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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刘璐 魏登尖 单位:西南大学
历来我国农村优质师资流失情况很严重,尤其在贫困农村地区,据调查有一个不到50名教师的镇中心小学,5年间流失10多位优秀教师。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高学历高职称的教师流失情况严重;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学科的教师流失率较高;中青年教师流失率高。[2]不少农村学校面临着这样的困境,一方面有大量优秀教师外流,另一方面又难以引进或招聘到足够数量的教师,教师队伍无法满足教学的基本需求,更无法做到教学质量的提高,因此解决优质师资流失问题,留住好教师,是当务之急。在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教师的平均年龄在45岁以上,尤其是极其偏远和落后的农村,多年来几乎没有进过新教师,据调查,湖南省永州市的某镇中心小学共有120名教师,其中41岁以上的72人,占总数的60%;而该镇8个村小共有87名教师,其中45岁以上的占总数55%[3]而山东市某县的200处农村小学近3500名教师中,70%的教师年龄在46-50岁之间[4],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很多其他地区的农村教师年龄的调查中,这些反映了师资队伍老化现象在我国农村地区的普遍性,并且这些年龄较大的农村教师,多为以前的民办或代课教师,没有受过正规完善的教师专业训练,教育科学理论知识,很难适应农村教育城镇化对教师的要求。同时,教师队伍老龄化的另一严重后果是导致农村学校出现后继无教师的局面,将直接摧毁农村教育体系的根本。
我国农村教师大多为20世纪90年代“民转公”的代课教师,学历较低,2009年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农村小学专任教师中,学历为本科及以上的仅为8.8%,并且在教师队伍中仍存在19万的代课教师和近万的兼任教师,[5]这些教师没有接触过系统的师范专业教育,也很少有机会接受专业培训,知识基础差,教学能力偏低,并且几乎不具有创新和科研能力,与新课标对教师所提出的,教师应具有德高为范的政治素质、学高为师的业务素质、开发课程资源的能力等的要求相距甚远。农村地区教师待遇低的问题存在已久,国家陆续制定了一些提高教师待遇的政策,如加大财政投入,制定特殊岗位的津贴补贴,改革新的收入分配制度等,这些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教师的工资,但教师待遇低的现状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善,2008年教育部的一份以“关注义务教育为主题”的《国家教育督导报告(摘要)》指出,“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的法律规定尚未真正得到落实。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城乡差距依然较大。全国农村小学、初中教职工人均年工资收入分别仅相当于城市教职工的68.8%和69.2%。
城镇化是农村发展的要求和必然趋势,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高质量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的追求,使得政府的宏观调控指向加速农村城镇化进程的目的,反映在教育问题上,就是对于农村教育城镇化进程的操之过急,短期内大量学校的撤并的现象屡见不鲜,据教育统计资料显示,2005年,全国有小学36.62万所,到2009年,全国小学仅剩28万余所,2010年进一步减少到25万余所,5年间小学减少了10万余所,平均每年撤并2万所。全国初中平均每年撤并400余所,而这些学校绝大多数是位于农村地区。这就必然导致短期内教师结构失衡问题的加重。优质师资流失的主要原因是城乡之间,教师待遇的巨大差别。尽管近年来,教育公平一直是国家政策和社会舆论的焦点,但大家的注意力大多是围绕学生需求,从教学设施,硬件配置,教师质量等方面提出质疑和举措,却忽视了对教师待遇公正性的关注,农村地区教师工资普遍偏低,信息闭塞,进修学习和提升的机会缺乏,相比之下,城市具有优质的教学设施,教学资源,教师工资福利等方面的待遇均优于农村地区,而且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层次越来越高,各个城市学校都在创造积极条件吸引高层次的教师。同时,我们还得关注城乡之间的机会差异和隐性差异。机会差异体现为城市学校的教师学习机会较多,接触面广,可选择的发展空间较大,教师作为个体的生存可能性比农村要高。隐性差异体现为教育行政部门在对城乡之间学校教师评职称的额度的不同规定上,职称水平影响工资待遇,也影响教师的自我成就感和自我效能感,这所造成的隐性差异导致农村优秀实质的城市流向。在大力提倡社会公平、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当下,我们必须警惕并发现、纠正城乡之间所存在的机会差异和隐性差异。
