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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政府信息化发展,美国还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法》、《个人隐私权保护法》、《美国联邦信息资源管理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化发展起着重要的保障和规范的作用。纵观美国的电子政务,按照用户的不同可分为四大类型:(1)政府与市民间(G2C),其主要目的是建成一站式在线服务,并引入现代管理工具,以改善服务质量和效率,使公民能得到高质量的政府服务。(2)政府与商业间(G2B),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大量削减数据收集的难度,减轻商人的负担,对商界提供顺畅的一站式支持服务。(3)政府与政府间(G2G),其主要目的是整合和共享联邦、州和地方三级政府的数据,以改善对信息系统的应用,为关键的政府行为(如救灾行动等)提供更好的综合服务。(4)政府与雇员(或政府内部的工作人员)(G2E),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提供更多的就业信息,进行就业指导和培训,通过整合就业资源,为公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服务。
1992年,中央政府提出了建立行政办公自动化系统,拉开了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帷幕,为现今我国电子政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1993年,国务院启动“三金工程”,即金桥、金工和金关。在这些工程的推动下,我国电子政务积累了一定的经验。1999年,“政府上网工程”启动,推动了各级政府开通门户网站,提高了基层行政人员的电子政务水平,为我国电子政务全面发展奠定了广泛的现实基础。2000年,“三网一库”的建设开通,完善了电子政务的基本信息资源。2002年,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成立了电子政务标准化总体组,标志着我国电子化工作全面启动。2006年,国务院办公室了《关于推进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提出了电子政务建设的基本要求,为我国电子政务发展做了进一步的规范。同时在《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明确了“十一五”期间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工作重点: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标准体系的建设。2007年9月30日,国家电子政务网络中央级传输骨干网网络正式开通,标志着统一的国家电子政务网络框架基本形成,为各部门各地区开展业务应用提供了一个安全可靠、资源丰富、管理规范、服务专业的公共平台。
中美电子政务的现状比较
美国电子政务起步早,发展快,完善程度高。在整体规划方面,美国政府对电子政务进行了详尽的整体规划,前总统布什曾在其题为《电子政务在实施总统管理议程中的作用》的讲话中曾说过:以市民为中心、以结果为导向、以市场为基础的原则来进行电子政务管理,目前美国的电子政务正朝向国际电子政务发展;在网上服务方面,美国注重精简网站内容,简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在电子政务安全方面,美国对政府内网和外网进行物理间隔,一般人员也不能参观政府内部网络;在立法方面,美国电子政务立法比较完善,布什政府在2002年了《电子政务法案》,奥巴马政府建立了recovery.gov和data.gov两个网站,专门用于联邦政府的信息披露和数据公开。当前,美国电子政务的基本构架为:建立一套共同的整合性政府运作程序,系统将自动高效地处理民众的申请;建立一套统一完整的标准化电子政务信息服务措施;加强内部融合性,实现资源互通共享;实现对民众服务的多渠道化和单一窗口化,普遍实现“一站式”服务。
