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边境贸易地区的警务要项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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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边境贸易地区的警务要项与发展

中国边境贸易地区的警务要项

边境贸易地区因为边境与贸易的整合而具备了国际和经济特点,因此立足国际关系视野,参照经济发展动态来确认边贸警务的战略中心和工作重点,必然要求警务建设在接轨国际、挂钩经济上动脑并下功夫。

(一)预防打击有组织犯罪

据资料,在经济全球化不断提速和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世界各国特别是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有组织犯罪、本地组织犯罪合法化和多样化、外国组织犯罪本地化和规模化、本地和国际组织联合犯罪一体化等特点,越来越突出;共犯队伍变大和雇佣犯罪增多等趋势,越来越明显[1]。因此,我国边贸地区的预防打击有组织犯罪,一要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制度优势,把目标牢固锁定在彻底清除有组织犯罪在中国生根发芽的土壤与环境,在法律上绝不给有组织犯罪留下生存发展的空间与余地;二要结合具体警务实践,建立边贸地区专门的预防有组织犯罪系统,积极完善与边贸国(包括国际)预防有组织犯罪系统的对接机制;三要强化对有组织犯罪的存在形式、活动规律、犯罪特点、经费来源、联络途径等研究,不断提高预防打击的针对性。

(二)预防打击有组织犯罪

黑社会犯罪是世界性的“毒瘤”之一。但早就臭名昭著、恶贯满盈的美国黑帮、意大利黑手党和日本暴力团等,时至今日却大都“基本安好”。显然,这并不仅仅是因为他们具备了可与警方周旋的经济、科技力量,还有比这更重要的是因为他们具备了赖以生存的政治、文化和人脉根基。理论上,在中国台湾、香港和澳门三地之外的其他任何地区,都没有“法律允许的暴力组织”存在,但根据近年公安机关公布的江苏、云南、湖北、东三省等地“打黑”资料,中国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虽然没有“阳光权”,规模也不太大、能量和势力范围也很有限,可其社会危害性和与境外黑帮勾结的苗头,却与日俱增。因此,中国边贸地区的预防打击黑社会犯罪,既要细分细化犯罪对象及其领域,明确在以下四大领域建立重点“防范区”,一是民间借贷、桑拿等娱乐服务行业;二是货物运输、废弃物处理和道路建设等建筑运输行业;三是江河航道清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等社会公用事业;四是管理上述行业的行政部门。也要“严防死守”资金渠道,通过控制资金总量及其流向来控制黑社会的势力范围,做好防其做大(横向抱团和向政府部门渗透)、防其与国际职业犯罪组织结盟、防其与境外敌对势力勾结、防其与民族分裂主义分子结伙、防其被不法分子特别被敌对势力利用等“五防”工作。

(三)预防打击犯罪是世

预防打击犯罪是世界性的课题、也是难题之一。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稳固的市场规模构成的犯罪动力,不断提升着犯罪的科技含量。从组织建设到市场营销机制,从品种开发到科研团队,从生产管理到对抗政府打击等,早已处于相当高的水平层次。据资料,吸食对象以20岁左右年轻人为主,且年龄越来越小趋势明显;吸食特征是毫无顾虑地混合、超量乱吸;来源三大渠道是走私、黑帮和外国人。中国虽不是犯罪高发国家,但近年涉毒人员增多、过境案件时有发生等已经发出了警报[2]。根据日本经验,预防打击犯罪的重点是“一体两断两借”。一体,即政策和因应方略等的一体化推进;两断,即切断的货源和客源;两借,即借助国际力量和他国力量。由此可见,中国边贸地区预防打击犯罪的关键应该是科学技术,如断源,要求有现代化的技侦方法手段、设备设施和优秀禁毒队伍;断客,要求有彻底消除吸毒者“心瘾”的技术力量;建立追查毒源的“断客系统”,则要科学技术的强力支撑。所以,要迅速建立和不断完善具有特色的“断源”“、断客”两大系统,就要扎实技术攻关。技术,它是夯实预防打击犯罪基础的支撑和保证。

(四)关于买卖人体犯罪主

关于买卖人体犯罪主要包括买卖人口和买卖活体器官两个部分。人口买卖主要是指犯罪团伙以榨取钱财为目的,有组织地从他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和经济欠发达国家及地区强迫、诱骗、拐带妇女儿童偷渡(不法)出入境,从事提供卖春等性服务的犯罪活动;人体器官买卖主要是指犯罪团伙以榨取钱财为目的,采取强迫、诱骗、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从他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和经济欠发达国家及地区携带活体器官(不法)出入境,进行人(活)体器官买卖的犯罪活动。因此,中国边贸地区预防打击买卖人体犯罪的关键是要抓好三点:一要完善和增强相关法律法规中“抑制、处罚、防止针对女性和儿童犯罪”的条款;二要严格防止非法人体交易措施和具体办法等的落实,“依法”严厉打击违法性交易活动和非法人体器官买卖活动,坚决清除其生存发展土壤;三要积极与边贸国联合协作,强化与边贸国的警察机关协作、非政府组织的联合以及应对儿童卖春和人体交易对策与相关情报信息的交换等。

