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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大众化是当代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一种重要趋势。美国学者马丁•特罗最早提出了高等教育大众化概念,并阐述了高等教育发展的精英、大众和普及三个阶段。英国学者约翰•布伦南把它归结为高等教育的三种形态: (1)精英———塑造统治阶级的心智和个性,为精英角色作准备;(2)大众———传播技术,为更广阔范围的技术和经济专家角色作准备;(3)普及———让“全体成员”适应快速发展的社会和技术变革[1](P21)。《罗宾斯报告》发表后,英国政府采取将学生人数与教育经费挂钩以鼓励高校扩大招生的政策,促使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张。《罗宾斯报告》预测,与1962—1963年度的21.6万人相比,1973—1974年度将有39万人,1980—1981年度将有56万人进入全日制高等教育。事实上,到1973年约有40万人(约占适龄人口的13%)被各种形式的全日制高校录取,1983—1984年度在英国所有高等教育形式中的录取人数已达89.7万人。到2003—2004学年英格兰地区有180余万大学生在131所高校就读,毛入学率43%。英国政府希望到2010年底适龄人口的入学率达到50%。按照马丁•特罗的观点,显然英国已完成了由精英高等教育向大众高等教育的转型。英国高等教育大众化政策取向主要体现在数量扩充、公平入学和质量保障三个层面。一、英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数量扩充(一)拓宽高等教育入学途径 传统的英国高等教育入学途径有两种:一是取得第六学级毕业资格和获得高级水平考试证书;二是获得相当于高级水平的各种职业教育证书。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英国一些高校开始招收没有传统的高级水平普通教育证书和职业教育证书的超龄青年,让他们通过攻读升学课程(AccessCourse)进入高等院校。这类课程主要是帮助缺乏必要教育背景的成年人获得高等教育入学资格。1987年高等教育白皮书明确提出要把攻读升学课程视为进入高等教育的第三条途径。升学课程按学分计算成绩,学生必须修满规定的课程,获得足够学分才能取得入学资格,入学最低要求是16学分,其中至少12学分必须达到3级以上水平。在计算学分时教育经历、工作经验和自学课程都予以承认,以前的经验转换成学分可免修部分课程,这既肯定了成人的经验和基础,又节省了学习时间和费用。升学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方法尽可能与高校专业保持一致,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应对所有类型的升学课程进行有效监督,招收攻读升学课程学生的高校必须根据成绩与学习态度选拔新生。升学课程开设效果良好,在全国首批参加升学课程的学习者中,最后升入高校并取得学位者超过70%。“在敦请审批部门考虑全面发展升学课程时,政府申述了这一途径对提高高等院校入学人数,特别是对提高超龄人员入学人数所起的重要作用。总的看来,没有迹象表明通过这一途径招收学生降低了入学标准;相反,这类学生攻读的高教课程的内容与教学还会因他们的到来而改进。”[2](P98)此外,转移学分制度也有助于扩大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该制度可以在进行协作的高校内实施,或通过全国学位授予委员会的学分积累与转移计划在更广的范围内推行。 对于没有传统入学资格的成年学生而言,还可以通过对先前工作经验的认定进入高等院校。由于许多成年人通过工作经验、社区活动、志愿工作或个人学习等形式已经获得一些知识和技能,这样就可通过评估使其获得相当于正规课程的学分。据1997年统计,1995—1996学年45%的本科生年龄超过21岁,30%的学生年龄超过25岁,超过21岁的大学生增长速度是21岁以下学生的两倍[3](P212)。英国接受成年学生的任务主要由多科技术学院(成年学生占60%)和开放大学(30岁以上学生占75%)承担,采用部分时间制办学模式已成为英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重要举措。据统计,在1989—1990年度高校注册学生1 086 300人中,部分时间制学生有397 000人,占注册学生总数的37%。1991年高等教育白皮书预测,到2000年英国高校部分时间制学生将达49.5万人[4](P29)。