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法律体系的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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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经济法律体系的建构

一、我国经济法体系的分析评价

(一)我国经济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自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成立以来制定法律之中,有关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占半数以上,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司法,对外贸易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广告法,劳动法,审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注册会计师法,证券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等。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过程中的立法行为有一系列有利于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加上之前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委会已经审议通过了320多部法律,国务院制订了700余部行政法规。可见,到今天为止,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总体框架业已形成。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市场经济主体和其主体的行为、市场经济的管理、宏观调控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已做到了有法可依。二是立法工作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局面出发,用法律来推进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三是市场经济法律之间相互协调与配套,立法质量在不断提升。四是法律实施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标志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秩序已经初步形成。

(二)我国经济立法存在的问题。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保障层面出发,中国有关市场经济的立法依旧存在着不少问题,大体表现在:一是企业受到太多的行政管制,尤其是国有企业政企难分,很难真正取得独立的市场主体的资格。中国建立市场经济秩序,不仅需要政府的有力推动,同时市场主体也需要由国家从其中分离出许多的经济利益来进行培育。二是以所有制形式进行区分的各类企业和依公司法的建立的公司制企业并存,并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市场经济主体结构分为以所有制形式与不分所有制形式两种并存的经济主体结构,但依然保存着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烙印。三是中国有关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有待完善。在市场经济主体的法律体系中,中国未有股份合作企业法,物权法并不完备,尚缺乏反垄断法、反倾销法、国有资产法、国民经济稳定增长法等市场经济的管理和宏观调控法律。

二、进一步完善我国经济法体系的建议

经济立法工作是我国市场经济的核心工作,我国经济和立法工作部门必须深刻认识到经济立法工作的重要性,尽可能利用现有的资源,发挥经济立法对于市场经济推动的核心作用,不断加强我国经济法律体系,为实现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一)加强平时监督。在进行经济立法工作的同时必须要制定相匹配的监管计划,使得经济立法走向“规范化、合理化的发展道路,以保证法律充分发挥其作用,积极提高经济运行的整体效率。立法机关在制定新的法律政策规范之时,应当做好企业的情况调查,在研究落实实际情况下编写法律条款。

(二)借助信息技术。电脑网络技术革命使其运用的能力得到了显着的增强,而其运用领域也逐渐进入到了我国的经济立法工作中。在经济立法过程中有效运用信息技术能加强法律编写的工作效率,同时避免了人为因素所造成立法工作错误,确保法律体系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三)调整管理策略。管理只是一种形式,而编制管理法律的策略才是确保市场经济发展的根本途径。立法机关应当依据当前市场经济的运行情况来及时更新经济立法战略,同时也必须对内部资金的收支实行严格的监控,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更多有利条件。

经济法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保障基石,国家在制定市场经济发展时必须要把建立健全法律体系作为一项核心工作来抓,因为只有在法律的保护下,我国经济才会实现真正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作者:窦晴 单位: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