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发展推进海洋经济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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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发展推进海洋经济区建设

 

金融资本是海洋经济区规划开发和稳定发展的基本经济要素和内在动力。构建可持续的海洋经济区金融支持体系,通过多层次、多主体参与的金融政策和经济区投融资环境优化,增强海洋经济区金融资本的吸纳和集聚能力,不仅是海洋经济区发展中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对接融合的基础要件,也是海洋经济区一体化和战略规划管理有效实施的关键。国际海洋经济区发展的理论和实践表明,金融要素无论是在海洋经济区规划开发环节,还是在区域内海洋产业整合和优化升级阶段,均应发挥先导性作用。从世界主要海洋国家海洋经济区金融支持的经验来看,金融支持在海洋经济区发展中的作用体现为海洋经济区开发、海洋主体功能区建设、区域海洋产业发展以及海洋经济区一体化管理等海洋经济区发展周期全过程的广义渗透。金融支持具有层次性、连续性、区域适应性等特点,支持方式上则体现为外部性资金扶持与经济区内源资金融通的有机结合。本文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关注国际海洋经济区建设中的金融支持问题,结合金融支持国外海洋经济区的相关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总结国际海洋经济区金融支持体系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性,以期对我国海洋经济区建设,尤其是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规划建设有所助益。   一、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区发展理论研究   国外对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区发展的理论研究,主要集中于不同类型海洋经济区投融资机制、海洋经济区产业发展和海洋经济区管理的金融支持,以及海洋经济区发展金融支持的模式匹配与适应性研究等方面。   (一)不同类型海洋经济区投融资机制研究   1.海岸带和沿海经济区发展中的金融要素。在国外,由于世界主要海洋国家的海岸带和海洋经济区已经经历了相当长的发展时期,发展经验较为成熟,海洋经济区发展中的金融支持更多地是一个实践层面的问题,因此各国海洋经济区发展的金融政策主要见之于不同区域、不同海洋经济区发展的周期性报告中。   2.海港经济区投融资机制。国际研究表明,海洋港口经济区金融支持资金应广泛覆盖基本基础设施(如航海通路、海洋防卫结构、港口和内地的联系)投资、港口基础设施(如港池、码头)投资、附属基础设施(如表面硬化和码头道路)投资和港口上层建筑(如港口库场、起重机、车辆和其他设备)等四个方面。①具体资金支持渠道上,国际海港经济区建设的情况表明,世界主要海洋港口的建设资金来源均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投融资渠道涉及政府资助、资本市场筹资,以及不同形式的海洋港口自融资机制。政府投资在港口建设资金来源中长期占据重要地位,其主要形式有政府直接投资、多种形式的投资补贴、允许或代替港口直接征收税收、无偿提供诸如航道疏浚、航标设置等服务、提供各种财政优惠如免税、低息贷款等。资本市场融资是海港获得建设资金的市场化融资方式,但国外港口的相关研究表明,公营商港利用资本市场作为一种融资渠道往往仅限于政府资助的竞价收益债券,且股权融资对于港口而言是成本最高的一种融资方式。此外,海港通过拥挤定价收益自筹资金,以及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港口民营化改革中以“地主港”模式为代表的新型港口内部融资机制,在吸引港口经营项目投资资本、增加港口投资机会和促进港口生产率提高等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3.海洋保护区可持续融资。②理论界对海洋保护区的金融支持政策,更强调海洋保护区的可持续性融资,即“致力于海洋保护的多元化和稳定的金融机制的组合,它通过短期和长期收入的结合来补偿经营性成本和其他成本支出”。