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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于2004年颁布实施了《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金融衍生产品的监管法规,但仅仅依靠一部《办法》来监管交易品种千差万别、操作程序复杂、市场瞬息万变的金融衍生产品是很不现实的。目前,我国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均为ISDA成员。ISDA协议的有关条款规定,如果交易双方发生交易纠纷需要司法解决,原则上应由英国法院或者纽约州法院管辖。但这种管辖并不具有排他性,在交易双方同意的前提下,接受交易一方法院的司法管辖也是可行的。也就是说,当我国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合作时,如果双方同意,那么我国法律也可适用。但由于我国目前有关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方面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这在一定程度上使我国商业银行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业务得不到司法保护。
一、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发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制约因素
(一)专业人才资源匮乏
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具有较高的技术性和复杂性,它要求从业人员必须深刻了解我国传统银行业务,还要对国际金融市场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和准确的判断力。我国目前有实践经验的高水平的专业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人员、研究人员和产品设计人员都很匮乏,制约了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发展。
(二)风险内控机制不完善
巴林银行宣布倒闭、04年中航油折戟沉沙、05年的国储铜等一系列事件告诉我们:一个切实有效的内部风险控制系统关系着一个企业的兴衰存亡。对于我国商业银行而言,在传统银行业务方面风险内控系统已经比较成熟,而在金融衍生品业务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交易员越权操作就和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相关;其次,金融衍生品的风险缺乏有效的评估机制。在代客交易中,要求客户根据重估结果及时追加保证金,但对于敞口如何重估、重估频率、重估时点、配套系统及人员支持均缺乏明确规定,这使得及时估值缺乏实际效应。完善的风险内控机制是银行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前提和保障,如果做不到这一点,想要通过发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提高利润,无异于饮鸠止渴。
(三)金融创新动力不足
尽管我国商业银行正在经历产权改革,但长期的垄断经营以及无倒闭风险使得我国商业银行普遍缺乏利益刺激和竞争压力。当国外银行建立起了现代治理经营机制,实现了从金融中介到服务中介的转变时,我方银行依然满足于传统银行业务,金融创新意识薄弱、动力不强。
1.市场制约因素
(1)缺乏期权期货等衍生品交易市场。我国商业银行现有的结构性理财产品多以汇率、利率作为基础资产,然而由于国内尚未建立相关标的物的期权市场,作为结构化理财产品发行者,银行无法通过国内市场对冲理财产品中期权的风险,形成了巨大的风险暴露。同时,衍生品交易市场能够有助于银行对衍生产品进行正确的市场定价。
(2)缺乏可靠的人民币国债收益率曲线。国债收益率曲线是所有金融业务的基础,所有债券、证券化资产等传统产品的定价皆离不开国债收益率曲线;各类债券、外汇远期、互换、期权等基本的衍生产品也难以定价。经常情况下,很多债券一天都没有交易,从而没有市场价格,因此大部分的银行连每一天的盈亏数字都没有。没有日盈亏数据就很难建立有效的市场风险管理模型。所以,加强国债收益率曲线的建构是整个市场发展的重要的基础之一。
2.监管制约因素
(1)监管滞后。在英美等经济发达国家,在金融监管方面都体现了法律现行的原则。即先制订一套比较完善的制度,然后再开展业务;而目前我国银行业金融衍生品方面的立法相对滞后,且政出多门,与日益发展的市场不适应。
(2)监管效率低。从目前看来,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上是多头管理,央行、银监会都在各自领域负责相应机构金融衍生业务的监管。由于部门分割,导致既存在重复监管,又存在监管真空。现以中国银行为例,对其产品结构进行分析。根据中国银行最新的2008年A股半年报以及2007年半年报资料进行整理,得到以下关于中国银行集团以交易、资产负债管理及代客为目的叙做汇率、利率、权益及商品相关的衍生金融工具分布情况。在外汇衍生金融产品方面,由于中国银行在这一领域的专业优势,比平均值60%高出了17.3个百分点。在外汇衍生金融产品中,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及交叉货币利率互换合同占总外汇衍生金融产品97.32%,与2007年6月相比增加了42.75%。导致这一巨大比例的原因是在中国银行的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及交叉货币利率互换合同中,包括了与客户叙做的外汇衍生交易、用以管理与客户交易产生的外汇风险而叙做的远期外汇交易,以及为资产负债管理及融资需要而叙做的外汇衍生交易。前两部分的代客交易主要是为购买结构性外汇理财产品的客户服务,第三部分交易则是出于银行的自身需求。中国银行是我国商业银行中汇率风险最为集中、风险敞口最大的银行之一,08年又是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变化近五年来最大的一年,国际金融危机导致了各重要汇率走势的巨大波动。在这样的金融环境之下,通过外汇衍生工具将汇率风险进行对冲是持有大量外汇的中国银行的必然举措。在利率衍生品方面,由于08年国际金融危机,中行作为交易基准的利率如LIBOR和HIBOR都出现了下降,特别是在08年1月到6月,三个月LIBOR从4.6一直跌到2.5。而人民币汇率较主要外币品种如美元、英镑、欧元汇率稳定下行。这一现象导致了外汇衍生品活跃、利率衍生品交易量低迷。从各种利率衍生品结构上来说,08年上半年与07年相比未出现大的变化——利率互换占85%左右,利率期权10%,利率期货交易浮动在5%上下。
二、几点建议
尽管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在近几年中发展迅速,但和外资银行成熟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体系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层次较低,产品还未标准化和系统化。结合前文所述的我国商业银行金融衍生品业务现状,在此提出几条建议:
(一)加快发展利率衍生品
利率衍生品在国际市场交易量接近所有金融衍生品总和的90%,是全球交易量最大的衍生品种。利率衍生品帮助其他衍生品进行正确的市场定价,在金融衍生品市场中具有基石意义。另外一方面,我国商业银行手中持有大量国债,作为债市的最主要投资者,在人民币利率市场化的背景下将面临巨大的市场风险,急需利用远期和期权等利率衍生品进行风险控制。虽然利率非市场化和各种政策限制了我国商业银行在利率衍生品方面的作为,但银行依然应该扩大利率衍生品品种,在国际金融市场上接触更多的主流利率衍生品,提高自身业务水平。#p#分页标题#e#
(二)引进衍生品业务专业人才,建立激励机制
现代银行的竞争实际上是核心人才的竞争。值此金融危机之时,国内许多商业银行组团去海外招聘专业金融人才充分说明了我方银行在这方面的强烈意识以及国内金融专业人才的匮乏。吸纳优秀金融人才、培养高素质金融工程设计团队、建立长效的激励机制和培训机制,我国商业银行才有能力、有资本与外资银行进行竞争。
(三)规范金融衍生品的会计核算
虽然财政部在05年推出了四项会计准则,但对商业银行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会计核算目前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系统规范。各银行的衍生品交易数据难以查找,对投资者而言就没有投资依据。规范金融衍生品的会计核算系统是我国商业银行在发展衍生品业务中无法避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