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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姜滢 单位:云南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1.完善管理政策和制度,强化无线电行政管理职能,推动自身建设和发展
1985年,无线电管理工作从军队转移到地方政府,无线电管理成为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行政管理职能,由此确定了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是国家专门管理无线电频谱和卫星轨道资源的行政机关。云南无线电管理机构作为地方政府的一级机构,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实现“管理资源、维护安全、促进发展”的工作任务和目标,紧紧围绕行政管理职能,搭建起了以国家和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为基础,涵盖体制建设、法律制度、行政管理、技术监管的无线电管理政策体系,全面提升了政策执行力。
(1)探索无线电行政管理体制,强化各级政府的无线电管理职能
在《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起草和制定中,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机构深入开展无线电管理体制建设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无线电管理机构建设的要求,明确云南省无线电管理实行当地政府和上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双重领导的体制,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政府办公室或者其他机构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管理人员,协助上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做好无线电管理工作”,建立全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无线电管理工作机构。2004年,云南省各县成立了无线电管理领导小组,并在政府办设立办公室,配备无线电管理专兼职人员281人。目前,机构改革后,各县(市、区)政府保留了无线电管理领导小组,无线电管理职能大部分移交给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内设股室并配备专职人员;少部分县(市、区)的无线电管理职能仍在政府办公室。2007年,为贯彻落实《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云南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云南省无线电行政管理体制和队伍建设研究》课题,形成《云南省加强县级无线电管理体制建设的意见》,制定并颁布了《云南省县级无线电管理人员监管办法》,明确了县级机构和人员的职能职责,完善了县级无线电管理工作制度。同时,制定并颁布了《云南省无线电管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连续3年,省政府与各州(市)政府、各州(市)政府与各县级政府签署了《云南省无线电管理工作责任状》,实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无线电管理工作的目标责任考核,实现了云南省无线电管理工作从省和州、市两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管理,过渡到各级政府各负其责的管理体制,无线电管理工作全面纳入各级政府工作,适应了新形势下无线电事业的发展要求,对云南无线电管理事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加强法制保障能力建设,构建无线电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强化法律手段
为适应无线电管理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各项法律制度规定,2003年,《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颁布实施,进一步明确了无线电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确定了管理职权和范围,完善了规划管理职能,设立了无线电监测许可,健全了监管制度,并在行政处罚行为和罚款额度上有了新的突破。2008年,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机构组织专家学者深入研究无线电管理与环境保护的法律关系,完成了《云南省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条例》的起草工作,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后颁布执行。《条例》确定了无线电管理机构是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严格划分了与环境保护部门的职责、权限和管理范围,争取了电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动权。在国家和云南省三部条例的框架下,云南省全面推进无线电管理政策研究工作,云南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了《云南省无线电频率台站行政许可程序规定》、《云南省无线电频率台站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办法》、《关于加强移动通信干扰器使用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民航无线电通信导航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云南省军地无线电管理协调办法》等9部规范性文件。云南省无委办制定出台了《云南省无线电频率和台站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云南省无线电台操作资格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无线电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云南省无线电监测规范》、《云南省无线电干扰查处程序》等一系列配套的规范性文件,细化了法律制度,建立起以国家和省条例为主线的无线电管理法规制度体系,为云南省无线电管理依法行政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法制保障。与此同时,云南省大力加强法规制度的执行监督检查工作。2004年至今,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对各级政府执行《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云南省政府连续两年对各部门、各行业、各无线电用频单位执行国家和省无线电管理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云南省无委办组织开展了民航导航台专项执法检查、无线电广播和电视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卫星地球站专项执法检查、会议干扰器专项执法检查、对讲机专项执法检查、大功率无绳电话专项执法检查,整治航空、广播、电视、移动通信等无线电业务中存在的问题。针对突出问题,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出台相关文件,明确管理政策和措施,促进问题的解决,维护无线电管理秩序,树立了行政管理的权威。
(3)建立规划管理体系,强化行政决策和监管能力,完善行政管理手段