实际上,1997—1998年度英国高校学生总数为1 800 064人,其中部分时间制学生有633 937人。开放大学副校长丹尼尔指出,部分时间制学习既是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的原因,也是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结果。另外多科技术学院中还普遍开设了工读交替制的“三明治”课程,这类课程主要是理工科方面应用性强的专业。攻读“三明治”学位课程学制为4年,前三年用于学习,后一年(约15个月)用于学生的工作实践,合格者可获学士学位。英国虽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工读交替制教育原则,但其潜在效益还没有充分发挥。政府今后将进一步加强部分时间制、工读交替制等多种形式的高等继续教育,以满足各种类型学生的需要。 (二)通过有关文件鼓励扩招继《罗宾斯报告》后, 1972年英国政府发表了《教育:一个扩展的框架》白皮书,提出未来10年将继续扩展高等教育,并在多科技术学院和其他非大学学院保持最快的扩展速度,预计到1981年英国大学和非大学部分的高等教育基本平衡,各自拥有37.5万个学额,使18~21岁年龄组青年总数的22%能进入高等教育(1961年是7%,1971年是15%)。1983年发表的《雷弗休姆报告》认为,扩大高等教育入学途径,不仅是基于社会公平的原则,也是加快培养各种高级专门人才和提高英国经济实力的需要。1985年英国政府发表《20世纪90年代英国高等教育的发展》绿皮书,主张把“罗宾斯原则”修正为“高等教育课程应向所有能够从中获益并希望接受高等教育者提供”,这种解释为扩大英国高校招生规模提供了指导方针。据统计,自1979年以来在大不列颠接受全日制高等教育的国内学生增加了8.5万多人,几乎是70年代增长数的3倍。18~19岁同龄青年的就学指数从1979年12.4%增加到1986年的14.2%,21岁以上的超龄青年自1979年以来增长了25%。入学人数增长显著的是女生,约占英国高校全日制学生的44%,而1980年前尚不足40%[2](P89)。全日制学生的增长主要发生在多科技术学院和隶属地方的其他院校,以多科技术学院和其他学院为代表的非大学公共高等教育部门,逐渐成为与大学并立的另一高等教育主力军。1987年高等教育白皮书《高等教育———应付新的挑战》重申仍坚持修正后的罗宾斯原则,政府督促有关负责人采取措施使更多青年和年龄较大的成人进入高等院校。白皮书提出:“不应低估必要的改革,有必要调整教育事业的现状,以适应经济的需要与招收较以前具有更广泛的学术知识和实际经验的学生,尽管这些学生中的很多人没有传统的入学资格。高等院校不仅需要改革入学条件与程序,也需要改革教学方法与课程设计,以适应这些新型学生”[2](P97)。#p#分页标题#e# 到1991年《高等教育的框架》白皮书发表时,已有越来越多能从高等教育获益并愿意接受高等教育的青年和成人进入高校学习。在所有18~19岁青年中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是5∶1,而1979年时仅为8∶1,1987年白皮书发表时为7∶1;在苏格兰和北爱尔兰接受高等教育的青年比例为4∶1。到2000年,政府希望在所有18~19岁青年中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是3∶1。1992年颁布的《继续教育和高等教育法》赋予多科技术学院学位授予权,并同意多科技术学院更名为大学,享有与大学同等之地位,从而结束了双重制的状态。“双重制”高等教育的终结标志着英国高等教育进入了大众化新时期。1997年的《迪尔英报告》建议进一步扩大高等教育机会,拓宽高等教育入学渠道。至1997—1998学年英国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达到170万,高等院校的数量增至190所,相关年龄组入学率达32%[5](P81)。2003年发表的《高等教育的未来》白皮书指出,在过去30年中英国高等教育已成功地从精英教育发展为大众教育,高校在校生人数从1962年21岁以下人口的6%上升到目前18~30岁人口的43%。“白皮书”提出,到2010年底使18~30岁人口的大学生比例从43%提高到50%。2009年发表的《崇高志向:知识经济中大学的未来》白皮书提出,国家应在三年制高等教育机构扩招的基础上,积极开展非全日制教育、以工作场所为基地的教育和职业导向的基础学位项目等,以增加高等教育入学机会。 二、英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入学公平 (一)扩大高等教育参与面 英国素有高等教育精英化的传统,战后英国历届政府把扩大高等教育参与面,让更多非特权社会群体和非传统入学途径的年轻人接受高等教育作为一项积极的政策。