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保护专业革新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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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保护专业革新的建议

作者:沈瑞祥 杨旺 周德群 单位:北京林业大学林学院 昆明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森林保护专业的困境何在

1997年,国家教育委员会根据当时的实际对全国高等院校专业进行了第三次调整,砍掉约50%的专业。在1998年正式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森林保护专业由于种种原因而被取消归入林学专业,停止招收本科生。对于从事森林保护教育工作几十年的我们而言,当时的心情是很不平静的,甚至认为国家教育委员会的决策是错误的。记得当时沈瑞祥教授曾以非常激动的语气向学生做“告别讲话”时说:“我和杨旺教授是建立和发展森林保护专业的见证人,我也是森林保护创始人和见证人中唯一在岗见证森林保护专业被取消的人,我深信虽然专业可以被合并而停止招收森林保护本科生,但森林保护学科依然存在,森林保护事业永远取消不了,这好比只要有人类存在就会有医生一样”。2001年,北京林业大学以骆有庆教授为代表的森林保护专业的教师们充分利用国家教委公布的调整后的专业目录,以“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专业”的名义,实际招收森林保护本科生。随后,西南林业大学等相关高校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招收森林保护本科生。当时我们也很兴奋,认为这是“起死回生”了。但事与愿违,毕竟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时间是最好的见证,这种名不符实的招生使教学安排、课程设置、学生质量以及招生和分配等出现种种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各种矛盾越来越突出,困难也越来越大。现在看来这种权宜之计在当时确实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矛盾”,赢得了认真总结思考的时间,但是无法“死而复生”。痛定思痛,使我们更客观地进一步认识到“专业”是国家根据培养人才需要和科学技术的发展状况而发生变化的真谛。应该充分认识到,1997年森林保护专业被合并到林学专业并不是否定过去建立森林保护专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不表明现在就不要“森林保护”或“保护森林”了,事实上只要有森林就必然要有森林保护或保护森林。只是随着人们对森林的认识和人们对森林的要求或依赖的不断提高,就必需有森林医学的理念和理论为指导,由单一的森林保护向森林保护与森林自卫相结合转变。

森林保护专业出路何在

1958年建立的森林保护专业是在不断充实和调整中发展的。1961年由于在招生、课程设置以及工作分配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感到森林保护所涉及的范围太广不利于学生学习和就业,因而决定申请改名为“森林病虫害防治专业”,取消了防火、野生动物保护等课程。然而改革几年后又感到学生如果只懂得一些病虫害防治知识,在工作中不能适应林区基层生产实际需求而充分发挥作用。大约在1963年,又恢复为“森林保护专业”这个名称。这样改来改去始终没有能得到理想的认识和合理的处理,其结果导致1997年被并入林学专业,而且无奈之下又以“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专业的名义招生。

多少年的反复实践使人们一方面认为森林保护专业的必要,另一方面又对如何办好森林保护专业感到茫然!因此也就产生了不同的想法,一部分人认为,现在林业生产上病虫害问题仍然十分严重,而且防治形势特别严峻,现在可以利用国家教育委员会将对专业目录进行再次调整的机遇恢复森林保护专业;但是又感到由于当前气候异变和国际交流的日益频繁等原因,由各种原因包括病虫害等有害生物引起的森林疾病的发生情况越来越复杂,如果沿用过去的森林保护专业培养学生的模式和标准,确实很难满足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更何况1997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已经通过多次专家论证后正式将其合并到了林学专业也不无道理。所以想要恢复必需有非常充足的理由才有可能,难度必然很大,此路似乎难通,甚至不通。所以,少部分人认为,可以继续用“改名换姓”或“改名不改姓”的“植物保护”或“保护生物学”的专业名称。也可以利用国家教委即将进行调整后公布的专业目录,将计就计寻找有“保护”字眼的、能与植物或森林有联系的专业名称来招收学生,但实际仍然是培养森林保护的学生。然而这种“换汤不换药”的做法其结果也必然还是理不直,心不安,效果差,路走弯,也难通。

