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党建观念的产生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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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企党建观念的产生及发展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渊源的思想包含着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的思想萌芽。提出了关于私营企业党建的可贵思想,这些思想无疑是当今形势下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思想的理论渊源。深入研究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思想,有助于全面了解我们党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理论形成的来源和发展的脉络,对于当今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私营企业党建思想产生的历史背景   私营企业党建思想是历史发展的产物。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社会主义因素逐渐增多,资本主义因素逐渐减少,逐步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最终转变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性的社会形态。这一时期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的同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以解决当时国内主要矛盾,推动中国社会向前发展。私营企业党建思想,正是适应这一时代要求,在围绕实现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中心任务这个历史背景下产生的科学思想。   (一)在私营企业中开展建党和党建工作是增加工人成分的党员比重,适应党的工作中心转移的现实需要   新中国成立后,党的工作中心由农村转移到城市,党面临着建设城市、发展工业的任务。随着党的工作中心的转移,中国工业有了初步发展,工人阶级队伍也随之不断壮大,由全国解放时的800万人到1952年发展到1580万人。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也随之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党员人数从1949年底的450万人,发展到1951年3月的580万人。但是产业工人中的党员所占比例不大,按成分来讲,党的绝大多数党员仍然来自农民,工人成分的党员比重不大。见下表所示:通过此表统计可见,在1953年,工人党员仅占党员总数的7.31%,而农民(贫下中农与中农)占86.04%。工人党员的数量比重很小,工人党员成分同其他成分比,仍然是少数。以东北地区为例,东北工人中的党员是比较多的,但据统计,到1949年3月,在90万产业工人中,也只有党员16508人,仅占1.8%;而在解放较早的哈尔滨,7万多产业工人中,只有党员845人,牡丹江3万多工人,党员更少,只有100人。〔1〕党员成分的这种构成状况,同革命胜利后党的工作中心的转移是不相适应的。而当时的私营工商业占有大约380万工人和店员,他们是工人阶级队伍的一支重要力量。增加工人成分的党员比重,应该着重考虑这一重要队伍。   (二)在私营企业中开展建党和党建工作是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建国初期,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还是一种重要的经济力量,在社会主义工商业未能充分发展时,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在增加物质生产、扩大商品流通、培养企业技术管理人员、积累建设基金等方面有一定的积极作用。〔2〕正如在七届二中全会的总结发言中所说的,资本主义经济在建国以后还占有很大比重,对国计民生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针对这一事实,中央政府采取了在国营经济领导下,五种经济成分“分工合作各得其所”,共同发展,保护私营资本主义经济和城乡个体经济的政策。资本主义经济得到逐步恢复和发展,建国初期,其工业产值、商品批发额和零售额分别占全国的63%、76%和83.5%。〔3〕我国“占有大约三百八十万工人、店员的私营工商业,是国家的一项大财富,在国计民生中有很大的作用”〔4〕。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需要大批的党员充实到资本主义工商业各个部门中去,以切实加强党对私营工商业的领导,巩固党在这一领域的领导地位。   (三)在私营企业中开展建党和党建工作是“五反”运动顺利开展的前提条件   随着“三反”运动的深入,揭发出党政军内部的贪污分子,多数与资本家有关系。因此,中共中央决定在资本主义工商业中开展“五反”运动。根据中央的指示,要求全国各大城市(包括各省城)在1952年2月上旬均应进入“五反”战斗。这样,“五反”运动就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中国共产党为检查资本家的“五毒”行为,检举和揭发资本家的一切违法行为,党组织有国家干部和工人、店员积极分子参加的“五反”工作队,分批进驻私营企业。在这种情况下,私营企业党组织担负着发动群众揭发不法资本家的违法行为,同时号召一切不法资本家坦白交代自己的“五毒”行为的重任。针对运动中一些资本家惶恐不安的情况,党组织还要通过多种渠道做工作,以稳定局势。因此,为配合“五反”运动的顺利进行,加强私营企业的党组织建设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四)在私营企业中开展建党和党建工作是1951-1954年整党建党运动的重要内容   1951年2月,党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在全党进行整党和建党工作。提出用三年时间,实现整党任务。同年3月,中共中央召开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和《关于发展新党员的决议》,确定了全国基层党组织整顿的方针,具体部署了整党建党工作。根据中央的决议,从1951年下半年起,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对党员进行登记、审查和处理,并结合整党在城市工矿企业、机关、学校和农村,积极慎重地进行建党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发展党的组织和吸收新党员的工作。