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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莉 单位: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在我国,高等教育已经大众化,全国600多所高校均设有法学专业,每年有三、四十万在校法学本科学生,国家的大学生就业机制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数愈发庞大的法学专业学生失去了体制的庇护,就业状况可谓每况愈下,由十年前人人趋之若鹜的就业热门专业变为连续三年亮起红灯的就业率最低十大专业之一。为何法学学生就业如此艰难,如何解决法学学生就业难题,已经成为大家关注和研究的热点。就业指导作为高等教育中的重要环节,肩负着帮助学生实现就业的重任,学生需要怎样的就业指导,就业指导如何完成自身使命,这不得不引起教育工作者们的高度重视,但在我国现有的研究和实践中,更多的是从宏观的角度分析就业难的原因和对策,缺乏立足于就业指导本身的研究和实践,因此梳理法学专业本科学生就业指导中的难点及寻求解决方法显得迫切而又必要。
一、我国高校就业指导现状
国外的就业指导始于一百多年以前,而我国由于长期实行高校毕业生由国家统一分配的计划分配机制,高校的学生就业工作实质上仅指毕业生就业分配,并没有包含就业指导的内容,直到2001年结束高校毕业生统分的局面,实行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就业指导才逐渐进入大家的视野成为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国的就业指导研究和实践起步较晚。虽然研究者们研究了大量国外的先进经验,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并运用于实际,例如学习英国高校设立“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学习德国劳动局设立就业信息网等等。现在,国内大部分高校都专设了“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就业信息网”,举办就业技能培训,进行毕业生就业意向调研等,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的内涵越发丰富和深入,方式越发多样和可行。但是,我国高校的就业指导工作仍然体现出以下不足:
(一)就业指导缺乏长期性。主要集中在毕业年级进行,实在可谓“毕业生指导工作”。而发达国家的就业指导工作始终坚持其长期性与阶段性相结合,从学生进校就开始了就业指导,如美国大学生进校就人手一本由美国劳工部统计局编撰的《岗位需求手册》,成为大学生人手一册的就业“圣经”,德国的大学设立就业市场学院,专门负责学生专业能力以外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培训,就业指导工作贯穿在对学生职业生涯和认识规划之中,以提高学生的生存能力和基本素质为根本目标。企业常年提供大学生实习岗位,负责实习生的培训和考核。
(二)就业指导缺乏科学体系。更多是简单地以讲座的形式进行面试技巧等求职技能的短期培训,当然也有部分高校将其列入公共选修课,但授课教师授课形式和内容都相对简单,以讲授为主,缺乏实操和个人辅导,并且内容更新不足,无法满足学生的需要。
(三)就业指导队伍建设滞后,缺乏专业性。我国高校的就业指导工作主要由辅导员承担,虽然有部分高校组织辅导员进行了专业培训和参加职业指导师的资格考试,但是短期的培训无法根本解决专业性的问题,多数辅导员对于就业市场分析、学生个性与求职定位分析、就业心理辅导、求职技巧等问题仍处于非专业水平,更多的是靠经验而非专业知识。
二、法学专业本科学生就业难的原因分析
纵观近年来国内有关法学专业学生就业问题的研究,大家普遍认为法学专业本科学生就业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体制方面的原因:1.用人机制的改变和制约。随着公务员招录制度的发展和变革,准入门槛不断提高,迄今,大部分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招考中明确规定报考者必须具有一年或两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验,大部分司法部门招录学历起点为研究生并通过司法考试,因此,法学专业本科学生进入司法系统工作,甚至仅是进入公务员队伍工作的几率是越来越低,大部分学生被拒之门外。2.法学招生与就业的严重失衡。一方面法学招生的规模不断扩大,另一方面法学本科学生就业困难,社会需求的增长速度低于学生规模增长速度,供求不平衡,这是法学学生就业难的主要原因。3.社会对于法律人才的重视程度不够。普通大众及公司企业只有当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才会想到寻求法律人才的帮助,而没有意识到法律人才对于公司企业发展和在人们生活发展中的重要性,因此,很多企业不愿专门招收法学专业学生,也极少有人像发达国家的公民一样雇有私人律师。4.用人单位对法学专业人才的高要求导致本科毕业生就业困难。用人单位对法学专业学生的要求不仅专业知识扎实,更要求精通外语、计算机、经济学、管理学等方面的知识,甚至有些单位对身高体重等外在条件也明确提出,很多学生达不到单位的要求连参与竞争的资格都没有。
