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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人本科法学教育的问题与忧思 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法制建设刚恢复不久,政法系统法学人才奇缺,催生了当时成人本科法学教育的繁荣。2002年国家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规定本科毕业作为参试者的学历条件,一些仅有专科文凭的学生纷纷镀金进修,又引发了成人本科法学教育的泡沫化。毋庸置疑,在中国法学教育史上,成人高等院校为培养政法人才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随着高等教育的迅猛发展,法学教育的遍地开花,研究生教育的时尚化,名牌院校法学教育的规范化和质量的提升,在优胜劣态的条件下,一些成人本科院校暴露出诸多问题,从而成为法学教育的诟病。继而,在当今中国法学教育的整体质量不尽人意的状况下,成人本科法学教育成为法学界众矢之的,鞭挞其是制造法科学生次品的办学机构,废除成人本科法学教育的呼声日益高涨。成人本科法学教育面临着生存重于发展的尴尬境地,其出路何在,引起了教育界的极度关注。 二、成人本科法学教育的价值与定位 根据中国法治教育的需求,成人本科法学教育依然具有历史价值和社会意义,其存在不仅具有法治的工具价值,还有普法方面的本体价值,全盘否定成人本科法学教育的存在意义,难免有失偏颇。 理由如下: 首先,高等教育体制的改革根源于社会历史条件,中国法制建设的环境决定着成人本科法学教育存在的社会价值。在中国走向市场经济建设的道路上,由于历史原因,中国法治建设的道路依然漫长。“法律教育是法律基本问题,而法律是宪政的基本问题”,法学教育服务于法制建设,并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在法治程度不高的情况下,实现国家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往往需要覆盖广泛的高等法学教育,维系一个法治社会的形成和运行需要一个健全的法学教育。 其次,中国民众的法制观念淡薄决定着成人本科教育院校可以成为普法教育的重要基地。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不应仅是法律职业者的历史使命,还需依靠国民法治观念的提高。而且,法律意识与司法理念,法律精神与法治信仰相辅相成,成人法学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失去良好的高等教育者提供了一个不可或缺的学习平台,正如《中国教育发展和改革纲要》指出,“成人教育是传统学校教育向终身教育发展的一种新型教育制度”。再则,一个社会的法律传统的形成是一个历史的演进过程,与法学教育普及化、社会职业法治化的趋势紧密联系,法学教育应实现法律的社会化与专业化的统一。 此外,在司法考试的冲击下,法学教育的定位成为学界争论的话题。从根本上说,法学教育的定位决定了其培养目标、培养模式,决定其布局结构和办学层次,也决定了法律教育的发展方向和前进动力。法学教育目标的定位应伴随着社会条件变化而嬗变。大众教育是法治的基础,职业教育和精英教育是大众教育的延伸,没有法学的大众教育作为支柱,职业教育和精英教育就无从谈起。根据实际情况,成人本科院校的法学教育应以培养宣传辅助型的法律人才为导向,面向社会,面向基层,其教育目标应定位为法学的大众教育,其毕业生应当成为一支醇化民众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服务基层的生力军。 三、成人本科法学教育的教学与改革 成人法学本科教育虽然有着重要的社会意义,但要使其承载法学大众教育的历史使命,引领法学大众教育的思想走向,尚须建立完善的成人本科法学教育制度,需要在现行的成人教育机构内实行教育资源的优化整合,并实施一系列的教学改革。 1.优化成人本科法学教育资源 构建完善的成人法学本科教育制度的前提条件是整合成人法学本科的教育机构,并优化教育资源。现行法学教育实行分层次的教育,分为普通高等法学教育体系、成人本科法学教育体系、自学考试法学教育体系和职业教育法学教育体系。近年来,一些法学教育的办学机构存在教育产业化、盲目发展的趋势,为了保证质量,法学教育应当向集约化、质量化和效益化发展,撤并一些质量低劣、非正规的法学机构,诸如各类高等院校举办的职大、业大、函大、夜大和网大。同时,为了保证普通高等院校的法学院将全部师资致力于精英教育和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应独立发展,改变以前成人法学本科教育成为普通高等院校的附属办学机构的做法,取消其成人本科法学教育、自学考试辅助教育的办学权力,仅保留具有办学规模和成人教育经验的电视大学、教育学院和政法类的成人院校,也可以将它们整合、改制为普通类高等院校,并规定其承担成人法学本科教育的任务,将那些被撤销的教育机构重新组合为职业类技术学院。