为适应无线电事业快速发展的要求,推进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实施,加强行业指导,提升无线电管理行政决策能力和水平,云南省组织编制了《云南省“十二五”无线电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和《云南省“十二五”无线电管理规划》、《云南省“十二五”无线电频率规划》、《云南省“十二五”城乡无线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云南省“十二五”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规划》、《云南省“十二五”无线电安全应急保障规划》、《云南省“十二五”无线电产业发展规划》的“一个”总纲“六个”子规划的云南无线电规划体系;完成了150MHz、400MHz、800MHz频率规划和全省无线电台站址规划、12个民航机场电磁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通过无线电规划体系的建立和执行,实现了云南省无线电管理工作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结合,加强了对无线电行业发展的引导和指导作用,有利于规范有关无线电项目的建设,更加合理有效地利用频谱资源,以及加强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规划管理手段的建设,强化了无线电管理的宏观管理职能,健全了行政管理手段,增强了管理工作的主动权,促进了无线电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云南省全面推进无线电管理法规制度体系的贯彻执行,建立健全了无线电频率、台站、设备管理,以及军地协调、无线电台操作人员资格考试等管理机制:实行无线电频率和台站行政许可合法性审查、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批工作制度,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技术手段,形成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技术监管、监督检查闭环工作流程,实现行政审批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执行广播电视无线电发射设备检测制度,关停、整改不合格的大功率无线电发射设备,保障航空无线电通信导航安全和广播电视播出安全;开展无线电台操作人员资格考试,颁发操作资格证书,台站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编制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规划,划定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并纳入城乡建设发展规划,确保重要无线电台站工作环境安全可靠;贯彻军地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军地协调工作机制和程序,在满足部队军事工作需要的同时确保地方无线电台站工作的电磁环境安全等等。通过法规制度的落实和工作机制的建设,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强化了管理职能,完善了管理手段,规范了工作程序,取得了良好的管理成效。#p#分页标题#e#
(4)明确无线电监测工作目标,建设无线电技术监管体系,健全无线电技术管理手段
云南省的无线电监测工作以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为行政管理提供技术支持为工作目标,立足无线电监测职能职责,科学构建无线电监测网。目前,云南省监测面积达到20万平方千米,占本省实际国土面积的一半,具有良好的无线电频谱监测和应急能力。2006年5月,根据《云南省无线电监测工作规范》要求,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在全省推行了监测月报制度,对监测到的无线电信号进行分析和处理,使干扰投诉大幅度下降。监测部门每月都要汇总分析电磁环境状况,总结干扰排查和查处非法信号情况,形成频谱监测报告,提出管理意见和建议,并由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同时,建立起“基础监测数据—分析统计数据—提取管理信息”的监测工作流程,全面了解无线电电磁环境状况,掌握了频率占用度情况,实现了对重要台站的实时监管,无线电技术监管水平显著提高,深刻影响并推动着无线电管理和监督检查方式的转变。
2加强无线电管理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作用,推动无线电技术和业务的应用,促进无线电事业快速持续发展
(1)以规划为纲领,加强宏观指导,加大无线电管理政策保障力度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无线电技术和无线电业务广泛应用于政府服务、民生服务的政务信息、卫生急救、远程教育、移动多媒体、无线支付、无线识别等各领域,成为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无线电设施、设备成为城乡建设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为加快云南无线电基础设施的建设,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机构组织编制了《云南省“十二五”城乡无线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围绕云南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大力发展无线电基础设施,提升无线电基础设施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功能,保障社会安全,满足云南省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要求。该《规划》设定了无线电基础设施发展专项目标:一是进一步改善农村通信条件,农村无线电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更大发展,为农村提供无线电通信普遍服务;二是为公共服务的无线电设施建设取得更新的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并为公众提供普遍的无线电服务;三是无线电安全保障和应急无线电设施建设取得进一步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与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专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通信畅通;四是“无线城市”网络设施作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创新发展项目进行稳步推进,并取得新的突破;五是国际大通道无线电通信系统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强力保障国际大通道的运输调度安全,信息化、智能服务水平得到较大提高。《规划》要求建立有利于无线电基础设施发展的完善的法制体系、先进的无线电基础设施和科学的无线电管理服务体制,营造出有利于无线电基础设施发展的公平市场环境,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无线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
(2)建立健全政策体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无线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的实现