③可持续融资机制的内容与构成有国际、国家和地方三个层次。其中,国际层面的金融机制包括多边发展银行、赠款和捐赠、环境基金和以债务替代资源机制;国家层面的金融机制包括政府债券和税收、不动产附加税、政府特别项目、私人部门投资和渔业收入;地方层面的金融机制包括社区行动、建立生态服务市场和旅游业收入。具体到海洋保护区的融资渠道,主要有政府资金投入、赠款和捐赠、营利性投资、门票费等海洋保护区自融资机制,以及诸如海上溢油罚款、近海矿藏和油气开采特许费、油气管道和电缆通行费、水力发电收入、能源企业的资源资助等其他形式。   (二)海洋经济区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   主要涉及海洋渔业、海洋食品业、海洋运输业、海洋环保产业、海洋科研教育以及海洋能源等新兴产业。海洋渔业的金融支持方式主要包括政府资助、信贷以及对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项目的资金支持。政府投入在海洋渔业发展中起着先导性作用,是渔业发展资金的主要来源。但是,政府资助海洋渔业发展的海洋渔业补贴也会造成捕捞水平的无效率和不可持续。针对鱼类过度捕捞对海洋渔业资源可持续开发的影响,政府征收的渔业准入费用、休闲渔业许可证费用和特许权税、对非法捕鱼的罚款、特许权和许可证拍卖所得,以及以贷款和捐赠为主要形式的私人资助等,也逐渐被纳入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的资金支持计划中。   海洋食品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强调多种信贷和非信贷机制,直接资金支持和再融资支持的结合。海洋运输业发展中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包括银行信贷、辛迪加贷款、船舶租赁、股权市场融资、IPO、私人股权投资、高收益债券和资产证券化等一系列金融支持方式和新型金融创新工具,以及远期运费协议(FFAs)等风险管理机制,在海洋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远洋船舶融资和船舶公司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此外,国外学者还对海洋环境保护中的贷款和赠款资助、海洋科研研发中部门和基金支持,以及海洋新兴产业发展中的多种资本形式参与等进行了相关研究。   (三)海洋经济区管理中的金融支持   其一,区域海洋经济区管理中的金融支持方式,多强调相关金融机构及以捐赠为主要形式的国外援助。如泛美开发银行参与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区海岸和海洋资源管理的策略行动,包括海洋渔业、海岸基础设施、海岸管理项目等。的确,长期以来国外援助一直是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区最主要的政策工具。  #p#分页标题#e# 其二,海洋经济区融资与海洋经济管理的关系。这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海洋保护区的可持续融资问题上。许多学者提出,海洋保护区管理与海洋保护区融资是相互联系的,而且政府不必将过多的资金投向那些不可持续的领域,应当将资金投向海洋保护和海洋资源的可持续管理方面,对海洋保护区而言,成本管理与资金筹集同等重要。   (四)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区发展的适应性与匹配研究   由于不同海洋经济区规模、所有权和区位的差异,在具体海洋经济区投融资政策上,还需考虑金融支持方式的适应性和最优匹配原则。如海港经济区中,与主要大型海港相比,受其规模约束,需要考虑中小海港的融资特点和融资方式选择的特殊性。另外,在不同所有权性质海港区融资方面,公营商港和私营商港的融资特点决定了具体融资策略和方式选择上的差别。公营商港的融资策略要更多的考虑成本和风险最小化而不是收益最大化;私营港口则对项目的回报要求更高。此外,融资方案在某一特定地区的可行性还取决于区位。以海洋保护区为例,发达国家政府支持是海洋保护区最主要的资金来源途径,而发展中国家国外援助和保护区进入费收入占比相对较大。在美国和一些发展中国家对游客收费较高的地区,通过门票费实现保护区的可持续融资是可行的,而在只有极少费用收入的夏威夷岛,由于门票费并不列入夏威夷居民支付的费用之内,采用这一方式则不可行。   