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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梦根 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国民核算研究院
近年来,在由联合国、世界银行等发起设立的21世纪促进发展的统计伙伴关系(PARIS21)及其他国际组织的倡导下,旨在提升统计能力的国家统计发展战略(NSDS)问题备受关注,成为一国加强统计能力建设的核心平台,制定和实施NSDS已成为各国政府加强统计能力建设的核心政策。陈梦根(2008)从设计的角度对NSDS的内涵、基本原则、核心要素和工作步骤等内容作了系统阐述[1]。本文将从实施的角度进一步探讨NSDS的实施模式、实践进展和国际经验,评估中国开展NSDS工作的行动进展,并对中国加快实施NSDS和加强统计能力建设提出若干政策建议。
一、NSDS实施模式
NSDS旨在设计与实施一个发展统计的国家战略,以提高统计能力,改进统计体系的绩效。NSDS覆盖整个国家统计,遵循战略管理和公共统计的通用原则,为一国加强统计能力建设指明了途径,是一国为发展统计所实施的未来4-5年的一整套战略举措和一系列行动计划[2]。各国在创建和实施NSDS时应对战略过程进行细致周密的计划和管理,如图1所示,完整的NSDS过程一般包括以下五个环节:(1)创建NSDS、制定路线图;(2)国家统计能力评估;(3)提出国家统计体系发展的愿景、使命;(4)制定NSDS实施的行动计划;(5)战略实施、监控和评价。NSDS每一个阶段都包含大量的细致工作,创建和实施NSDS必须高度重视过程管理。好的战略关键在于执行,通过采纳相应的行动计划以实现战略规划目标,并确保这些改进的可持续性,战略实施是NSDS过程管理中最重要的环节[1]。实施NSDS一般需要政府强有力的政治支持来加以推动,动员更多的资源支持,才能取得最大成效。从实践上看,实施NSDS主要有两种模式:
1.单部门模式
所谓单部门模式(sector-wideapproach),是指特定部门为了提升能力和改善服务供给,在本系统整体或局部领域实施发展战略规划的一种形式。在该模式下,发展战略规划一般由本部门统一领导,包括经费收支和政策部署,教育、医疗卫生和农业等领域实施发展战略规划时常常采用单部门模式[3]。该模式的主要特征有:(1)战略规划仅限于覆盖本部门,政策框架保持前后一致;(2)本部门最高行政机关领导战略制定与实施过程;(3)利益相关者和捐助方纳入本部门战略规划体系;(4)部门内采用统一的战略实施机制和行动计划。
2.全系统模式
所谓全系统模式(system-wideapproach),是按一定程序以跨部门的综合、协调的方式实施某项战略规划的形式。在全系统模式下,NSDS一般从国家(统计委员会)的层面来开展相关工作。全系统模式的关键要素包括:(1)制定了一个清晰的NSDS规划文本,并获得强大的政治支持,由国家层面的机构领导实施;(2)跨部门对话协调机制,增进各部门统计工作的共识和一致行动;(3)与利益相关者的磋商机制,包括用户、捐赠者、独立研究机构等;(4)组织保证,包括人员培训和机构调整方案、组织结构与制度框架(法律、政策、制度文化、管理变化的能力);(5)绩效监测系统,测度、评估与报告统计系统进步(强化可计量性);(6)与战略规划对应的中长期预算方案,对战略资源做出系统安排,包括融资机制、政府预算及会计审计系统。从目标上看,所有关键要素旨在可持续地提升国家统计能力,改善本国统计产品与服务(见图2)。在全系统模式下,NSDS高度重视监测、评估和报告工作,以便及时了解战略实施的动态进展[3]。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战略规划与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包括统计协调机制的功能发挥状况);(2)(统计局之外的)其他部门统计发展战略实施的效果;(3)投入、行动和产出;(4)财务管理系统;(5)统计能力建设的结果;(6)最终结果或影响(如减贫目标是否实现或国家发展规划实施状况以及社会影响等)。
3.优劣比较