《罗宾斯报告》提出的“高等教育课程应向所有能力和成绩合格并希望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开放”原则,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1997年发表的《迪尔英报告》指出,尽管英国高等教育规模和教育民主化进程在《罗宾斯报告》后得到了长足发展,但中高收入家庭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仍远大于低收入家庭,入学机会公平问题仍不尽人意。《报告》建议继续扩大高等教育的参与,政府和拨款机构在分配资金时应向制定扩大高等教育参与面措施的高校倾斜。布莱尔上台后采纳了这项建议,并把扩大高等教育参与作为系统的政策。1999年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首次公布了不同院校中低社会阶层及弱势群体居住地学生的比例,并以此作为其拨款的成效指标。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还采取各种措施向高校提供额外资金,促使其招收处境不利的学生并帮助他们完成学业;鼓励高校和其他组织就扩大高等教育参与面建立伙伴关系;鼓励高校与继续教育机构、中等学校合作,为处境不利的群体建立绿色通道;鼓励高校为处境不利的学生在城区优秀公立学校设立暑期班等。 2003年1月发表的《高等教育的未来》白皮书,从提高学生的早期学习成绩、提升学生对自己的期望值、确保入学途径扩大和公平入学、增加对贫困学生的额外资助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扩大高等教育参与的建议。继《高等教育的未来》白皮书后,2003年4月英国政府颁布了《扩大高等教育的参与》政策文本,提出扩大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并保证入学的公正性,使处境不利的学生得到资助。具体是指均衡地扩大来自社会弱势群体、具有不同学业和家庭背景、不同族群和社区学生的入学率,使他们都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重点扶持那些来自弱势群体家庭、落后地区和没人受过高等教育家庭的学生;同时关注不同族群、性别、家庭背景及残疾人在专业选择、学习形式和院校类型方面的情况[6](P18)。2004年《高等教育法》把扩大高等教育参与政策上升到法律地位,从而保证了这一政策的有效实施。从总人数来看,2004—2005学年进入英格兰、威尔士和苏格兰高等院校和继续教育学院学习的学生达26.8万人,高等教育课程参与率达41%;从性别比例来看,2004—2005学年女生人数达14.7万人,男生为12.1万人,女生高等教育课程参与率为46%,明显高于男生的37%;从少数族裔来看,2005—2006学年全英进入高校学习的少数族裔学生占招生总人数的18.3%(1998—1999学年为14.7%);从年龄来看,2004—2005学年成年人参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高等教育的人数达55.8万余人,占同期招生总人数的60%,其中90%的非全日制学生为成人[6](P20-21)。为保障成年人的学习权利,2006年英国出台了《反年龄歧视法》,规定不得以年龄大小作为招聘、培训、入学、晋升和加薪等行为的评价标准,否则属于非法行为(除非某些职业对年龄有特别要求),公民有权起诉。2009年1月英国政府发表了《新机遇:为了未来的机会均等》白皮书,要求提高19~25岁青年人的教育参与率,改善他们的选择机会;同时要求所有高等教育机构都应进行扩大参与战略评估,评估结果是继续获得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扩大参与拨款的一个条件。2009年7月发表的《放飞希望》调研报告指出,目前英国高等教育仍属于精英主义模式,中低阶层具有崇高志向的青少年被拒于高等教育大门外,为实现所有英国青少年接受高等教育的愿望,报告提出了英国高等教育公平入学的2020年战略目标。通过扩大高等教育参与政策的实施,英国有效地改变了不同社会阶层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机会不均衡的局面,使英国精英高等教育的传统受到冲击,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理念越来越得到人们认可。 (二)为学生提供助学金和贷款 英国高等教育具有明显的福利主义性质。