国家应当出台相关规范成人本科法学教育的指导性文件,运用必要的行政手段,确保成人本科教育资源上的优化组合,并整合普通高等院校与成人高等院校的教学设施、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和网上资源等教育资源,建立教育资源和网上资源共享平台,确保成人法学本科的教育资源得到切实保障。 2.开展教材体系和课程设置的改革 教材体系和课程设置是学生直接获取知识的重要载体,合理编排教材和设置课程体系是提升成人法学本科教学质量的必由之路。长期以来,各成人院校的教材体系和课程设置存在无序、失范甚至混乱的现象。成人学生的学习特点决定了其获取知识应是趋向实用型的求知方式,应实行理论性和实践性的统一、传授知识和职业培养的统一,体现法学理论与法学实践的结合,法律解释与案例分析的结合。据此,成人高等法学教育的教材应当在全国范围内制订一套统一的权威教材,做到编排合理、学说权威、通俗易懂、案例经典,并实行学科之间的渗透,以增强学生的就业、择业和创业的能力。 在课程设置上,应偏重浅显易懂,摒弃理论型、研究型的课程设置。具体地说,其教材体系和课程设置应注意几点:一是注重实用型课程设置,主要应是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诉讼法等教材,侧重法律的解释论,注重经典案例的教材编排;二是创新教材设计,在结构上要体现教材体系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在外延上要增加交叉学科的选修,以适应学生的就业需要;三是适当增加律师实务、商务法律、诉讼技巧和诉讼文书的课程设置,注重实用型和职业技能型的知识培养,重视案例教学法、诊所式教学法、情景式教学法和辩论式教学法;四是建立校外实践基地。定期组织学生到基层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组织学生参观监狱、旁听法庭庭审,指导学生参与法律援助中心的案件,致力于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p#分页标题#e# 3.实行成人本科法学教育教学模式的改革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继续教育是面向学校教育之后所有社会成员的教育活动,特别是成人教育活动,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学大众教育不同于以教师面授、理论传授为主的精英教育和职业教育,其教学模式应当向教学与实践并重方向转变。基于成人教育具有的广泛性和普及性,成年学生具有一定的生活经验和工作经历,思想观念较成熟、认知能力较强,学习的目的在于谋生就业,这决定了其教学模式应是灵活多样,“在授课过程中应改变传统‘法条———法理———法哲学’的传统模式,逆向回归至‘法实践———法理———法条’的教学模式”。而且,拓展教学的时间与空间,延伸教育功能,充分发挥现代资讯、媒体和网络的教育功能,通过网上教学管理平台,以“网络+学生自主学习”的方式,也可以实行“教师导学、学生自学、班主任促学、学校助学”等教学模式。同时,在具体实施教学模式的过程中,应招聘社会上既有理论又有实务经验的教师,教师应从法律的解释论而非立法论讲授基本原理,主要是采用以案说法、课堂讨论等启发式、互动式的教学模式。 4.建立完善的质量监控机制 法学大众教育的特点在于法学学生的规模化、教学模式的多元化、准入机制的宽进化,但其背后必然隐藏着深刻的危机,这就需要建立完善的质量监控体系。对此,成人本科法学教育应建立一个“内控”与“外控”结合的质量评估体系。就内部的质量评估体系而言:一是建立教师的教学管理评价。实行教师聘任制,把教师的教学质量同进职、评先挂钩,实行末位淘汰制,以奖励先进,鞭策后进,并由学校和学生对教师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做出评价;二是健全学生的成绩评价体系。成人学生具有脱产学习和在职学习的两种情况,据此,应实行课内作业与课外实践、平时成绩与期末测试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完善考试题库的建设,加强考试管理,并加强学生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教育。 就外部的质量监控体系而言,实行学历和学位分离的质量监控,成人本科法学教育的学历可由各成人高等院校颁发。由教育部成立成人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实行国家统一的法学综合知识和外语考试,作为授予法学学士学位的依据。完善考评程序,定期评估各成人法学本科院校的教学质量,以构建一套有效的成人法学本科教育的质量监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