二、国际海洋经济区金融支持的实践经验   (一)海洋经济区规划发展中的金融政策   无论是自然演进型还是政策推动型的海洋经济区,资本形成及相应的投融资体系建设对于经济区的起飞都是至关重要的。   1.韩国西海岸开发的金融支持。   韩国西海岸沿海经济区是政策推动型海洋经济区的典型代表。1988年韩国正式提出“西部开发计划”。2004年作为韩国建设沿海经济发展“U型链”的“新国家开发构想”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西海岸仁川港自由经济区开始规划建设。韩国西海岸的开发依赖于一系列投资项目的启动。根据1989年韩国西海岸开发推进委员会对外公布的西海岸开发计划投资数据,韩国西海岸规划开发总投资223.133亿韩元(约318.76亿美元),共涉及126个开发项目,项目投资覆盖工业基地建设、地方工业园地建设、交通运输、用水供给和废水处理、通讯及发电站建设、水资源开发、教育、旅游等海洋经济区发展的各个方面。2004年对仁川港经济区的开发韩国又作出了125亿美元的投资规划,并在投资政策上注重投资优惠措施以及通过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外部资金支持。如该经济区开发政策规定,在经济区内实行自由化的外汇制度,允许主要外国货币在经济区内自由使用,并最大限度地消除外国投资的不便因素,为外国投资者创造更为宽松的金融环境和便捷的投资服务。   2.湾区发展的金融战略。   (1)美国旧金山湾区的风险资本投资。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北部沙加缅度河下游出海口的旧金山湾区,区域内的南湾地区是全球高技术园区硅谷的中心地带。凭借该区域依靠高新技术产业形成的区域竞争优势以及以高技术成长型中小企业为主的产业发展格局,旧金山湾区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政策也具有自身的特点。与韩国海洋经济区发展主要依靠政府投资或正规金融机构信贷方式有所不同,旧金山湾区经济发展的资金主要来源于风险资本。2006年旧金山湾区全部风险资本投资95亿美元,人均风险资本投资1370美元,远高于新加坡、以色列、瑞典、英国及纽约等国家和地区,且美国以外的风险投资比重逐年上升。   (2)美国墨西哥湾沿岸地区的政府巨灾保险项目。受地区气候影响,墨西哥湾沿岸地区飓风、水灾等海洋巨型灾害频繁出现,对墨西哥湾沿岸地区经济发展影响巨大。1968年美国联邦政府在这一地区建立了全国洪水保险计划(NFIP)。该项目的设立主要是为了解决洪泛区堤岸、堤坝建设管理不足的问题,1973年该项目又扩展到整个海岸灾害地区,并在1994年、2004年两次进行修订。作为美国财政支持的政府保险项目,NFIP对巨灾造成的财产损失提供两类保险费率的补贴,其中洪水保险费率图(FIRM)出台之前建造的建筑适用贴补费率,而居住在洪水风险地区以外的居民,以及居住在该地区以内但其建筑是在联邦政府提供了FIRM之后按照洪水风险程度建造或改建的建筑,则适用完全精算费率。   (3)美国缅因州湾区海洋科学规划的资金支持体系。2009年美国缅因州海湾区域海洋科学战略规划中,针对该区域海洋科学研究,从国家层面的资助机构、联邦资金支持机构和其他支持主体三个层面提出了该战略资金支持的多主体参与方案。如国家层面的资助机构,包括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加拿大自然科学和工程研究理事会(NSERC)、美国环境健康科学院;资助重点为向与缅因州海湾直接或间接的综合性、长期性的海洋研究项目提供资金。其中,NSF资助的长期项目涉及生物科学工程、环境研究、地球科学、极地项目、社会经济学以及教育、科技等横向问题研究领域;NSERC集中于对北极大陆架、水生外来入侵物种、生命条形码、金属、人类健康以及环境等领域的研究。又如联邦资金支持机构,包括美国海洋渔业局(NMFS)和加拿大渔业与海洋部(DFO);资助重点为资源评估、研发实验室支持、大西洋西北部生态系统相关问题研究等。再如其他支持主体,有帕克德基金会、伦菲斯特基金会和摩尔基金会等,他们的资助重点倾向于具体的研究与管理项目。   (二)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区相关产业发展   1.菲律宾海洋渔业发展的金融支持体系。   20世纪70年代菲律宾海洋市政渔业发展依托于一系列信贷项目的支持,这些信贷项目涉及菲律宾中央银行、菲律宾土地银行、菲律宾发展银行、菲律宾国家银行等乡村银行和农业信贷管理局等多种金融机构,以及国家粮食和农业委员会等政府机构的参与。