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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激励机制的构建
1.奖励制度的制订
我校对成人教育学生的奖励是从1979年开始的,以后逐渐形成制度,并且奖励的对象不断扩大,奖励的力度日渐增强,奖励的程序不断完善。2002年我校颁布了《重庆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评选先进办法》;2003年9月颁布了《重庆师范大学关于对取得突出成绩学生的成人高等教育和高教自考学生的奖励办法》(2004年、2010年予以修订);2005年制订了《重庆师范大学成教、自考学生评选先进的办法》(2011年修订),并且奖励还扩大到成教、自考教育工作者,2003年6月制订了《重庆师范大学评选表彰成人高教和高教自考先进工作者的办法》。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我校对成教自考学生的奖励逐渐完善,并且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2.奖励项目的增加
奖励面向成教、自考所有学生(包括函授、业余、脱产),奖励分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在2002年的奖励办法中,集体项目有:先进班集体、文明寝室、文体活动中的优秀班级;个人方面有: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文体竞赛活动中优秀个人;2003年的奖励办法中又增加了对获得学位、考上硕士研究生、在计算机和英语等级考试中成绩突出者的奖励;2010年增加了对公开、参加市级以上比赛获奖学生的奖励。
3.奖励条件的严格
在所有奖励项目中都有思想品德的要求,并始终坚持以集体主义的价值观去引导学生。如:优秀学员的思想条件是: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志,乐于助人;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班级活动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等。奖励条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采用量化考核办法。如:优秀学生的评选标准为:全年迟到、早退累计不超过3次,无旷课;学习成绩优良,成教学生各科考试考查成绩平均达80分;自考助学班学生第一学年通过全部计划开考科目,排名在全班前10%以内;无论是成教、自考学生免修免考科目按60分计算。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为:符合优秀学生的思想品德条件,学年平均成绩达75分以上、热心班集体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等。如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所有科目无补考,毕业论文成绩优良;在校期间获得过院级以上表彰等。文体竞赛活动的奖励根据获奖等级,由继续教育学院经费给予双倍配套奖励;成教、自考学生获得学位、考上研究生,或在计算机和英语等考试中取得突出成绩则一律给予奖励。奖励条件中还有限制性条款,实行一票否决制。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选为优秀学生:(1)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者,在校期间不能评为优秀学生;(2)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或所在寝室因文明卫生差受到通报批评者,在本年度不能评定为优秀学生;(3)身体素质差,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者,本年度不能评选为优秀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优秀毕业生资格:(1)学习期间犯政治错误者;(2)学习期间因违纪受到行政处分或违法受到法律处罚,或纪律松懈,不带头遵守校规校纪者;(3)毕业论文不按计划要求完成或毕业论文成绩为优良以下者、毕业论文有剽窃他人成果者。为了确保奖励的公平、公正,我们完善了奖励的程序,首先向全校成教、自考学生公布评选条件和评选比例,取得突出成绩奖励标准与奖励方式。其次由学生所在的院系根据条件提出候选名单报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再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后报继续教育学院领导集体研究、审查,然后向学生公示初评结果,并向全校师生征求意见,最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实施。
4.奖励方式的变化与奖励额度的增加
在2003年以前,我校对学生的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以物质奖励为辅,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授予荣誉证书,将填写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并发给奖品或奖金;先进班集体、文明寝室发给奖状,并一次性发给奖金或纪念品。2003年以后,加重了物质奖励力度,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和奖励方式基本不变外(按照学生班级总人数的10%进行评选),增加了对取得突出成绩学生的奖励,及在文体活动竞赛中获奖学生的奖励,而且奖励力度增幅较大(见表一)。虽然为了平衡与全日制学生奖励的差距,学校对成教、自考学生取得突出成绩的奖励额度在个别项目上有所降低,如:对考上硕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奖励由2003年的2500元降为1500元,计算机专业专科生参加计算机等级考试获得四级证书者,一次性奖励由原来的1000元,降为800元,英语专业专科生参加专业英语考试获得8级证书者,一次性奖励由1000元,降为800元。但奖励额度仍然颇具吸引力。