一般地,采用单部门模式实施发展战略的好处在于:(1)规划实施具有强有力的行政控制,战略成功的概率更大;(2)便于资源分配和政策实施,降低协调成本;(3)战略实施报告与反馈路径明确,减少多头报告和部门协调工作,降低交易成本,避免重复劳动;(4)便于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成效,增加改革的动能和政策砝码。若一国统计行政部门涵盖了本国统计体系的主体或绝大部分业务,实施NSDS可以采用单部门模式,或者是针对某个统计项目的改进方案(如房价统计改进项目、CPI统计改革方案等),也可以采用这一模式[3]。
对多数国家而言,统计系统不同于教育、医疗卫生和农业等部门,这些部门业务更多地局限于本部门之内,而统计工作与其他部门的联系更紧密,财政、金融、教育、农业、医疗卫生等部门一般都有相对独立的统计业务和机构[3]。NSDS采用单部门实施模式缺点明显:其一,规划方案仅从本部门出发,未能考虑其他部门统计需求,对统计发展(包括愿景、目标、产品、服务等)不易形成更广泛的共识;其二,缺乏与其他部门统计工作的协调,难以建立一致性框架来指导统计工作,易造成重复建设;其三,单部门模式下NSDS可能与国家其他发展规划、其他部门统计发展方案脱节或步调不一致,可持续性较差。全系统模式着眼于一国整个统计体系,不仅包括以国家统计局或统计办公室形式存在的综合统计系统,也包括存在于金融、财政、海关、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等职能部门或专业领域中的统计工作系统,通过实施协调一致的战略规划,全面提升本国统计能力。在国际实践中,多数国家采用全系统模式实施NSDS[2]。其优点在于:第一,由于统计工作分散于不同部门,各部门独立、分散地采取不同行动方案改进统计产品与服务,彼此缺乏沟通与协调,容易造成重复建设,全系统模式将国家统计体系纳入统一战略框架,有助于协调各部门行动,以有限资源最大限度地促进统计发展,提高统计资源利用效率;第二,全系统模式高度重视战略协调机制,有助于形成更广泛的共识,调动所有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性,更妥善地确定、安排统计改革的优先次序,寻求最大公约数,实现统计能力建设的最优化发展;第三,全系统模式获得的认可度高于独立方案,有助于扩大(部门间)协同效应,确保NSDS与政府其他政策相一致,增强改革持续动力;第四,全系统模式着眼于从整体上提升一国统计能力,有助于提升统计改进行动的公众关注度,确保统计系统绩效改善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二、NSDS国际实践
(一)历程回顾
1.早期发展阶段为了帮助各国开展统计能力建设,联合国、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欧盟委员会于1999年11月18-19日在巴黎联合举办了一次会议,发起建立了21世纪促进发展的统计伙伴关系(PARIS21)。此后,PARIS21与世界银行、IMF等国际组织一起倡导和帮助发展中国家创建和实施NSDS,以改善本国统计体系的绩效。2004年2月,在摩洛哥马拉喀什召开的第二届国际发展成果管理圆桌会议通过了《马拉喀什统计行动计划(MAPS)》,呼吁各国制定统计发展战略,为加强国家统计能力建设提供一个平台。#p#分页标题#e#
2.快速推进阶段2004年11月,PARIS21秘书处编制了《国家统计发展战略设计指引》,为各国制定和实施NSDS提供理论指导与实践指南,由此带动发展中国家进入设计与实施NSDS的高潮。PARIS21曾经提出的一个目标是要帮助所有低收入国家在2006年底之前设计NSDS,从2007年开始实施NSDS,到2010年能够生产千年发展目标(MDG)所涵盖的各种指标[4]。与此同时,世界银行、IMF、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亚太经社理事会、欧盟统计局等机构也从不同角度或层面采取一系列措施,帮助各国政府改善统计系统的状况[5]。目前,多数欠发达国家都已积极开展NSDS规划工作,部分行动较早的国家已完成首期战略并着手准备下一期规划,如不丹、尼泊尔、汤加、萨尔瓦多、安哥拉、苏丹等,实施NSDS对提升本国统计能力成效显著[6]。在2008年世界银行针对《马拉喀什统计行动计划》开展的一项独立评估中,高度评价了NSDS在改进监测MDG所需数据和提高发展中国家统计能力方面的作用。2009年11月16-18日,在塞内加尔达喀尔举行的PARIS21专题研讨会通过了《达喀尔宣言》,认为2000年以来的NSDS工作已经取得巨大成就,但仍有不少工作有待推进,并呼吁各国在2014年前应注重从制定战略规划转到执行这些计划。
