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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态批评的认识论意义 20世纪中叶以来,西方发达工业化社会的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再也不能掩饰环境破坏与生态恶化的种种问题。大规模环境破坏所带来的生态恶果令人触目惊心,其对人类自身生存的直接威胁愈益获得广泛的认同,人们不得不在社会文化层面进行深刻的反思。于是,生态批评这一有着深远思想文化根基的理论话语炙手可热,逐渐发展成为一个颇具现实意义的学科。美国著名生态学家劳伦斯•布依尔(LawrenceBuell)认为:“‘环境危机’并非只是一种威胁土地或非人类生命形式的事情,而是一种全面的文明世界的现象……生态批评的任务不只在于鼓励读者重新去与自然‘接触’,而是要灌输人类存在的‘环境性’(environmentality)意识———作为一个物种的人只是他们所栖居的生物圈的一部分———还要意识到这一事实在所有思维活动中留下的印记。”[1]64-70生态批评通过挖掘文本世界的文化内涵,重新建构文本与外部环境的联系,并以特定的体裁和风格再现历史文化环境,蕴涵着深刻的文化意蕴和环境意识。因此,批评家威廉•赫华斯(WilliamHowarth)认为:“生态批评家就是这样一些人,他们对那些描述文化对自然的影响的作品之优劣做出评判,以使自然处于良好的秩序中。”“生态批评观察在自然和文化中无处不在的符号,形成意义和形式的主导价值,使我们认识到生命本身自我言说的可能性。”[2]163生态批评从文学文本分析出发,探究作家对于自然的种种处置和想象,为深入研究生态与人文的关系提供新的视角和方法论资源。 在消费主义弥漫世间的当代文化语境中,由于受市场经济和价值多元化倾向的冲击,文学意义普遍地减弱与流失,趋于贫困化、平面化、低俗化,尤其是文学教育意义的衰减更是我们身边的显在现实。[3]正是在文学日趋边缘化的当下,生态批评肩负起历史的重任,发挥着“载道”的功能。它以新的理论视角和方法论资源重新阐释经典文学作品,审视文学和文化传统,传承和谐包容的人文精神,探讨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人与自我之间的和谐关系,并为文学理论等学术体制、学术行为赋予崭新的内涵和价值标准。“作为以关注自然和人类生存环境为己任的生态批评家,他们试图借助文学的力量来呼唤人类自然生态意识的觉醒,他们从古往今来的文学作品中读出了人与自然从一开始就存在的那种和谐的关系。”[4]文学天然地具备生态和谐的品质,这就为生态批评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促使其不断挖掘文化的生态内涵,进一步彰显人类与生态环境的不可割裂的亲缘关系。另外,生态批评通过多角度深度剖析生态危机的根源,也为解决生态危机提供以资借鉴的文化诊断和文化治疗。人类借助生态批评,经由文学和文化的力量,会深刻领悟生态危机的严重性,会逐步认识解决生态危机的紧迫性,这无疑有助于人们形成呵护自然环境的生态意识。 事实上,现代人类所面临的生态危机,其内涵包括内外两重危机。外面的危机也即自然生态的破坏,而内在的危机则是指人的生命的物化,即人类的物质追求和精神追求之间原有的平衡被破坏,物质至上的享乐主义造就了不加节制的贪欲和对自然资源不加限制的攫取,这种内在的危机更是当今生态危机的直接诱因。可以说,“人类的最大局限不在外部,而在内部。不是地球的有限,而是人类意志和悟性的局限,阻碍着我们向更美好的未来进化”[5]15。生态批评是开启传统思想枷锁的钥匙,让我们拨开发展之路的种种迷雾,关注和超越市场化中人的物化乃至异化的现实,对传统文学经典中的文化理念加以扬弃,正确评估人类在生态系统中的位置和作用。在生态批评的导引下,我们应该反躬自省,应该以一种科学的态度积极建设人文生态,逐步确立起健康的生活方式、正确的生态理念以及和谐包容的生态意识,最终建立人类诗意栖居的自然和精神家园。而要达此目的,生态城市建设自然是这一思想认识应有的题中之义。 二、生态城市:自然与人文生态的和谐统一 现代城市生态思想源于霍华德(EdwardHoward)的田园城市,该理论展示了城市与自然平衡的生态魅力。20世纪7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人与生物圈计划”。1984年《人与生物圈计划》第57集报告提出生态城市规划的概念,提出“生态城市的建设即要从自然生态和社会心理两个方面去创造一种能充分融合技术和自然的人类活动的最优环境,诱发人的创造性和生产性,提供高水平的物质和生活方式”[6]。自此之后,生态城市的规划和建设开始走向实施阶段,人们力求从自然生态和社会心理两方面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安全、和谐、高效的城市发展目标。 前苏联生态城市学家杨诺斯基(O.Yanisty)在1987年提出生态城市的理想模式,即“技术和自然充分融合,人的创造力和生产力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而居民的身心健康和环境质量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按照生态学原理建立起来的一类社会、经济、自然协调发展,物质、能量、信息高效利用,生态良性循环的人类聚居地”[7]。生态城市建设就是要在城市区域内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并逐步达到经济高效发展、社会文明进步、环境友好宜居、人文生态健康合理的最终目标。 随着国外生态城市建设影响的日益扩大,在中国生态学家马世骏的倡导下,国内也进行了大量关于生态城市建设的研究,从而丰富了中国生态城市理论的内容,也在实践上为生态城市的建设提供了重要的依据。王如松等学者认为:“生态城市并不是一个不可企及、尽善尽美的理想境界,而是一个可望可及的持续发展过程,一场破旧立新的生态革命。”