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电子政务不仅起步晚而且发展也较缓慢。然而,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人们素质的不断提高,我国电子政务已成功进入到实质性应用阶段。在政府上网工程的推动下,我国政府站点迅速增加,网页内容日益丰富,在政策传递、网上服务,公文处理,政府规划等电子政务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2007年10月,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健全政府职能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行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许多地方政府都将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作为“十一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如:上海、深圳、广州等沿海城市纷纷提出建设数字城市的计划,其中电子政务的建设是数字城市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深圳市率先在全国建成了深圳信息网,该网络充分利用邮电通信网、有线电视网、无线数据网和卫星网四大通讯网络,构筑起全市政府部门统一的公共通讯网络平台,成为涵盖市6个区以及88个局委办、汇集几十个各类数据库、面向21世纪的动态信息资源交汇体系。另外,据前瞻产业研究院的《2012-2016年中国信息化产业深度调研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2006年,我国的政务信息化市场规模为550亿元,同比增长16.4%。至2010年,我国的政务信息化市场规模达到1014亿元,同比增长17.5%。未来几年,我国政务信息化市场仍将持续平稳增长,预计今年我国电子政务市场规模将达到1390亿元。由此可见,我国电子政务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美国作为较早实行电子政务的国家之一已取得了显著成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尽管我国在电子政务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就目前而言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因此,本文将对中美电子政务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一个总结。
中美电子政务的绩效评估
2008年,联合国《全球电子政务调查报告:从电子政务到整体治理》,认为美国电子政务建设水平在世界上名列前茅。美国电子政务成功重要原因是将其纳入绩效评估管理体系,通过健全立法、制定规范、明确标准、严格考核,保障电子政务的可持续发展。美国电子政务绩效考核体系从20世纪90年代就开始建立,1993年美国政府颁布《政府绩效与结果法》,该法律明确了绩效评估的目的,赋予了绩效评估权威性、独立性的法律地位,成为美国政府绩效评估制度发展史的重要里程碑。1994年,美国国家信息技术小组提出《政府信息技术服务前景》的报告,要求建立以顾客为导向的电子政府,从而为电子政务绩效评价体系设计提供了必要依据。进入21世纪,美国政府的绩效评估迈向了实践结果导向阶段,美国政府连续《总统管理备忘录》、《政策规定绩效分析》等文件,主要内容是对绩效评估实务操作进行规范要求,从具体行动来进行绩效考核。2003年,美国绩效学会对电子政务绩效开展评估,《建立基于绩效的电子政府》报告。至此,美国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形成了系统完善的体系。2007年,美国管理和预算办公室提出,今后的注意力将逐渐从项目建设转移到项目的绩效和应用效果上,并且重新设计了项目的绩效评估体系,新的评估体系主要包括三个指标:参与度、使用度和用户满意度。#p#分页标题#e#
美国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体系主要是指联邦电子政务事业架构(FEA),它是一种“以公民为导向,以结果为目标”的全方位评估,它将对公众的服务作为出发点,着重于网上行政服务能力的全面测评。2002年,美国正式出台了“联邦电子政务事业架构”(FEA)。FEA的目的是对电子政务流程进行统一的定义,对电子政务实施效果进行客观的评价,促进政府与社会、民众的沟通,加强内部整合。FEA是电子政务建设效果的最终体现,主要由五个模块组成,即“业务参考模型”(BRM)、“服务构件参考模型”(SRM)、“技术参考模型”(TRM)、“数据参考模型”(DRM)、“绩效参考模型”(PRM)。五个模型分别设置具有上、下位关系的评估指标,构成层级体系,从而可以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绩效考核。在FEA中,“绩效参考模型”(PRM)最为重要。通过PRM测评,可以知道哪个服务项目或政府部门更有效率,并能精确的发现其存在的问题。PRM由“评估领域”、“评估类别”和“评估指标”组成。PRM以需求为中心,全方位覆盖了电子政务的各个要素和领域,其评估的结果直接同政府部门奖惩相结合,提高了政府电子政务的绩效。
