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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是关于人们行为规范的理论体系。其研究对象决定了它在本质上是--f]实践性极强的学科,因此,法学教育不应该仅仅是单纯的理论知识传授和学术科研的培养,还应培养训练学生作为法律工作者所必备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现阶段,法学实验教学作为培养法学学生专业技能和创新意识的途径之一,已经得到法学教育界的普遍认可,实验教学成为改善教学效果、提高人才质量必不可少的教学手段.然而,作为法学教育的一个课程体系,法学实验教学并没有形成规范的体系,没有获得应有的地位和重视,法学实验教学的发展势头不尽如人意.如何加强法学实验教学,将实践与理论有机地结合,培养有较强法学技能的法律专业人才,是法学教育界面临的难题. 1法学实验教学的必要性 法学教育不仅是一种人文教育。亦是一种职业教育.它为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行业培养专业人才,具有鲜明的职业化特征.它要求学生在掌握必要的基础理论知识外,还要了解与法律知识相关的其他学科的知识,应当受到职、止化的基本技能训练,对法律职业道德和职业信仰有一定程度的认知,具有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但在以往的教学过程中,注重强调法学理论知识的体系化和学科化,偏重知识传递和学术研究,忽视了法学实验教学对学生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养u-2J. 法学实验教学强调以学生为中心,要求学生成为信息加工的主体和建构者,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采用全新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模式,改变以往以教师为中心、强调知识传授的传统教育理念与教学模式.它作为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法学教学和科研的有力支撑.实验项目建设的整体水平是衡量法学学科办学水平的主要指标之一,是法学学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对此,法学教育应站在法学方法论的高度,在教学过程中将实验教学应用于法学教育,使得法律知识与理论、法律实践与技能有机地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而不应只局限于知识的传授. 2构建法学实验教学模式的思路 法学教育应坚持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做到知与行的统一.法学实验教学关系到高等教育法学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其质量决定着法学教育的质量,是法学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与法学理论教学处于相对独立、对等的地位.但与法学理论教学相比,目前法学实验教学师资队伍建设薄弱,教学条件落后,探索与实践比较零散,实验教学活动多流于形式,缺乏具有实际操作性的研究成果和具体运行模式,理论与实践处于相对脱节状况,使得法学实验教学从属于法学理论教学体系,没有形成一个独立的教学体系[3一‘】.因此,从教学内容、形式、技术等方面入手,建立和创新适应法学实验教学活动的运行机制,是发展和完善法学实验教学的根本之路. 2.1多元化实验教学模式[s一6] 在法律理论知识讲授的过程中,以案例教学、案件辩论等为手段,引导学生对案情中包括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讨论,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培养专业兴趣和习惯;依托模拟法庭,观摩审判,通过观摩和角色投入,了解并实践开展庭审中的各项工作,引导学生将所学的法律知识综合地运用于实践,同时在活动中感受法律的严肃和权威;建立供教学用的法律诊所,作为学生参与法律实践的平台之一,在法律实践中训练学生的法律技能;围绕庭审过程中的证据使用,开展物证技术实验教学,让学生了解并参与到证据的发现、固定、提取及分析等环节当中,充分了解证据的使用价值和应用原则,培养证据法学意识,更好地使用和排除法庭物证;通过专业实习、参加法律援助活动,将实际法律活动与理论知识更好地结合,训练学生的法律实务工作能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建立网络法律资源和活动平台,充分利用网络信息资源,拓展教学时空,提高教学实效.通过多元化的实验教学模式,为学生搭建在实验教学中学习法律的平台,做到法律实务工作与法律业务演练相结合. 2.2多层次实验教学模式[7-9] 根据各实验项目对学生能力培养的作用和作用的递进等级,实验项目类别大体上分为基本型实验、综合型实验、研究创新型实验等3类.至于这3类实验项目所占的比例,则应根据院校类别(如政法院校、公安院校或综合院校)、学生层次(本科生或研究生)、年级差异来确定.