[7]生态城市建设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持续发展的过程,不啻为一次思想观念上的生态革命。 具体而言,生态城市就是在城市发展中自然生态和人文生态的和谐统一。自然生态是相对于人而言的外部世界,是人类赖以存在与发展的物质基础,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生状态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而人类所处的自然生态环境,既是人类活动的先决条件,也能经由人类活动而发生改变。所谓人文生态系统,亦即社会环境和文化环境,它是由各种社会文化要素所构成,而各种要素之间既互相关联又互相制约,是发生互动作用、不断流变的动态复合系统。人文生态环境既是人类社会活动的条件,又是人类社会活动所产生的结果。人文生态是社会发展的主导环境机制,包括“人与物、人与人、人与自己之间在物质、信息、能量交换基础上完成的知、情、意多层面的平衡、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过程,是自然主义和人道主义的有机统一”[8]。人类就是在自然和人文两种生态的良性互动中进化,形成了生生不息的人类文明。良好的自然生态系统为人文生态建设的发展和建设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良性的人文生态反过来可以优化自然生态,营造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容关系。人文生态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可以有效促进社会的全面发展,有利于陶冶人们的情操,提升人们的文化素质;有利于打造区域文化内涵,凸显地域特色和魅力,增强城市亲和力。自然生态需要人们精心的爱护和呵护,改善自然生态也需要人们去设计和筹划,而这些都是人文生态建设的应有之义。#p#分页标题#e# 事实上,社会发展的过程是自然与人类以及人类自身协调发展的过程,即保持自然生态平衡和人文生态平衡以及实现自然生态与人文生态二者良性互动的过程。“自然生态和人文生态的建设与保护协调,则社会经济增长快,社会发展水平高;如果对自然生态建设与保护关注不够,虽然在短期内也可以达到经济较快增长,但缺乏可持续性;而如果人文生态环境恶劣,其建设与保护措施不力,则经济增长一定受阻,社会总体发展水平必然较低。”[9]良好的人文生态系统可以有效促进社会的全面发展,有利于陶冶人民的情操,提升人们的文化素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如果不注重对自然生态和人文生态的保护和建设,经济增长一定会迟缓,随之社会总体发展水平也会下降。关于这一点,我们在进行生态城市建设时不可不鉴。 自然生态环境恶变的成因,不仅在其本身,更大程度上是人为原因造成的,是人文生态环境恶化的结果和表现。人类凭借先进的生产工具和科学技术,按照自己的意志改变着自然生态,以一种人类中心主义的思维模式来认识自然生态,“当人们不再对自然怀有敬畏的感情,而将其视为征服、利用和占有的对象时,人的内部自然发了不幸的‘异化’———理性与感性的、抽象和个别的、知觉和思维的、直觉和分析的分裂[10]。随着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模式、价值观念的剧变,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甚至人与人的关系也随之发生蜕变。这种蜕变主要表现在人本质上的异化、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疏远、人与社会之间的冲突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紧张和对立,于是人类陷身于物质生活与精神世界的对立和冲突所带来的窘境中,终日戴着沉重的枷锁,远离自由,丧失理想,信仰危机,精神混乱。其实,在某种程度上说,这也已经成为某些城市的具体场景。这也从反面证实了从自然生态和人文生态两方面建设生态城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三、从人文生态建设到生态文明的实现 人文生态既包涵历史文化的沉淀,又包涵现代文明的创新;或呈现为物质形态,或呈现为非物质形式。诸如民间传说、风俗习惯、价值观念、思想道德、精神品质这些非物质形式的文明生态愈来愈占据要津,其价值愈益获得广泛的认同。人文生态建设是我们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维度,我们可从物质、精神、制度等三个层面着手来逐步绘就生态文明的蓝图,来刻画文明生态城市的印迹。 从物质层面看,城市人文生态建设就是要正确处理城市发展过程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就是要善待名胜古迹、文化艺术品、科技发明创造,就是要科学规划好城市设施,提升公共服务设施水平,满足现代人的合理需求。其实,这些物质形态的实体蕴含着人类的精神寄托,对现代人的生活产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从精神层面说,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传承下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各民族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语言、风俗习惯、民间传说以及各种民间工艺、各种地方戏曲等,都已成为中华文明的内在基因,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当今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情操、社会习俗、理念信仰,对当今人文精神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作用。