(二)高校人才培养方面的原因:1.高校的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脱节。社会对法律人才的要求是复合型的,且动手能力强,而许多高校人才培养方案多年未变,模式单一,无法适应社会需求,学生在校所学无法学以致用。重理论轻实践的情况也普遍存在,法学本身是一门应用型学科,学生缺乏实践锻炼导致在求职或工作中屡屡失利。2.高校就业指导工作不给力,具有突击性、随意性的特点。我国高校就业指导工作投入不够,就业指导往往只针对毕业年级学生,对毕业生进行突击指导,形式也多采用讲座等比较随意的方式,缺乏系统性、专业性。
(三)学生自身的原因:1.学生及家长就业期望值过高。大部分法学专业学生希望自己进入公务员系统工作或从事律师行业,都希望能够专业对口,甚至出现了很多学生一心只考公务员,考遍全国多省市地区公务员的情况。学生的这种就业期望不仅来源于自身,很多来自于父母。许多父母认为学法学应该获得一份高薪、体面的工作,因此对孩子的就业期望定位在公务员或律师,并不断给孩子强调这一定位,要求孩子一定要做到。就业观念的问题成为了学生就业难的重要原因。2.学生综合素质有待提高。法律行业是对从业人员要求很高的行业,在发达国家,法学教育一直精英化,在我国法学教育已经大众化,在招生、培养等环节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要求,和很多专业的学生一样,学生把大学四年的大半时间给了英语和计算机,而对专业知识、职业素养能力等方面的学习培养欠缺,导致缺乏核心竞争力。
三、法学专业本科学生就业指导难点剖析
笔者对某高校2006届、2010届的574名、495名法学本科毕业生进行了就业问卷调查,其中问及学生最需要学校提供怎样的就业指导,位于前三项的是:了解分析所学专业就业市场情况和就业前景;明确个人特点及职业定位;求职技巧的培训。其他的还包括心理辅导、职业规划辅导、及时提供就业信息等。笔者对从事过就业指导工作的18名辅导员进行了调查了解,全体辅导员均认为就业指导工作中最难的三点是:如何转变学生的就业观念,如何引导学生自我认识以及自身就业指导专业知识的缺乏。通过上述调查结合对法学专业本科学生就业难原因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法学专业本科学生就业指导主要有以下三大难点:#p#分页标题#e#
(一)如何转变学生就业观念,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从对法学学生就业难原因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法学学生的就业期望值普遍很高,包括家长也抱有同样的心态,就业道路的选择也比较窄,90%以上的学生首选公务员,并且相当部分学生一心只考公务员,任凭辅导员怎么做工作都无动于衷,对其他任何就业机会不闻不问,丧失了很多好的机遇。如何转变学生的就业观念一直是许多就业指导老师最为头疼的事情。
(二)如何引导学生自我认知,准确定位。很多学生自我认识错位,职业定位偏离,不能根据自身特点择业,而是盲目追求大众眼中的好工作,挤破了头未能如愿反而错失了本来适合自己的工作。如何帮助学生自我认知是就业指导中的基础问题,但一直以来收效甚微。
(三)如何帮助学生树立职业理想,培养学生职业能力和素养。学生们由于没有明确的职业理想,因此缺乏方向和动力,由于更注重专业理论知识、英语、计算机的学习,而忽略了基础职业能力培养,出现了学校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脱节,学生找不到工作,用人单位找不到人的尴尬局面。这一问题始终没有很好地解决,关键在于缺乏科学的指导体系。
四、法学专业本科学生就业指导难点破解
要破解法学专业本科学生就业指导的难点,关键在于全面引入生涯规划教育,形成科学系统的就业指导体系,建立一支专业化的指导队伍,长期地分阶段地进行指导教育,具体有以下方法:
(一)整理编辑“法学职业导航手册”。将法学专业所能从事的职业类型和各项职业的具体入门要求进行整理供学生参考,是帮助学生调整就业期望值的可行方式。解决就业期望值的问题实际上和自我认识、专业认识、社会环境认识密不可分,要想解决这一问题,就业指导老师可以作一个详细的关于职业类型和从业要求的调查研究,相信有了这样的调查研究资料,学生犹如拿到一本就业方向定位的导航书。
