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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眼视光学教育在中国内地、香港和台湾都有着各自的发展历程和相似的发展模式,通过对三者眼视光学教育的比较和分析,针对我国地区眼视光学教育的未来发展提出意见,以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眼视光学专业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关键词:眼视光学 教育 比较
根据世界眼视光学委员会(WCO)的定义:“眼视光学专业是一项自主的,需要教育的和规范的(经认证\注册)健康保健专业。眼视光师是眼和视觉系统的基础健康保健医师,提供全面的视觉保健服务,包括屈光检查和配镜,发现\诊断和处理眼疾以及视觉系统症状的康复。” 目前对眼视光专业的共识基本为:眼视光专业培养的是运用光学技术手段,以改善和促进清晰舒适视觉为目标,以保护眼睛健康为己任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中国的眼视光学教育及服务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英语国家,特别是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和英国的影响。而随着中国内地、香港、台湾眼视光学教育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三地的眼视光学领域也呈现出了多样化与共性结合的和谐发展趋势。
一、中国内地、香港和台湾的眼视光学教育
(一)中国内地
多年来,内地的眼镜视光行业从业者都是通过师傅带徒弟的方式接受眼视光学教育和培训。伴随我国经济的发展,随着国人对眼与视觉健康的重视,社会对眼视光学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越来越高,需求量也越来越大。在这种大背景下,内地的眼视光学教育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二十年来,内地开展眼视光学教育的高等院校由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期的三、四所发展到目前的近五十所,这些院校从教育层次上主要有以下四种:
1.近四十所学校进行的是三年制眼视光技术专科教育,这类学校只有为数不多的院校教学条件、师资力量、实验室及实习条件具备一定水平,为社会输送了一批急需的人才,但较多的院校由于上述条件所限,只看到市场需要,缺少起码的教学条件,出现了办学质量良莠不齐的现象。这个层次的学生普遍受到眼镜零售公司的欢迎,也是最好就业,最容易就业的毕业生群体。
2.部分医学院校在原有的眼科学教学模式下增加了部分视光学专业的内容,学生以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眼视光学专业方向)毕业,毕业后可以有眼科医师和眼视光师两种工作选择,由于是临床医学模式毕业,多数毕业生选择眼科医生为职业。(近两年国家也限制该模式毕业生从事临床医学工作)。目前这种教育模式的学校只有两三所,同时遇到了就业的制约,毕业证书上有“眼视光学专业”的就不能考医师资格,无“眼视光学专业”就无法显示专业特点。
3、2005年,教育部首次将眼视光学列入中国批准的学士学位课程,设置了四年制眼视光学本科专业(目录外专业),与国际视光学专业办学模式接近,授予理学士学位。加强了医学基础、光学基础、眼科学与视光学的结合,毕业后从事眼视光学方面的工作。目前这类院校共8所,以天津医科大学为代表。这种教育模式好处是专业特征明显,就业形势好,供不应求。遗憾之处在于,由于内地对用药资格的限制,他们开展全面的眼视光检查时,没有用药处方权,必须和眼科医生配合,工作受到一定制约。
4、眼视光学七年制教育是温州医学院特有专业。这种学制的总体目标是要培养知识广、基础厚、能力强、潜力大的应用型医学人才。学生前三年在浙江大学光电系完成光电信息工程方向的工科课程学习,后四年在温州医学院完成眼视光医学硕士水平的培养[1]。
虽然内地对眼视光师没有强制性的注册要求,但在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的职业工种中,也有眼镜验光员及眼镜定配工两个工种的等级划分及考核标准。是根据申请人的学历和从业年限为申请资格,眼镜验光员为五个等级(初级、中级、高级、技师级、高级技师级)和眼镜定配工(初级、中级、高级、技师级)四个等级,通过不同的等级考试获取职业资格证书。