人文生态的制度层面主要是指各种法律和规章制度,这些会对公民的行为起到监督制约作用,使公民更加自觉地规范自己的行为,逐渐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生态意识,以自觉的行动更好地促进城市生态文明的实现。 质言之,人文生态是建立在科学基础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在精神、物质、制度方面为实现自然生态健康和谐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首先,人文生态作为一种文化建设,无疑会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总理2011年3月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文化对民族和国家的影响更深刻、更久远。要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文化需求,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11]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环境友好型社会等一系列新的政治理念,则完全与生态批评的理论诉求相一致。两者间的融合,必将有助于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有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有助于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包容和谐。 其次,人文生态建设可以成为促进城市发展的推动力。城市是特定人群进行物质生产与消费,从事经济活动、社会活动、文化活动的场所。这个场所的质量,这个场所的环境,这个场所的文化底蕴,在现代社会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在城市中加强人文生态建设,要求我们把人与自然的关系由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改变为和谐友好型的关系,就是要在城市中树立生态理念,让自然与社会和谐融洽,使人文与科技协调发展,为人类提供一个经济良性发展、环境友好发展、生态健康发展的适宜人类居住的高品质场所。可见,良好的人文生态势必成为推动城市建设的坚实基础,人文生态建设也已成为推动城市发展的核心动力。 再次,人文生态建设将重新塑造现代人的精神人格。良好的人文生态,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深厚的文化底蕴,这也是现代人或已丢失了的精神人格。总理指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在全社会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信念,加快构建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和行为规范。”[11]而这也正是良性人文生态重塑现代人精神人格的基本诉求,这种诉求要求我们不断提升现代人的文化素质和道德水平,努力形成平和安静、谦和大度、平等友爱、团结互助、感恩包容的良好风尚和人格内蕴。 最后,人文生态建设将有效提升公民的生态意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公民的生态意识是建设生态城市的关键,没有保护环境的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舆论氛围,就无法养成保护环境的行为模式和生活习惯。只有唤起广大公民的生态意识,确立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协调发展的理念,才能激发广大市民建设生态城市的热情,使其担负起一份生态责任,在生态文明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而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我们更为清晰地认识生态危机的根源,“生态危机在本质上是人类文明的危机、人性的危机、想象力的危机”[12]103。人类中心主义思潮泛滥,加之科学技术为虎作伥,我们的人文生态确实迷失了方向,走错了路径,失却了美好的精神家园。在我们面临无家可归的尴尬时,我们需要扪心自问,我们需要深刻反思,去检视我们言行中和思想深处的不协和音符,如因循守旧的无为思想、事不关己的放任态度、人云亦云的跟风恶俗、弱肉强食的霸权理念、急功近利的暴躁性情、自暴自弃的消极行为等。这些消极因素的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人文生态的良性发展。人文生态建设无疑会消解和消除这些不良的影响,指导广大公民更新观念,端正思想认识和态度,以获得“内心的宁静,对贪欲的抑制,德性的培养,审美的敏感,理解力的提高,对终极实体的感悟,对真理的求索……这一切都是极其宝贵的”[13]。倘使人文生态的美好图景落实在我们社会生活的实践之中,倘使现代人时时处处秉持生态意识、担负生态责任、履行生态正义,生态文明就一定会离我们越来越近,美好精神家园也一定会永驻人间。#p#分页标题#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