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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李华 聂秀华 单位:武警后勤学院
针对这种情况,老师必须认识到学生的知识基础是教学的起点,从而看到他们之间的差别;就算是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的学生,个人素质也有高低之分。故而老师应针对不同学生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施行不同的教育,尽力使学生取得符合自己实际的发展水平。这就要求,老师心里要时刻装着学生,无论是在备课、授课还是在实施各种教学手段时,老师都要考虑学生的心理和需要,注意学生的表情反应,分析学生掌握授课内容的情况,安排和调整自己的教学方法和步骤;二是立足于学生的专业区别,有重点地教授与其专业相关的法律知识。由于社会的高速发展,越来越需要不仅专业知识好还要有其他相关辅助知识的人才,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因此,要求教学必须具有针对性,老师应合理安排课时,根据学生的专业合理地选择教材,再做有重点地讲解。对与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要让学生弄懂,同时还要让其做到会用。对非重点、非难点内容,则可采用自学的方式。
由单一的灌输型教育方法往多样的综合性教育方法转变
高校开设法律基础课的目的,是要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使大学生能够做到知法、守法和用法。然而,在以往的教学中,无论是教学计划的制定还是教学内容的实际施行,均是以课堂讲授为主,实践活动极少。学生们主要从课堂上及课本中了解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基本上停留在知法、守法阶段,学生们的法律意识难以有较大的提高。如何在法律基础课教学中实施素质教育,使学生在做到知法、守法的同时,注重提高他们的用法能力,我们在实践中实施了压缩课堂教学比例、增大课外实践比例措施。好的老师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但一般来说,一个能鼓舞自己的学生学习的老师就是好老师。教育家苏霍姆林斯认为,掌握知识和获得实际技能是在老师指导下进行的复杂的认识活动,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起其求知欲望,则是推动学生进行这一活动的主要动力。这就要求老师不仅本人应醉心于自己所教的课程,同时还应善于燃起学生对这门课程的求知之火,尽量设法唤起对其所教科目的兴趣,使他们入迷似的酷爱这门学科。为增强法律法学课程的吸引力,老师应创造良好的课堂气氛,启发学生。比如对枯燥的法律条文,可以通过旁征博引,以清晰的解释和相关学科领域的例子来吸引学生;可以结合教学内容,给学生讲解生活中的案例,以使他们活跃思路,丰富想象;应重视理论联系实际,多选择一些贴近学生生活的具有典型性、复杂性、教育性的案例作素材,让学生探索讨论,引导他们探索结论,从而深化对法理和法条的理解;同时,在法学教学中应注意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可采用提问式教学法,老师在授课中将教学重点及难点讲清后,给学生留下较多的思考空间及时间,学生有疑惑的可在课堂提问,老师应鼓励提问,并对学生的问题进行解答。总之,通过理论灌输、法律条文讲解与案例分析相结合以及课堂教学与课外辅导相结合等措施的交叉实行,就可使整个教学课堂变为学生满怀信心、充满热情、带着愉悦欢快的情感基调区积极从事学习活动的高水平的教学指导,从而促进学生身心素质全面发展。
由传统教学手段向现代教学手段转变
目前,满足多样化的教学需要的途径,除了讲课、作业和考试之外,还应给学生从事实践活动提供更多的机会。而传统的教学方法的单一性抹杀了教学过程的复杂性,不仅不能反映教学的本质规律,而且当然也不能取得好的教学效果。我们知道,教学方法多种多样,每一种方法的功能都不尽相同,万能的教学方法是不存在的,只有多法结合,配合使用,才能形成合力,提高教学质量。这就要求老师必须了解教学方法的新变化,熟悉各种有效的教学方法,明了它们的效能,并及时充实到教学过程当中。针对法律教学的可操作性,可采用多种形式的教学手段来引发学生的兴趣,调动其积极性。老师要尽可能在视、听、讲、写、做等方面创造条件,使学员尽可能地运用各种器官去感知,以便加强记忆。首先,可把课堂搬到社会,组织学生到司法实践中去走一走、看一看,通过旁听案件的审理,进行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同时也使学生对课堂所学的知识进行实践验证;其次,实践教学的另一环节就是积极开展第二课堂,让学生自己组织并直接参与,老师可给予以一定的指导。比如,可以举办模拟法庭,开展学法用法知识竞赛,法律知识演讲等,通过生动活泼、健康文明的第二课堂活动,帮助学生达到学以致用、提高素质的目的;再次,在现代化教学条件下,老师还应熟练掌握各种先进的教学器材,在有限的课堂时空内扩大信息量,培养学生与信息时代要求相适应的思维方式和素质。近些年,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的发展及广泛运用,使文字、声音、图像、动画和视频集成一体,以更加自然逼真的方式展示多彩多姿的世界,给人类的工:作、学习、生活、娱乐等带来巨大变化。在教育领域,利用计算机对文字、图像、声音、动画等信息进行处理,形成声、图、文并茂的多媒体教学系统,激发了学生学习兴趣,有利于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和掌握,弥补了传统教学方式在直观性、立体感和动态感等方面的不足,使一些抽象、难懂的内容变得易于理解和掌握,取得了传统教学方法无法取得的效果。因此,使用现代化的多媒体技术应用于课堂教学,是现代教育发展的方向。实践证明,这些形象、直观的辅助教育不仅可以极大地增强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更能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其在法律素质得到提高的同时,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能力均得到增强。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最优化的教学效果。
采取法学教学与法律服务相结合的方法
法学教学与法律服务相结合的教学方法,是指在严格按纲施教的过程中,将相关的法律规范和教学理论的奖授予解决教学对象自身、家庭、亲友等实际遇到的以及平时通过各种方式接触到的涉法问题相结合,达到教学活动与法律服务活动的内在、有机统一。之所以采取这种教学方法主要是因为它是实现法学教学根本目标的需要。法学教学的根本目的是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其中运用法律的基本能力是十分重要的法律素质,这种素质只有在与法律实践、特别是与自身利益相关的法律实践相结合的法律知识的学习中才能逐步形成;其次,该方法适应法学课程特点的需要。抽象的法学理论和法律条文只有与鲜活的社会生活相结合,通过对个案的法律从分析和法律适用,才能使人们真正理解法律的深邃内涵和谁会价值。在现实实践中,“教学与服务相结合”这一教法的具体做法有两点。首先,坚持法律服务于课堂教学相结合。要采取多种方式了解学生自身发生的和所关心的现实和潜在的涉法问题,通过各种方式将了解到的涉法问题按照不同的法律关系进行分类,然后分别穿插到课程的相关内容之中,最后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应在讲清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法学理论的同时,针对本章节所涉及的、从学生中了解的现实法律问题作出解答。其次,坚持法律服务与课外教育相结合。为解决课内时间的有限性与学生关心的涉法问题的广泛性之间的毛短,在尽力扩大讲得容量的同时,应充分利用法律教学的特点,通过课外向学生提供法律服务,开辟法学的第二课堂。坚持课外为学生提供法律咨询,及时解决学生遇到的和所关心的疑难法律问题,使学生学到更多的法律知识。同时,指导并帮助学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通过以上几点在教学上的改革,可以有效地提高学生的素质教育,同时,又培养了他们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够得到不错的实际效果。#p#分页标题#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