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现代化进展评价与前景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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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区现代化进展评价与前景分析

黑龙江森工国有林区是国家划定的限制开发的森林生态功能区,区域主体功能是保障国家的生态安全,因此林区的现代化发展具有特殊性,其评价内容也具有特殊性。结合林区现代化发展的特殊性,建立一套完整的、动态的、可操作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用以对林区的现代化水平进行测度,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旨在为林区的现代化发展、管理调控和前景预测提供依据。

1国有林区现代化发展评价的特殊性

黑龙江森工林区是指黑龙江森工集团所辖的林区,包括伊春、牡丹江、松花江、合江林业管理局及其所属的40个森工企业局。由小兴安岭、完达山、张广才岭三大山系组成。施业区面积1100万hm2约占全省面积的1/4(马阿滨,2006)。黑龙江森工林区是我国面积最大、国有林最集中、生态地位最重要的林区,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支撑地区和木材资源战略储备基地。国家在“十一五”规划中将黑龙江森工林区划定为国家限制开发的森林生态功能区,确定了该林区的主体功能是保障国家的生态环境安全。

我国要实现现代化,必然同步推进国家现代化和各地区现代化,林区现代化建设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地区的现代化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先导,带动其他社会变革。但黑龙江森工林区是国家划定的限制开发的森林生态功能区,主体功能是保障国家的生态环境安全。因此,林区今后的现代化发展路径与一般地区不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黑龙江森工林区现代化发展的特殊路径应该是:以发展林区生态主导型经济为基础,以保护、修复和提升林区生态功能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区域生态补偿机制,谋求林区合理物质需求和生态需求“双赢”(何传启,2007)。林区的现代化发展必须不断提升林区的生态功能,同时,林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必须置于林区生态环境条件的约束之下,林区因提升生态功能而限制经济发展机会造成的经济损失,可以通过建立完善区域生态补偿机制来补偿。针对国有林区特殊的现代化发展路径,评价国有林区现代化发展的指标体系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更突出生态环境状况、生态约束和生态补偿方面的内容。

2国有林区现代化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框架国有林区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力求遵循科学性、可操作性、动态性、稳定性、系统性和因地制宜的原则来构建。本文在参照区域现代化指标体系、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和林业现代化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结合目前我国国有林区的生态功能定位及发展现状,构建国有林区现代化发展评价标体系。根据评价的基本内容,将评价国有林区现代化发展的指标分为3个层次:一是综合指标层。是对国有林区的生态环境、经济、社会的复合系统的现代化发展水平进行评价。不妨将林区现代化发展水平确定为评价的目标,即评价国有林区现代化发展水平的高低,它可由大类指标层计算得来。二是大类指标层。该指标层按功能集中反映国有林区复合系统的状态,它包括物质需求、人的素质状况、经济条件、科技状况、森林及资源和环境等因素,具体分为林区生态资源状况、林区环境承载能力状况、林区经济发展状况、林区社会文化发展状况和林区生活质量状况五类,指标层可由相关的项目具体指标计算得来(裴久真,2010)。三是具体指标层。要使反映国有林区现代化发展水平的指标层具有直接的可测性,就必须进一步确定并给出反映每类指标层的具体指标变量。具体指标的选取标准要考虑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有效性。指标变量的选取应符合以下标准:指标变量不反映特殊的价值观;指标变量应是现代化的最终输出;指标变量计算方便,数据资料容易得到;指标变量参照值应是有效的;指标变量应有预见变化趋势的能力(崔大树等,2003)。

针对国有林区现代化发展的特殊性,国有林区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设计中突出了反应林区生态资源状况和环境承载力方面的指标,经济发展状况指标中设计了森林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补偿指标。评价指标体系如图1所示。