“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过程中,福利国家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7](P162)自20世纪60年代起,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展,为保证人人有机会从高等教育中受益,英国政府日益加强了大学生资助力度。正如埃德蒙•金所言:“在英国,至少是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在某些情况下还要早些),就不仅对高等院校的学生免收学费,而且还为他们提供那些足以维持生活的助学金———他们常常远离家乡寄宿在大学中。在大学以外机构学习高级课程的学生享有同样的待遇”[8](P275)。1960年《安德逊报告》提出由政府为学生支付学费和生活助学金的政策,确定了“免费加助学金”的资助对象、标准及评定方法。《1962年教育法》规定,英国每位符合上大学条件的学生都可以免费接受高等教育,并获得国家给予的补助或津贴。随后,接受助学金几乎成为英国所有全日制大学生的权利。1985年发表的高等教育绿皮书指出:“目前,英国本国大多数攻读学士和学士以下学位课程的全日制学生都能获得奖学金,这类奖学金旨在不使学生的学习能力及对学校或课程的选择方面受制于经济压力。……在1984—1985年财政年度中,纳税人缴付给英国本国攻读学士和学士以下学位课程的全日制学生的经常费约为7亿英镑”[2](P37)。这些助学金由政府或私人提供,为学生支付全部或部分学费、生活费和其他费用。对于贫困学生而言,每个人获得助学金的数量取决于其家庭经济状况。如2006—2007学年助学金的发放标准是:家庭年收入低于17 500英镑可获得2 700英镑的助学金,低于25 000英镑可获得1 450英镑助学金,低于30000英镑可获得832英镑助学金。最贫困的学生可获得相当于生活费用40%左右的助学金[9](P5)。但从社会公平角度看,“免费加助学金”政策并未从根本上改变高等教育不公平现象,其受益者主要是中产阶级及上层社会子女,因为他们进入大学的机会远大于贫困生。#p#分页标题#e# 20世纪70年代爆发的经济危机使英国政府再也无法维持这种慷慨的财政制度。由于经济形势恶化及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大,要求改变“免费加助学金”政策的呼声日益高涨。1983年《雷弗休姆报告》首次提出以贷款和助学金相结合取代原来的资助政策。1988年《教育改革法》提出改革高等教育财政体制,并发表了《有限助学贷款方案》白皮书。1990年英国开始实施“缴学费上大学,贫困学生贷款加补助”的资助政策,即“收费加助学贷款”;同年设立了“公营学生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处理学生贷款发放及回收业务。英国最初实行小额传统型(抵押型)贷款方案,还贷形式是政府贴息的分期定额还款、渐增还款及其他按合同利率分期还款,还贷期限为5年。1997年布莱尔执政后开始实施新的学生资助政策。从1998—1999学年起英国高校可统一收取每年1 000英镑学费,学费随着通货膨胀不断提高,到2005—2006学年上升为每年1 175英镑。同时宣布取消所有的生活费补助,代之以根据学生家庭收入情况而确定的生活费贷款;还贷方式是按收入比例,即毕业后当年收入超过1万英镑时按收入的9%偿还贷款。2004年《高等教育法》规定从2006—2007学年开始实行全新的大学生资助政策,英国政府批准在2010年以前各高校可根据各学科的成本每年收取1000~3 000英镑的差别学费;取消预先支付学费的要求,向所有全日制大学生提供按毕业生收入比例还贷的学杂费贷款;恢复对中低收入家庭学生的部分生活费补助(最高金额为2 700英镑,约有50%以上的全日制大学生将获得这项全额资助),并向所有全日制大学生提供不同金额的生活费贷款。学生贷款偿还条件比较宽松,从2006年起只有当大学毕业生年收入超过1.5万英镑时,才开始偿还助学贷款本息,每年还贷金额相当于年收入9%,这样的还贷比例不会影响毕业生正常生活。2009年发表的《新机遇:为了未来的机会均等》白皮书,提出了确保所有来自低收入家庭的成绩优异学生获得资助的“一揽子”计划,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入学指导。2010年10月发表的《确保英国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的未来》(即《布郎尼报告》)宣布取消部分时间制学生预先支付学费的规定,并将低收入家庭学生的最高补助金增加到3 250英镑。英国政府在学费和资助方面的新政策是为了吸引更多处境不利家庭背景的青年接受高等教育,以求改变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不公平。 