(二)最新进展
PARIS21一直定期或不定期地统计、报告国际NSDS工作的进展状况,观察国主要包括国际开发协会(IDA)借款国(相对贫困国家)、下中等收入国家与部分上中等收入国家。统计表明,世界各国对NSDS工作普遍非常重视,非洲、亚太地区总体实施情况较好,涉及国家也较多,而拉美和加勒比地区进展较慢,欧洲涉及国家较少[6]。其中,亚太地区多数国家都积极支持NSDS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42个观察国中多数都已开展或计划开展NSDS工作,仅土库曼斯坦、朝鲜两国尚无制定NSDS的计划,占比为4.8%;非洲53个国家大多已开展NSDS工作,进展也较快,仅索马里因战乱和政局不稳尚无开展NSDS工作的计划;拉美与加勒比地区NSDS工作进展相对较慢,16个观察国中有5个国家尚无计划开展NSDS工作,占比为31.3%;欧洲各国普遍经济发达,统计体系发展水平较高,少数相对落后国家也积极开展NSDS工作,在PARIS21的统计中欧洲包括阿尔巴尼亚、马其顿、乌克兰、波黑、科索沃和摩尔多瓦等6个国家,都已实施NSDS。
根据PARIS21的最新统计,截止2010年11月,国际开发协会(IDA)79个借款国中有35个国家正在实施NSDS,占比为44.3%;28个国家正在设计或等待实施,占比为35.4%;战略到期或没有但正计划制定战略的国家有9个,占比为11.4%;尚无计划开展该战略的国家仅7个,占比为8.9%(见表1)。其中,亚太地区27个观察国中有11个正在实施NSDS,占比达40.7%;8个国家正在设计或已设计完成、正等待实施,占比为29.6%;战略到期或没有制定战略但计划制定的国家有6个,占比为22.2%;没有实施NSDS且尚无制定战略计划的国家仅2个,占比不到10%。欧洲3个观察国均已设计或实施NSDS。在拉美和加勒比地区9个观察国中,5个已正式开展NSDS相关工作,占比为55.6%;而另外4个国家尚无开展该战略的计划,占比为44.4%。在非洲40个观察国中,仅1个国家没有开展NSDS的计划,占比仅为2.5%;而有36个国家已经实施和正在设计或等待实施NS-DS,占比高达90%。总的来看,IDA借款国NSDS工作自2004年以来进展明显加快,特别是非洲和亚太地区实施情况较好,成效也最为明显,不少国家已完成首期战略并着手下一期规划。
在PARIS21观察的38个中低收入国家中,共有20个国家已实施NSDS,占比为52.6%;9个国家正在设计或等待实施,占比为23.7%;战略已到期或没有但正计划制定的国家有5个,占比为13.2%;而尚无计划开展该战略的国家仅4个,占比为10.5%(见表2)。从分地区情况来看,亚太地区15个观察国中有3个尚无开展NSDS的计划,1个国家战略到期或没有战略但计划开展,11个国家处于开展NSDS的不同工作阶段,已开展或计划开展NSDS工作的国家占比达80%;欧洲3个观察国都正在实施NSDS;拉美和加勒比地区7个观察国中有1个尚无计划开展NSDS,另外6个国家已开展相关工作,占比为85.7%;非洲开展NS-DS工作的总体情况较好,13个观察国中9个已开展相关工作,另外4个战略已到期或正计划制定。根据表1和2来看,IDA借款国(相对贫困国家)与中低收入国家NSDS实施情况大体差不多,前者中无开展NSDS工作计划的国家占比略低于后者。
(三)经验分析
纵观NSDS的国际实践,有以下几点经验值得借鉴:
