照当地地形地势,因地制宜采用烧畬种蓝模式进行蓝靛的生产,可以节约在肥料和劳动力等方面的巨大支出,降低了生产成本,获得更大的利润。然而烧畬种蓝不是最为理想的种蓝模式。烧畬种蓝对于森林植被尤其是水源地植被的破坏十分巨大,和其他毁林行为一起容易造成水资源的非正常枯竭,所以一般不被当地官府所允许。

林蓝套作

山林在被砍伐后,重新种上树木在前几年都较小,对水土的保持能力不强曰树木与树木之间的裸露空地足够用来种植其他的农作物。蓝靛植物喜阴,一般植株都不是很高,而不断成长的树林能够为其遮挡一部分阳光,易于蓝靛植物的生产,而且蓝靛植物一般需要大量施肥,蓝靛植物不能吸收的肥料,可以很好地被树木吸收,反过来促进树木的生长。蓝靛植物在生长周期中需要多次锄草松土,这也有利于树木根系的生长。广东多山的地貌,也适宜因地制宜地发展林业。这些都为广东形成林蓝套作的农业模式提供了可能。

广东林蓝套作主要是马蓝、槐蓝与松树、杉树之间的套作。林蓝套作确切见于民国时期的一些资料。据民国时期林纯煦、卓正丰、何庆功、冯英才等人完成的《广东农业概况调查报告续编》中有关于“云浮县”种蓝的记载:“蓝靛以西山特别区为多,每年出产约在千担以上,每担值银七元至十四五元,南北二区亦有少许出产,其蓝靛有山蓝火蓝二种,山蓝《大约一寸左右,《边略似锯齿形,其干高约尺余至二尺,种植地以山间植衫之空地为多,间亦有种于田间者,为多数皆在种杉之山,于初二三年时均种山蓝。火蓝则《小,干高约五六尺,多种于田地,亦有种于山间者,种植期在春分前后,行条播法,种于山间者,或以草木灰为基肥,以后则除草一二次而已,种于田间者,则施水肥三四次,直至生长已茂《变黑色之时,然后刈之,每年刈四五次不等。”从中可以得知云浮当地种植马蓝采用了与杉树套作的模式。种植杉树的山间空地足够用来种植马蓝,随着杉树的长大,可以为马蓝遮挡多余的阳光,而且也达到了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的效果,而种植马蓝需要浇水施肥,这也可以使马蓝无法吸收的肥料被杉树给吸收,反过来促使杉树的快速生长,所以马蓝和杉树套作这种立体的森林农业可以产生很好的效益。而且种植蓝靛植物时,需要在蓝靛植物生长过程中多次锄土,既促进了马蓝生长,也有利于杉树根系的扩大。但马蓝不能一直与杉树套作,等到杉树长大之后,这种农业模式就可能不再那么有效,所以“为多数皆在种杉之山,于初二三年时均种山蓝。”

与杉树套作的情况也同样见于《广东农业概况调查报告续编》中有关“广宁县”的调查,而且当地还有蓝靛植物与松树套作方式存在。民国《广东农业概况调查报告续编》对广宁县农业状况的记载有:“蓝靛,亦工艺植物之一,分大《细《二种,种于松杉之间。种法则在春分前后将地松碎每距离二尺开一小坑,将种子条播其上覆以薄土俟其生长而三寸即行间拔令其每株距离约二三寸许施肥一二次至大暑前后收获。”。可见,蓝靛植物与松树和杉树都可作间作。结合云浮县林蓝套作的情况,记录中所种的蓝靛植物“大《”的应该是马蓝,而“小《”很可能是槐蓝。林蓝套作的模式虽然在广东并不多见,但是颇具特色,也具有良好的多方效益。林蓝套作能够更加合理地利用土地、光照等自然资源,增加经济产出。同时,在山地种植树木也有利于保持水土,保护生态环境。显而易见,这是一种复合式的立体山林农业,相比较“烧畬种蓝”而言,无疑更具有经济和生态效益。

结语

我国种蓝由来已久,广东种蓝也有很长一段历史,继承了传统的种蓝技术,无论是田地种植还是畦圃种蓝都能在广东找到它的实际应用。广东多山地和丘陵,相对于我国东部和北方地区又开发较晚,生产力相对落后,烧畬种蓝在广东较为普遍。蓝靛价值高昂,利益的驱使促使当地农民多种蓝靛,山区少地的现状使得当地农民种植蓝靛只好另辟田地,烧畬种蓝显然契合当地实际。烧畬种蓝虽可获利巨大,但对森林环境却有较大破坏性,虽然南方高温多雨的气候条件可以使被烧毁的植被能够很快恢复,降低烧畬种蓝的负面影响,但过度砍伐及毁林开荒还是会带来水土流失等严重生态环境问题。不过,广东人民在种植蓝靛的过程中,找到了颇具广东特色的科学、经济、高效、环保且可持续发展的林蓝套作模式。蓝靛与松杉等经济林的间种套作,能够兼顾蓝靛种植以及经营经济林木,虽然前期需要投入更多成本和经历,但具备巨大发展潜力,后期获利也十分可观,其在生态环境保护、经济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方面也具有重要意义。#p#分页标题#e#

本文作者:陈卫华 李维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