在已经完成的新区农村和工厂、矿山、企业、机关和专科以上学校,发展新党员和建立党组织。同年10月,中共中央又作出关于接收新党员的规定,指出在没有党的组织的地方和党员很少的地方,发展党员和建立党的组织,是党的一个严重的政治任务和组织任务。〔5〕   而当时的私营企业大多没有建立党的组织,党员也非常少,因此,在私营企业中开展建党和党建工作成为此次整党建党运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此外,这次整党的一个特点就是结合各项政治运动和工作任务而进行。次年2月,当“三反”运动开始后,党中央于当月3日发出《关于“三反”运动应和整党运动结合进行的指示》认为:工矿企业支部的整顿,与“三反”、“五反”运动及民主改革、生产改革以及增产节约、生产竞赛等运动结合进行。到1954年春,整党工作基本结束。经过整党,提高了广大党员的觉悟,纯洁壮大了党的组织,增强了党的战斗力,为完成党的各项伟大任务在思想上组织上作了重要准备。〔6〕在私营企业中建立党的组织,扩大党员队伍,开展党的工作是这次整党建党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确保了此次整党建党运动的顺利进行。#p#分页标题#e#   二、私营企业党建思想的提出与发展   私营企业党建思想,是在他的企业党建思想基础上形成的,是在“五反”运动中正式提出的。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基本被消灭之后,它也随之失去了其存在的实践基础。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企业党建思想的萌芽   很早就注意到了企业的党建问题。建党初期,在领导湖南建党的过程中,就极为重视在产业工人中建立党的组织,重视增加党的工人成分。在每一个工厂,每一个行业里,都努力发现积极分子,培养干部,为后来发展、壮大湖南地方党的组织创造了条件。1929年4月,在《红军第四军前委给中央的信》中认为,无产阶级领导是革命胜利的关键,为了实现党的领导,必须加强产业党组织的建设。“党的无产阶级基础之建立,大区域产业支部之创造,正是目前党在组织方面的最大任务。”〔7〕不仅如此,始终关注党员成分比例问题,同年6月,在《给的信》中对红军中党员的成分做了统计:“我们千万不要忘记红军的来源和它的成分,五月份统计,全军一三二四名党员中,工人三百一十一,……工人与非工人的比例是百分之二十三对百分之七十七。”〔8〕还对这一状况形成的原因给予了正确的分析,指出由于中国革命走的是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所以在党员成分上农民占绝大多数,工人家庭出身的占少数。针对工人运动的薄弱和党员队伍中工人成分太少的现象,1939年6月10日,在延安高级干部会议上所作的报告中强调指出:“工人运动在群众运动中是比较薄弱的,党的成分中工人亦太少,今后应该在这两方面有进步。”〔9〕除此之外,还特别关注企业内部党的工作、行政工作、工会工作三者之间的关系。1942年10月,在陕甘宁边区高级干部会议上指出,一个工厂内的行政工作、党支部工作、工会工作分裂开来的做法是完全错误的,三者必须统一在这样一个共同目标之下:成本少,产品好,销售快,这就是行政、党支部、工会的共同任务。次年3月,陕甘宁边区政府召开了直属公营工厂的厂长、支部书记、工会主席联席会议,决定建立“厂务会议”制,对“三权鼎立”现象有所克服,但是又出现了厂长包办过多,削弱了党支部与工会独立工作的问题。〔10〕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对企业党建工作做了初步探索,尽管不够成熟,但却有力地配合了当时党的武装斗争的中心任务。   (二)新中国成立后三年经济恢复时期的企业党建思想的初步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党的工作中心由武装斗争转向城市建设,发展工业。但是党的工人成分依然很少,在企业中党的组织仍然没有强大的无产阶级的基础,这与党的城市建设、发展工业的中心任务不相适应。因此,更加重视吸收工人阶级中的先进分子入党和增加党的工人成分,提出了今后应重点在工人中发展党员的方针。1950年5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发展和巩固党的组织的指示》,提出了在人民群众中“公开建党”的方针和任务。按照党确立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鉴于广大农村尚未完成,党把建党工作的重点放在产业工人中。〔11〕同年6月6日,在党的七届三中全会上所作的《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的报告中,指出:“必须注意有步骤地吸收觉悟工人入党,……扩大党的组织的工人成分。”〔12〕1951年2月18日,在为中央起草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议要点》中,又明确强调,在整党、建党中“城市及新区建党必须采取慎重的方针。城市着重在产业工人中建立党的组织”〔13〕。在“工厂内,以实现生产计划为中心,实行党政工团的统一领导”〔14〕。同年3月召开的党的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作出决议:“目前首先应该着重在产业工人中吸收新党员与建立党的组织。”〔15〕新中国成立后的三年经济恢复时期,对企业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努力探索,提出了很多重要的企业党建理论,为建国初期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以及开展大规模的国家工业化建设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三)“五反”运动中私营企业党建思想的提出   在重点在工人中发展党员的方针指导下,“五反”斗争开始后,私营企业中的党的建设任务更突出。1952年3月23日,在为中央起草的关于“五反”斗争必须达到八项目的的指示中,提出:“在一切大的和中等的私营企业的工人、店员中建立党的支部,加强党的工作。”〔16〕这是第一次明确提出关于私营企业党建的思想。这一重要思想,对于当时发挥工人阶级对资产阶级的领导,从而加快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步伐,起到了重要作用。按照中央的部署,到1952年底,全国500人以上的公、私工矿企业中,都有了党的基层组织。同年9月,在给黄培炎的信中,指出资产阶级应该“接受工人阶级的领导”,“工人阶级对于资产阶级的领导,也就是共同纲领所规定的”,“资本家应充分接受工人阶级和国营经济的领导”。〔17〕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关系是:“一个是领导者,一个是被领导者。”〔18〕次年9月召开的第二次组织工作会议提出:“为了使党的组织建设适应于党的当前政治任务,今后应特别注意做好在国营、公私合营及私营厂矿企业的产业工人中发展新党员的工作,尤其应注意在各厂矿企业的重要管理部门、生产部门和重要车间的技术工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中发展新党员,建立党的组织。”