第一,NSDS已成为统计能力建设的核心平台。进入新世纪以来,加强统计能力建设成为各国实现统计现代化的必由之路,NSDS作为统计系统发展的长期规划,为一国加强统计能力建设指明了途径。多数发展中国家通过实施NSDS有效提升了本国统计能力,统计系统的实际工作绩效明显改善。以非洲为例,该地区各国社会经济发展普遍落后,一直是PARIS21、世界银行等机构推广NSDS工作的重点区域,起步较早[5]。2004年5月在亚的斯亚贝巴举行的第一届非洲统计发展论坛呼吁各国加强信息交流,通过技术与财政合作、协调来支持非洲国家制定NSDS。2005年,PAR-IS21与非洲开发银行、非洲经委会、IMF和世界银行联合推出了“促进非洲统计能力建设参考性区域战略框架”,旨在帮助非洲各国开展统计能力建设。目前,98%的非洲国家已开展NSDS工作,对改进非洲国家统计工作效果极其显著。
第二,全系统模式是实施NSDS的基本模式。大多数国家采用全系统模式实施NSDS,覆盖整个国家统计体系。例如,个别国家如塔吉克斯坦和肯尼亚早期在实施统计发展方案过程中某种程度上接近单部门模式,后来在PARIS21、世界银行等的帮助下也转而采用全系统模式实施NSDS。为了支持各国更好地运用全系统模式开展统计能力建设,PARIS21专门制定了《采用全系统模式实施国家统计发展战略指引》,为各国政府提供详细的操作指导。PARIS21还指出,实施NSDS应积极与其他统计发展过程或框架结合,如2008年版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执行、国际比较项目(ICP)活动、联合国农业与农村统计项目等,统筹安排,共同推动统计体系的整体发展[5]。一个成功的案例是老挝,在PARIS21的支持下,老挝2010年将不同部门所实施的三个独立统计发展计划统一纳入NSDS框架,为了帮助老挝改进农业与农村统计工作,PARIS21还与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一起将农业统计发展规划也纳入NSDS过程,重新确定优先需求和安排要素投入,从全系统的角度来促进老挝国家统计能力建设,目前这些行动已初见成效[6]。#p#分页标题#e#
第三,实施NSDS应以机构调整与功能实现并重。统计体系应不断改进统计的生产、编制、传输、、使用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运转状况,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对用户需求的满足程度。理论上,统计体系在机构配置上的固有缺陷势必弱化统计体系的协调性,进而影响统计政策的执行力与统计工作的效率,阻碍统计能力的提升。PARIS21在全系统模式实施指南中强调,一国实施NSDS应通过机构调整、完善来促进功能实现,全方位地提高统计体系的总体效率,更好地服务于用户、服务于社会。从国际范围来看,主要发达国家统计机构一般按统计业务、工作流程、管理服务进行分划,建立与所承担特定功能相对应的机构设置。在功能分工的模式下,统计体系能采用矩阵管理,更好地整合统计工作,各机构分工明确,避免交叉重叠。一些转型经济体传统的统计系统采用按专业划分来设置机构,实施NSDS时纷纷转而采用按功能分划或以专业和职能相结合的机构设置模式,如塔吉克斯坦设立国家统计委员会协调各部门统计工作,对原有机构设置进行了全面改革与重组,确立功能分划的机构设置模式[5]。中国目前的统计机构设置仍接近于专业分工模式,国家统计局对其他政府部门(如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文化部、卫生部等)统计工作的协调能力较弱,而综合统计系统与部门统计系统之间的协调障碍极易导致统计工作的重复和不一致,并增加基层单位的负担。借鉴国际经验,中国实施国家统计发展战略,应采用按功能分划的思路进行机构重组与职能调整,克服现行统计体系所存在的部门分割、职能重复等弊端,加强国家统计体系的协调能力和工作效率。
第四,实施NSDS应积极争取国际支持。多数发展中国家政府都为创建和实施NSDS提供经费、人员和技术等各种资源,同时积极争取国际援助,以获得更多的外部资金、技术与智力支持。例如,非洲国家在创建和实施NSDS过程中,多数都得到国际组织或多边/双边合作的资金与技术支持,并通过非洲统计机构(AFRISTAT)加强地区统计发展合作[7]。目前,世界银行、国际开发协会、PAR-IS21、联合国等机构提供多种项目支持欠发达国家促进统计发展,诸如:(1)世界银行统计能力建设信托基金(TFSCB),由英国、荷兰、德国、瑞士、法国、加拿大等多个捐助方出资,为受援国(特别是IDA成员国)提供小额赠款,实施期最长为三年,截至2008年该基金已批准为100多个统计项目提供资金,阿富汗、不丹、波利维亚、加纳等数十个国家(包括中国)开展NSDS工作都获得了该项目支持;(2)统计能力建设规划贷款项目(STATCAP),布基纳法索、乌克兰、肯尼亚和塔吉克斯坦是该项目第一批受惠国,尼日利亚、孟加拉国、玻利维亚、印度、吉尔吉斯斯坦、蒙古、俄罗斯、斯里兰卡、乌干达等许多国家都获得过此项目支持;(3)国际开发协会优惠贷款;(4)地区性开发银行、联合国相关机构、欧盟以及多边/双边援助等也是获得国际资金支持的重要来源。