(二)建立一支结构科学合理的师资队伍。就业指导是一项对指导者要求比较全面的工作,要求指导老师能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人生阅历,需要有法学、心理学、管理学等知识背景。然而目前,各高校的就业指导工作主要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的老师和辅导员承担,而这些老师普遍缺乏实践经验和社会阅历,学科背景比较单一,往往难以担此重任。因此,学校有必要组建专门的教师队伍从事就业指导工作,其中包括辅导员、就业指导中心老师、专业课教师(包括法学、管理学、心理学等方向,有一定实务经验),并且在年龄构成上做到老中青结合,积极培养就业指导方面的专家。
(三)让每一位学生接受生涯辅导课程辅导。将就业指导课更名为生涯辅导课,应该作为每一位学生的必修课程,从学生大一到大四均该开设,每一阶段设定不同的教学计划和目标,系统地进行的一系列就业观树立的引导、职业理想的教育、健康就业心理的培养、就业技能的培训、职业规划的设计等长期、科学、全面、有效的辅导。一年级完成就业观的形成、职业理想的树立及引导实现自我认识,二年级完成学生的职业规划设计,三年级集中进行就业技能的培训和就业心理辅导,在一、二年级阶段同时穿插进行基础就业能力的培养。四年级以个人辅导为主,针对具体问题具体辅导和解决。通过生涯辅导实现引导学生树立职业理想,培养职业能力和素养的目的。
(四)让每一位学生主动参与到就业指导中。在就业指导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大部分学生接受就业指导的积极性不高,缺乏主动参与的意识,只有当真正遇到问题的时候才会想到需要被指导,这也是长期以来就业指导效果不明显的原因之一。因此,培养学生的职业规划意识具有重要意义,解决这一问题就得发挥生涯指导课的作用,让学生了解人生规划、职业规划的涵义和必要性,让他们意识到职业规划从来都是自己的事,任何人都无法代劳,让学生变被动的接受为主动的参与,提高指导的效果。
(五)以咨询为主,注重个性分析和心理辅导。就业指导应多以咨询的方式进行,注重对学生个性的分析和尊重,为学生制定个性化的指导方案,并对实施效果给予追踪。将学生的心理普测与就业指导联系起来,要告知学生心理测试情况,帮助学生进行个性及心理分析,引导学生自我认识,明确自己的职业兴趣、职业能力和适合从事哪种类型的职业。
(六)将就业指导与专业实习相结合。专业实习是学生了解社会、了解职业、锻炼就业技能的重要途径,国外的学校和学生都非常注重专业实习,很多学生通过多次实习更加明确自己的职业定位,有利于就业指导发挥实效,而在我国实习越来越流于形式,因此学校应该积极调动学生参加专业实习的积极性,发挥专业实习的作用,并且在学生专业实习的过程中专门配备就业指导老师参与指导。
(七)将就业指导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在社会实践的前期宣传动员及后期的总结表彰工作中加入职业规划指导的内容,让学生带着任务和问题去参加,有意识地进行信息的收集和工作的体验,在社会实践结束时能在个人职业规划方面有所思考和收获,这样有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八)将就业指导与校园文化活动相结合。校园文化活动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内容,也是学生乐于参加的活动,各高校均有各种各样的校园文化已深入人心,学生参与热情高、参与面广。就业指导应该积极开辟校园文化活动阵地,打造精品活动,如组织职业能力竞赛、职业规划大赛、职业大调查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寓教于乐,调动学生参与积极性,发挥指导实效。
(九)将就业指导与专业课教学相结合。多年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我们可以发现,学生对专业教师尤其是有一定学术地位或者讲课效果较好的教师都心怀崇敬,很多辅导员都感叹专业教师一句话可以抵上我们的十句话甚至一百句话,同时法学专业的专业教师大多有从事实务工作的经历,如果能够将学生对专业教师的崇拜和专业教师的实践经验结合起来,在专业课教学的时候,专业教师能够有意识的向学生介绍一些实践经验,引导学生树立职业理想,那将事半功倍。
(十)让法律实务部门人员参与学生就业指导。学校应重视和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通过组织学生参观、见习、实习等方式让学生了解法律实务部门工作情况和工作要求,通过邀请实务部门人员走进校园与学生交流有助于学生明确理想和方向,吸取经验和教训。并且可以和一些有社会责任感的实务单位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对立志于从事相关实务工作的学生进行定向指导培养,毕业时经过考核可以直接进入该单位工作。法学专业本科学生的就业指导以学校为主导,需要社会和家庭的支持,更需要学生的努力配合,虽然困难重重,相信大家形成合力,没有破解不了的难题。#p#分页标题#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