对于本科实验教学以前两者为主,主要加强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训练理论应用于实际法律实务的基本能力,另外辅以创新新型实验教学,分析和探讨现行法学理论和实验教学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培养学生的法律创新思维能力;而对于研究生的实验教学,则应侧重后者,着眼于精英式教学目标,着重培养法学研究创新型人才,为发展和拓宽法学知识,为法学理论和技术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活动而开展. 为保证多层次实验教学模式的建立和运行,必须彻底打破过去的封闭式教学方式,开放实验室.同时,在资源优化配置的前提下。根据学生层次的差异,实行半开放和全开放式实验教学,即对低年级本科生实行半开放实验教学,开放部分实验器材和控制实验室开放时间,主要采取以班级为单位开设基本型实验,使学生进一步加深对基本理论的理解,掌握基本实验技能;对高年级本科生实行全开放实验教学,全天候开放全部实验器材,重点开设综合型实验教学内容,并鼓励学生自带课题,激发其主动索取知识和进行科学实验的兴趣,让学生综合运用各课程或各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实验技能进行实验,使其了解知识点之间的内在联系,学会知识的融会贯通,提高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对研究生则以创新型实验教学为主要内容,同时引导部分学生探讨交叉学科存在的理论和实验教学问题。体现观念创新和实验技术创新,培养学生的法律创新思维能力和综合素养. 2.3实验教学考核模式Cio-“]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的实验水平,提高实验教学的实效性,须科学地设置考核项目,建立一个较全面、完善的实验教学考核体系,准确地检测实验教学质量与效果.#p#分页标题#e# 2.3.I科学设置考核项目 由于法学实验教学形式多样,各实验教学内容和目的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科学、合理地设置考核项目,是公正评价学生实验水平的基础.如物证技术实验教学,可采用理化学科现行的考核方案,将考核项目分为实验预习、实验操作,实验报告及实验考试;观摩审判教学,则可将考核项目分为现场纪律遵守情况、观后,L-得(现场讨论和心得报告). 2.3.2考核方式多样化 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开设不同类型的法学实验项目。针对各实验特点,采取不同的考核方式.对低年级本科生,统一实验项目、统一试题,考查其基本实验技能的操作能力,结合平时实验成绩考核;对高年级本科生,教师设计若干法学实验项目,这些实验项目应包含不同课程或学科方面的知识,同时鼓励学生根据自身兴趣,自由选择有一定知识深度和广度的实验项目,从学生对各知识点的综合应用情况进行考核;对研究生,要求自行选择具体的法学相关实验,并且该实验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前沿性,根据学生的立项情况、论证过程、结题情况,结合平时实验考核成绩,给予综合考核. 2.3.3重点从实验环节考核 考核环节应与理论教学区别对待。不应重点关注书面考试成绩,而是重点考查实验环节.如物证技术实验教学中的实验操作过程、实验报告的分析与处理、实验操作考试,加大这几点在整个实验考核过程中的比例,同时辅以考核其他实验环节,综合分析、评价学生的实验水平. 3法学实验教学的形式 法学实验教学在近几年有了较好的发展,从原来的专业实习单一形式扩大到包含物证技术实验教学、审判观摩教学、模拟法庭教学、诊所法律教育和专业实习等多种形式,形成了一个多层次、较完整的教学体系r”“”_1“.它与法学理论教学彼此相对独立,但二者亦相互补充,相互融合,共同构成了法学教学体系。 3.1物证技术实验教学 物证技术是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对诉讼中的物证进行发现、记录、固定、提取和检验的一种实验教学方式.对案件的侦破、证据的使用等法律相关问题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包括文书物证技术、痕迹物证技术、化学物证技术、生物物证技术、音像物证技术及电子物证技术等.在当今法治社会,证据,尤其是物证的地位越发重要,物证技术的价值随之不断提升.因此,作为法律人才的培养方式,物证技术实验教学是必不可少的.在著名的辛普森案件中,辛普森的辩护律师正是凭借对血痕物证的认识,并对其证据效力提出质疑,使得血痕这一直接证据被排除在外. 3.2观摩审判教学 观摩审判教学是一种现场教学形式,即组织学生旁听法庭审判,通过法庭调查、质证、特别是法庭辩论,熟悉庭审程序和过程,明白诉讼主体的地位及各角色,把实体法和程序法等学习与实践审判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让学生对案件审判的程序和实体上的法律适用问题有较好的感观认识,加深对程序法、实体法的理解和运用,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且较容易开展,是实验教学的主要形式之一,在法学教学中应用较广泛. 3.3模拟法庭教学 模拟法庭教学主要是通过教师或法官组织学生对诉讼的中心环节——开庭审理进行模拟实践,即模拟法庭审判的全过程,通过角色投入。实践开展庭审中的各项工作,引导学生将所学的法律知识综合运用于实践,进行案例分析.尤其是结合观摩审判教学,通过观察庭审及亲身实践,能让学生更好地熟悉和掌握审判环节、检察、辩护及等各项法律事务要求,是法学实验教学的中心环节之一,被各界法学工作者所认同. 