第五,实施NSDS应高度重视可持续性问题。实践当中,少数国家在统计发展规划完成后,短期内实现了某些进步,但在接续的时间里可能由于人员、经费短缺等方面的原因又重新回到原来的状态,使得改革成效丧失。以塔吉克斯坦为例,在1997年重获和平之后不久,国家统计委员会即着手制定了为期3年的综合改革方案(2000-2002),但由于缺乏经费支持,不少目标根本没有实现,一些可贵的统计改进后来也复归原状,后来在世界银行等的援助下重新开展NSDS工作。因此,实施NSDS应高度重视可持续性问题,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统计产品与服务的改进具有持续性[6]。一个比较好的做法是非洲地区实施的同行评审,在PARIS21的支持下,加纳、坦桑尼亚、赞比亚、布基纳法索、马拉维、莫桑比克、尼日尔等先后开展了同行评审行动,通过对NSDS不同阶段的主要行动、成效、经验与问题开展外部评估,不仅有助于不同国家交流和学习经验,而且通过同行评审得到更为客观的意见反馈和增加透明度,有助于确保NSDS中统计进步的可持续性发展[7]。
三、中国的行动及评估
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完善统计体制,健全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加强宏观经济调控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也先后多次对统计发展做出重要指示,为制定和实施NSDS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于是,国家统计局开始加快采纳国际标准,推进统计现代化,筹划国家统计发展战略工作。2004年11月,国家统计局与世界银行达成协议,合作开展中国统计体系改革发展战略研究,探讨适合中国国情、并与国际规则接轨的科学、可靠、高效的统计体系目标模式。从2004年开始,世界银行通过统计能力建设信托基金(TFSCB)对中国开展国家统计发展战略工作提供资金支持。2005年初,世界银行课题组运用数据质量评估框架(DQAF)、数据通用系统(GDDS)等框架,对中国统计能力进行了全面评估。同年7月,国家统计局和世界银行在北京联合召开中国统计体系改革发展战略研讨会,就中国统计改革的总体发展战略、实现途径、组织体系、调查体系、调查方法、法律体系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8]。2005年11月,国家统计局与世界银行课题组《中国统计体系改革发展战略研究报告》,全面评估中国统计体系现状,并就中长期战略规划进行深入研究,正式启动了国家统计发展战略设计工作。
经过较长时间的研究与论证,中国目前已经完成国家统计发展战略的编制工作,形成了统计总体规划(SMP)的文本,规划草案已经初步通过审查[6]。但是,从行动上看,相对于国家“十一五规划”而言,统计总体规划的工作进度已然落后。正如世界银行课题组(2005)所指出,中国政府统计部门在将战略目标付诸行动与将战略转为工作计划时迈步较为谨慎,尚未做出系统性的总体部署与安排[8]。原因主要在于:一方面,NSDS需要强大的政治支持来推动,统计系统在中国属于相对弱势部门,对NSDS的社会关注与政治支持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我国统计体系不仅包括统计局主导的综合统计体系,还包括不同职能部门中的专业统计体系,NSDS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由国家统计局主导来设计和制定NSDS比较容易,但国家统计局作为一个副部级单位,对其他部委统计部门的协调能力较弱,若要其他部委与国家统计局共同行动将规划方案付诸实施则较为困难。
