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职教创建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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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职教创建思路

本文作者:李运庆 单位:国家林业局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不断提高林业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扩大其在林业建设中的作用和影响

尽管我国林业职业教育在我国林业行业的发展、建设过程中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和影响,但从当前我国林业职业院校的发展现状来看,其尚在教育教学的质量和水平,以及办学的层次和规模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这就需要各林业职业院校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结合林业发展基本需要进行相应的建设和完善。具体而言,主要需要做好以下几点:第一,端正办学思想,及时更新教育理念。各林业职业院校要真正树立高等教育的办学理念,而不能仅仅停留在培养林业行业技术工人的层面,而要将林业职业教育打造成层次齐全、结构合理、质量优良、社会声誉好的职业教育体系,并严格遵循高等教育的办学目标和办学规律进行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以此确保林业行业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水平。第二,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深化涉林学科的教学体系改革。各林业职业院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要时刻注意行业、产业及社会发展的最新需要和发展动态,及时吸纳国内外林业发展的最新成果,及时更新教育内容,确保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和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应性。第三,加强行业教育培训,确立面向社会,面向行业,服务社会的意识。第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尤其是“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第五,开发反映最新科研成果、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林业教育课程和教材,为林业行业优秀人才培养提供相应的载体和平台。第六,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努力构建产、学、研相结合的林业教育课程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第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文化基础教育、职业能力教育和身心健康教育,全面提升林业教育的质量和效益。

加强与当地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的联系和合作,服务当地林业发展

由于我国高等教育以公立大学为主的办学体制及相对集中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使得我国高等院校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十分紧密,但其与企业间的关系却相对较为滞后,没有充分发挥林业职业院校在服务企业及当地经济发展方面的优势和特长。因此,各林业职业院校要进一步加强与政府及企事业单位之间的联系,尤其是要依托当地经济发展需要,进行教育的发展和建设。具体而言主要可从以下几个层面着手进行建设和完善。第一,各林业职业院校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人力资源优势、知识优势和科研技术优势,一方面,不断加强对基层林业部门的咨询、服务,为其发展建设提供相应的智力支持和保障;另一方面,各林业职业院校要积极寻求与政府之间的联系、交流和沟通,为林业政策、制度、规范等的出台提供相应的知识、智力支持和保障。第二,各林业职业院校要依托专业、学科及课程建设,不断加强与企业、行业、地方政府等的联系和合作,一方面,加强林业培训和辅导,不断提高林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水平。另一方面,林业院校在专业设置、课程设置及授课内容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等方面要多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咨询,根据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和建议,不断健全、完善林业院校的课程设置、专业设置、招生规模和范围以及授课内容的科学性、实用性等。第三,以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为主导,以高等林业院校为依托,进一步加强对一般林业从业人员和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素质提升,并探索、构建长效机制,实现林业教育的终身化、可持续发展。第四,高等林业职业院校在发展过程中要主动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联系,寻求其经济、政策等层面的支持和帮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所辖林业院校的支持力度,在经费上保证一定的投入,尤其是加强对重点学科、重点专业、重点实验室、实习基地及师资培养和教材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同时,给林业院校更多的自主权,包括招生、专业调整、职称评定、工资分配和国际交流等方面,为林业人才培养提供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

加强教育制度改革与创新,不断完善林业教育的培养模式

各林业职业院校要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全日制与部分时间制相结合,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相结合,采取多种途径,面向不同受众、分专业、分类型和功能,实行灵活的学制和学习方式,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场经济体制,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结构合理、灵活开放、特色鲜明、自主发展的现代教育体系。此外,各林业职业院校要围绕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校企联合,成立相应的林业综合实习(实训)基地,实训基地应以林业高新技术为依托,以人才培养、科技开发与推广、生产示范与社会服务为己任,以开展实践技能训练及林业生产、推广与种植示范为主线,为学生和林业技术人员提供实践技能培训,为地方经济建设培养更多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和社会急需的技术服务。与此同时,林业职业院校应围绕学生能力的培养,与林业企事业单位合作开展教学、生产、科研和社会技术服务,构建“产学研”合作教育体系;不同专业应根据各自的特点,因“专业”制宜,选择适合专业发展和人才培养要求的“产学研”合作教育模式。

加强科研建设和管理,提升科研质量和水平

科学研究是学科建设的重要内容,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将有助于优秀原创性科研成果的产出,有助于推动理论和技术的创新,推动高校以学科建设为中心的各项工作长足发展。霍普金斯大学首任校长丹尼尔(吉尔曼在就职演说中称“学术研究将是这所大学教师和学生的前进指南和激励器。”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校长田长霖明确指出,“伯克利加州大学提倡科研第一,教学第二。”芝加哥大学校长赫钦斯也指出,大学存在的目的是对社会的最令人困扰的问题进行尽可能深刻的思考,甚至思考那些无法想象的问题。[1]科研作为现代高校的三大职能之一,其不仅是高校学术水平的集中体现,同时,也是反映教师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但对林业职业院校而言,因其职能定位及办学层次的限制,使得大部分林业职业院校在科研建设方面略显不足。因此,各林业职业院校应根据自身发展定位和未来发展规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科研建设。即一方面,不断出台各项措施,鼓励教师及相关教职员工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科学研究,使其树立正确的科研意识,营造良好的科研氛围。另一方面,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学校教职员工进行相应的科研培训和训练,使其掌握科研的具体要求和技巧。此外,各林业职业院校要鼓励教师及相关人员积极申报、参与、承担各级各类课题,尤其是要依托学科、专业及课程发展需要,将理论与实践、学校与企业、学习与实训等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此,在促进自身科研建设的同时,为学校的整体发展和进步提供相应的支持和保障。#p#分页标题#e#

加强实践教学建设,完善实践教学体系

实践教学作为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其在高校人才培养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重要影响和作用。尤其是对职业院校而言,实践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和地位更加重要和突出。因此,各林业职业院校必须从自身人才培养目标出发努力构建科学、系统、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具体而言,可主要从以下几点着手进行建设。其一,合理设置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之间的比例,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其二,进一步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联系和合作,建立健全林业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其三,开展形式多样的林业技能大赛和相关实践活动,为林业职业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的形成提供相应的载体和平台。社会服务不仅是大学所应具备的三大职能之一,而且,社会服务职能的履行有利于学校师生及学校自身的发展。对学生而言,“将学生置于真实的社会环境中(一般在校园之外),让学生有无数机会去应用从课堂中学到的东西。事实上,当服务与学生学习紧密结合,并增加了有计划的思考要求时,这种活动经历对于提高学生解决问题和批判性思维的能力有着重要的积极影响(埃乐,1999)。”[2]其四,为贯彻《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精神,落实2011年6月2日国务院召开的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林业职业院校要不断加强对学生的就业、创业教育,定期举办创业大赛,为学生就业创业提供相应的物质支持和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