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朝的生态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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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的生态理论

 

先秦儒家等学派对社会作规划时,考虑到生态方面的问题,提出了不少很有价值的理论。两汉“灾异说”、“祥瑞说”先后流行,生态现象和生态问题被政治化、神秘化,但相关的理性思考不多,总体成就不高。魏晋南北朝时期,战乱频繁,小朝廷和短命王朝多,“祥瑞说”、“灾异说”也曾泛滥于朝政,但这些流行了几百年的伪科学,在时间的检验下逐渐显露出原形。多位帝王曾经下诏,禁止臣下呈献“祥瑞”之类谀颂朝廷。不少有识之士结合国计民生,开始了对生态现象和生态问题的理性思考和科学研究,且成就可观,本文试图将他们的理论和实践择要论述之。   一、改变原来的生态格局以利民生的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是开荒种植。《全晋文》卷八十七束?《广田农议》载:“如汲郡之吴泽,良田数千顷,泞水停?,人不垦植。闻其国人,皆谓通泄之功,不生态思想史研究54足为难,舄卤成原,其利甚重。而豪强大族,惜其鱼捕之饶,构说官长,终于不破……荆、扬、?、豫,污泥之土,渠坞之宜,必多此类,最是不待天时而丰年可获者也。”①束?这里说的是沼泽地。这近乎自然形态的沼泽地,作为一种生态系统,有着为人类提供食物的功能,主要是提供鱼类。如果对沼泽地进行开垦种植,大规模改变其生态格局,其生态功能也会随之大规模改变,就能给人类提供更多的食物,这主要是粮食了。单位面积水域能够提供的鱼类等食物,肯定远远不及同样面积农田能够提供的粮食等食物。在缺少食物的当时,人们对生态系统诸功能的选择,自然是以食物为首选,因此,束?的这个建议是很有见地的。后来,当地行政长官在这方面做出了很大的成绩。《晋书•王宏传》云,汲郡太守王宏,督劝开荒五千余顷,而熟田常课顷亩不减。当时连年饥荒,而他的辖地独无匮乏。晋武帝下诏书褒奖,并“赐宏谷千斛,布告天下,咸使闻知”。②我们无法知道,王宏此举是否受束?这个建议的启发?   当地有荒地可以开垦,自然能够采用这样的方法。如果有荒地而没有人,人多的地方又没有荒地可以供开垦,那么这就涉及移民的问题。《全晋文》卷八十七束?《广田农议》载:“又昔魏氏徙三郡人在阳平、顿丘界,今者繁盛,合五六千家。二郡田地逼狭,谓可徙还西州,以充边土,赐其十年之复,以慰重迁之情。一举两得,外实内宽,增广穷人之业,以辟西郊之田,此又农事之大益也。”③这个建议是否在当时被朝廷采纳,不得而知。隋朝时,因为连年战乱,产生了大量的流民。流民是不安定因素,安顿流民是朝廷的要务。于是,朝廷决定将这些流民迁徙到北地边疆,既开发边疆,又起到戍边的作用。这一措施,被太子杨勇谏止,其《上书谏徙流民入边》文见《全隋文》卷八。④   刘宋时,又有南方移民垦殖湖田的讨论。《宋书•孔靖传》云,孔靖的弟弟孔灵符,大明年间为丹阳尹,“山阴县土境褊狭,民多田少,灵符表徙无赀之家于余姚、鄞、?三县界,垦起湖田”。朝廷召集大臣会议,从这些大臣的议论,我们可以看到他们也善于从生态的角度来考虑这样的问题。一种观点认为,移民开垦湖田之举不可为。如太宰江夏王义恭认为:“土著之民,习玩日久,如京师无田,不闻徙居他县。”居民不愿意离开他们习惯了的生态环境而到一个比较差的生态环境中去生活。他强调的是生态环境对人的重要。可是,参与讨论的其余大臣,都认为此举是可为的,甚至是必要的,但是要做好前期工作,先派少量人前往开垦,待有了一定的基础,再大规模地移民。