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低碳生态化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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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碳生态化进展

建设低碳生态城市是党的十七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部署,是城市发展的新型模式和社会共识。在城市问题日益突出、原有城市发展模式难以为继的今天,大力发展低碳生态城市,探索一条符合中国国情、文明本底的“C(ChineseModel)模式”城市发展道路,是我国当前城市发展和建设的迫切需要。我国政府明确承诺,到2020年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将较2005年降低40%-45%,建设低碳生态城市将成为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低碳生态城市的概念与内涵   “低碳生态城市(Low-CarbonEco-city)”概念是“低碳经济(LowcarbonEconomy)”和“生态城市(Eco-city)”这两个关联度高、交叉性强的发展理念复合起来的综合概念。“低碳经济”的概念是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提倡减少人类生产生活活动中温室气体排放的背景下提出的。这一概念脱胎于2003年英国政府在题为“我们未来的能源:低碳经济(OurEnergyFuture:CreatingaLowCarbonEconomy)”的《能源白皮书》中提出的“低碳经济”概念,切入点是能源的利用和气候的变化。尽管地球变暖是否由人类活动引起还有争议,但是工业革命之后,人类的发展方式对气候造成的影响是不可否认的,因此提出要从能源角度和气候角度,保护地球环境,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从而提出低碳的理念,并提出城市的发展要遵循低碳理念。“生态城市”是基于生态学原理建立起来的社会、经济、自然协调发展的新型社会关系。这个概念最早是197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NSCO)在“人与生物圈(MBA)”计划中提出的,计划中明确提出要从生态学的角度用综合生态方法来研究城市。低碳生态城市不是“低碳”、“生态”、“城市”三个词的简单叠加或者说用“低碳”和“生态”限定“城市”,而是三者相结合,创造了一个新的完整的概念,并超越了原有概念的涵义。“低碳”不仅局限于降低碳排放,更延伸到经济产业、消费理念,甚至是城市的集约化发展道路上,从能源资源角度进一步强调了生态化。“生态”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生态,超越了原有单纯的学科意义,发展成为一种方法论,用于人们认识和改造自然的一种系统方法论。“城市”已经突破了传统意义上的城市,是在对传统城、乡辩证否定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是城-乡复合共生系统,是人类住区发展的高级阶段。(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2011)在以上理论研究的基础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博士把生态城市与低碳经济这两个关联度高、交叉性强的发展理念复合起来,在2009年国际城市规划与发展论坛上首次明确提出“低碳生态城市”的概念:“低碳生态城市”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标志的节能、环保型城市,是一种强调生态环境综合平衡的全新城市发展模式,是建立在人类对人与自然关系更深刻认识基础上,以降低温室气体排放为主要目的而建立起的高效、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人类聚居环境。“低碳生态城市”这一概念一经提出,就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和认可。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低碳生态城市可理解为是生态城市实现过程中的初级阶段,是以“减少碳排放”为主要切入点的生态城市类型(沈清基等,2010),也即“低碳型生态城市”的简称。   二、城市低碳生态化的策略与路径   (一)城市低碳生态化发展的总体思路   大力发展低碳生态城市建设,走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城市发展道路是塑造新的国家竞争优势的重要方面。当前,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反思和改变旧有的城市建设理念和发展模式,探索符合可持续要求的城市发展道路。总的来讲,推动低碳生态城市合理、有序的发展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1、建立不同类型低碳生态城动态评价综合指标体系,按照可持续发展程度对低碳生态城进行分级评价,引导城市政府和市民建设生态城的创新意识,逐步推动同类城市在生态城建设方面开展友谊竞赛并实现互帮互学;2、建立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合作机制;3、充分借鉴中国传统的生态思路,创建有中国特色的低碳生态城;4、通过良好的设计和精细的管理,使城市成为景观上具有吸引力,具备良好服务、设施齐全、社会和谐的宜居城市;5、通过建设成本可负担、发展模式可模仿、自身发展可持续的“先锋”城市实践,引导全国其他城市转变发展模式。