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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文化资本化离不开文化持有者的文化自觉,离不开文化持有者的积极参与以及政府的政策支持。文化资本的生产及转化是文化资源的总动员过程,是在场域和行动者行为倾向等变量的共同作用下创造出来的。[4]民族文化资本化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往往通过带动就业,优化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提高收入等方面得以体现。但是,现阶段,民族文化资本化的实际运作也存在诸多困境,如民族政策乏力,民族文化资源整合度不高,文化资本化程度较低,产业链的延伸不够,民族文化资本化发展体制与机制不适等问题。[5]基于目前存在的诸多问题,学者们提出了政府机制方面的策略,如民族文化资本化要加快政府的政策创新,加强对外来资本注入的招商引资政策的调控,将传统民族节庆、文化遗址、文化传说、饮食等民族文化资源整合成特色项目进行市场化运营,实现文化资源的价值增值,还可以通过高新技术开发文化资源,实现资本转化,[6]如《印象•刘三姐》,《印象•丽江》等,不同的地区可以选择不同的民族文化资本化运营的有效路径。
民族文化资本化研究的主要学术观点
根据文献资料的统计,学术界关于民族文化资本化研究大多围绕着政府的权力,文化资本持有者的社区参与以及文化发展展开论述,主要的学术观点有:民族文化资本是政府主导的建构过程。政府在民族文化资本化过程中往往扮演着核心管理者的角色,政府的产业政策对民族文化资本化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指导和调控作用,而在民族文化资本化的过程中政府的政策总是滞后于文化发展实际的需要,存在政府与民众话语权失衡的问题。民族文化资本化是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有效路径。文化资本具有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通常以财富的形式具体表现出来。[7]民族文化资本化是“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一种社会情境,是文化持有者参与经济发展的一种方式,民族文化资本化可以使经济落后的民族地区利用文化作为支撑,实现民族经济的赶超,为民族贫困地区提供新的扶贫路径与经济增长方式。当地居民的文化自觉和文化参与是民族文化资本化的重要条件。民族文化资本化越来越取决于以文化为底蕴的价值观念,市场竞争已从产品之间转化为文化之间,[8]作为民族文化资本化基础的文化必须来源于民族生活。因此,作为文化载体的当地人的文化参与是文化资本化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
民族文化资本化研究呈现的特点
民族文化资本化研究呈现出了围绕民族经济发展,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要研究对象,逐步关注人的发展等诸多特点。围绕民族经济发展为主的研究。继美国学者卡尔•波兰尼提出“嵌合”理论[9]之后,文化资本与经济发展嵌合即成为文化资本化的主要基调。文化资本化已成为民族地区撬动经济发展的一个支点。民族村寨中的各种文化事项、文化活动都在逐步实现由文化资源向文化资本的转化,继而实现文化资本向经济资本的转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民族文化资本化研究的主体对象。在国内诸多关于文化资本理论的研究文献中,可以看到文化资源丰富但经济落后的民族村寨地区掀起了文化再生产热潮。目前学界对文化资本理论的应用已经从物质经济层面扩展到非物质性精神层面的各种文化实践活动。如关于毕摩文化资本化的研究,[10]民族宗教仪式、传统节日、文学艺术、口头传说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都逐渐成为民族文化资本化研究的对象。注重社区参与,注重人性的需求。民族文化资本化的研究中,学者们对政府在资本化运作中的强权与文化持有人的弱势地位持否定态度,认为人是文化资本的基本载体及基本创造者,人的现代化发展是推进民族地区文化资本积累和实现更好发展的关键。[4]民族文化资本化最终目的是当地人的发展问题,所以申报遗产也好,进行文化保护也罢,都要以文化拥有者生活水准的提高为衡量标准。[1]文化自觉与社区参与往往成为学者们关注的焦点。民族文化资本化主要通过旅游产业为主导的运作模式。从文化资源向文化资本的转化通过政府或企业的经济资本注入得以实现,文化资本向经济资本转化的媒介大多都是旅游利用。文化资本化会带动当地的产业链,包括住宿、餐饮、购物、交通、娱乐等等。在旅游场域中,政府、民众、市场之间的相互关系引起了学者们的关注,但多集中于政府的政治权力和民众话语单向度的关系描述。
民族文化资本化研究的评价
民族文化资本化研究已经突破了由最初的宏观层面的理论与概念的探讨,向微观层面的个案研究发展,但是,还存在研究视角不够宽泛,理论成果较为单一,对资本场域中整体结构的探究把握不够等问题,有待进一步充实研究的广度和深度。研究视角、研究理论方面的评价。目前学术界对文化资本理论本土化应用主要集中于应用文化资本概念阐释现有文化产品,而缺少对文化资本化运作过程的研究,更忽视在文化资本化场域中关于生存心态的深入思考,文化经济理论的发展成为民族文化资本化研究的核心,理论应用较为单一,研究视角范围较窄是目前民族文化资本化研究需要引起学界重视的问题。研究广度与深度方面的评价。对于文化资本化运作,学术界存在一种单向度的思维定位:政府—当地人,片面地认为政府拥有资源的处置权,制定以及审批文化资本化政策的行政权力,因此权力机构和文化持有者话语权的缺失形成了一道鸿沟,围绕这一矛盾学者们展开了讨论,但在资本化运作场域中,这种思维倾向过于简单化。研究者要保持“价值中立”,仅仅从资本化运作场域中的核心管理者和文化持有人之间单方面维度去得出结论是片面的。即便有学者提到开发商的过分商业化操作,使得文化原真性缺失,但也往往出于资料不够充分,甚至是浮于表面的个人观察,导致得出的结论更多地带有个人主观化倾向。
结语
通过对民族文化资本化研究现状的总结,我们可以看到,目前民族文化资本化研究无论在理论创新还是实践应用方面都较为滞后,需要更进一步地深入探讨。在研究方法上,我们可以突破以描述性为主的研究常态,扎根理论的实证研究以及创建理论模型都有待于学者们做更深入地尝试。(本文作者:马海燕 单位:盐城工学院人文学院 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