尚书令柳元景等认为:“富户温房,无假迁业;穷身寒室,必应徙居。”在同样的环境中,有贫富之分。“富户”固然不必离开已经习惯了的比较好的环境而到比较差的环境中去,但是“穷身”却必须去,因为环境不等于生计,生计比环境更重要,人为了求生计,可以离开较好的环境而去较差的环境。当然,人对环境也是有起码的要求的。政府为百姓的生计和政府自身的利益考虑,让百姓迁徙到待开垦的荒地开荒种植,也应该给他们在荒地准备最为起码的生活和生产的条件。可是,如果大规模地迁徙百姓,这样的工程量是巨大的,政府或者个人还不具备这样的能力。“葺宇疏皋,产粒无待,资公则公未易充,课私则私卒难具。”不过,那里湖田的资源还是应该开发,而在繁华的地区,人口过多,也应该调控。于是,他们提出:“宜募亡叛通恤及与乐田者,其往经创,须粗修立,然后徙居。”侍中沈怀文等所持观点,和柳元景等的差不多。太常王玄谟、光禄勋王升之则主张政府资助移民。①   改变原来的生态格局以利民生的第二种方式就是调整放牧区域。《全晋文》卷八十七束?《广田农议》载:“州司十郡,土狭人繁,三魏尤甚,而猪羊马牧,布其境内,宜悉破废,以供无业、业少之人。虽颇割徙,在者犹多。田诸菀牧,不乐旷野,贪在人间,故谓北土不宜畜牧,此诚不然……可悉徙诸牧,以充其地,使马牛猪羊,?草于空虚之田,游食之人,受业于赋给之赐。此地利之可致者也。”②和牧区相比,农业地区相对繁荣,生活环境好一些,所以人口也就密集些。就单位面积的土地而言,牧业可以提供的食物远少于农业。在农业地区放牧,会影响当地农业的发展。另外,许多山野丘陵宜于放牧的地区,因为生活环境艰苦和荒凉,放牧者不愿前往,使生态资源得不到合理的使用,实现不了其应有的价值。因此,束?主张调整牧区。牧业从农业区域撤出,有利于保护农业生态环境,而迁徙到山野丘陵地区,可以利用那里的自然生态环境发展牧业。   改造沼泽地、开垦湖田以及在山野丘陵放牧,当然会改变原来的自然生态环境,改变其地原来的生态系统及其功能。这些改变,正面的结果是:其地生态系统为人类提供食物的功能得到了大大的强化,人类由此获得更多的食物,而这正是当时所需要的,许多人由此得以生存或得到温饱。其负面的结果,例如污染之类,由于当时人口数量少,生产技术不发达,生活方式简单,还是很少的,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也是很小的,远远没有达到对人们的生活和发展造成危害的程度。和生存或者温饱相比,对人类来说,这些影响是微不足道的,因此,当时政府的这些举措都是得当的。#p#分页标题#e#   二、山泽的归属和资源的保护   在山泽的归属和资源的保护方面,这个时期的主流思想,继承了先秦儒家的理论,但是由于客观情况的变化和佛教的传入,在实践中又都有所变化。   先秦时,儒家经典有向百姓开放山泽资源的说法。《礼记•玉藻》云:“关梁不租,山泽列而不赋。”③《礼记•王制》云:“林麓山泽,以时入而不禁。”④儒家也批评有些国君和其他贵族豪强等占据山泽,如《春秋?梁传》成公十八年传云:“山林泽薮之利,所以与民共也。”⑤实际上,国君有苑囿之类几乎是很普遍的现象,且历代如此。   晋朝时,有些山泽之利归政府所有,百姓被禁止私自利用其间的资源,一些比较仁慈通达的地方官和正直的士人都反对这样的规定。《晋书•刘弘传》云,刘弘为荆州刺史时,“旧制,岘、方二山泽中,不听百姓捕鱼。弘下教曰:礼,名山大泽不封,与共其利。今公私并兼,百姓无复厝手地,当何谓邪!速改此法。”⑥郭璞《谏禁荻地疏》则云:“不宜禁荻地。礼云,名山大泽不封。盖欲与民通才共利,不独专之也。”⑦这明显是继承先秦儒家的思想。   山泽掌握在政府手里还是容易管理的,要向百姓开放也不是难事,像刘弘那样的地方官就可以决定了。可是,如果掌握在官僚豪强手里,事情就复杂了。其实,这样的事情应该早就存在。