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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行远 单位:平度市技工学校
法制观念淡薄法律知识的贫乏和自身成长过程中存在的缺陷,导致很多技校学生法制观念淡薄,不愿意受约束,漠视校规校纪,与同学相处动辄恶语相向,甚至恶意攻击他人。近两年,网上公布的校园暴力视频、图片层出不穷,受侵害者往往不知如何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只能忍气吞声。
对法律权利、义务认识存在误区马克思说过:“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整个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权利和义务都是对应的,尊重他人的权利是主张自己权利的前提;不尊重他人的权利,就是践踏自己的权利。部分学生将自己的权利无限扩大化,以自我为中心,更有甚者认为学校的校规校纪已经束缚了自己的思想,故而出现违纪、逃课,甚至出现校园暴力现象。另一方面,一些学生则漠视或淡化自己的义务,甚至逃避自己的义务。
技校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
1.学生自身综合素质不高以招收初中毕业生为主的技工学校,生源质量存在明显不足。据调查,山东地区初中毕业生,除无继续升学愿望的学生之外,60%的学生选择上普通高中,只有40%的学生才选择上职业学校,且有很大一部分是经过家长的反复动员后才选择继续读书的。这部分学生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厌学情绪严重,往往存在各种不良的行为习惯和不良嗜好,且纠正困难。心智发展的不成熟,也使得技校学生易感情冲动,自制力较差,容易诱发冲突甚至违法犯罪。
2.受现在社会负面文化的影响现今社会的发展,信息技术高度发达,技校学生已大量涉足网络,甚至有很多学生痴迷于此。这有利于他们学习知识、开阔视野,但阅历的浅显使他们对各种信息的优劣难以辨清,反而容易受不良信息的影响。
3.法律教育薄弱技工学校学生所接受的法律知识教育太少,初中时仅有简单的法律知识读本,且课时偏少,部分学校甚至将该类课时转给其他课程。升入技校后,学校没有法律教育课本,仅在德育课程中安排部分法律知识章节。教学过程中,教师更多的是要求学生理解和背诵法律条文,而忽视法律观点、法律精神的宣传和培养,致使学生的法律意识缺乏,行为上被动、屈从地遵纪守法。厌学思想严重的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更是缺乏兴趣;再加上部分教师教学方法老化、无新意,导致学生厌倦和反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
技校学生法律意识形成与培养的方法
法律意识的形成和发展,往往与人们直接的物质生产活动和现实生活紧密相关,并受其制约,不会自发形成,必须在学习、生活中进行有意识的培养。
1.营造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不仅仅是学校的责任,而是涉及整个社会的各个层面,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一方面,要健全法律运行机制,只有做到立法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执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觉化以及法律监督的制度化,才能实现依法治国,从而创造良好的法制社会环境;另一方面,要创建有利于强化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社会舆论、道德环境,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舆论环境,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2.优化校园教育环境,开展校园法制文化活动学校是学生成长和成才的地方,必须保证良好的校园环境。学校本身要依法办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按照规章条例办事,不因人而异,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另一方面,丰富校园文化中的法制内容,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学法守法演讲比赛或组织学生旁听法庭审判、模拟法庭、参观监狱、开展法律心理咨询和法律社会调查等,形成浓厚的法制教育氛围,促进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同时,重视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的作用,加强宣传,让学生更多地参与社会实践,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潜移默化地受到现代法制的熏陶,从而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
3.提高法制教育教学质量,让学生学会、学活法律知识第一,提高教师的法律修养,要求从事法制教育的教师站在一个较高的层次上,具备较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修养。第二,教学内容选择上,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与需要,重点讲授与学生有一定联系的法律法规,如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第三,教学方法要灵活多样,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如案例教学、多媒体教学等,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增强教育效果。教师要教会学生在理解必要法律常识的基础上,用法律知识去规范自己的言行,学会用法律去分析身边的事,形成健康的法律观念,懂得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提高家长的法律意识卢梭曾说过,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广大普通人民的法律意识的提高,是最重要的。家长对孩子的潜移默化影响,非常深刻。一些违纪学生的家长,不配合学校纠正学生存在的问题,而是胡搅蛮缠,甚至纠集社会人员攻击学校,影响学校的教学秩序。从这样的家庭环境中走出的孩子,很难想象他能够奉公守法。学校应该采取设立家长学校、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对家长进行相应的法制教育。
5.教会学生观察、体验法律现象,培养法律价值的认同感人是社会的人,任何人均处于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之中,作为技校学生也不例外。要让学生懂得,任何法律关系的主体始终处于权利、义务的矛盾体中,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例如,学生享有受教育的权利,这种权利非达到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不得被剥夺。为此,未成年人保护法指出,不得随意开除学生。同时,作为受教育者的学生,必须履行受教育者的义务,即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纪律。通过对相关案例进行分析,让学生体会只有履行相关义务才能享受应有权利,还要让学生充分认识到法律的强制性。如果学生能学会观察和分析身边的法律现象,必将有利于形成正确的法律心理,从而强化学生对法律价值的认同感和法律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