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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化产业面临加快发展的新局面 (一)当今世界,文化与社会政治、经济相互交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文化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世界多极化趋势下,越来越多的国家把提高国家文化水平作为重要发展战略。 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最早由上世纪90年代的英国提出。文化产业是一种新兴的产业,它是经济、文化、技术等相互融合的产物,具有高度的融合和辐射能力。文化产业具有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产业关联度大等特点,成为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不可忽视的力量。有关资料表明,全世界文化创意产业每天创造220亿美元的价值,并且还在以5%的速度递增。文化产业已成为许多发达经济体的重要支柱产业,如美国的文化产业占到GDP的25%,日本是20%左右,欧洲国家平均在10%至15%之间。 美国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政府行为方面是典型的“无为而治”,但是这绝不意味着美国政府无所作为。 美国政府和准政府部门在许多关系到国家安全、公益性强、市场作用不到的文化事业方面仍然发挥着不可小视的作用。这主要表现在:(1)保障对外宣传项目发展,支持文化贸易。(2)支持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美国有30多家国家公园。联邦政府为包括国会国书馆、国家档案和记录局、国家植物园在内的大量文化组织及其运转提供支持。(3)普及文化艺术,维护文化多元性,保护弱势族群文化遗产,鼓励文化吸纳和创新。(4)健全文化创意产业相关法律政策,营造法制环境。目前,美国已经建立了全球最完善的版权保护体系。(5)注重科技投入。美国注意发展有竞争力的文化创意产业。(6)培养和吸纳创意人才。全美已有30所大学开办了艺术管理专业。(7)遵循市场规律。美国的文化产业一直遵循“高成本、高收益”的投资理念。 日本虽然最近十多年来经济低迷,但其文化产业却一直发展良好。20世纪90年代末,日本已成为新兴的文化超级大国。日本文化产业得以发展的根本原因:一是政府积极推动并倾力支持。日本政府于1995年确立了21世纪的文化立国方略,2001年全力打造知识产权国战略,2003年又制定了观光立国战略。二是建立和完善文化产业法律法规体系。近些年来,日本先后颁布了《著作权管理法》、IT基本法、知识产权基本法、文化艺术振兴基本法等法律、法规。三是文化和市场深入结合。在日本,企业是文化产业发展的主体,日本的文化产业项目都进入市场操作。四是中介组织作用明显。日本文化行业协会很多,作用十分突出。这些行业协会负责制定行业规则、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以及文化产品的审查、把关等。五是积极开拓海外市场。 20世纪80年代以后,为适应公众不断增长的文化需求,欧盟国家对文化体制和文化政策进行了改革和调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处理国际文化关系中,奉行文化多样性原则,主张各民族文化共同发展。1992年,欧盟提出“文化例外”的主张,并确定了如何界定“文化例外”的六条标准。二是欧盟国家政府的文化政策奉行两个原则:鼓励竞争原则;国家干预主义原则。前者主要是鼓励公平竞争,让公众自由选择各种媒体。后者是扶持弱小媒体,使之具有与实力雄厚的文化企业同等的发言机会,避免过度集中和垄断。三是在文化产业管理体制上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多元化模式。欧盟各国文化产业各领域呈现多元化格局,不仅放开对社会资本的限制,还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效率。四是注重扶持和资助文化产业。欧盟许多国家政府十分重视对文化企业给予扶持,对各类文化产业给予各种形式的直接或间接资助。 (二)文化产业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重要突破口。 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力量。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迫切需要,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有利于建立和谐社会。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西方的商品逐步进入国内,国外的文化和意识形态也随之进入中国,对中国传统文化提出了挑战,但同时也推动了中国文化自身的发展,并提供了一个走向世界的历史机遇。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就指出“:我们要在发展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发展高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1992年,国务院办公厅综合司编著《重大战略决策———加快发展第三产业》,首次在政府文件中明确使用“文化产业”概念。2000年10月,在《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首次在正式文件中正式使用了“文化产业”的概念。但当时文化产业还停留在概念层次,文化产业的边界模糊。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用专章论述了文化建设,指出要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完善文化政策,支持文化产业发展。2005年前后,文化产业分类和统计指标体系:《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和《文化及相关产业指标体系框架》相继出台投入使用,划定了我国文化产业的边界。2006年9月13日,《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颁布,确定了“十一五”期间文化发展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和目标任务。 我国拥有丰富文化资源,但文化产业相对落后。根据国际经验,人均GDP在3000美元左右,个人消费进入物质消费和文化消费并重时期,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广泛的市场需求。2008年我国人均GDP首次超过3000美元,这表明文化消费迅速成长的时期正在到来。根据国家统计局最近的报告,2010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为11052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仅有2.75%。但2008年以来,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年均增长达到了24.2%。据专家测算,我国每年文化消费可达4万亿元,但实际消费不足1万亿元,巨大的文化消费潜力和产业发展空间有待挖掘。我国正面临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p#分页标题#e# 二、文化产业日益成为金融支持的重要对象 金融是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近些年来,我国金融业与文化产业日益融合。一方面文化产业融资需求较大。文化产业具有知识和资本密集的特点,需要进行大量的创意和研发工作,相应的资金投入规模较大。另一方面需要金融引导文化企业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运营的规范化水平。2010年3月,人民银行联合等9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94号),这是近年来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繁荣的第一个全面的金融政策,在创新信贷产品、完善金融服务、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培育文化产业保险市场,建立和完善配套机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和政策突破。 文件下发以来,相关部门和机构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切实加大对文化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一是银行创新信贷产品,并提供专业化的信贷服务。商业银行通过“版权质押”、“版权+票房收益担保”等方式为文化创意公司提供贷款,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截至2010年末,文化产业中长期贷款余额达715亿元,同比增长61.6%。二是证券市场成为文化产业新的融资平台。文化创意公司通过上市、发行可转换公司债、短期融资券等方式筹集资金。此外,国内外私募基金也开始进入文化产业。资本市场发展也推动了文化创意产业的并购重组。