东晋咸康二年(336),晋成帝司马衍下诏:“占山护泽,强盗律论,赃一丈以上,皆弃市。”①南方地区的许多山泽,长期控制在土生土长的南方豪强手里。晋室南渡,北方的大量贵族官僚士大夫以及豪门大户甚至普通百姓也来到南方。在南方,他们本没有自然资源,自然要设法占有自然资源,通过这样那样的方式,对南方的自然资源进行再分配。南渡之初,他们还没有站稳脚跟,还不敢染指南方豪强占有的资源。到咸康二年,晋室南渡将近二十年,包括王室在内的北方来客已经基本站稳了脚跟。于是,皇帝出面,开始向南方豪强下手,剥夺他们对山泽的支配权,把那些山泽收归国有,这样北方派也就分得了一定的支配权。很明显,这样的诏书也太残酷,落实起来,难度之大是明显的。   到了南朝刘宋大明(457-464)初年,扬州刺史西阳王子尚上言:“山湖之禁,虽有旧科,民俗相因,替而不奉,?山封水,保为家利。自顷以来,颓弛日甚。富强者兼岭而占,贫弱者薪苏无托。至渔采之地,亦又如兹。斯实害治之深弊,为政所宜去绝。损益旧条,更申?制。”②尚书左丞羊希认为:“壬辰之制(指东晋咸康二年的诏书),其禁严刻,事既难遵,理与时弛。而占山封水,渐染复滋,更相因仍,便成先业,一朝顿去,易致嗟怨。”不管是收归政府还是向百姓开放,都是剥夺原占有者对山泽的所有权,明显是很难的。考虑到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政府只好让步。羊希拟议:“今更刊革,立制五条。凡是山泽,先常??种养竹木杂果为林,及陂湖江海鱼梁鳅?场,常加功修作者,听不追夺。官品第一、第二,听占山三顷;第三、第四品,二顷五十亩;第五、第六品,二顷;第七、第八品,一顷五十亩;第九品及百姓,一顷。皆依定格,条上赀簿。若先已占山,不得更占;先占阙少,依限占足。若非前条旧业,一不得禁。有犯者,水土一尺以上,并计赃,依常盗律论。停除咸康二年壬辰之科。”③朝廷采纳了他草拟的这个计划。这实际上是官僚统治者利用行政优势,赤裸裸地侵吞国有资源,严重违反环境公正。先秦以下儒家提倡的向百姓开放山泽的思想,在这里以政令的形式大大地打了折扣,如此一分,剩下的还有多少?受损最大的当然是贫苦百姓。可是,就是这样凸显富贵者特权的规定,还是没有很好地起到限制的作用。仅仅到宋孝武帝大明七年秋天,皇帝又下诏书:“前诏江海田池,与民共利。历岁未久,浸以弛替。名山大川,往往占固。有司严加检纠,申明旧制。”(见《宋书•孝武本纪》)④这个“申明旧制”的诏书,不知道作用如何。梁武帝纪七年九月丁亥,诏曰:“刍牧必往,姬文垂则,雉兔有刑,姜宣致贬。薮泽山林,毓材是出,斧斤之用,比屋所资。而顷世相承,并加封固,岂所谓与民同利,惠兹黔首?凡公家诸屯戍见封?者,可悉开常禁。”⑤可见梁朝也有这样的问题。石虎《因灾异下书》云:“公侯卿牧不得规占山泽,夺百姓之利。”⑥可见北朝也是如此。   官僚豪强占据山泽的问题,如果不是法制社会,是很难解决的。官僚豪强占据山泽,或者是像刘宋朝那样按照社会地位分配山泽,都是违背社会公正的。当然,山泽如果归私人所有,对生态保护是有利的。可是,在当时的情况下,和环境保护相比,百姓的生存和温饱明显更为重要和迫切。山泽资源对百姓开放,先秦能够找到的环境被破坏的记载,也就是大城市近郊山上树林被砍伐,树苗和嫩枝被牛羊啃食,本来林木繁茂的山变得光秃秃(见《孟子•告子上》)。这不是向百姓开放的错,而是管理不到位。如果像《周礼》、《礼记》规定的那样,或者如《孟子•梁惠王上》中所说“斧斤以时入山林”,这样的情况是不会出现的。即使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对人们生存的负面影响也还不算大。然而,山泽归私人所有,对大量的贫苦百姓而言,那些山泽都成了禁地,他们采樵无所,雉兔无所,可能生存都会成问题。因此,在当时,私人占有山泽资源,不仅有违社会公正,而且对民生也极为不利。   