中国实施NSDS旨在建立一个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功能健全、高效的现代统计体系,统计总体规划对作为国家“十一五规划”组成部分的统计制度改革做了详细描述,要点涉及:(1)统计基础设施建设;(2)组织开发;(3)数据建设;(4)物质条件和装备;(5)人力资源开发[6]。但规划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诸如:其一,尚未制定具体的战略实施计划,统计总体规划主要涉及统计发展目标、愿景、使命、原则等较为宏观的问题和发展蓝图,在付诸实施时需要一个更为具体、详细的行动计划支持,提出明确的行动方案与日程,确保统计总体规划目标的实现;其二,统计总体规划提出了中国统计发展的科学思路,但未明确战略实施的重点以及有针对性的改进举措;其三,NSDS强调应与其他统计发展过程充分协调,但规划草案相关论述较为笼统,并未针对NSDS实施与SNA(2008)执行、ICP项目等过程的结合与协调做出具体安排,有待在实施行动计划中加以明确。#p#分页标题#e#
为此,中国开展NSDS工作的下一步重点是尽快制定战略实施行动计划[6]。一般而言,战略实施行动计划应覆盖全系统模式的关键要素(除战略规划文本之外),内容包括:一是加强组织保证,设立国家统计委员会,统一领导和部署NSDS实施,协调不同部门的统计发展行动;二是建立良好的跨部门对话机制与利益相关者蹉商机制,以便有效沟通和协调不同部门间、统计生产者与用户、国际机构、捐赠方等之间的关系和行动,确保各方利益共享,最大限度的调动各方对统计总体方案实施的支持;三是制定实施NSDS的资源动员与财务预算方案,确保NSDS的可持续发展;四是以跨部门合作的方式建立绩效监测系统,以及外部同行评估机制,加强NSDS实施的过程监测与绩效管理。
战略实施行动计划的关键在于明确战略实施重点,采取适当、有效的改进举措[8]。针对中国统计体系的现状,战略实施的重点主要在于:(1)从机构观的视角出发,对现行统计机构进行重组与整合,如设立国家统计委员会,调整与协调政府综合统计系统与部门统计系统的关系与职责,调整中央统计系统与地方统计机构的关系,完善县乡级统计机构;(2)从功能观的视角出发,对统计系统各部门进行职能调整,按功能分划的思路改造和重组现行的统计体系,提高系统工作效率与政策执行力;(3)进一步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加强对SNA(2008)的研究、开发和执行,作为实施国家统计发展战略的中心内容之一,促进国民账户体系与最新国际标准相一致,提高国民经济核算数据质量;(4)进一步完善统计制度与方法,如修订《统计法》与其它统计制度,加强国家统计的治理、管理、协调和筹资的法律框架,为国民统计和指标建立科学的方法和标准,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分类标准、数据、调查方法等[9];(5)实施全面数据质量管理,从统计生产、传播、和使用等整个过程改进工作效率,提高统计系统的运作能力,包括现场调查、数据加工、数据与数据使用等方面;(6)建立统计生产者和用户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机制,识别用户的优先需求,建立超前、准确、高效的统计咨询服务体系,增加对用户使用统计(数据)的指导,积极培育与支持统计分析、创新和实验的发展,特别是对微观数据的开发与利用[8];(7)加强统计基础设施建设,增加财政投入,发展综合信息技术,包括计算中心、统计信息网络与数据库、企业名录库、样本框、地理信息系统等方面建设与完善;(8)加强统计人才队伍建设,增加人力资源投资,包括职员技能开发、职业培训等。
四、政策建议