(仇保兴,2009)   (二)城市低碳生态化发展的引导政策   为了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0年8月15日启动五省八市低碳试点工作,并积极推进低碳试点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同时,近期正在组织实施“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这个方案重点从强化目标责任、优化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实施重点工程、加强节能低碳管理、发展循环经济、加快低碳技术研发应用、完善相关经济政策、推动五省八市试点、健全体制机制等十个方面,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发展。2011年6月,财政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绿色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的实施意见”(财建〔2011〕341号),在“十二五”期间积极开展绿色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9月份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批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建〔2011〕867号),公布了第一批试点示范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名单,①推进绿色小城镇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2010年正式启动了低碳生态城市的建设工作。2010年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深圳市政府共同签署了共建“国家低碳生态示范市”的合作框架协议,深圳成为全国首个“国家低碳生态示范市”;2010年7月,住房城乡建设部与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签署《共建国家低碳生态城示范区——无锡太湖新城合作框架协议》;2010年10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河北省共同签署《关于推进河北省生态示范城市建设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合作备忘录》;2011年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成立低碳生态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组织研究低碳生态城市的发展规划、政策建议、指标体系、示范技术等工作,引导国内低碳生态城市的健康发展。同年6月,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低碳生态试点城(镇)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规〔2011〕78号),启动新建低碳生态城镇示范工作。另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与美国、瑞典、英国、德国、新加坡等国家的有关部门签署了生态城市合作方面的谅解备忘录,共同开展生态城市方面的国际合作和交流。#p#分页标题#e#   (三)城市低碳生态化发展的推行步骤   低碳生态城市的推行主要包括诊断、规划、实施、运营、评估五大步骤。规划和设计之前需进行诊断,诊断城市现状的生态制约条件和价值点;建立一套综合实施体系,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运营是一套体系措施,需要对城市运营状态实施信息监控和动态管理,及时验证、校准和调整城市规划;评估是检验基础,评估城市建设及运营状况,其结果将成为新一轮诊断依据。   三、城市低碳生态化发展的践行概念与内涵   (一)城市低碳生态化发展的总体概述   根据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学术交流部所做的一项统计表明,截至2012年2月,中国地级以上城市提出低碳生态城市有关建设目标的城市已达280个,②占到地级市比例的96%,如下图2所示。除了地方政府在建设目标层面的积极响应和倡导,相当图4:唐山湾(曹妃甸)生态城效果图一部分的城市(城区)也已经开始了低碳生态城市的建设实践活动,这些结合各自地域特色开展的实践探索为低碳生态城市的规划建设以及运营管理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有利于从中总结和归纳出适合中国国情的低碳生态城市发展策略。   (二)城市低碳生态化发展的类型分析   根据目前正在开展的低碳生态城市实践案例用地性质和开发建设模式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三类:新建地区的低碳生态城市实践、现有城区改造的低碳生态城市实践和现有城区扩张发展的低碳生态城市实践。   1、城市新建地区低碳生态化的实践   这一类型的低碳生态城市实践是指在既有建成区以外,以低碳生态发展模式开展新城的建设。调研发现,低碳生态新城的选址所占用的土地性质各不相同,其中中新天津生态城和唐山湾(曹妃甸)生态城具有探索型的代表性。其特点为,开发建设过程中尽量不占用耕地或实现占补平衡,是以盐碱地、滩涂地的生态化恢复、改造为主进行的从规划到建设的低碳生态城市实践。