(五)预防打击“洗钱”犯罪

关于“洗钱”犯罪,惯用的手法是先把犯罪所得的资金存入虚开的预设银行帐户,然后伪造“空头”合同,再根据“合同”约定把存入预设帐户的钱以预付款、还款等名目,正常地由银行转入罪犯(个人或公司)名下。因此,大额或巨额“洗钱”犯罪的操作过程非常复杂、非常严谨,要有一家和两家以上的金融机构(证券交易公司或发行推广公司等)参与才能完成,不仅大多与犯罪、组织犯罪直接相关,而且具体的操作过程已经基本实现了国际化,由境内境外的金融相关机构联合完成。因此,中国边贸地区的预防打击“洗钱”犯罪,基于“洗钱”必须利用法律法规缝隙或漏洞来彻底改变资金获取途径的特点以及资金大多通过流向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或不太健全的国家及地区,然后再回流本国的基本规律。一要积极帮助法律法规相对落后的边贸国健全并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促其能与世界特别是亚洲各国的打击“洗钱”犯罪的法律法规建设保持在同一个水平层次上面;二要不断强化与世界、亚洲各国特别是周边邻国的联合协作,不断强化国际联合的程度;三要主动坚决地依靠国际组织,有效利用并积极发挥国际组织的功能与作用。

(六)预防打击网络金融犯罪

网络金融犯罪是跟随计算机及其网络给人们带来便利生活的脚步而走进普通民众日常生活之中的、科技含量较高的“技术性犯罪”之一。近年来,这类犯罪跟随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步伐,已从美、英、法等先进国家迅速走进发展中和经济欠发达的国家及地区。不仅涉案的领域越来越多、涉案的人员越来越多、涉案的金额越来多、作案的手法越来越多的“四多”趋势突出,而且由于计算机主服务器设在境外,境内往往只能抓捕那些涉案不深的“边缘式”人物[3]。因此,中国边贸地区的预防打击网络金融犯罪,一要以完善国内的法律法规为前提,以强化国际的协作联合为基础,以发展先进理念、创新技术装备、提高警务水平为保障,建立一个庞大的系统,并用系统的整体力量来保证预期目标的快速达成与充分实现;二要在具体的预防打击对策中体现保卫国家经济安全的大战略,也要在保卫国家经济安全的大战略中,对预防打击网络经济犯罪提出具体的对策要求;三要不断提高在普通“警情”中甄别、发现、侦察和处置“敌情”的能力,主动建立国家经济安全意识;四要有现代科学技术基础,做到“领先于犯罪”。

(七)预防打击抢夺刑事犯罪

抢夺刑事犯罪是世界常见的犯罪类型之一,即使世界公认的社会治安良好的西方国家,其发案率也常常居高不下,处于各类犯罪“先进”位置。据资料,抢夺犯罪首选的抢夺对象是女性,特别是在靠近公路一侧徒步行走的女性、把财物放在斜挎包(或自行车前置筐)中的女性、把财物放在斜挎包(或自行车前置筐)中而不加防范的女性;首选的作案地点是方便逃窜的公路(行车道);首选作案的大时间段是18~24点,小时间段是20~22点;首选的作案手法是从抢夺对象的背后实施“追越抢夺”[4]。因此,中国边贸地区的预防打击抢夺刑事犯罪,如在十字路口、大型建筑设施和居民区安装高分辨率摄像装置,既能对抢夺犯罪起到一定的吓阻作用,也能提高案件侦破速度。当然,最好的预防还是制造困难或障碍,不给意图抢夺者方便作案的机会。所以必须(值得)一提的是,充分考虑各个不同年龄层段受众的喜好特点,灵活运用传统的警情讯息提供、宣传、提醒等手段,如板报、传单或标语,在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同样也能起到积极作用,发挥巨大效能。

(八)预防打击国际恐怖犯罪

恐怖主义虽说是个古老的话题,但是它在近代真正流行并得到世界的广泛认识,却是在“9•11”之后,至今不过是十多年的时间。现在,由于以美国为首的“反恐”行动国家化、政治化和全球化,致使恐怖主义活动似有越反越多、越反越强、越反越乱之势。另外,恐怖主义阵营国际暴力犯罪组织、民族分裂主义极端分子、宗教狂热分子、不同政见势力以及雇佣军等混合而成的组织特征和反人类反文明反社会的行动本质,无疑时刻都在梦想着能把各种各样的恐怖活动推向世界的每个角落[5]。因此,中国边贸地区的预防打击国际恐怖犯罪,一要在信息情报(情报收集、情报储备、情报综合、情报分析等);二要在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应对恐怖事件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如反恐专家、情报专家、谈判专家以及核生化专家等各个领域精英和整体处置能力培养等);三要在协作即各个相关部门的一体化联动;四要在国际协作等方面下功夫。

(九)美国2011“利比亚战法”