在生态保护方面,这一时期有些人继承先秦儒家对动植物资源“取之有时,取之有度”的思想,但是,也许这样的思想已经成了常识,所以此类论述不多。《论语集解义疏》中《述而》篇“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魏代何晏《集解》引孔安国之说,把“宿”解释成“宿鸟”,意为射宿鸟会伤害更多的鸟,其保护动物资源的思想很是明显。晋人皇侃《义疏》引缪协曰:“将令物生有路,人杀有节。所以易其生而难其杀也。”后世随着工业文明的繁荣和科技的发展,包括捕杀动物、砍伐树木在内的开发自然资源的能力得到了大大的提升,加速了包括动植物在内的资源的开发,远远超过了资源再生的速度,于是形成了严重的生态问题。如果像孔子那样对动植物“易其生而难其杀”,今天的生态问题绝不至于这样严重。皇侃又云:“或云,不取老宿之鸟也。宿鸟能生伏,故不取也。此通,不及夜也。”①把“宿鸟”解释成“老宿之鸟”未必准确,可是其保护动物资源的思想就更加突出了。《全后魏文》卷二文成帝?和平四年载:“八月丙寅,遂畋于河西。诏曰:朕顺时畋猎,而从官杀获过度,既殚禽兽,乖不合围之义。其敕从官及典围将校,自今已后,不听滥杀。其畋获皮肉,别自颁赍。”②后魏是少数民族政权,但是其君主知道儒家“不合围之义”,并且付诸实践。#p#分页标题#e#   南北朝时期,包括皇帝在内的主流社会人物中,信仰佛教者甚多。杀戒是佛教大戒,因此,不食用肉类、不使用皮革制品、戒杀、放生等议论乃至政令不少。《全梁文》卷一梁武帝萧衍《唱断肉经竟制》提倡断肉食,不用皮革制品。③卷五梁武帝萧衍《与周舍论断肉敕》五首重申戒杀断肉。④卷十八梁元帝《荆州放生亭碑》提倡放生。⑤《全陈文》卷三记载,陈宣帝顼依照智禅师所请,《敕禁海际捕渔沪业》。⑥《南齐书•周?传》云,何胤信仰佛教,想断荤食,但是口腹之欲旺盛,难以完全做到,犹欲食白鱼、鳝脯、糖蟹,以为非见生物;疑食蚶蛎,使学生议之。学生锺?曰:“鳝之就脯,骤于屈伸;蟹之将糖,躁扰弥甚。仁人用意,深怀如怛。至于车螯蚶蛎,眉目内阙,惭浑沌之奇;矿壳外缄,非金人之慎。不悴不荣,曾草木之不若;无馨无臭,与瓦砾其何算。故宜长充庖厨,永为口实。”⑦这完全是从儒家的观点发为议论。竟陵王萧子良笃信佛教,他断肉断得彻底,所以见此议论大怒。   “谏猎书”之类的文章在古籍中很常见,可是,这些文章几乎都是从君主的安全、政府的事务等角度进谏的,很少涉及生态保护。当然,这些文章如果能够起到作用,君主因为这些文章而取消或者减少了猎杀,那么对生态保护也是有一定的积极效果的。南朝时有的谏猎书,又有从佛教角度发挥议论者。《南齐书•萧子良传》云,永明末,齐武帝又将射雉,竟陵王子良上书谏猎,有云:“夫卫生保命,人兽不殊;重躯爱体,彼我无异。故《礼》云:闻其声不食其肉,见其生不忍其死。且万乘之尊,降同匹夫之乐,夭杀无辜,伤仁害福之本。菩萨不杀,寿命得长。施物安乐,自无恐怖。不恼众生,身无患苦。”①他援儒入佛,从佛教戒杀积福的角度来谏止皇帝猎杀。   佛教断肉、戒杀等,或是出于自身修福,或是出于关爱众生,都不是自觉的生态意识。可是,断肉、戒杀的效果,无疑对保护动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具有很重要的积极意义。不过,像放生之类的佛教活动,在实践中,发展为了放生活动而大量捕捉动物,这在客观上对动物造成了伤害,不仅有违佛教教义和放生者初衷,也对环境有明显的破坏。   三、始兴的动植物学和人工化的生态   《诗经》中的诗歌,来自许多不同的地域,所涉及的鸟兽虫鱼草木很多。孔子说:学《诗》可以“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后来,清代的钱曾就作有《诗经鸟兽草木虫鱼疏》一书。儒家其他经典也涉及不少动植物。《尔雅》一书所释动植物甚多。