相对来讲,低碳生态新城实践受到的现状约束性因素较少,规划设计和建设发展的余地较大,可以通过制定指标体系等手段来较好地和相对完整地应用低碳生态城市有关的规划设计理念和技术,全方位地开展建设活动,但同时也存在依靠政府投资、建设成本相对较高、人口集聚、产业集聚需要依托周边城市辐射力等方面的缺点。目前中国所进行的低碳生态城市实践多数属于这种类型。(李迅等,2011)   2、现有城区原址改造的低碳生态化实践   这一类型的低碳生态城市实践主要是指对原有城镇进行的低碳生态化改造,其特点是根据当地的现状发展水平和特色,兼顾低成本、高效益的原则,利用适宜的低碳生态技术,逐渐改变原有不合理的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实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共赢。如浙江安吉充分利用当地“竹乡”的资源禀赋,形成了从竹产业的原料供应、竹制品的初、深加工到竹产品的销售这样一条循环、高效、完整的产业链;北京的延庆、密云地区结合当地气候特点和实际需求,在国家相关政策的财政补贴和技术扶持下,在新能源利用(太阳能、生物质能、风力发电等)、生态修复、垃圾分类处理、循环产业等方面进行了建设示范和应用。相对于新建地区的低碳生态城市实践,这一类型的低碳生态城市实践见效慢,需要政府加强扶持和引导,但我们应当意识到,既有的改造的低碳生态城市实践是我国当前最应重点推进同时也是未来发展前景最为广阔的一种类型。(李迅等,2011)   3、现有城区扩张发展的低碳生态化实践   这一类型的低碳生态城市实践也属于新城建设,有别于原址改造型的最大特点是与主城区距离不远,属于主城区扩张发展的范围。如厦门市结合当前“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岛内外一体化建设”的发展战略目标,在集美、翔安、同安、海沧等四个新城的建设中,启动了低碳生态新城规划,逐步实现城市建设由岛内转向岛外,推动厦门进入“全域特区”时代。目前,集美新城(21平方公里)、同安环东海域(114平方公里)、东海科技创新园(4.9平方公里)、翔安低碳研究所和低碳配套产业园(10平方公里)已选定为低碳新城示范区,开始按照低碳要求进行规划建设。(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2011)   (三)城市低碳生态化发展的问题剖析   综上所述,无论是政府提出的建设目标还是正在开展的建设实践,低碳生态城市的发展热潮已经席卷中国大地,中国正成为世界上探索低碳生态城市最为积极和主动的国家之一。但由于当前低碳生态城市建设尚处探索阶段,其建设和发展中所表露出的问题同样也是不容忽视的,主要表现为导向不明、目标缺失、理论缺失、唯技术论四大方面。(李迅等,2011)导向不明具体表现为:(1)尽管当前地方政府已经普遍对低碳生态城市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并且进行了不同程度和规模的低碳生态城市建设实践活动,但建设过程中存在着动机不够明晰、盲目跟风,一味强调政绩工程的现象;(2)尽管全国90.2%的地级以上城市均提出了建设低碳生态城市的发展目标,但从其提出时间和地理分布上来看,东部沿海地区呈现提出时间早、分布密度高的特点,而且当前开展生态城市实践活动最为积极的多数也是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城区),以至于造成了“低碳生态城市等于经济发展水平高”的一种错误认识;(3)尽管新建地区的低碳生态城市实践投入成本很高,但其具有见效快的特点,因此在多种因素的驱使下,很多城市在进行低碳生态城市实践时选择了“新城运动”,而见效慢、推动慢的建成区生态化改造则处于被当权者冷落的境地。目标缺失具体表现为:(1)低碳生态城市发展忽视与中国国情和客观需求的结合,如上海东滩生态城和廊坊万庄生态城均是因为生态城开发占用了农用地等土地性质方面的问题造成生态城建设陷入了一筹莫展的困境;(2)由于目前尚未出台全国性的生态城市指标体系,尽管各地出于实践建设的需要纷纷制定了地方性的生态城市指标体系,但是缺乏宏观层面的目标引导性,导致地方在制定指标体系的过程中存在目的不清、导向不明的问题。理论缺失具体表现为:(1)目前学术界尚未对低碳生态城市有一个明确、公认的定义和理解,其名称也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2)低碳生态城市规划的地位、编制方法和体系等目前尚未得到明确,各地低碳生态城市的规划均属于探索性阶段,对于编制内容和深度均没有统一、明确的要求,无法对规划编制后的建设实施起到很好的保障和引导作用。唯技术论具体表现为:(1)目前进行的低碳生态城市建设实践摒弃一些传统的低成本、高效益的手段,热衷于追求技术的新、奇、特,热衷于追求立竿见影的效果,盲目地将高投入与高回报划上等号;(2)低碳生态城市的实践中还存在着建设选址盲目性较大的问题,将地点选在自然基底良好的生态敏感区内进行开发建设,不但是对自然环境的极大干扰,同时也会破坏生物多样性,引发连锁性自然灾害,对低碳生态城市的建设与安全造成隐患,酿成不可弥补的损失。#p#分页标题#e#   四、城市低碳生态化的发展与展望   在中国低碳生态城市的规划建设实践进行得如火如荼的同时,我们也应认识到,由于低碳生态城市规划与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且目前尚缺乏适合中国国情的低碳生态城市及其相关领域的理论基础、方法论、指标体系、规划设计原理、政策体系以及相关的建设技术和实践经验,中国的低碳生态城市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开展科学合理、因地制宜的低碳生态城市实践活动需要今后在以下六方面进一步提升:   (一)城市低碳生态化的理念目标需要进一步深化   低碳生态城市强调尊重过去,着眼未来,因此确立正确的城市发展理念,应建立科学化评估生态城市发展的指标体系,遵循平衡、共生、发展、循环的原则,顺乎自然规律的发展之道,将城市加入到整个生态系统中物质与能量循环的平衡当中,将生态学的最小干预自然、让自然做主的理念贯穿到整个规划设计管理的全过程。