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生态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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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的生态思想

 

一、人与自然的关系   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人作为自然物,是自然界长期进化结果的产物。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程中,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也在不断地发展变化。在人类处于原始社会和农业社会时,由于生产力水平的低下,人类认识自然和利用自然的能力是非常有限的,人类活动受到大自然的约束和限制,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处于从属地位。随着生产力水平及科学技术的提高,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得到大大的提高,人类由此也扩大了实践的范围。特别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人与自然的关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类开始对自然进行疯狂的掠夺和无节制的开发利用,甚至不惜违背自然规律。这使得人类在享受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带来的巨大成果的同时,对自然的破坏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人类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片面追求发展而不惜违背自然规律的行为,必然会遭到自然界无情的报复,人与自然的关系不和谐,已经成为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巨大障碍。正如恩格斯所讲:“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的预期的结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第一个结果又取消了。”[1]他敏锐地指出,人类征服自然的所谓胜利必将遭到自然的报复,从而预见到人与自然关系的逐渐恶化和人类自身生存危机的出现。于是,人类开始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并试图努力构建一种新的人与自然的生存关系。这种新型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在对自然规律进行充分认识的基础上,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内在一致的。“历史本身是自然史的即自然界成为人这一过程的一个现实部分。”[2]人是自然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人本身就是自然的产物,是自然界中的一部分,“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之中的。”[3]人及其社会活动都是在自然中进行的,自然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人与自然、人类史与自然史是统一的。   二、人与人的关系制约人与自然的关系   在总体上把握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的前提下,从作为创造者的人的形成和发展方面去考查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就显得尤其重要,因为主体的充分发展将决定人化自然和人类发展的方向。对于这个问题,马克思曾经作过许多精辟的论述。他指出:“自然界的人的本质只有对社会的人来说才是存在的;因为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对人来说才是人与人间联系的纽带,才是他为别人的存在和别人为他的存在,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是人自己的人的存在的基础,才是人的现实的生活要素。只有在社会中,人的自然的存在对他来说才是自己的人的存在,并且自然界对他来说才成为人。因此,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本主义。”[4]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阐释马克思的这个思想:   首先,自然是人的本质的对象化。正如我们经常所说的自然是第二自然,是人类的自然,是人类的工程也是人类的现实结果,它是在固定的对象中的完成;它是人类物化的劳动的结果,更是人的物化劳动的对象化,因此当人类作为一个整体面对自然时,就像是面对我们自己的创造物,以及自己所创造的价值,实际上就是在面对我们自己。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工业的历史和工业的已经产生的对象性的存在,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是感性地摆在我们面前的人的心理学。”[5]马克思不是从外在的有效性方面来了解工业,而是从内在的即它同人的本质的联系上来理解它。工业的革命历史是关于人的本质力量、人的改造事物的能力以及人对事物的需求的历史。马克思所预言的人工智能机就是“由人类的手所创造的人类头脑的器官”。他指出,对“自然界的人化”就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人化自然”也就是“对象化的人的本质力量”。对个人来说也是这样。“对人来说,对直接的感性的自然界直接反映的就是他的感性,直接对他来说就是感性存在着的另一个人。”人化自然就是通过自然物与他人的融合,让他人的创造价值、劳动价值、精神价值相结合,使他人的本质力量的主体性的那一面散发出来。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实际上就是人在长期的实践劳动基础中所形成、发展的感性、理性的对象化。人化自然在某种程度上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实现,是对象化了的人。   第二,自然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桥梁和纽带。人在改造自然的社会实践中,不仅生产出人们生存和发展的社会生活所必需的各种劳动产品,而且衍生出人与人之间的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首先是在劳动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例如劳动者对劳动资料的占有、使用关系,劳动者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以及人们对劳动产品的交换、分配和消费的关系等。由此可以看出,人类的劳动不仅是人与自然的关系的作用,而且也是人与人相结合的社会关系的作用。人们如果不以一定的方式相结合共同劳动和互相交换其劳动成果,就无法进行生产,“为了进行生产,人们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关系,才会有生产。”[6]劳动产品不仅在人与自然之间充当桥梁或纽带,而且在人与人之间亦充当桥梁或纽带。在社会生活中,劳动价值被物化到产品当中去,因此产品具有了社会性。当劳动者开始交换自己的产品时,劳动产品就变成了商品,成为对象化了的人类社会关系。   第三,自然界是“人的无机的身体”。马克思曾经把人自身的自然划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有机的身体”的自然,即作为人本身的机体的自然;二是“无机的身体”的自然,即人本身的机体以外的自然。所谓人的“无机的身体”就是人的机体以外的自然。