中国的电子政府工程是1999年正式开始的,在《2003-2004中国城市政府门户网站评价报告》中,对336个地级以上城市政府门户网站的调查和评价显示,在2004年1月30日以前,已经建立政府门户网站的城市303个,约占调查城市的90.2%,数量比较可观,但是这些城市中开展信息化绩效评价的不超过10%,占很小的比例。2008年,ITGov中国IT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制订了《服务型政府电子政务综合绩效评估体系》,它立足社会公共服务,以综合视角,设置了“应用与服务”、“资源整合利用”、“管理与保障”三项一级指标,“网上公共服务”等二级指标,若干项能全面反映评估电子政务各个方面的三级指标,并区分为通用类指标、专用类指标和评议类指标。该体系的制定,确立了中国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体系的初步模型。
由于中国电子政务起步晚,政府绩效评价体系自身建设还相当不完善,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与现实的发展有一定差距。中国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体系最早是由项目实施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主导的,以加强内部管理与控制为宗旨的内部评估,类似于政府部门的内部审计,主要内容是考察资金投入与实际产出,并不重视项目本身的使用效果与政务价值,所使用的指标与方法也比较简单。这种评估通常是伴随着项目验收进行的,一旦验收完毕,评估也就结束了。近年来,中国政府开始让部分评估机构开始对一些电子政务项目进行比较系统绩效评估。这些评估体系的内容与手段各异,并没有采用固定的评估模型,也没有形成任何标准。然而这类评估体系往往是在一定的理论基础上形成的,因此能形成一整套科学的指标体系,并且评估内容多为项目的应用价值,对投入的关注度有所下降。因此这种评估体系比以往的内部评估体系有显著的优势,但它的评估范围仍有一定局限性,其评估对象基本集中在政府网站,很少涉及其它类型的电子政务项目。
我国电子政务的未来发展
通过上文对中美电子政务发展过程、现状以及绩效评估的分析,可以发现我国电子政务还存在着很多的缺陷和不足,因此我们需要扬长避短,结合我国行政发展传统,借鉴美国等电子政务先进国家的发展经验和措施,努力使我国电子政务发展到一个新的水平。我国电子政务未来发展的策略:(1)一个项目的成功实施必须有一个明确的规划和目标。因而,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需要一个分步的规划和明确的目标,就像五年规划一样,我国中央政府应该制订统一的电子政务发展五年规划,分阶段分领域的落实规划目标。(2)纵观美国电子政务发展历程,电子政务立法总是先于电子政务的发展,电子政务只有在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下才能顺利实施。目前,我国尚未有国家性的电子政务法案,我国电子政务领域立法欠缺亟待解决,所以我国应抓紧制订《电子政务规划纲要》、《电子政府法案》、《电子政务安全法》、《电子政务使用者规范》、《电子政务网上交易规范》等法律法规。(3)真正发挥互联网的作用,实现各部门、各单位以及与公民个人间的信息共享,建立各种专业数据共享库,同时注意做好政府内网和外网的安全工作,提高电子政务使用率。(4)以公民为导向建设电子政务,提高政府网站建设质量,简化服务流程,缩短服务时间。目前我国政府网站众多,各级县市基本上都有自己的网站,然而电子政务网站内容却杂乱无章,内容更新缓慢,根本不能满足公民需求,这就需要整合电子政府网站功能模块,缩短行政时间,提供“7×24”全天候一站式服务模式,加强同公民的沟通交流。(5)电子政务的建设需要依赖先进的技术,这就需要借鉴美国发展模式,与大型信息技术企业合作,共同开发适合本地区的电子政务系统,节约开发成本,提高电子政务水平。(6)电子政务的建设还要做到理论运用与实践相结合,与时俱进,加强与高校的紧密合作,将高校的科研力转化为生产力。(7)电子政务的快速发展还必须采用连贯的发展模式,由于不同领导人有不同的发展策略,而每位领导人又有任职时间的限制,往往导致一个地区电子政务发展不连贯,这就需要我国优化电子政务行政领导模式,健全电子政务内部监督体制,优化记录方法,使电子政务规范发展。(8)建立由公众主导的绩效考核体系。公众作为电子政务的服务对象和直接参与者最具有发言权,因此,我国的电子政务绩效考核体系应借鉴美国的方法,以公民为中心,不断优化电子政务建设模式。(9)加强对电子政务行政人员的专业培训,促进领导思想转型。美国由于教育发达,行政人员受教育程度高,因而不存在这个问题。而我国由于历史问题,导致一些大龄行政人员学历水平过低,不能适应电子政务的发展,一些领导也受我国封建传统思想的影响,不想或者消极进行电子政务改革,这都将影响我国电子政务发展,因而需要加大专业培训,解放思想,选聘高技能人才,壮大我国电子政务队伍。(本文作者:白银元 刘琼芳 胡新丽 单位:中南民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p#分页标题#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