同时,要以人为本,把人的因素与生态并重,确立人是生态环境的保护者。低碳生态城市的目标应从资源、环境、经济和社会四个维度进行构建,最终是要通过低碳生态城市的规划建设来实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持续和社会和谐的总体目标,达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愿望。   (二)城市低碳生态化的发展思路需要进一步转变   我国当前已经进入城镇化的中后期,其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就是重建“微循环”。从全国情况来看,许多城市在发展中已经到了转型的门槛前,其空间格局、基本框架,在经过30年改革开放的发展建设之后,已经基本定型,各类大型基础设施也已基本建成。同时,城镇化初期大拆大建的弊端,也已充分暴露,市民对社区环境改善的愿望及提升居住舒适度的需求也愈发强烈。在这种条件下,城市的发展思路应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转变,将传统集中式、机械式的处理方式向分散、有机化、生态化的处理方式转变,由建设大型基础设施向小型补充式设施建设转变,由集中处理排放向就地就近处理转变,由各公用设施功能分离向综合利用转变。同时,在规划建设理念方面,还应实现由自上而下向规划透明、设计透明、上下结合、充分调动民间创新积极性转变。   (三)城市低碳生态化的规划引导需要进一步加强   低碳生态城市规划是进行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引导城市发展的基本依据和手段。低碳生态城市规划要以其高度的综合性、战略性和政策性,在实现优化城市资源要素配置、调整城市空间布局、协调各项事业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建设优质人居环境、维护全体市民公共利益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具体来讲,各层次的规划应该注意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层面,应当重视研究区域内的城市化战略和政策,人口、产业、城镇的集聚发展,综合交通体系以及区域生态格局等;(2)城市总体规划层面,应当重视研究城市的性质与功能、规模与容量、空间与形态以及城市建设用地、基础设施和中远期发展预测与控制,尤其是通过生态运行模拟技术综合调配生态基础设施的配置;(3)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应当重视研究城区土地利用、建设容量控制、环境容量控制、建筑空间形态与市政基础设施控制以及城市规划指标落实。   (四)城市低碳生态化的技术体系需要进一步创新   低碳生态城市建设技术涉及城市规划与设计、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设计、产业发展选择、绿色建筑规划设计、废弃物处理与管理、绿色交通规划与管理、能源生产与利用、水资源保护与利用、数字信息技术等方面,其研发、推广与应用是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的重要支撑。当前对于技术体系方面的应用和实践多数为单项技术的尝试,因此迫切需要对各项低碳生态技术开展系统性、整体性的尝试与整合,形成低碳生态城市建设集成技术,进一步指导低碳生态城市建设,推广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管理经验与可行模式。   (五)城市低碳生态化的发展政策需要进一步健全   低碳生态城市仍处于不断探索中,当前对低碳生态城市起促进和保障作用的法规政策体系还很不完善,政策、市场、技术三方联动的体制创新仍需不断探索。低碳生态城市建设涉及的能源、资源、土地、水、环境保护、经济等法律法规还需要进一步衔接。当前迫切需要总结国内外成功的低碳生态城市建设案例,逐渐转化为可推广、可复制的组织和运营方式,形成明确的引导低碳生态城市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和技术导则,同时,制定促进低碳生态城市发展的有关财税、产业配套政策,以城市公共政策的形式从宏观上进行引导,保障低碳生态城市发展,实现公共管理和服务更为周到的低碳生态城市。   (六)城市低碳生态化的国际合作需要   进一步拓展低碳生态城市是一个复杂系统工程,涉及到人类长远发展的环境、生态、资源、健康等全球性科学问题,这些问题一直都是各国政府和科学界关注的热点。在全球一体化的背景下,促进低碳生态城市健康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是聚集各国科学家的共同参与和努力,通过不同国家与地区、不同文化与思维方式、不同学科领域的思维碰撞,通过各国政府、非政府组织、企业、科学家之间多渠道、多形式的合作交流,共同致力于世界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发展。   当前,没有其它任何一种城市发展战略像低碳生态化城市发展战略这样存在如此普遍的共识,低碳生态城市发展战略必然是中国乃至世界城市未来的发展模式。低碳生态城市理想的实现,即始于我们今天的认识和行动。让我们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努力,让每一个人都行动起来,携手创建我们美好的生态未来,实现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共存、永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