3国有林区现代化发展发展评价方法

建立国有林区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的目的是用于评价林区现代化发展水平。因该指标体系涉及到多方面的指标,且各指标的量纲不同,因而我们用多指标综合评价法来进行评价。其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对指标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将这些指标转化成无量纲的相对评价值。即确定每个指标的评价标准值,然后用实际指标值与之进行对比,得出相对指标值。标准值可采用国际城市现代化发展的平均水平值,也可采用根据林区特点确定的目标值。设各个指标评价标准值为Xio,指标的实际值为Xi,评价值为Yi,则:当Xi为正指标时:Yi=Xi/Xio;当Xi为逆指标时:Yi=Xio/Xi正指标是指在数量上随着国有林区现代化进程的推进而不断增长的指标;逆指标指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而不断降低的指标。

其次,确定各个指标的权重。权重的确定有许多方法,最常用的赋权方法是实践经验与专家咨询相结合的方法,即根据实践经验和咨询有关专家,先确定各子系统权重,再将子系统权重分配给每一指标。整个指标体系中各指标的权数相加为100。用公式表示为:∑Wi=100,Wi为第i项指标的权重。

最后,计算整个指标体系的综合指数。设Y为国有林区现代化的综合指数,则:Y=∑Wi•Yi/100,其值越趋于1,则表明国有林区现代化程度越高;反之,则表明国有林区现代化程度越低。

鉴于国有林区森林生态功能的重要性和不可替代性,在设置评价指标权重时,应对体现森林生态功能方面的指标有所侧重。参照区域现代化、可持续发展和林业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并结合国有林区的特殊性,本研究对国有林区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的相关权重设置如下:林区生态资源状况为13、林区环境承载能力状况为17、林区经济发展状况为33、林区社会文化发展状况为19、林区生活质量状况为18。

4黑龙江森工林区现代化发展评价

根据前文提出的国有林区现代化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参考国内部分专家和学者对区域现代化、可持续发展和林业现代化的研究成果,结合黑龙江森工林区实际情况,对2009年黑龙江森工林区现代化发展水平进行了实现程度综合分析。

(1)指标体系评分权重及指标标准值的确定。在评价过程中,某一指标的权重是对被评价对象的不同侧面的重要程度的定量分配,对各评价因子在总体评价中的作用进行区别对待。某一指标的标准值,是目前分析预测的现代化水平的参考标准。本文通过问卷调查广泛征求北京林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以及龙江、吉林和大兴安岭森工集团共5个单位11位专家的意见,参考国内区域现代化、可持续发展和林业现代化方面的研究成果,确定了前述指标体系23项综合评价指标的目标值和权重,详见表1。#p#分页标题#e#

(2)综合评价标准。根据标准化后的群体指标标准值乘以各自的权重,然后分层加总,就可以得到黑龙江森工林区现代化综合得分。综合得分多少与现代化水平呈正相关,得分越高,现代化水平越高,反之亦然。本文把森工林区现代化划分为4个阶段,各个阶段应该达到综合的分数见表2。

(3)黑龙江森工林区现代化指标测算。结合黑龙江森工林区的实际情况以及资料的可获得性,通过调研,在参考有关研究成果,并且在广泛吸收有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如表2,主体指标测算结果如表3,标准化结果如表4。

(4)黑龙江森工林区现代化阶段测算结果分析。经过测算,黑龙江森工林区现代化总分为50.96分,依据本文国有林区现代化发展阶段划分标准,黑龙江森工林区现代化正处于前现代化时期,距离实现现代化还有很大差距。

从林区大类指标反应的几方面功能现代化水平测算值来看,林区生态资源状况和资源环境承载力状况,现代化实现程度相对较高,分别是78.09分和61.35分,说明林区生态环境状况良好,但据现代化水平要求也有一定的差距;林区经济发展和社会文化状况现代化水平较低,分别是37.48分和44.37分,距现代化差距巨大。林区现代化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是经济和社会两大因素制约着林区现代化进程。