(二)、中国香港
香港在1997年回归中国之前的150年都是英国的殖民地,它的教育体系发展紧随英国。1978年,第一个视光体系成立于香港理工大学。这是一个为期两年的用业余时间拿到的光学科学执业证书的课程,目的就是练习验光,此类毕业生一共有218名。1984年,视光高级证书提出并规定必须有临床技能并有执业证书的人才能进一步升级,但这种体系于1991年终止。1984年,理工基金委员会也就是以后的香港理工大学批准了正式的三年全日制验光专业。1990年,升级为四年制,授予理学学士[2]。下设于理大医疗与社会科学院,命名为眼科视光学院。1994年,香港理工学院更名为香港理工大学,它是香港唯一有验光专业课程的大学。
这些年来,香港理大通过与全球一些英语国家的视光学校进行国际学术交流而定期的进行正式评估。众所周知,香港理工大学的视光学专业可以与任何一个西方国家的视光专业相媲美。毕业生主要在眼视光学诊所和眼镜店从事验光配镜等视觉矫正工作,有检查类药物(散瞳药物)处方用药权。
香港理工大学验光专业本科生的课程是以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验光专业为模板。验光课程包括四个主要部分:基础学科、验光学科、临床学科和临床实践。研究生的课程还包括视觉科学。临床实践由香港部分地区和一些内地挑选出来的医学机构所承担,每年会有一些学生作为交换生在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的大学轮转。
香港作为我国眼视光学发展较快的地区,验光师入学考试早于1986年成立,并为一个法定机构,培训和管理人员都参与验光实践。在香港,它掌管注册验光师实践,它的作用是确保眼科护理的质量和保护公益福利。验光师注册始于1984年,并于1996年四月完成,历时12年颁布了验光管理条例。这个准则共有四部分标准去要求注册的资格,一级为最高级,四级为初级,根据专业经验和通过不同级别的验光师考试或香港理工大学的学位证进行认证。视光师的注册可以在政府公共部门分管的政府书店进行。自从条例实施,验光师考试就成了关键。条例的修订也是根据验光师考试修改,这个考试是医学专业增设的法令,验光专业协会及其全体成员都要遵守这个法令[2]。#p#分页标题#e#
(三)、中国台湾
台湾大学众多,但眼视光高等教育却发展迟缓。眼科医生关注眼保健和视觉发育,验光师的角色被忽视,甚至角膜接触镜处方也只有眼科医生才可以开具。有一些视力与验光训练机构,通过进行定期的短期培训课程获得证书。例如,由台北发起并与大陆的温州医学院联合举办的远程培训。
1999年,当地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正式批准了中山医科大学四年制科学学士学位,每年招收45名学生。它的课程设置以国际眼视光学会的教学大纲为基准,由一些在北美和澳大利亚大学受过视光学教育的验光师教授验光课程。这个专业的一些带头人到美国进修学习,并对眼视光专业可以开设的课程进行深入研究,并开设短期眼视光课程教学。与此同时,台湾也有了验光专业可取得文凭的课程。仁德医护管理专科学校和树人医专现在也有了视光课程。
自从台湾出现学位等级,验光和视觉专业机构也强烈建议立法定义验光业/验光师。香港用了十年的时间通过法案,所以台湾的立法机构对于此事仍在考虑中[2]。
二、中国内地、香港和台湾眼视光教育的比较
1.教育教学
尽管中国内地、香港和台湾开展眼视光教育的背景和开设时间不同,但本科水平的眼视光教育却基本一致。三地都是在大学或学院下的二级学院或系开展眼视光学教育。开设的课程主体也基本相同,主要包括:眼科学、眼屈光学,眼镜学,角膜接触镜学,双眼视觉学,验光学,低视力学等,课程主要是加强各种作为视光师应该掌握的知识和技能。
虽然有上述的一致性,但三地的实际教育状况也还是不完全相同,内地的眼科界与眼视光有着很紧密的联系,眼科和眼视光结合一体是常态,所以眼科方面的课程常常不缺教师,且教师的学历层次很高。倒是视光学方面的课程严重缺乏师资,故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学质量。
香港的眼视光教育虽然是在香港理工大学下进行的,但是他们与眼科界保持着良好的关系,所以眼科与视光教育都比较均衡。由于视光教育与国外发达国家保持联系,故他们的眼视光教育特色明显,也比较得到国外同行的认可。
如前面提到,台湾有一批国外教育背景的师资队伍保证了视光学的教育,但眼科界与视光保持一定的距离,所以眼科教育和实习落实有一定的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台湾方面在努力开展在内地眼科中心或眼科医院开展实习。
2. 职业资格