三、英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质量保障 在英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和大众化之后,建立系统的、科学高效的质量监督与评估机制,加强高等教育的全面质量管理,是社会各界最为关注的问题。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英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并组建有关机构对高等教育质量进行监控。 1983年9月大学校长委员会组织了雷诺兹委员会研究监督大学学术质量与标准的程序问题,并于1986年发表了《大学学术标准》报告,确定由大学校长委员会对大学学术标准进行监督。1984年政府成立调查委员会,对公共高等教育部门的学术评审问题进行调查,并于1985年4月发表了题为《公共(类)高等教育学术标准的调查与证实》报告。1985年3月发表的《大学效率研究指导委员会报告》(即《贾拉特报告》)设计了一套绩效指标并据此开展各项评估活动。1987年4月发表的《高等教育———应付新的挑战》白皮书建议大学建立统一的学术标准审核体系,要求全国学位授予委员会加强对多科技术学院和其他学院的质量监督。1990年大学校长委员会设立学术监控部,对大学质量保障制度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1991年该委员会出版《高等教育中的教学标准与卓越》一书,提出每所大学都应建立自己的全面质量管理系统。1992年3月颁布的《继续教育和高等教育法》规定设立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撤销全国学位授予委员会,并由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设立教学质量保障委员会(Quality Assurance Committee,简称QAC)负责教学质量监控;同年大学校长委员会 成立高等教育质量委员会(Higher EducationQuality Council,简称HEQC)取代学术监控部,加强对高等院校学术标准和质量管理的评估,并将结果公之于众。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和大学校长委员会建立了各自的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前者是在学科层次进行教学质量评估,称为学科评估;后者是在院校层次进行学术质量审查,称为学术评估。由于两个评估机构标准不一,评估结果也有明显差异,社会很难辨别不同院校的教育质量。“复杂多样的高等教育体系使学生在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与专业,雇主选择理想的毕业生,企业寻求与学校的合作中遇到了判断上的麻烦。特别是在双重制结束后,统一的高等教育体系需要有统一的评估机构与评估标准。”[10](P86)1997年3月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和大学校长委员会合作成立了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Quality Assurance Agency for Higher Edu-cation,简称QAA),全面负责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事宜。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主要通过质量控制、质量审计和质量评价对大学利益相关者提供教育质量保证。质量控制是指各高校为保持和提高教育质量而实施的教育质量水平监控,包括学生入学、教学过程和学生学习结果的质量监控。质量审计是指高校外部同行和社会相关人士对教育质量进行监控,包括审核学校管理文件、核实文件和撰写审计报告三个过程。质量评价是指参照一定指标体系对学校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及学生成绩等给予客观评价,具体分为学术评价、学科教学评价、管理质量评价和科研项目评价四部分。评估结果要在全社会公布,不合格的学科和高校将会受到警告,如在一定期限内教育质量没有明显改善,基本经费可能被取消或削减。“质量评估是教育政策的有效方式,因为通过这种方法,一种比原来功能更强大、更直接的规划模式已被建立起来并渗透到高等院校运作的各个部门。”[11](P106)2006年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了《2006—2011年战略规划》,提出了在高等教育质量和评价方面继续得到公众的信任及支持;对不同地区的质量标准和外部质量保证框架及时进行调整;支持院校加强有关质量和标准的管理等九大战略目标[12](P12)。