(1)积极推动统计总体规划的采纳和实施,全面加强统计能力建设。正如TENDULKAR(2009)所指出的,统计基础设施建设与国家有形基础设施和社会基础设施一样,都有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繁荣[10]。NSDS已成为国家统计能力建设的助推器,中国应将创建和实施NSDS作为国家统计能力建设的核心政策,从国家战略的层面、高度全面推动统计能力建设。统计部门在中国社会一直处于相对弱势,统计总体规划迟迟未能实施,某种程度上也是受此影响。统计工作者和研究人员务必加大宣传和呼吁力度,为统计发展争取更广泛的公众支持、舆论支持和政治支持,决策层尽快正式批准、采纳和实施统计总体方案,动员更多资源支持NSDS实施。
(2)按全系统模式制定NSDS实施行动计划,协调不同部门的统计发展行动。中国统计体系正面临着巨大的机遇与挑战,应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加快实施国家统计发展战略[6]。中国已完成NS-DS设计工作,形成了统计总体规划文本,但行动进展缓慢,下一步工作的重点是尽快推动统计总体规划的采纳和正式实施,按照全系统模式要求制定统一的战略实施行动计划,明确实施工作重点,制定详细的行动方案和具体的日程表。根据总体行动方案和实施重点任务进行分解,厘清不同部门统计体系的NSDS行动和职责、任务,推动不同部门加强统计协调与合作,加快统计总体规划的整体实施步伐,确保统计发展战略目标实现,持续推进统计能力建设。
(3)NSDS实施应与SNA(2008)执行结合,统一部署。SNA作为世界主流宏观经济统计的基本框架,在一国统计体系中居于中心位置,SNA(2008)是在SNA(1993)基础上修订形成的最新版本,维持了原有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框架,但在许多方面做出了重大修订,以更好地反映经济形势的主要变化以及统计业务和研究的新进展,集中体现在资产、金融部门、全球化及相关问题、一般政府和公共部门、非正规部门等五大领域。中国应将SNA(2008)实施纳入NSDS过程,首先,在NSDS实施行动计划中将SNA(2008)的研究、开发和执行作为工作重点之一,统筹考虑,加强SNA(2008)的研究开发,作为提升统计能力建设的基础;其次,应尽快设计和制定SNA(2008)实施战略,作为NSDS的一个子战略,加快SNA(2008)的采纳实施,改革和完善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以此推动中国统计体系的现代化,与国际标准接轨。
(4)将全球ICP项目活动纳入NSDS框架,统筹安排。ICP项目已成为影响巨大的全球性统计合作框架,参加的国家和地区由1968年初创时的10个增加到2005年的146个。2008年3月,联合国统计委员会39届会议将2011年定为新一轮ICP的调查基准年,参加本轮ICP项目的国家和地区达180多个,中国也首次全面参与(上一轮中国有11个城市参与)。ICP项目的实施与统计能力建设密切相关,2005年(第七轮)ICP项目的成功执行不仅为国际比较和各国经济领域研究提供了重要的信息基础,而且充当了增强各国国民核算和价格统计领域能力建设的重要平台。因此,一方面,中国应将2011年(第八轮)ICP项目纳入NSDS框架,妥善部署和开展相关各项工作,通过推广ICP项目的工作理念、制定符合国际标准的基本方法框架和统计调查体系、开发新的统计培训模式等行动促进统计能力建设;另一方面,应将ICP项目活动与中国价格统计体系发展结合起来,改革和完善消费者价格指数、生产者价格指数、房价等价格指标的编制工作,全面提高我国价格统计能力。
(5)加强NSDS国际合作,广泛争取外部资源支持。中国在实施NSDS过程中应积极争取外部的技术、智力和资金支持,同时,加强国际合作也有助于加快战略实施步伐。联合国统计委员会、世界银行、PARIS21、IMF、欧盟统计局等国际机构提出了大量有关统计体系组织、运行与能力建设的原则、方案及相关文献,为各国创建与实施NS-DS提供技术援助,并通过多种形式为发展中国家统计能力建设提供资金支持[2]。此外,其他国际间多边或双边统计发展合作也是获得外部支持的重要渠道。需要注意的是,中国在积极争取外部资源支持和加强国际统计合作时应保持国家统计发展战略的本国主导权,实现本土化发展。#p#分页标题#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