《楚辞》主要出于南方,所写多楚地之物,其中有不少楚地草木,由此形成了它的一大特色。《山海经》写奇异生物甚多,但该书是“古之巫书”,非博物著作,书中那些奇异生物,几乎都是出于想象。汉代疆域辽阔,促进了各地交流,远方的奇异动植物和其他物品开始进入中原地区。汉大赋中,此类事物很多。可是,汉代还没有专门的博物著作出现。   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人们对动植物的兴趣勃兴,专门描写动植物的诗赋大增,蔚然成风,经久不衰。专门的动植物学著作屡屡出现。晋朝嵇含《南方草木状》三卷,是中国第一部地方性的植物志。晋朝戴凯之《竹谱》一卷,是地方性的专门植物志,所记载竹类,主要是五岭左右地区所见。此书详细记载了各类竹子的名称、地域、生长环境、生长过程、材质状况、主要用途等等,平实可靠。今传晋朝崔豹《古今注》三卷,晋朝张华注释的《禽经》一卷,虽未必是原本,但绝非全部是伪造。张华的《博物志》十卷,尽管为小说家言,非严肃的博物学著作,但是其中似乎也有科学的内容。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十卷,则是农学或植物学、动物学甚至生态学的科学著作。   以上列举的《南方草木状》等科学著作,是科学发展的成果,也体现了社会发展的需要。这些有识之士去了解这些动植物,研究并记载这些动植物,并不是仅仅出于好奇或者炫耀学识渊博,而主要是有实用的目的,这就是让人类更好地利用这些动植物,并指导人们更好地种植相关的植物和繁育相关的动物。当然,这些著作的出现,也是以当时的社会实践作为基础的,是长期以来人们种植植物、繁育动物的经验总结和延伸、提高。例如,贾思勰《齐民要术》的自序中就说:他“采捃经传,爰及歌谣,询之老成,验之行事”②,才写成了该书。   作为这些著作出现的因或者是果,历史背景或者是逻辑背景,种植植物和繁育动物并不全是“因树为屋”式地利用自然,这样的人工化的生态环境,在这个时期被重视的程度,达到了新的高度。   先看生活环境的生态状况。晋朝葛洪《西京杂记》卷一云:汉武帝太液池多珍禽,“初修上林苑。群臣远方各献名果异树”,“余就上林令虞渊得朝臣所上草木名二千余种”,①作者罗列了几十种。卷二云:梁孝王好营宫室苑囿,其兔园,“奇果异树、瑰禽怪兽毕备,主日与宫人宾客弋钓其中。”②卷三云:茂陵富人袁广汉“于北邙山下筑园。东西四里。南北五里,激流水注其内。构石为山,高十余丈,连延数里。养白鹦鹉、紫鸳鸯、牦牛、青兕,奇兽怪禽,委积其间。积沙为洲屿,激水为波潮。其中致江鸥海鹤,孕雏产?,延蔓林池。奇树异草,靡不具植。屋皆徘徊连属。”③这些都是汉朝的逸闻,未必完全是事实,可是这些记载表现出晋朝人对此类景象的欣赏之情,也反映了他们对居住环境生态状况的重视。   魏晋南北朝时期,宫苑等地的生态环境(如珍稀的动植物)等当然景象可观,士大夫阶层也都注重居住环境中的生态状况,但他们住宅所处的生态环境一般都是经过人化改造的。当时的文学作品,凡是写住宅园观甚至寺庙的建筑的,几乎没有例外,著名的就有陶渊明的《五柳先生传》、《归去来兮辞》和庾信的《小园赋》等。石崇的《思归引序》云其金谷园“其制宅也,却阻长堤,前临清渠,百木几于万株”。潘岳任河阳县县令时,命于县中遍种桃树。春日桃花开,一县之中,到处可见桃花,故庾信《春赋》中有“河阳一县并是花,金谷从来满园树”之句。《世说新语》中也有住宅周围绿化的不少记载。杨?之《洛阳伽蓝记》所记载乃洛阳佛寺。佛寺为佛教徒修行之地,也是公众游乐之地,而林木繁茂显然是人种植而成。卷一《瑶光寺》云:“珍木香草,不可胜言。牛筋狗骨之木,鸡头鸭脚之草,亦悉备焉。”《景林寺》云:“多饶奇果。春鸟秋蝉,鸣声相续”;“嘉树夹牖,芳杜匝阶,虽云朝市,想同岩谷”;“景阳山南,有百果园。果列作林,林各有堂。”