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行政管理体系特色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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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行政管理体系特色思考

中国现代行政管理体系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根本指导思想,与中国国情紧密结合的现代行政管理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确定了我国社会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定位,形成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提出以来我国社会的实践发展,是我们党结合新的实践与新的发展不断实现党的理论与实践创新的实践发展。根据这样的新的实践发展,党的十六大以后,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注重统筹城乡、地区、人与自然等方面的发展,注重社会公平和消除贫富差距。党的十七大对政府职能作出了明确界定:“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也明确提出了“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的目标,围绕这样的目标,中国现代行政管理体系也不断改革调整,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组织机构,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充分体现了与中国实际国情相结合的时代特征。

中国现代行政管理体系是与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系

中国现代行政管理体系这个提法有两个关键词:一是“中国”,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特色,带有中国烙印;二是“现代”,所谓“现代”,主要是指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来的中国,或者说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符合社会主义的价值观念、本质特征和发展要求。这表明,中国现代行政管理体系必须与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中国现代行政管理体系必须与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密切相联。具体说来,就是在政治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在经济上,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结构,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形式,走共同富裕之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体现着我国基本政治制度最本质的要求和内容;始终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和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它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发展和创新,不失时机地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着体制支撑和机制保障。

中国现代行政管理体系是不断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的现代行政管理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逐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我们的行政管理体系始终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为目标,在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组织机构、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创新政府管理方式等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政治保证。毋庸置疑,中国现代行政管理体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基本适应的。特别是十六大以来,我们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要求,在政府职能转变、政府机构改革、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政府管理创新、公务员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建立了基本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行政管理体制。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否则我们就不能够解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尽管目前的行政管理体制还有一些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地方,如政府职能转变还没有完全到位、政府机构设置还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中央和地方之间还有一些不好理顺的关系、依法行政的能力和观念还有待于提高等等,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职能的正确履行。尽管这些问题是支流,但决不容忽视,要通过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加以改进。目前行政管理体制的个别环节和若干领域还存在一些很不适应的情况,如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比较薄弱、基层政府机构设置“上下一般粗”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行政问责特别是安全生产重特大责任事故的追究力度不够且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问题、行政成本过高,等等。这些问题都严重影响了政府效能,必须尽快和切实加以解决。

中国现代行政管理体系具有一套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政府职能体系

中国现代行政管理体系具备一套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政府职能体系。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通过政府职能的不断转变,最终形成了定位准确、配置合理、关系顺畅、权责统一的政府职能体系。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意见》明确提出,通过改革,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政府职能体系是中国现代行政管理体系的关键和核心问题,主要内容是:在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基础上,真正实现了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政府能够真正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合格地履行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政府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得到加强并更加有效地发挥,能够在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社会保障、科学技术、体育休闲、基础设施、环境保护、公共信息等方面,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政府职能的准确定位和科学配置。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是转变政府职能的核心问题,中国现代行政管理体系就是切实做到了“四个分开”,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权力得到进一步规范,政府职责范围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得到明晰和合理划分,市场主体和各类社会组织的自主性得到充分体现挥,真正做到了属于社会管的事情由社会组织解决,应该由市场管的事情由市场解决。

政府的经济调节职能健全完善。到202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后,政府的经济调节职能的有效发挥有赖于政府宏观调控职能的合理配置和宏观调控机制的健全完善。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快发展,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产业之间的关系将会发生重大变化。中国现代行政管理体系必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切实履行宏观调控职能,增强宏观调控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实现以下主要目标任务: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保持国际收支平衡;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实现经济总量基本平衡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的结合,需求膨胀与增加有效供给得到有效控制;政府计划和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相互配合的宏观调控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政府对微观经济的直接干预明显减少;政府投资行为得到严格规范,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宏观调控的体制和机制基本健全,经济和法律的调节手段得到更好运用,行政调节成为必要的辅助手段。政府的市场监管职能有效实施。202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后,政府的市场监管体系必须健全完善,市场监管职能不断改进和加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得到更大程度的发挥,部门分割、行业垄断、地区封锁等逐步打破,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得到健全。主要内容包括:促进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基本形成,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基本建立,市场执法基本规范,多头执法、执法扰民、执法争利的问题得到切实解决;市场监管的法律制度和社会信用体系基本健全,规范的市场秩序基本形成,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领域的市场监管明显加强;各类市场中介组织和专业服务组织有序和规范运行,社会力量真正参与到市场监管中来。#p#分页标题#e#

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得到强化。202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后,政府必须具备一套与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制和机制。主要内容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得到确立和完善;社会利益协调机制、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诉求表达机制、权益保障机制逐步健全;能够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政策、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方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社会政策和社会保障体系真正健全完善,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得到较好处理,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调节机制基本建立,社会公平得到切实维护;政府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不断完善,应急管理能力明显提高;社区和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社区服务功能不断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明显加强。202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后,与之相适应,政府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也必须基本建立。主要内容包括:与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相适应,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得到增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真正完善。通过公共资源配置的优化和财政投入的增加,公平公正、惠及全民、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的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得到健康发展,初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的就业政策得到切实贯彻,就业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完善,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切实得到保障;政府公共服务的总量和质量显著提高,实现公共服务与经济增长的协调发展,政府公共教育支出、公共医疗卫生支出、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达到合理水平,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公共服务需求。

