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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安竹 单位:天津昂特律师事务所
家庭教育方式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这种家庭在现在这个物质文化生活水平逐渐提高,独生子女日益增多的社会背景下屡见不鲜。很多家庭往往是数位老人及父母围着子女一个人转,造成亲情“过剩”,而这些家中处于“小皇帝”、“小公主”地位的子女们,在家长们的一味迁就过程中,在一次次物质生活或精神生活满足的过程中,对这些要求的非分程度却没有受到教育。同时,在社会纠纷处理的过程中,“护犊子”的现象日益严重,使这些青少年心中的是非观念更加模糊。这种教育方式往往出现在两种对立的家庭中,一种是父母有权有势有钱的情况,这种父母往往经常涉外交际,扩大自己的事业,对自己的孩子一般是交给自己的父母或者交给保姆、家教老师、学校托管等方式来教育;另一种家庭的父母为生活所迫,为了自己的孩子考虑,必须出外打工,贴补家用。这种情况下,孩子往往就是放在家里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照看。不管是哪种家庭,父母和孩子的沟通和交流都是少之又少的,这些家庭里的父母不懂得孩子的心事,也不懂得孩子现在的交往环境一味依赖于学校和其他人。这些家庭对自己的孩子不能采取正确的教育方法,很容易使孩子形成自私和冷漠的性格或者强烈的自卑心理,对自己、对生活缺乏信心,对别人的批评特别敏感,这种人心理会出现病态,很容易受外界刺激采取荒唐的行为,致使他们走上犯罪道路。有一句话叫:“问题家庭出问题少年”,确实不无道理!
家庭教育内容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绝不仅仅体现在教育方式上。从教育内容来看,现在的一些家庭教育往往存在严重的“偏颇”现象,具体来说,有的偏重于“成绩”教育,有的偏重于“金钱”教育,有的偏重于“前途”教育等。教育要强调德智体全面发展,不同的“偏重”,同样会对青少年成长造成不同影响。偏重“成绩”教育,是现在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家长们往往以孩子的学习成绩作为衡量孩子优秀与否的标准。在孩子上学以后,一个“分”字便涵盖了一切。一旦给孩子树立起这种“以成绩论英雄”的观念,在成绩不理想的时候,孩子很容易出现消极、失望甚至厌世的心理。在这种偏重“成绩”教育的家庭中,极容易出现粗暴的教育方式;又加上如今“填鸭式”教育方式,容易扼杀青少年的学习兴趣。同时,在追求“成绩”中,容易造成对孩子的期望过大,没能达到预期“成绩”,有的家长便会棍棒相加。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造成孩子的逆反心理,让他们的心理更加叛逆,容易丧失学习兴趣,从而造成失学、辍学,在外界被不良现象所诱惑,从而走上犯罪道路。而偏重“成绩”教育也有可能会出现另一种情况,那就是人们口中常说的“书呆子”,也就是所谓的“高分低能”,在这种教育下的孩子往往只知道读书,不管是生活技能还是与人沟通交流的能力都很弱。这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相当不利的,对他们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也会造成影响。
对孩子来说,金钱教育是一生中很重要的课程。父母平时花钱的方式以及对金钱的谈论,很有可能在有意无意间决定了孩子以后的金钱观。怎样对孩子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念,不使其对金钱产生强烈的渴望,也不让其对金钱背负沉重的心理负担,这就需要家长在家庭生活中一点点探索,言传身教。如果将“金钱万能”的思想贯穿于家庭教育的始终,就会造成“金钱”教育的偏重。而从小被这种思想贯穿长大的孩子,会有对金钱索取不择手段的不良思想和行为倾向。许多以钱财为犯罪对象的青少年犯罪,都是受这种思想影响的产物。虽然时下社会上存在“金钱就是一切”的思潮,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这种思潮具有很强的说服力。但是,作为家长来说,对孩子的教育不能着眼于当下,而要从长远的角度出发,要孩子树立正确的“金钱观”,树立正确的“金钱来源观”,树立“金钱是劳动所得”、“劳动技能越高所得越高”等正确的观念。“为前途而学习”这种观点,在当今社会的发展形势下,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一部分家长也逐渐用这种观点教育自己的孩子。过于强调“前途”教育,对青少年的成长并不一定是件好事。因为“前途”在家长中的理解,本身就有可能存在偏颇;而且,自身孩子的前途是什么,可能在小时候还是看不清楚。青少年的思想观念并未完全成熟,让其过早形成“为某一前途而学习”的观念,扼杀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的某种天性,反而遏制了他们的成长。综上所述,每一个家庭教育都有一个侧重点,但是不论一个家庭更偏重于教育孩子的哪个方面,其最主要内容实际上是给青少年树立良好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让他们能理性地看待各种问题,面临挫折不气馁,遇到诱惑不沉溺。这样才能有效地预防青少年犯罪,使青少年保持良好的心态从而使其健康成长。
家庭教育对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作用
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的影响是深刻的,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根本措施就是要坚持以家庭教育为主,学校、家庭、社会紧密结合,从而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应当针对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及思想品德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因此,家长在家庭生活中贯彻家庭教育,要讲究方式、方法和策略,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预防青少年犯罪中的作用。对所处世界的基本认识,对人和事物的是非观念等,是家庭启蒙教育的重要内容,这一内容的教育对孩子起到终身的受益作用。青少年具有较强的逆反心理、好奇心理;同时,社会经验不足,应变和自控能力较差。基于这种特点,他们一旦脱离家长的监管,很容易受周围环境以及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启蒙教育中所树立的对世界的基本认识,尤其是对人和事物的基本是非观念,对一些人在最初的人生选择关口具有重要的阀门作用。孩子和家长生活在一起的时间是最长的,其最初所效仿的对象就是家长的言行。为此,家长在教育孩子的同时,应当严格要求自己;同时,随着孩子的成长,也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以跟上孩子接受教育的需求。总之,家长要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正确的方法教育和引导自己的孩子,要言传身教,使他们在一个健康优良的家庭环境中成长。随着孩子的成长,孩子对社会的接触会越来越多,他对社会的认识也就会陷入感知和反思、接受或不接受的矛盾之中。为此,要善于与孩子沟通、交流,发掘孩子的成长需求,善于引导他们,让他们正确地融入社会。正如古人所言:“养不教,父之过。”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家庭教育的成败是子女形成个性的基础。家庭教育是青少年的第一教育阵地,父母是孩子最直接的老师,父母的言传身教会比较深远地影响青少年个性和气质的形成。#p#分页标题#e#
提高家庭教育作用的期望
对于青少年教育和培养,仅有父母提高家庭教育是不够的。社会有关部门也有责任和义务做一些工作,加强对家长的宣传教育,不仅要提高家长的科学文化知识,并且要教会他们培养、教育孩子的方法。我国《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规定父母应当履行对未成年子女所承担的教育义务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职责。这些法定义务要从一种愿望变成实践,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因为每个家庭情况不同,家庭结构、教育能力、经济实力有差异,对同样需要基本义务教育、中高等教育的青少年来说,满足能力有大小,这就需要全社会予以关注,查漏补缺,让在不同家庭中的青少年,尤其是家庭教育能力不足的青少年享受基本教育,为接受教育提供条件。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遏止青少年犯罪,首先应从家庭抓起。一个家庭的环境,父母的教育方法、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都直接影响着孩子的成长,对孩子良好品行的形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提高家庭教育的效果和作用,应该值得我们每个家庭、每个人认真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