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舞蹈哲学思维教育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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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舞蹈哲学思维教育分析

本文作者:秦滨 单位:山西师范大学

舞蹈教育思维与哲学相辅相成

值得指出的是,舞蹈与教育、舞蹈与哲学并不等同,舞蹈是艺术,哲学是世界观,两者虽然不同,但很多时候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珠联璧合。“现代舞之母”伊莎道拉•邓肯和大师玛莎•格雷码都认为,哲学是进一步深入研究舞蹈教育必须涉及的学科之一。因为“舞蹈的核心就是人类大脑的意识,而舞蹈的创作、教育的法则均是唯物辩证法手段的科学化运用”。舞蹈教育的创作思维,提现了辩证法的哲学思想,舞蹈教育思维是一种加入到艺术创作实践活动中的特殊化活动,它在实践活动的关系中实现。

舞蹈教育思维并不仅是实践,而是对客观事物本质的认识和提炼,是人类大脑对于现实的抽象和升华。可以说,舞蹈教育的思维过程,就是用哲学思维审视客观事物,进而提炼和升华得出艺术产品。舞蹈艺术是要在舞台艺术上通过演员的实践活动体现出来,舞蹈作品的内涵的展现,要依靠编创者的实践活动创作出来,舞蹈布景更需要各部门的协调合作将意境突出出来。可以说,一件好的舞蹈作品,必须用哲学思维方式过滤、整合方方面面的实践活动,没有他们的实践活动,就不会有“舞蹈”。

哲学视野下舞蹈教育的发展

在舞蹈教育的创作实践和学习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几个关系:

舞蹈教育强调个体和整体的和谐。舞蹈教育中存在着整体和局部的对立问题,如我们平时的舞蹈学习,经常将传授的重点集中在具体的动作纠缠之中,忽视动作应该与肢体艺术相配合,没有上升到审美的高度宏观把握,强调具体的细节,甚至是片面的。已有很多论者也指出,在舞蹈学习中,我们要提高自身审美、鉴赏能力,加强比较系统、正规和严格的专业性舞蹈教育技能的训练。笔者认为“舞蹈是身体的哲学”,“是具有象征意义并自成体系的情感符号,它承载着宇宙的生命内涵,是直接体现生命的艺术”,这一观点是对舞蹈艺术本质的哲理把握。古代的“舞者所以激扬其气”的思想,就包含着对原生命冲动的认识,这才是舞蹈教育的真正意义。

舞蹈教育注重事物对立和统一的关系。从唯物辩证法角度来看,任何事物都有正反两种因素相辅相成,相互激励。一切事物都包含着矛盾,并在矛盾中进化和发展。舞蹈教育尤是如此,各种形体动作的舞动过程,就是追求和谐、旋律,掌握对立和统一关系的过程。舞姿中的四肢的舒展和旋转,阳刚与柔美力量的注入,快与慢速度的连接,清浊气息的交替等等,都与事物对立统一关系密切相关。因此,在舞蹈教育中,我们必须用辩证哲学思维方式全方位审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用科学发展观推动舞蹈教育发展。高师院校舞蹈学习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这种现象:初学舞蹈者往往信心十足,虽然技巧拙略,但能够勇于参与,发挥出色;随着舞蹈学习的深入,信心遽然下降,开始怀疑自己,动作变形,甚至出现记忆空白的现象。这个过程是舞蹈学习必经的过程,也是否定之否定的过程,是循序渐进学习深入的过程,从自然——不自然——自然,这个科学发展的过程,需要我们在舞蹈教育学习中特别注意。

总之,在高师院校舞蹈教育学习中,我们要重视哲学思维的感悟,培养多思善学习惯,在“悟”中找寻状态,在“思”中提高认识,要高度重视深入实践,通过生活体验的积累增加自己的判断力和审美能力,进而形成自己的舞蹈教学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