菲律宾海洋渔业发展信贷项目主要包括:小渔民专项信贷基金、渔业专项信贷项目、小海滩和河区渔民项目和BiyayangDagat(BDP)项目。#p#分页标题#e#   小渔民专项信贷基金项目主要是为不超过3GT的渔船和渔具融资,依托菲律宾国家粮食和农业委员会信贷资金,该项目中乡村银行是主要的贷款机构。渔业专项信贷项目。该项目是菲律宾中央银行、菲律宾土地银行、国家粮食和农业委员会和菲律宾发展研究院的联合项目,由菲律宾国家粮食和农业委员会信贷资金资助设立,目的在于通过支持菲律宾发展研究院长期创新项目(LTIP)为菲律宾市政渔业提供一种综合性的发展方案。其中,LTIP项目主要包括捕鱼设备和基础设施(如海洋船用柴油机、渔具、渔船、冰厂、冷藏库及其他相关设施)的获得和建设。小海滩和河区渔民项目是菲律宾发展银行针对渔民的小型木质渔船(不超过3GT)、海洋船用发动机、渔具与配件,以及其他与捕鱼有关设备的贷款融资。渔民在获得这些贷款前,将被要求组成一个责任组或“selda”,每个“selda”由五个渔民组成,每个渔民实际上是其他四个渔民的“合伙签字人”,这样就减少了欠款的可能。因为贷款偿还尽管是个人的责任,但是由于“selda”渔民间偿还责任的连带关系,在“selda”成员的道义劝说下每个渔民也会保证贷款偿还。(BDP)项目是一项专门针对中小渔民的融资项目,主要为bancas、渔具和其他捕鱼工具提供中期贷款和为鱼塘生产性投入,以及其他养殖项目提供短期贷款,它是菲律宾农业和林业部(MAF)、渔业和水产资源局(BFAR)、菲律宾渔业发展局以及中央银行、乡村银行、菲律宾国家银行和菲律宾发展银行的联合项目。   2.英国海洋新兴能源产业创新中的金融支持。   英国海洋能源产业发展的政策史表明,英国海洋能源产业的发展需要政府投资和以风险资本为主要形式的私人部门的共同支持。2003年英国能源政策白皮书中,英国政府将海洋能源作为优先发展领域,并强调对这一部门的R&D支持将会带来阶段性的发展突破。具体政策支持上,英国先后资助一系列项目激励海洋能源创新活动,包括英国政府的技术项目、碳信托的海洋能源中的挑战项目、“SuperGenMarine”海洋可再生能源研究项目等。除政府部门的支持外,风险资本也在英国海洋能源产业发展,尤其是海洋能源技术的创新阶段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于海洋能源技术和市场的不确定性以及海洋能源投资的长期性,风险资本投资者往往不愿参与这一产业的项目投资,但在英国,尽管风险资本参与海洋能源产业投资存在诸多障碍,但仍有一些主导型的开发者能够获取风险资本支持。此外,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联接也是英国海洋能源产业发展的重要机制。   (三)海洋主体功能区建设中的金融支持   1.海洋优先发展区的金融支持。   美国湾区的FOCUS项目对不同海洋优先发展区(PDAs)的资金获取进行区别对待,规划的湾区优先发展区(既有土地使用规划又有城市或县具体支持措施的区域)可以申请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规划款项和技术援助,而潜在的优先发展区则只能申请规划赠款,技术援助则不能获取基础建设资金。   2.海洋保护区发展的融资机制。   印度尼西亚科莫多国家公园是国际上典型的海洋保护区,该海洋保护区的融资机制覆盖国际、国家和地方三个层次的多种资金渠道。   国际层面的支持主要来源于两项国际赠款计划,一是全球环境基金2001年的赠款项目,主要用于填补公园结构设置和相关设施的需求;另一项国际资金援助来源于2002年联合国基金会、联合国环境计划署、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热带珍稀保护中心向6个世界遗产(包括科莫多国家公园)的捐赠项目,该项目旨在协调环境保护和旅游业的发展。国家层面的财政支持主要源于印尼国家发展预算、国家例行预算和对外援助三项预算,印尼自然保护总局授予科莫多国家公园预算优先权。这也是印尼科莫多国家公园融资的基本来源。地方层面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门票收入、营业执照费用收入及其他内部资金来源。门票收入是当地政府和某些中央政府部门的重要收入来源,门票收入由科莫多国家公园管理局征收并分发给政府机构。营业执照费用的收入,如潜水运营商需要付费后,才能获得在公园范围内带领游客潜水的营业执照,并且这些潜水运营商还需要赞助巡查珊瑚礁的费用,游览船和依靠公园进行运营的木质船等船只也要支付牌照费。