当前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现状,导致了城乡之间在人事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存在差异,同时我国所实施的工资制度,以地方为衡量中心,存在提高收入机会的差异,而且经济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相差悬殊,这些都直接导致了“城市中心主义”,[6]当前社会的主流观念是城市优于农村,尤其是对于满腔抱负、对工作和前途充满热情的中青年教师,乡镇的贫穷落后与城市所能提供的更多更好的发展机会之间形成的巨大落差,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城市必然成为他们的首选。农村教育城镇化进程中师资发展问题的解决需要国家和当地政府从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和调整相关政策,并给予农村地区师资发展经济上的保障。一直以来,农村地区的编制标准完全依照城市学校而制定,才会出现农村地区师资结构失衡的一系列问题,为改变这种状况,国家和政府应把握农村教育城镇化的时机,对当地农村地区学校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制定符合当地的特定的编制标准,并强制性地对各学科的教师比例作出范围的规定,从政策上保证各学科教师的数量均衡,另外,学校和教师也应从观念上改变对于升学率的盲目追求以及对考试科目的过分重视,把学生的全面发展放在首位,平等地对待各学科的教师和教学。
政府和当地教育部门应将合并后某些学科过剩的老师组织起来,进行半年至一年的专门培训,帮助教师进行学科转型,过剩教师成功的学科转型一方面可以填补某些学科教师的空缺,另一方面又能解决热门学科教师过剩的问题。而且,热门学科的过剩教师,大多具有多年的教学经验,对于整个教学活动很熟悉,学习乡镇初中和小学教学所需的学科专业知识对于他们来说并不算难,所以,经过一段时间专业知识的训练,这些教师能够很快地融入教学环境中,成为农村教育发展的推动力量。国家相关教育部门和当地政府应给予城镇化进程中合并后的学校政策上和经济上的支持,鼓励和高薪聘请当地城市学校的优秀学科带头人和先进教师到农村地区学校兼职任教,这样一方面可以提升整个乡镇学科的教学水平,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原有教师向外聘教师学习的机会,对教师整体教学能力的提高有很大帮助。国家目前已经推出了一些促进农村教育发展的教师流动机制,如城乡教师交流制度,西部计划,免费师范生计划,尤其是城乡教师交流制度,具有极强的针对性,是从根本上改变农村师资薄弱的措施。#p#分页标题#e#
教育主管部门在2002年所制定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十五”计划》中明确提出把“建立教师转任交流制度”作为实现计划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重点。但在近十年后的今天,农村师资薄弱的现状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改善,教师交流机制自身则暴露了许多的问题,如缺乏完善的调研机制和信息沟通机制,尚无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这些成为了城乡教师交流计划有效实施的阻碍。教育部门应迅速采取行动,针对城乡交流存在的弊病,有针对性地规范教师交流程序,制定具体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等来完善均衡城乡教师的举措,使这些政策改变农村师资队伍薄弱现状的初衷得以实现。中等师范学校在整个教育系统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它为广大的农村培养了基层和高质量的师资力量,具有不可替代的优越性:一方面,中等师范学校的毕业生大多数来自农村,与乡土有着血缘上的联系,能够很快地融入农村生活。另一方面,中等师范学校的课程设置主要针对基础教育,适用性强,学生毕业后能够很快熟悉并胜任自己的工作,成为农村师资队伍的中坚力量。因此,为了更好地促进农村地区师资发展,国家应在已有的中等师范学校资源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大力发展和改造,定向培养适合农村地区教学需求的教师,力求更快更好地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