为认真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3G工作支持TD-SCDMA发展的政策,全面推进云南省公众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云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大力支持第三代移动通信发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100号)、《关于成立云南省推进第三代移动通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101号)、《关于加快推进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的通知》(云政办发〔2010〕76号)等文件,将公众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作为经济和社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纳入土地利用、城乡建设、市政规划和公路建设等规划,要求3G网络建设中涉及土地、林业、环境保护、气象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按州(市)实行打捆方式申报,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宇为网络建设开放场地,并明确各有关部门和行业的支持政策。云南省政府与各通信运营商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委托省工信委领导代表省政府与通信运营商分年度签订《移动通信基础网络建设目标责任书》,规定了网络建设任务和投资额度。2011年,云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2010年度推进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工作进行奖励的通报》,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通信运营商进行了奖励。为确保公众移动通信基础网络建设的快速健康发展,移动通信基础网络建设任务和目标已纳入云南省无线电规划体系,被列为重大建设项目。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机构还组织制定并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报了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室内无线电信号覆盖系统建设规范》,云南省住建厅和工信委联合下发了贯彻《规范》的通知,将室内无线电信号覆盖系统纳入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内容一并审查,实现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并对多运营商共建共享行为进行了规范。2010年,《云南省公众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管理办法(草案)》的起草工作完成,并报送省政府列入2011年政府规章立法计划,使政策实现制度化、法制化。
3.围绕国家和云南省的发展战略与目标研究制定政策措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边疆稳定,提升无线电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
无线电频谱资源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础性资源,直接或间接创造着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因此,2003年,云南省组织开展了《无线电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对无线电频谱资源在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创造的价值作出了统计评估。2011年,云南省组织开展了《云南省无线电事业发展指标体系研究》课题研究,以无线电规划体系为基础,分别建立指标体系,并提炼出统计指标进入云南省国民经济发展统计指标,增强了无线电管理的宏观经济指导能力。云南省是我国通往东南亚和南亚的重要陆上通道,战略地位十分重要。2011年5月6日,为促进云南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完善国家对外开放格局,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国发〔2011〕11号)。无线电管理工作紧紧围绕云南省委、省政府“两强一堡”发展战略,提出了全面构建云南无线电频谱资源支撑体系,充分有效利用频谱资源,促进涉外无线电频率协调工作,支持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的目标,包括:结合云南连接东南亚、南亚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目标,大力发展移动通信基础网络,建设“无线城市”,加快城市信息化、智能化、国际化建设;推进交通领域无线电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无线电通信导航和安全保障体系,完善健全交通运输无线电调度通信体系;加快安全领域无线电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无线电应急通信和安全保障体系,提高应急无线电通信水平和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的无线电安全保障能力。#p#分页标题#e#
为此,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机构进一步加强政策研究,组织完成了《云南省水上无线电业务频率台站管理研究》、《澜沧江—上湄公河无线电情况调查》、《云南省桥头堡建设中通信便利化对策研究》等课题研究工作,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对策措施,完善了管理政策。目前,云南省向国家无线电办公室递交了开展《云南省桥头堡建设无线电保障能力研究》课题的请示,拟研究提出在国家“桥头堡”战略实施中如何提高无线电管理水平,健全涉外无线电管理政策,增强无线电管理和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动无线电事业发展,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及建设项目。“十二五”期间,我国经济社会进入以转型促发展的新阶段,经济增长动力将转换到科技引领、创新驱动的轨道,以无线电技术创新发展为引领的无线电事业,必将进入又一个高速发展的新阶段,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无线电管理面临新的挑战,同时迎来了重大发展机遇。加强无线电管理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问题的研究,推进管理创新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云南无线电政策研究工作将紧紧围绕“管资源、管台站、管秩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建设、服务党政机关,突出无线电安全保障重点工作”,理清工作思路,按照国家关于无线电管理政策研究的工作部署,结合云南实际,明确无线电政策研究的方向和重点,借助研究机构、科研院所等社会力量,整合人力资源,力求在无线电频谱资源监管、规划管理手段建设、无线电基础设施发展、无线电安全保障、电磁环境保护、新技术和新业务推广应用、无线电产业培育,以及管理体制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政策研究有新的突破,加快工业和信息化的融合,促进云南省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维护社会和谐、边疆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