其他收入如自然保护费、潜水费和远足游览费等,很大一部分也用于执法监测和人员培训。   (四)海洋经济区管理中的金融支持   作为海洋经济区经济发展的配套支撑,海洋经济区的管理问题也直接关系到海洋经济区发展的可持续性,而这同样需要金融资本的支持。在海洋经济区一体化管理的金融支持问题上,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主要是通过国际机构(如欧盟、世界银行、联合国、美国国际开发署)援助和政府注资的形式加以解决。如菲律宾、斯里兰卡、乌拉圭和非洲西北部各国与地区,其一体化海岸管理项目的资金支持机构或机制分别是世界银行、外部赠款或贷款、国际发展研究中心,以及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全球环境基金(GEF)、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世界银行、世界自然基金会(WWF)等。   三、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区发展的规律性及经验总结   综上分析,我们可以总结得出几点国际海洋经济区金融支持的规律性结论和经验:   第一,金融资本的支持应贯穿于海洋经济区发展的整个周期过程。无论是海洋经济区规划开发阶段、大规模项目建设期、稳步发展期,还是后续的整合调整和优化发展阶段,均离不开金融资本对其他资本的广泛动员和带动效应。当前,在大力推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发展建设中,在金融支持体系的配套上,应强调海洋经济区“可持续性”金融支持体系的建设,综合“金融作为一种融资手段”的经济区金融支持的可持续性和“金融作为一个产业”的海洋经济区内生金融发展的可持续性两个层面,实现金融在海洋经济区发展中的广义渗透。 #p#分页标题#e#   第二,海洋经济区的长远发展依托于一揽子金融政策支持。具体资金支持形式上,注重以项目为依托,广泛通过政府投资、信贷、保险、风险投资、国际机构资金援助以及经济区内源融资等多种公共性和市场化的投融资机制,契合不同海洋产业、海洋产业不同成长期的金融需求特征,强调金融支持体系内部的动态协调,以及金融结构与金融服务需求的匹配性,为海洋经济区发展提供全方位的资金支持。一般而言,在海洋经济区规划开发的起步阶段,其所涉及的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生态建设等领域的投资一般具有规模大、投资周期长和风险高等特点,属于市场失灵领域,这一阶段国际上多通过政府投资加以支持。这一规律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发展初期同样起作用。因此,应当积极的发挥政府投资项目启动和投资示范的作用,通过政府资金注入引导市场化金融资本跟进,畅通并诱导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进入发展轨道后,则需要发挥金融资本的集聚效应,结合海洋经济区的功能和战略定位,契合经济区发展的资金需求特征,多管齐下、多种配套协调的金融措施并行,服从并服务于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的大局。   第三,在海洋经济区金融支持的参与主体上,广泛动员包括中央银行、正规金融机构和农村金融组织、开发性金融、民间资本和民间组织以及海洋相关管理与发展部门,在探索海洋经济区层级开发和梯度推移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明确金融支持主体自身的发展空间和资金投向,实现海洋经济区金融支持的明确性、针对性和金融资金配置效率的最佳化,避免重复投资和盲目投资。   第四,鉴于不同类型、不同区位以及海洋经济区产权归属和规模的差异性,世界范围内完全同一的海洋经济区金融支持模式并不存在,海洋经济区金融支持的着力点和作用力及具体金融支持方略的制定还需要充分兼顾目标海洋经济区自身的禀赋情况、功能属性、发展趋向等要素,审慎决策。另外,除各项外生性的金融支持政策外,通过多种行动措施优化海洋经济区的投融资环境及营造经济区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也是直接构成各海洋经济区内生经济发展和金融成长,实现区域综合竞争实力提升的路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