人认识和改造自然的目的,归根结底是为人类的自身需要服务的。人的机体以外的自然的“无机”性说明了,它相对于人类而言具有工具性的特征,而人类被看作是全部价值之源,因而自然被认为是“生命的直接手段”,是“人的生命活动”的“材料、对象和工具”。一句话,自然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从理论领域来说,植物、动物、石头、空气、光等等,一方面作为自然科学的对象,一方面作为艺术的对象,都是人的意识的一部分,是人的精神的无机的自然界;从实践领域来说,这些东西也是人的生活和人的活动的一部分。人在肉体上只有靠这些自然产品才能生活,不管这些产品是以食物、燃料、衣着的形式还是以住房等等的形式表现出来。在实践上,人的普遍性正是表现为这样的普遍性,它把整个自然界——首先作为人的直接的生活资料,其次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对象(材料)和工具——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7]也就是说,自然界是与人的生存息息相关的。我们人类应当把我们的生存环境看成自己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应当把它当作生活的外在因素来看待。否则,人类只是自然的存在物罢了。#p#分页标题#e#   三、人对自然的改造应具有合理性   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形成与发展的过程,既是人的自然化过程,同时也是自然的人化过程。在处理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时,怎样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与共存共荣,关键在于全面发展的人,也就是能够控制“人与自然发生关系的能力”的人。马克思人与自然思想对我国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从观念上改变人类对自然规律的违背及对自然的不尊重   在19世纪,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人类不尊重自然规律、肆意破坏自然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提出了严重的警告,“不以自然规律为依据的人类计划,只会带来灾难。”在他们所处的那个时代,虽然这种警告有些“超前”,但到现在,这种“警告”却愈来愈使人警醒:任何藐视或不尊重自然规律的行为,都将遭到自然的报应。因此,“我们应该拥有这样的生态意识,并把这种意识升华为个人的品格和道德的情操。”[8]过去的20世纪,是一个成就辉煌的时代,但辉煌的背后却存在着这样的一个事实:地球的可用性资源越来越少,生存环境越来越恶劣,生存状态越来越让人担忧。频发的自然灾害,以其活生生的事实,说明人类破坏自然、不尊重自然,必将受到自然的报复。人类之所以处理不好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其根源在于观念上出现了错误:第一,过分强调人与自然之间的对抗,忽视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第二,人类中心主义。在人与自然的对抗中,人们把自己预设为一切活动的中心。这种预设把人看成是自然界进化的目的,看成是自然界中最重要的东西,把自然界的一切东西都看作是因人而存在、供人使用和消费的,并意图按人的主观需要安排世界。这种建立在人与自然的对抗和人类中心主义基础上的自然观,必将把人类的行为引向对自然的肆意破坏、任意妄为。但当人类因破坏自然所受到的惩罚一次比一次严厉后,人类就需要对“人与自然的对抗”与“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进行重新审视。   (二)从“自然、人、社会”之间的关系分析人与自然关系   马克思从“自然、人、社会”的视角,将环境问题和社会问题结合起来进行思考,他所提出的“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人化自然、“人同自然的和解以及人同自身的和解”等重要思想,对于我们认识和解决环境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我们不能撇开“人”的因素来讨论自然、讨论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而应在人与自然是一个整体的基础上分析讨论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类社会正是由于自然因素的介入才创造了历史。我们在分析人与自然之间关系时应该认识到,人与环境的不和谐,主要在于人与人关系的不和谐。人类对自然的作用,大多是通过社会主体来进行的,该社会主体为了他们自己的利益,开始对自然施加影响,而让其他社会成员承担自己破坏和污染环境的后果。“人对自然生态的控制实质上是人对人自己的人文生态控制。因此如果要保持自然环境的和谐,那么必须从人类的根本利益出发,调整人们的社会关系,改善人文生态。”[9]   (三)人与自然的和谐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方向   人与自然和谐的思想是马克思对生态问题的重要思想,他在论及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中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并设想通过制度变革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即使到了今天,关于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和谐,依然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追求。从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历史过程中我们了解到,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经历了从原始社会的和谐相处到近代以来的对立制约。在原始社会时期,由于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能力有限,因而对自然环境的影响是微小的,因此在原始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保持和谐相处的状态。但到工业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新技术、新知识、新产品被广泛应用于生活的各个领域,加之人口的急剧膨胀,人与自然的关系到了尖锐对立的状态。严重依赖自然资源的社会生产,不仅使自然资源急剧消耗而且加重了生态环境的恶化,还产生了环境破坏、资源消耗的危机等新的一系列问题。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使得人们不得不开始深刻反思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在人类后来的探索中提出“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在1992年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将可持续发展由理念作为人类共同的行动和计划。由此,保护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从工业文明走向生态文明,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成为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经之路。   总之,通过科学地分析马克思的生态思想,正确认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从而确立科学的发展观,不仅可以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更会促进我们实现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