〔19〕   (四)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的私营企业党建思想   1956年底,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大体完成,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基本上被消灭,私营企业党建思想也随之失去了其存在的实践基础。随后,党的指导思想逐渐“左”偏,企业党建理论也随之偏离了正确的方向,至“”时期,企业党建思想的发展出现重大偏差。随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我国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非公有制经济得到逐步恢复和发展,党的私营企业党建理论才逐步走向正确的、健康的发展轨道。#p#分页标题#e#   三、私营企业党建思想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私营企业党建思想,是党建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在私营企业中开展建党和党建工作,有力地配合了党的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的完成,为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完成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一)工人成分的党员比重提高,加强了工人阶级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领导   鉴于党执政后党的工人成分少的状况,认为,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必须重视扩大党组织中的工人成分,以适应党的工作中心的转移,适应党建设城市、发展工业的中心任务。为此,《关于发展和巩固党的组织的指示》明确指出,党的发展工作必须采取严格审查的方针和稳步前进的方法。今后发展的重点应放在城市中,首先是工人阶级中,在3年至5年内,要从产业工人中接收1/3的工人入党。在老区农村,一般停止吸收党员;在新解放区农村,也暂时不发展党组织,而要集中力量在各种斗争中组织、教育广大农民,发现与培养积极分子,待完成后再进行发展党员的工作,今后3年至5年之内,农民党员以不超过人口的1%为标准。〔20〕1952年,进一步提出要在私营企业中开展建党和党建工作,吸收更多的觉悟工人入党,以此进一步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在这一重要思想指导下,工人党员数量有了显著提高,产生了一批忠于党的新生力量。截至1953年6月,全国各地共接收新党员107万人,新建立支部8.2万个。全国党员数由1950年年底的582万人发展到636.9万人,党支部由1950年年底的24.6万个增至32.8万个。〔21〕截至1956年6月底止,全党共有党员10,734,384人,……其中,工人党员1,502,814人,占党员总数的14%。〔22〕这时工人党员已经由1953年的7.31%提高到14%,提高了接近6个百分比,使党的组织深入到全国各厂矿企业(职工人数50人以上),从而实现了中国共产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有力领导,大大加强了工人阶级在国家中的领导地位。   (二)为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完成创造了有利条件   早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就科学地预见到:“对于私人资本主义采取限制政策,是必然要受到资产阶级在各种程度上和各种方式上的反抗的,特别是私人企业中的大企业主,即大资本家。限制和反限制,将是新民主主义国家内部阶级斗争的主要形式。”〔23〕新中国成立后,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了限制、利用的政策。同时,资本家反限制、反利用的斗争也一直没有停止过。在这种情况下,在私营企业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做好资本家的思想政治工作就显得尤其重要。通过私营企业党组织开展的卓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得资产阶级内部涌现出一批接受共产党的领导,靠拢工人阶级的进步分子,这就为随后进行的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良好的内部条件。伴随着在私营企业建立党组织,在企业内部也建立起工人、店员监督生产的制度,从而加强了对资本家的监督。这不仅巩固了工人阶级和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而且为把资本主义工商业进一步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创造了必要的前提。1953年7月中华总工会发出的《关于加强资本主义工业中的工会工作的指示》就明确指出:通过公私合营或其他各种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通过我们的在资本主义工业中各方面的工作,特别是党、青年团和工会的工作,资本主义工业是可以逐步改造以至最后使之国有化的”〔24〕。在私营企业中开展建党和党建工作,确保了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完成。   (三)有力地配合了“五反”运动的开展   “五反”运动过程中,提出了私营企业党建的重要思想,促进了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进一步拓展。私营企业党组织开展卓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直接配合了“五反”运动的顺利推进。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我们党的重要政治优势。私营企业的党组织充分利用这一政治优势,在实际工作中,注意利用矛盾,分化瓦解,采取团结多数,孤立少数,区别对待,宽大处理等政策,安定了占总户数95%的大多数工商业者,从而达到了团结多数、孤立打击少数的目的。正如主持起草,1956年2月24日中央政治局正式通过的《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决议》指出的“1952年的‘三反’‘五反’的斗争,开始造成了我们国家有可能完全控制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局面”。〔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