中国现代行政管理体系具有科学合理的政府组织机构体系

科学合理的政府组织结构体系是提高政府效能的重要组织保障。中国现代行政管理体系,不仅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比较有效地实行了机构整合,健全了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精简和规范了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切实解决了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问题,而且也合理划分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财权,明确了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责权限,同时,也进行了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实现政府机构设置、职能、编制和工作程序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科学界定政府职能和权限,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财权,调动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地方政府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得到强化,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机构设置不必完全上下对口。通过不断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切实解决了行政层级过多、职能交叉、人员臃肿、权责脱节、行政成本过高等问题。实行决策和执行职能适度分开。过去,我们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重视改革政府部委设置层面的计划经济模式,而忽略了改革政府部委内设机构层面的计划经济模式,忽视了调整部门内部的决策职能和执行职能,造成了政府管理中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及多头执法等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必须针对上述问题,经过不断深化改革,实现政府部门内部的决策职能和执行职能的合理调整,决策和执行职能相互协调和适度分开。

积极推进地方政府机构改革,行政效率不断提高。按照中央的有关部署和要求,中国现代行政管理体系在很大程度和范围上推进了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切实减少了行政层级,使得中央决策能够得到有效贯彻。乡镇机构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并取得明显成效,科学合理地明确乡镇政府的职能定位,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在发展经济、提供公共服务和加强社会管理方面的作用,使得乡镇政府要从直接抓生产经营、催收催种、收费罚款等烦琐事务中解脱出来,将工作重点放在了政策引导、典型示范、提供服务、营造发展环境和维护社会稳定上。全面进行了乡镇站所改革,农村公益事业得到大力发展,乡镇机构设置合理,乡镇机构编制得到有效控制,乡镇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现代事业运行机制基本确立。中国现代行政管理体系基本上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满足公共服务需要、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现代事业组织体系。

首先,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政府和事业单位的职能得到合理界定,行政权力事业化、事业权力利益化的倾向得到改变。其次,按照职能特点对事业单位进行了分类指导。加快了某些产品和服务可以市场化的事业单位的市场化进程,具备市场化条件的营利性事业单位实现了向企业的转变;按照功能和特点以及社会事业发展目标,将某些具有公益性的事业单位,分别确定为政府直接组织的公立机构或非营利机构;撤销或合并了某些基本不具备公益性或公益性很弱的事业单位。再次,加强了事业单位改革的法律法规建设、财政体制和社会保障制度等配套改革,使得事业单位改革顺利进行具备了制度保证。非政府组织得到了较大发展,政府与社会关系顺畅和谐。中国现代行政管理体系将非政府组织视为自身的合作伙伴,允许和鼓励非政府组织按照发挥行业自律机制作用和完善社会自我管理的要求,行业协会、商会、咨询组织、鉴证机构等市场中介组织和专业服务组织依法得到规范和发展。非政府组织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地位作用进一步明确,监管机制不断健全,非政府组织在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诚信、应对国内外贸易纠纷等方面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中国现代行政管理体系具有相对完备的行政法制体系

中国现代行政管理体系,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具有一套相对完备的行政法制体系,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保障。行政责任体系逐步健全,政府法律责任机制得到强化。各级政府及部门能够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政府的所有行为规范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真正做到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行政监察强化,行政不作为、滥用职权、执法不公、以权谋私等行为得到及时纠正,行政管理体制能够在法制轨道上运行。政府立法行为规范,政府立法工作方法科学,政府立法质量不断提高,政府法治体系日趋规范完备。对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定期清理等制度建立健全。法律议案和地方性法规草案的提出,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制定,能够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能够充分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能够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制度保障。行政执法程序逐步细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行为切实规范,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切实建立。行政复议、国家赔偿和行政补偿制度得到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真正能够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以及实际上难以发挥有效作用的审批事项得到进一步清理、取消。真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力度不断加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改革工作有效推进,多重多头执法问题得到切实解决。科学的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逐步建立,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评价有效开展。公务员教育培训切实加强,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明显提高。#p#分页标题#e#

中国现代行政管理体系具有行之有效的政府管理体制机制

中国现代行政管理体系注重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能力的提高,它通过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并适度分离的政府运行机制,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真正做到政府决策科学民主,执行坚决有力,监督透明公正。中国现代行政管理体系具备一套以“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为主要标志的完善的运行机制。相互协调与相互制约的前提是适当分开。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适当分开的基础上,实现决策的科学与民主、执行的规范与高效、监督的及时与有力。

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不断提高。建立决策事项的预告制度、重大事项的社会公示制度和公开听政制度,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使政府决策行为得到规范。通过建立健全政府决策问责制度,保证政府决策的正确和有效,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权力监督机制。规范决策程序,健全决策制度,优化决策环境,强化决策责任。一是健全决策的程序化机制;二是健全决策的制约机制;三是健全决策的咨询机制;四是健全决策的责任机制;五是健全决策的纠错机制。对于关系全局的重大决策,必须充分调研、科学规划、深入论证、集体决策、审慎进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逐步确立。按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确立了政府绩效管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明确了政府绩效评估主体、方法和程序。形成了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主要涵盖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状况、公共服务水平、可持续发展状况、社会和谐稳定、廉政勤政情况。坚持政府绩效评估的科学性、公正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行政问责制全面推行。行政问责制是健全政府责任体系的重要内容,经过不断实践探索,确立并坚持权责统一、依法有序、民主公开、客观公正、有错必纠的行政问责原则。行政问责的主体、客体、方式、内容和程序不断规范,行政首长和有关人员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逐步明确。建立严格规范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使得政府决策失误、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严肃查处。行政问责机制不断健全完善,使行政问责与行政监察、审计监督与绩效评估能够有机结合起来。行政监督机制不断完善,行政权力监督切实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机制逐步建立健全,行政系统内部监督得到强化。自我监督、群众监督、新闻媒体监督、专门机构监督的行政监督体系基本形成。(本文作者:马宝成 单位:国家行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