还有一部分人则认为,可以迎合“森林健康”的理念,把“森林保护专业”改为“森林保健专业”。然而,“保护”和“保健”都是一种手段,目的是保护、保持森林健康。但遗憾的是“保健”是有其特定含义的,因此也和“保护”一样,同样不能涵盖保证森林健康的全部内涵和手段,所以也会有和森林保护专业这个名称一样的结果。我们认为,森林保护专业的发展应该随国家对现代林业发展的要求、人们对森林认识和对森林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以及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与时俱进,以确保森林健康。这就不仅要求采用各种措施保护森林,而且还应该采用各种措施保持和提高森林的自卫和自我恢复能力。只有把“森林保护”和“森林自卫”系统完整地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保持森林健康,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社会、美学景观等多种效益。从哲学的角度讲,也就是“外因”(森林保护)通过“内因”(森林自卫)而起作用,通过人类采取一定的干扰手段与森林自身的自卫能力相结合,使得森林的发育向着有利于保持森林健康的方向发展。这种森林保护与森林自卫系统完整地有机结合,确保森林健康的思想也必然以医学的理论为指导。因此,森林保护(forestprotection)向“森林医学(forestmedicine)”的方向发展也必然是顺理成章。当然也有人认为,森林医学这个想法不错,但目前还不成熟,我们的师资条件也不够,而且国家教委也不一定接受,因此难度同样比较大。我们认为成熟是相对的,任何事物都是由不成熟到成熟的过程,不应该去等待成熟,而应该创造条件去促进成熟,在实践中去检验和逐步完善。至于师资条件不够的想法似乎过于悲观了。想当年成立森林保护专业的时候我们的师资条件比现在还要差,但我们还是通过进修、借调、选进人才等方式逐步组建了能高质量完成森林保护教学任务的师资队伍。至于国家教育委员会能否接受的问题,我们认为关键是理由是否充分,认识是否统一。如果我们的理由充分,认识统一,就应该下决心知难而进地去争取。#p#分页标题#e#

森林医学专业势在必行

人医学、兽医学和植物医学作为人类的三大医学已成世人共识,而且微生物医学也正在兴起。所以森林医学是森林保护学发展的必然。且不说狄巴瑞(DeBary)早年是学医的,而且当过2年外科医生,后来也不是从事农业研究的,而是搞植物研究的。可就是他将医学中的病理学原理移植过来研究植物病理学,成为《植物病理学》的创始人。名著《植物侵染性病害原理》一书的著作者高又曼(E.Gaumann)也是学医的。柯赫法则也是从医学上移植过来的。这种“人医学”与“植物病理学”的渊源关系也正说明了植物医学形成和发展的必然。而且事实上我们过去在植物保护和森林保护专业中所开设的“植物病理学”、“植物病害流行学”、“植物病害诊断学”、“植物免疫学”以及树木病害防治中的“外科手术”等学科名称和概念早已属于医学的范畴了,只是我们没有意识到应该对这些学科和概念进行更好地延伸和发展,并加以系统化、完整化、理论化,使之真正成为植物医学。其实,陈延熙教授于1978年,在广西阳朔召开的“中国植物病理学学术研讨会”上所做的“现代植物病理学及其发展”的主题报告中就已指出:植物病理学有两重性,一是理论性的生物学,二是应用学科农学的一部分。

今天我们要为农业服务,要为生产服务就应称“植物医学”或“植物保健学”。裘维蕃教授于1996年在为管致和教授主编的《植物医学导论》一书所写的序中这样写道:“目前由于植物保护的内涵已经有所发展,它的任务实际上已经属于植物医学,那么现在顺应科学任务的发展,改革旧时植物保护教育的系统和内容,创建新颖的植物医学(Phytomedi-cine),用来培养我国新一代的植物医生,乃是具有远见的创举”。这更说明我们积极提倡植物医学绝不是空穴来风,而是在科学技术迅速发展和建设现代农业的新形势下植物保护科学发展的必然。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一个有丰富物种的复杂的生态体系。应该说森林保护学是在植物保护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此,森林医学是在植物医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森林的生长、生活周期长,是一个相对稳定的生态系统。正因为如此,所以在全球气候异变,环境恶化,而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人们把森林作为天然氧吧,作为休闲旅游修身养心的圣地,以致有些国家特别是日本把森林的这种作用冠名为“森林医学”,我国也有不少人大力宣传“森林医学”。其实宣传森林对人类健康具有的医学作用本身是无可非议的,但因此而称其为“森林医学”就不合理、不科学了,因为“医学”这个概念是有特定含义的,它是研究疾病的原因、发生和流行、预防和控制的科学。所以这种把森林的医学,即对人类疾病具有治疗作用称之为“森林医学”是混淆了概念,其实这种森林的医学作用应该称之为“森林医疗(forestmedicaltreat-ment)”,充其量也只能称其为“医学森林(Medicalforest)”。“森林医生”就是为森林看病、治病、防病。总之,“森林医学”对于确保森林健康,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社会、景观效益就显得更加迫切和重要。把森林保护专业延伸发展为森林医学专业不但对招生和对学生的培养,以及毕业后作为森林医生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十分重要,同时也是顺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