截至目前,中国内地还没有政府认定的眼视光职业资格,眼镜行业普遍将从业者称为验光师,这与前面提到的眼镜验光员五个等级(初级、中级、高级、技师级、高级技师级)严重混淆。由于眼镜验光员考核的入门条件和考核方式规范性,难以得到行业的普遍认可。目前国内有关部门已经开始关注和研究引进注册方案,但是落实需要时间,因为中国的人口数量如此庞大是与香港不能相比的。
1996年,香港的“视光师”必须在开始从业之前通过验光考试并注册。香港强制执行验光师注册制度。2002年,香港理工大学理事会更新了对“视光学”的定名。之后,“眼视光师”这种定名替代了“视光师”一词。二者的不同在于加入了“眼”字,从而使大众更容易理解这个职业名称。
台湾地区的眼视光组织一直在寻找能被官方认可,且能与内地和香港趋同职业名称,但这一努力还在进行着。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已经提出立法,并且在立法通过后不久也会有注册程序。在通过相关规章制度时消耗大量的精力、时间和努力是可以想象的。
三、中国内地、香港和台湾眼视光教育交流
近几年,中国内地的高校,如天津医科大学,中山医科大学和温州医学院等,均与香港理工大学、台湾中山医学大学有着合作关系,且互派学生实习和教师进修。
在教学语言方面,三个地区都有各自的风格。香港的学生是英语教学并且教科书也是英文的。在大陆和台湾,他们使用不同的国语/普通话,教科书大部分是中文的。近些年来,通过这些机构相互交换课程介绍有了实质性的变化。例如,最近几年,天津医科大学在访问、学生实习时尽量使用英文,相同的,香港理工大学使用普通话。基于香港视光学的完善和与国际接轨,香港理工大学的视光课程被翻译成中文,国内大部分的视光课程借鉴了香港的课程。
四、中国内地眼视光学教育的思考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1. 眼视光学是中国地区近二十来年发展起来的新兴学科,国家尚没有针对眼视光学高级人才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的评价与管理体系,也没有相应的完善的法规。目前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管理下的眼镜验光员职业资格的五个等级对应不了眼视光师的专业能力和其承担的社会职责。为使我国眼视光行业逐步与国际接轨,保障有一支稳定的眼保健与视觉障碍矫治的专业队伍,希望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根据内地眼视光学发展趋势和国际眼视光学的发展现状,制定相关眼视光学从业人员标准、专业能力评价体系和相应的职业资格名称,比如“眼视光师”等。
2. 眼视光师在做光学矫治时需对患者的眼睛进行全面的检查,以确定其产生视觉障碍的原因,若造成视觉障碍的原因若为眼部疾病,则将患者推荐到眼科医生处诊治,在排除眼部疾病之后,再进行视光学矫正。眼睛健康的检查常需要使用检查类药物(散瞳药物),而内地卫生行业规定只有眼科医生才有处方权。为使我国眼视光行业逐步与国际接轨,使眼视光师有效地服务社会,希望国家卫生管理部门有条件地允许眼视光师在临床工作中使用检查类药物(散瞳药物)。香港眼视光师具备检查类药物(散瞳药物)的处方权,是内地值得借鉴之处。#p#分页标题#e#
3.根据我国眼视光教育的发展需求,近年来教育部已正式批准八所医学院校开设四年制(理学)眼视光学高等教育。许多毕业生已毕业走上工作岗位。由于我国研究生教育专业目录里没有眼视光专业,使得一些想在眼视光专业继续深造的学生失去深造的机会。目前眼视光学专业的毕业生只能通过考西医综合或理科综合考取其他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做眼视光学的相关研究工作。但由于研究生毕业时不是以眼视光学毕业,就业时可能会导致眼视光学人才的流失,眼视光学的科研成果无法得到很好的推广应用。我们恳切地希望教育部设定眼视光学研究生专业,应培养高级眼视光研究人才,与全球视光学接轨,为中国眼视光学发展作出卓有成效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徐铭,吕帆.眼视光学专业七年制学生科研能力培养模式的实践与思考[J].医学与社会,2010(1):95-97.
[2]George C Woo. Diversity in optometric education within and across China: challenges for harmonization[J].Clinical and Experimental Optometry,2005(11):420-425.
[3]王玲,王淮庆.两种中国视光学高等教育模式比较与思考[J].考试周刊,2007,(26):3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