卷三《龙华寺》、《追圣寺》、《报德寺》云:“京师寺皆种杂果,而此三寺园林茂盛,莫之与争。”④可见其地也是在人工创造的生态环境中。#p#分页标题#e#   先民们是“因树为屋”,只是利用既有的生态环境来建造房屋居住。《诗经》中有不少诗句,写到住宅周围种桑树等。《孟子•梁惠王上》中说“五亩之宅,树之以桑”。这说明当时的人们也用人工的方法创造生态环境以居住。不过,在住宅周围种桑麻等,还是以物质利益的考虑为多,也就是说,在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选择中,当时人们注重的是衣食之类的生活资料。魏晋南北朝时期,人们在房屋周围种花木乃至养殖动物等,当然也有经济利益方面的考虑,如可以获得水果、木材、药材等等,但是主要还是利用其能够提供休闲娱乐等文化的功能,主要是提供美的欣赏的功能,至于气体调节、干扰调节、基因资源等功能还没有认识到。那是个文学进入自觉的时代,是美进入自觉的时代。刘勰《文心雕龙》卷二《明诗》云:“人禀七情,应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卷十《物色》云:“岁有其物,物有其容;情以物迁,辞以情发。一叶且或迎意,虫声有足引心。况清风与明月同夜,白日与春林共朝哉!”⑤梁朝钟嵘《诗品》卷一云:“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⑥这些都是说景物能够引起人们的感情。这些景物肯定包括人们生活环境中的树木动物昆虫之类。换言之,生活环境中的此类景物,容易激发人们的感情,使人们获得相应的美的感受。此类诗赋,在当时是非常流行的,不胜枚举。不仅如此,这一时期的山水诗、咏物诗特别多,其中有很大一部分,作者的感情并不突出,主要是对客观景物或者事物的描绘,几乎纯粹是作者对他所描绘的事物的美的欣赏,摆脱了此前《诗》、《骚》中写动植物等景物时的政治、社会、伦理等方面的功利性。因此,其时人们在房屋周围营造生态环境,主要是出于欣赏的目的。   生态系统有多种服务功能,人们营造生产环境的生态系统,必然选择的主要功能,不是休闲娱乐或者美观,而是物质生活资料。《三国志•吴志•三嗣主传》裴松之注云:丹阳太守李衡不营产业,秘密遣客十人於武陵龙阳汜洲上作宅,种甘橘千株,以遗子孙。至吴末,甘橘成,岁得绢数千匹,其子孙遂家道殷足。《宋书•孔靖传》云靖弟灵符:“家本丰,产业甚广,又于永兴立墅,周回三十三里,水陆地二百六十五顷,含带二山,又有果园九处。”①这样庄园式的农业林业兼具的生产实体,重心也是在物质利益。《晋书•载记•冯跋传》载:“跋又下书曰:今疆宇无虞,百姓宁业,而田亩荒秽,有司不随时督察,欲今家给人足,不亦难乎!桑柘之益,有生之本。此土少桑,人未见其利,可令百姓人殖桑一百根,柘二十根。”②这主要是针对寻常百姓而发的政令,目的还是在于物质利益。   农民如何营造生产的生态系统,以获得尽可能丰富的物质生活资料?贾思勰的《齐民要术》在当时最高的科学水平上,回答了这个国计民生中至关重要的问题。他的着眼点,完全在于实用农事和实际的物质利益。他在自序中就开宗明义地说:该书“起自耕农,终於醯、醢,资生之业,靡不毕书”;“商贾之事,阙而不录。花草之流,可以悦目,徒有春花,而无秋实,匹诸浮伪,盖不足存。”③“齐民”就是“平民”。该书对几乎所有的农家来说都有指导意义。   东汉崔?的《四民月令》,乃当时的乡村社会的事务规范,其中大部分内容为《齐民要术》所引述。于其风俗礼仪、文化学习、防火防盗等内容,《齐民要术》仅仅是转述而已,没有发挥和增补;可是,于各种农作物、各种树木之栽培,凡选种、育种、栽种、管理、植保、收获、加工等等,各种家禽家畜之饲养、疾病防治、天敌防御、产品加工等等,则内容丰富详细了许多倍,其注重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之意图,由此显得更加突出。   