二、奖励的实施与成效
制度设计的成效来自于制度的贯彻实施,我校成教、自考学生奖励制度的实施具有可靠保障。一是机构健全(2001年成立学生工作办公室);二是程序严密;三是经费到位。据统计,自1979-2001年,我校共召开了21次表彰先进大会,已评选表彰了2800人次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和优秀毕业生。2002年以来,随着招生规模的扩大,奖励人次也不断增加累计达到了10356人次。其中优秀学生干部1484人次,优秀学生4741人次,优秀毕业生4131人次。2003年以来取得突出成绩学生人数累计达1829人次。其中考上硕士研究生81人,取得学士学位1294人,获计算机等级奖129人,获英语等级奖263人,获科研奖62人。自1999年以来,我校成教院已单独举办成教杯足球赛六届,成教杯篮球赛二届。2001年以来成教、自考学生单独组队参加学校田径运动,取得了优异成绩。在学校和重庆市举办的各种文娱体育竞赛活动中获奖,对文体竞赛中的优秀选手,我们给予双倍的奖金和物质奖励(。回顾我校对成教、自考学生的奖励,我们认为这些奖励对于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增强学习动力,提高综合素质等方面都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
1.奖励体现了对学生的价值导向功能
对学生奖励不是目的,它只是我们达到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工具,而高素质人才的首要素质是思想素质,因此,我们设计的奖励制度是建立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为核心的价值观念基础之上的,各种奖励措施不过是这种价值观的制度化而已。在奖励中,不但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必须是思想品德过硬的学生,而且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在文体竞赛活动获奖的学生都有道德要求。长期坚持不懈以表扬先进为主的激励引导措施,促使学生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助人为乐、关心集体。这种措施逐渐成为学生的共识,受表彰学生的榜样作用、示范作用日益明显。特别是近几年来成教、自考学生受奖人数的大幅度增加,而受处分学生人数不断减少,既证明了奖励在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中的独特功能,又反映出我校成教自考学生学风的好转。
2.奖励体现了对学生学习(知识)的促进功能
学生当然是以学习为主,但成教学生学习动力不足是普遍现象,迟到、旷课、不按时完成作业经常发生,显然惩罚不是最好的办法。但我校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以表扬奖励先进、激励后进为主的理念,通过对优秀者的激励带动,激发学生的成才欲望和学习动力。年度表彰的都是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及在某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及时而恰当的奖励引导大批学生精力集中于学习活动之中,从2003年对取得突出成绩学生奖励以来,已有1294人获得学士学位,81人考上了重庆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西南民族大学、电子科技大学等校的硕士研究生。其中,中文专业自考生何瑶、经济与政治学院贸易专业自考生李品庆、英语专业成教生王开妍研究生毕业后回(留)校工作。中文系自考生王立新,2002年研究生毕业后到重庆交通大学任教,并于2007年考上四川大学博士研究生。
3.奖励体现了对学生素质拓展的引导功能
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迫切需要综合素质好、应变能力强的毕业生。因此,我们通过奖励措施将学生引向提高能力和素质的道路。在奖励制度中,我们不仅对在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的优胜者以及公开的作者予以重奖,而且对在各类级别竞赛中获奖的选手给予双倍资金奖励。成教、自考学生总体倾向好动,他们需要提供锻炼和展示自己特长的机会和平台,及时的奖励激发了学生的竞技激情,2006年以来,我们的学生在各种竞赛活动中都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如:2009年在校田径运动上,成教、自考代表队获得男、女团体第二名;2013年在校田径运动上,成教、自考代表队获得了男、女团体第一名的最好成绩,在2007年4月举行的全校师生混合跳绳比赛中,成教、自考师生代表队获第一名;2007年4月学校举办“五四”杯演讲比赛,在强手如林的20多名选手中,我院选手以第一名的成绩获得一等奖。2010年学校举行的“三好杯”足球比赛中,成教、自考代表队获得冠军。在重庆市成人高教协会举办的“纪念红军长征胜利七十周年”歌咏比赛,我校代表队获一等奖,“我与重庆人文精神”演讲比赛中荣获第一名。通过竞赛活动也进一步增强了成教自考学生的团队意识和凝聚力。
三、结语
综上所述,我校在总结几十年来成教自考办学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以价值导向为核心,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宗旨的成教、自考学生奖励制度,健全了奖励机构,完善了奖励程序,加大了奖励力度,对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增强了学习动力,提高综合素质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作者:杜佳鸣 单位:重庆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