#p#分页标题#e# 英国大学是独立的法人团体,对本校教学计划和授予学位的质量负有法律责任,因此英国高校内部也建立了严格的质量保证系统,其质量保障分为课程评估和学校评估两部分,前者通过课程设计、课程审批、课程监控和评估等程序,确保专业教学的质量和标准,课程评估一般是在学年末由开设该课程的院系执行;后者是各高校聘请外部专家针对课程的实施情况给予客观评价,学校评估通常每5年一次。有时外部的质量监控并不有效,只有高校自身有着强烈的质量意识,并采取切实可行的质量保障措施,高等教育质量保证才有希望。 为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许多大学还进行了满意度调查,内容不仅包括雇主和社区对毕业生的满意度,也包括在校大学生的满意度。大学生满意度调查始于2005年,目的在于调查学生对大学各方面的看法及各种预期的满意程度,并以此作为改善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促进学校发展和指导新生选择学校的一个重要手段。如2007年进行的第三次全国大学生满意度调查对象是英国147所高校中的高年级本科生,调查内容包括大学的教学、评价与反馈、学术支持、组织与管理、学习资源及个人发展六个方面,参与调查的学生人数达17.7万人,调查结果表明英国高校获得的满意度平均分数是81分,其中开放大学得分最高(95分)[13](P70-71)。另据调查显示,英国全日制大学生毕业后6个月内约有93%的人能找到工作或继续升学,如2005—2006年度英国各地区大学毕业生就业情况分别为:英格兰93%、威尔士93%、苏格兰94.3%、北爱尔兰95.4%,其中受过高等教育者的收入比未受高等教育者平均高出50%[14](P58)。总之,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为保持和提高教育质量,建立学生和社会各界人士对高等教育质量的信任感和满意度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结 语 英国高等教育大众化政策取向在于扩大入学机会、保障入学公平和确保教育质量。但从总体上看,英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并没有触动传统的精英主义价值观,而是精英主义模式的复制。正如英国学者尼夫所言:“英国发展大众型高等教育时,把精英标准扩大到多科技术学院和教育学院这些非尖子高等教育部门,从而导致大学和非大学两类高等教育部门入学规模空前的一致性。一句话,英国的大众型高等教育只是写得大一些的尖子型高等教育”[15](P690)。英国的大学和多科技术学院在入学条件、教育成本、师生比例、教学形式、淘汰率、师资培训以及对待知识的方法方面,都是一种共同的精英型高等教育的组成部分。英国学者及其所在院校都努力维持尽可能高和统一的荣誉学位标准,英国高等教育体制和结构方面的特征也能确保所有学位授予院校保持统一和高水平的标准。马丁•特罗指出:“在所有这一切背后的是不仅为英国学者而且为文官和政治家广泛持有的规范、信念和看法,即不管是什么地方授予这种学位,它都应该有很高的并且是大致相同的价值。在这一方面,英国的第一级学位仍然拥有金本位。这是最有教养的英国人引以为荣的那种东西”[15](P695-696)。英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并不排斥精英教育,在大众化阶段精英高等教育机构不仅存在而且很繁荣,高等教育精英模式继续发挥着大众高等教育所没有的职能。英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引发了一些争议。有的学者认为虽然英国高等教育已进入大众化阶段,但从整体上说既不公平也不大众。有的学者认为高等教育规模越大,生均教育费用必然降低,就会出现一种“廉价的教育”,这种教育会对学术标准构成威胁。有人担心高等教育扩招会对师生关系产生不良影响,使他们更为疏远和冷漠。大众高等教育由于引入市场、职业培训、大众政治和流行文化等,它必定会影响学院和大学的文化氛围。“虽然我们还缺乏相关的研究,但可以肯定,高等教育大众化已经对学术和院校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随着大学日益强调生产率,学术劳动过程的强度显著提高,大学科研也更强调实际产出,英国高等教育闲庭信步式的传统已难以为继。”[16](P66)由此可见,高等教育大众化必将与传统的高等教育价值观发生冲突并要求对其进行改造,从而形成新的高等教育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