更为值得注意的是,贾思勰并没有停留在对有关作物、树木、家禽、家畜和有关事物孤立的介绍,而是有许多相互关联的内容,根据动植物或相关事物的特点,作出科学的生态安排,构建合理的生态系统,以获得最大的物质收益。例如关于用农业垃圾和家畜粪便制造肥料改良土壤,《杂说》云:“其踏粪法:凡人家秋收后治粮,场上所有穰、谷积等,并须收贮一处。每日布牛脚下三寸厚。每平旦收聚堆积之,还依前布之,经宿即堆聚。计经冬一具牛,踏成三十车粪。至十二月、正月之间,即载粪粪地。计小亩亩别用五车,计粪得六亩。匀摊,耕,盖著,未须转起。”④这些垃圾和家畜粪便在一起,会通过发酵成为肥料,而家畜的踩踏,会使垃圾和粪便结合得更加充分,也使发酵更加充分,有助于提高肥料的质量。把生产或生活垃圾放在牲口圈中,和牲口粪便混杂在一起,经牲口踩踏而发酵成为肥料,这样的积肥方法,许多农业地区至今仍然在使用。这样的方法,既避免了生产和生活垃圾、动物粪便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又增强了土壤的肥力,有利于提高农作物的产量,这是农业生态系统中最为重要的一个链接。   充分利用时间和空间、光照、肥力等种植作物或者树木,但是又避免因它们相互争夺生长所需要的这些资源而造成收益的减少,这就要合理安排种植。如何合理安排,贾思勰作了一些宜忌示例。卷一之《种谷第三》云:“田中不得有树,用妨五谷。五谷之田,不宜树果。谚曰:桃李不言,下自成蹊。非直妨耕种,损禾苗,抑亦惰夫之所休息,竖子之所嬉游。”①单位面积种植五谷,收益远远过于种植果树。在争夺生长资源方面,相对于五谷,树木处于绝对强势,因此,如果五谷和树木种在一起,会受到树木的严重影响而减产,减少收益。此外,贾思勰连对劳动者的影响也考虑在内,可谓周详。卷二之《种麻子第九》云:“凡五谷地畔近道者,多为六畜所犯,宜种胡麻、麻子以遮之。慎勿於大豆地中杂种麻子。”又云:“六月中,可於麻子地间散芜菁子而锄之,拟收其根。”②这就是延用至今的套种之法。卷二之《种瓜第十四》云可在瓜田种薤:“至五月瓜熟,薤可拔卖之,与瓜相避。又可种小豆於瓜中,亩四五升,其藿可卖。此法宜平地。”③这也是根据作物生长不同阶段对资源需求不同的原理,巧妙安排,避免不同作物之间因为争夺资源而妨碍生长,在同一土地套种不同作物,以充分利用土地等资源,实现利益最大化。#p#分页标题#e#   植物保护方面则有防虫害者,如卷二之《种瓜第十四》云:“有蚁者,以牛羊骨带髓者,置瓜科左右,待蚁附,将弃之。弃二三,则无蚁矣。”④有防霜冻之害者,如卷四之《栽树第三十二》云:“凡五果,花盛时遭霜,则无子。常预於园中,往往贮恶草生粪。天雨新晴,北风寒切,是夜必霜,此时放火作?,少得烟气,则免於霜矣。”⑤这种以烟雾防霜冻之法,也为后来特别是北方地区所常用。 总之,贾思勰的《齐民要术》反映了当时农林畜牧业科技和农村生态科技达到的最高水平,在普及和推广农林畜牧业科技、生态科技方面作出了巨大贡献,对此后的农林畜牧业和农村生态有着深远的影响;有些影响,甚至延续到今天。   四、结语   综而观之,结合国计民生实践,魏晋南北朝时期人们在生态方面的科学探索,取得了可观的成就。开垦荒地和调整牧区都是改变生态环境以利民生的有效途径;根据当时的实际状况处理山泽的所有权问题,务实可行而有碍社会公平,但对生态保护则有积极作用;佛教的盛行,于保护生态有利有弊;对动植物的关注程度远过此前:从美感的角度关注,产生了描绘动植物的大量诗赋,人们更加注重人化生态环境,由此获得美感和尽可能大的物质利益;从科学和经济的角度关注,产生了包括《齐民要术》在内的多部科学著作,动植物学由此兴起。这些都是这个时期生态理论和实践的荦荦大者,至今仍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