美国2011“利比亚战法”的特点:一是模糊了战争的时间,战争什么时间正式开始什么时间正式结束,没有清晰的界限;模糊了战争的主体,战争的作战主体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士兵”,而是敌对势力分子、宗教狂热主义分子、普通居民百姓等什么样的人都有;二是模糊了作战的样式,战争已经不仅是传统意义上的战场武装对抗,可能是普通的治安事件、刑事案件、恐怖袭击活动甚至官员的贪腐行为等;三是模糊了作战的战场,作战已经并不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军事战场,可能是商店、机场、宾馆等任何一个场所。这就客观而且现实地把战争的作战阶段之一或部分之一,悄无声息地移植在警察的视线范围或职责权限之内[6]。因此,在中国边贸地区警务行动中包括着预防打击敌对势力“潜在”犯罪的内容,对此不仅应该重视和关注,而且应该高度重视和关注。一要积极培养广大公安民警的敌情(军情)意识;二要不断提高广大公安民警的国防动员和国家安全参与力;三要求广大公安民警学习并掌握发现敌情(军情)线索的技术包括高新技术装备的运用;四要迅速提高广大公安民警的敌情(军情)线索追查能力;五要在制度上做好组织与人才的两大保障。

中国边境贸易地区的警务发展课题

中国边境贸易警务面临的课题和难题很多,为方便研究,本文将其分普通、基本和发展三大类课题。关于普通类课题,因主要研究的是物证鉴定、警察通信等专业技术方面的问题,在此不作进一步的探讨;关于基本和发展类课题,因本人能力的限制,在此也只能停留在“提出问题”的层面。

(一)基本类的课题

关于基本类的警务课题,当前迫切要求解决的两个难题应该可以说是迅速提高我们自身的警务能力和保持与边贸国的同等警务层次。

1.迅速提高我们自身的警务能力:影响警务能力的因素主要有人、物和组织管理等。关于人,在此只提两个迫切要求攻关的难题:迅速建立“敌情”意识和迅速提高“理解国际”素质。关于物,在此只提一个最基本的标准:现有警用装备的先进程度必须达到或领先于共同边贸国。关于组织管理,在此只提一个前进的方向:用法律和制度来保证、支持组织的正常运营。

2.保持与边贸国的同等警务层次:关于保持与边贸国的同等警务层次主要有三种情况,即与边贸国警务的整体水平同在一个层次上、中方层次高、他方层次高。如果水平同属一个层次,则主要应该研究解决双方警务活动的协作与配合即警务行动一体化的问题;如果中方的水平层次高,则主要应该研究解决如何促进或帮助他方迅速提升警务水平的问题;如果他方的水平层次高,则主要应该研究解决如何迅速提升自身警务水平层次的问题。另外,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警务水平的“层次”是一个综合的概念,它还包括警察的整体执法水平、国家的法律水平以及法律实践的国家大环境和区域小环境等诸多内容,而并非单指如执法技术、警用设施、勤务装备、警察能力等细化的具体内容。

(二)法制类的课题

关于发展类的警务课题,当前迫切要求解决的两个难题应该可以说是不断密切与国际相关组织的合作和不断强化与边贸国的一体化程度。

1.密切与国际相关组织的联合协作:跟随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步伐,联合国和世界各洲都成立有官方、半官方以及民间等不同层次、类型、规模、领域的预防打击犯罪组织或机构,如国际刑警组织(ICPO)、国际反金融犯罪组织(FATF)、亚洲•太平洋反“洗钱”组织(APG)等。不仅自己要参加其中,而且要邀请边贸国一同参加其中;不仅自己要积极参与活动,而且要和边贸国一道积极参与活动。如果一个“国际化区域”的警察不能了解国际警务的发展动态,显而易见的结果就是因落后而被动,因被动而落后,在恶性循环中变得更被动、更落后。

2.强化与边贸国的警务一体化进程:边贸地区警务发展建设应是一个包括自己与边贸国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只有建立两者一体即“整体”的理念和理论,并用其指导具体的警务实践,才能避免一方的“增长”或“滞长”演变成另一方进步创新的阻力,杜绝在同一个警务区域出现社会治安“冰火两重天”的情况。就具体的方法而言,如向边贸国普通民众开放我方派出所,邀请他们到所里参观、作客;双方互换干部到警察学校学习和到警察机关或派出所见习等,都应该行之有效。显而易见,如果没有整体的发展,在某种意义上应该也就等于没有世界一流的边贸警务[7]。

综上所述,边境贸易地区警务即“边贸警务”虽然只是边境地区警务的组成部分之一,而且这个部分既不庞大也不巨大。但是,自由国际商贸区的警务地点和自由跨境流动的警务对象这两个最基本的特点,就已足够决定“边贸警务”必然具有国家窗口的“地位”和国家名片的“功能”了,在某种意义上应该也就足以决定“边贸警务”可以作为专业研究中一个新的方向或领域的“存在”或“成立”了。因此,即使本文“框架”或“点题”式的探讨不能给更高层次边境地区警务的理论研究和具体实践带来多大的帮助或借鉴,相信它也应该能为进一步细化细分“边境警务”提供一些有用的参考或启示。所以,隐藏于本文之外的价值和意义可能应比之内的更加巨大。

本文作者:李明 单位:国家林业局 警官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