2010年全国共27家文化产业企业发行42只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合计金额396.66亿元,同比增长62.6%。截至2010年末,传播与文化业上市公司市值1439.9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87.1%。三是保险业积极尝试支持文化产业。中国信用出口保险公司为软件外包企业提供出口信用保险;为影视公司提供出口信用保险服务。 2010年12月,文化产业保险试点启动,确定了首批11个试点险种和3家试点公司。四是银政合作共同扶持文化创意企业。各地各部门纷纷出台有关金融支持文化产业的政策。北京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信息服务平台积极组织项目会,支持文化产业项目融资。2009年人民银行北京营管部、北京银监局联合了《关于金融支持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了《关于金融支持陕西文化产业做大做强的指导意见》。金融机构也积极开拓文化市场。2009年4月中国银行与文化部签署了《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为文化产业的全方位发展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 三、文化产业的做大做强需要金融的深度融合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文化产业,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总的来看,我国文化产业呈现出健康向上、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正在成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引擎和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在看到文化产业加速发展的同时,必须看到目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还不充分,总量规模偏小、社会化、产业化程度低、结构不合理,尚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当前,我国金融机构积极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加强金融支持文化产业的要求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金融需求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其中的主要原因:一是受文化产业自身发展和配套政策等因素影响,合格的市场融资主体较少,融资的外部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我国金融机构对文化产业还比较陌生,针对文化企业特色的金融创新还远远不足,需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推动和改进文化产业的金融服务水平。三是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等民间资本尚未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任务。可以想见,一个文化产业高速发展的新时期即将到来。对于金融业而言,大力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与繁荣,既是摆在面前的新任务,也是新机遇。 按照中央要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 同时,进一步改进和提升对我国文化产业的金融服务,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快速发展。 (一)加强金融政策和财政政策的有效结合,探索建立金融支持文化产业的多层次贷款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推动财政部门探索设立文化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合理分散承贷银行的信贷风险。探索设立文化产业专项担保资金,组建文化产业专业担保公司。积极倡导鼓励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大力开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企业“走出去”的贷款担保业务品种。加强对中小型文化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有效撬动金融资源。 (二)推动金融机构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发展适合文化产业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升服务意识,设立专家团队和专门的服务部门,综合推出信贷、债券、信托、基金、保险等多种工具相融合的一揽子金融服务,主动向文化企业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对于处于成熟期、经营模式稳定、经济效益较好的文化创意企业,要优先给予支持,并以这些企业为龙头,积极开展对上下游企业的供应链融资,支持企业开展并购融资,促进产业链整合。延伸金融支持链条,积极开展文化创意培训贷款试点,促进相关人才的培养。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根据文化企业特点和风险防范的要求,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信贷业务创新。对于具有稳定物流和现金流的企业,可发放应收帐款质押、仓单质押贷款;对于租赁演艺、展览、动漫等相关设备的企业可发放融资租赁贷款;对于拥有优质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的企业,可发放权利质押贷款。积极开发文化消费信贷产品,为文化消费提供便利的支付结算服务。探索和完善银团贷款的风险分担机制,鼓励商业银行探索联保联贷等方式。完善相关产品利率定价机制,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建立科学的信用评级制度和业务考核体系。#p#分页标题#e# (三)进一步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扩大文化企业直接融资规模。鼓励文化企业利用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多种工具拓宽融资手段。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支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进入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支持发展前景较佳的文化企业通过上市公司收购、兼并、托管或股权置换等资本运作方式进行融资,迅速做大做强。鼓励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民间资本和外资积极进入文化产业。 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机构投入为支撑、外资和民间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文化产业融资机制。 (四)发挥保险职能作用,积极培育和发展文化产业保险市场。鼓励和引导保险机构根据文化企业的特点,推动保险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积极开发适合文化企业需要的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探索开展信用保险业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针对文化出口企业的保险服务,积极提供出口信用保险服务。 (五)加快配套制度和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文化企业改革创新。出台扶持中小文化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对金融机构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实施相应的税收优惠。加强与文化产业相关的产权保护、信用评级、价值评估、法律咨询、融资担保等服务的管理,统一业务标准、公开服务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加快行业信用建设和信息共享,相关部门将所掌握的文化企业信息纳入企业征信管理系统,为银行信贷提供良好的征信环境。建立完善文化产业统计制度,提高统计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快文化团体转企改制,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骨干文化企业,建设一批优势突出的文化产业基地,充分实现文化产业规模效应。加快文化产业自身转型和结构调整,从产品结构、组织结构、所有制结构、技术结构及区域结构五个方面制定有针对性的调整政策,从转变发展方式中获得新的推动力和增长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