3.4诊所法律教学 诊所法律教学是2000年从国外引进的一种全新的实验性、综合性教学模式和方法.它以“法律诊所”为实验平台,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从事法律服务,为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分析判断其中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并为之提供解决问题的途径.它纠正了长期以来我国法学纯理论教学的单一教学模式,使学生在法律实践中学习法律技能,加强学生对实际法律事务的分析与处理能力的培养,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造性思维能力,提高法律职业意识. 3.5专业实习 专业实习是学生在大学学习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连接课堂教学和实际工作的桥梁.专业实习过程,学生参与到实际案件中,不但可以加深对司法实践活动的了解,而且可以强化和验证所学的专业理论,训练个人分析问题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借以掌握一定的实际工作技能和有关的社会知识.积累实践经验.这对于应用性强的法学学科来说,是学生巩固所学理论、获得实践经验、增强工作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必不可少的. 另外,专题辩论、法学论坛亦是构成法学实验教学的重要形式.在辩论过程中,学生积极从各个专业角度去思考、分析问题,并将思辨结果与对方辩论,不仅可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而且可以锻炼学生的H才和应变能力;法学论坛作为法学专业活动,聘请某一领域中的专家,就当前某一具体的热点问题、疑难问题等组织讲座,并在此过程中与学生进行互动,可以扩大学生的专业视野,提高学生的专业兴趣. 4法学实验教学对师资的要求 法学实验教学的师资问题是目前法学实验教学所面临的迫切同题[1“16].目前的法学教师基本毕业于法学院校,他们对于法学理论知识的讲授胜任情况较好,但对于法学实验教学这一涉及多学科知识的教学活动却显得力不从心.优秀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仅有宽敞明亮的教室、设施齐全的实验室,是不能够达到预期效果的,其成功的关键在于一支优秀的师资队伍.他们应具有理念创新、知识结构合理的特点.#p#分页标题#e# 4.1理念创新 理念创新的关键是要转变一贯以来形成的被动式传授的说教式教学方式,树立创造性教育观念.教与学是师生共享知识和经验的过程,法律技能只能由学生在具象化、情景化的实践环境中亲历亲为地加以掌握.摒弃灌输式教学方式,代之以学生主体为中心,以教师为引导的启发式教学方式.在教师引导下,针对法学理论和社会法律事务中的热点、难点等问题,采取讲授、讨论、辩论等多种方式,引导学生分析问题,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另外,要求教师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如与物证相关的教学资源、法院、检察院建立合作关系,为法学实验教学提供充分的教学平台,形成资源共享,借之更快、更好地开展法学实验教学活动. 4.2知识结构合理 由于法学学科是一门综合性、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因此,它对从事实验教学的教师有着苛刻的要求.首先,作为一位法律工作者,在法律专业知识结构上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能够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以胜任专业知识的日常教学.其次,教师应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在与学生一起置身于近乎真实的环境中像真正的民庭法官或执业律师那样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教师不但要传授和强化民法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还要帮助学生学会主动学习那些尚未学习过的法律,分析解决从未碰到过的问题,关注学生实务能力的培养.再次,教师应具备较好的理学知识结构.法学实验教学,其涉及的知识不仅是法学专业知识,更多的是其他学科的知识,如化学、物理学、教育学、心理学,如果任职教师没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是很难胜任这一特殊岗位的.另外,这种综合素质不仅指多门学科的理论知识的具备,而且还包括较强的动手能力.以往的法学教学活动中,主要涉及的是理论知识的传授,对教师的实际动手能力和应用能力要求较低.而实验教学则不同,它要求教师在实验教学活动中对实验程序和操作细节有深入的理解. 从事法学实验教学的教师只有具备了以上两点,才能突破传统的法学教学思维,不断改进和完善法学实验教学活动中的不足,巩固和发展法学实验教学的教育地位,不断为法学实验教学引进新的教学方法,保持实验教学的活力,在日常的实验教学过程中为学生排忧解惑,培养出优秀的法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