随着国家生态功能区战略的实施,相信通过林区的生态保护和修复,能够快速提升林区生态功能,也可以快速提升林区生态状况现代化水平,但目前林区的管理体制不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林区生态功能的高效发挥。由于林区多年来主要的产业是以消耗木材为主的资源消耗型产业,产业层次低,后续的替代产业发展较弱,加之基础设施落后,林区产业发展环境较差,林区产业缺乏竞争力。在国家推进生态功能区战略大幅度限制林区开发的情况下,一方面,林区产业经济效益低下,影响林区经济现代化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由于森林生态功能区实施限制开发而减少或失去了一些林区经济发展的机会,在国家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区域生态补偿制度,对林区的生态贡献补偿不足,也影响林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导致林区经济现代化发展滞后。影响林区社会状况现代化水平的主要因素是林区科技水平低,留不住人才。

5推进黑龙江森工林区现代化发展的建议要推进黑龙江森工林区现代化进程,必须关注影响林区现代化发展的一些关键问题,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突破,才能保证林区现代化的顺利推进。

第一,建立和完善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对林区实施相应的生态补偿,一方面能够承认林区所做的生态贡献,提高林区保护生态环境、减少生态破坏的积极性,实现森林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质量最优化,生态成本最小化,生态保护外部成本的内部化,提升林区生态现代化水平(林凌,2009);另一方面,能对林区由于限制开发所受的经济损失进行相应的补偿,实现生态受益者承担生态环境成本、并通过区域生态补偿机制来平衡黑龙江森工林区因提升生态功能而限制经济发展造成的经济损失,提升林区经济现代化水平,解决林区现代化发展中的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失衡的问题。

第二,发展林区生态主导型经济。林区的经济发展,应选择有利于发挥林区生态功能的生态主导型经济模式,走生态现代化道路。要发展林区生态主导型经济,必须对林区目前的产业进行生态转型,大力发展接续产业和替代产业。凡是有利于生态资源恢复、保护和培育的产业就应大力发展,并且重点发展森林资源培育型产业,推动资源消耗型经济向资源培育型经济的转变;凡是影响生态资源的产业就应限制发展;凡是破坏生态资源的产业就应禁止发展(黑龙江省政府,2008)。要把林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置于林区生态环境条件的约束之下,经济社会的发展规模应控制在林区生态承载力范围之内,构筑起与林区森林生态功能区定位相适应的生态经济产业体系,努力实现林区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解决提升林区生态主体功能问题。

第三,加大林区科技教育投入。林区应把提升科技教育水平作为推动林区现代化进程的推动力,加大科技投入,鼓励林区科技创新,为产业发展提供支撑,促进林区经济现代化的发展。增加林区教育投入,定期对林区职工进行培训,可以提高林区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并充分发挥他们的辐射作用。积极引进人才,不断提高林区管理者和教育者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林区社会文化现代化水平。

第四,深化林区管理体制改革。黑龙江森工林区多年开发建设的历史结果,塑造了国有林区森工企业集政府职能、资源管理、企业经营为一体的畸形组织,政企不分、政资不分、政社不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这一体制越来越难以适应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已成为林区现代化发展的桎梏。政企不分使国家对森林资源监管流于形式,导致地方与企业对森林的经营不可避免地走向重采轻育(白树清,2009)。推进林区现代化进程,必须破解林区体制性障碍,要坚持政、事、企分开的改革方向,在深层次上加快推进林区管理体制改革,化解林区现代化建设的体制性矛盾。

第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黑龙江森工林区开发建设之初,由于实行“先生产,后建设”的林业建设方针,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欠账,致使林区道路、通讯、电力、饮水、文化、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制约了林区现代化的发展。这种状况与全国及黑龙江省的经济快速发展、与林区职工所做的历史性贡献形成了巨大的反差,林区职工已经成为目前最困难的群体之一,这既不利于林区的和谐稳定,也不利于黑龙江森林生态功能区的建设与保护。要推进林区的现代化进程,必须逐步实现林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应把林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的基本建设规划,需要通过国家转移支付资金的大力支持,进一步加强林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让林区民众同等享受国家改革发展的成果,使林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及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实现社会公平,为推进林区现代化建设提供给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