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问题管理导向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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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问题管理导向思考

本文作者:陈戊高 单位: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

世博安保给我们留下的一条宝贵经验就是坚持“问题管理”,在不断探索和具体实践中查找不足,在研究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不断提高和完善自我。现在,世博安保虽然已经结束,但交通环境是不断变化的,各种各样新的问题会不断出现。为了保障道路交通的有序、安全、畅通,满足市民群众对交通越来越高的要求,上海公安交警总队组织全市交警开展“我站岗、我发现、我建议”活动,紧紧围绕排堵保畅、顽症治理、降压事故、道路交通设施排摸梳理等重点工作,立足一线执勤岗位,就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献计谏言活动,强化了全市交警主动发现问题的意识,提高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畅通了反馈问题的渠道,不断提升公安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在推进“三我”活动中,交警总队重点抓了六个方面工作:

一、建立五项机制强力推进

围绕“三我”活动主题,在市公安局党委的指导关心下,交警总队精心组织,建立五大保障推进机制,构筑问题管理长效平台。

一是组织领导机制。这次活动,市公安局党委给予了有力的指导和极大的支撑:副市长、公安局长张学兵亲自关心,数次作出批示,全程指导活动推进,同时召开全局性大会强力推进;朱伟明副局长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深入一线调研,指导活动扎实推进。交警总队成立以总队长为组长,其他总队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组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实施、督导和评奖工作,并制定了《上海交警系统开展“我站岗、我发现、我建议”主题活动实施意见》,做到部门、人员、要求、责任“四明确”。

二是滚动推进机制。在活动的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召开阶段性推进会,确保活动始终保持着有力的推进态势:2011年1月召开“2011年上海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动员部署“三我”活动;3月召开“我站岗、我发现、我建议”主题活动阶段推进会,部署持续深入推进“三我”活动;7月召开“我为城市安全献一计——‘我站岗、我发现、我建议’主题活动经验交流会”,回顾小结交警系统“三我”活动,表彰第一批提出优秀建议的民警,并将“三我”活动向全局进行推广。总队层面,坚持每两周召开一次推进会,及时通报活动开展情况,点评得失、交流经验、分析不足,并部署下阶段活动重点要求,确保活动始终强力推进。

三是定期通报机制。结合市局对各分(县)局目标管理考核的要求,总队定期汇总各单位建议上报、采纳、信息上报、录用以及推进措施、领导干部参与等情况,通过量化的方式每月通报,帮助各单位了解自身活动推进情况。同时,依托改版后的“上海交警队伍建设网”,总队开设了“三我”活动专栏网页,在政工简报和《交警画刊》上开设“我站岗、我发现、我建议”专辑,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及时各单位好的推进措施和活动中涌现的好做法,加强各单位、民警间的经验交流。活动开展以来,专栏网页共刊载基层活动信息1326条,总队编发活动专辑简报20余篇。

四是回复反馈机制。为了切实保护民警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总队建立了完备的回复反馈机制,明确对民警提出的建议,无论采纳与否,均要求做到“件件有回复”。为此,总队落实专人负责制,建立上报、流转、反馈流程,并明确各个环节的办结时间,确保民警的建议能够及时得到研究、落实和反馈。

五是培训练兵机制。为了尽快提高民警发现问题、研究对策的能力,帮助民警更准确地查找工作中的不足,提出合理化建议,总队大力开展了针对性岗位练兵培训。总队在交警警衔晋升培训班、警长培训班的培训科目中增加“路政设施管理”、“事故防控要点”、“勤务管理模式”等“三我”活动相关业务知识,帮助一线民警尽快提高专业技能;组织各单位开展“三我”活动优秀建议、典型案例收集工作,并由总队职能部门从操作性、优势特点、参考价值等方面进行专业点评,以汇编成册的形式发放给基层交警学习借鉴;组织支(大)队领导、中队干部、基层一线等各个层面的民警举行座谈会,相互交流活动体会;举行优秀建议现场介绍会,以ppt形式进行现场讲解,相互沟通,启发思路。

二、运用三种手段激发士气

为充分激发全市交警各单位和全体交警参与“三我”活动的热情,在队伍中积极营造主动查问题、找原因、提建议的氛围,总队灵活运用考核、评优、宣传等手段,有效引导活动扎实开展。

一是考核手段。为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三我”活动被纳入了市局对各分(县)局目标管理考核项目中。总队制定了详细的“三我”考核方案:考核方案以百分制计算,实行加分制与扣分制相结合;为了防止前松后紧情况,考核以累计方式进行,即根据活动开展以来相关项目数据累计值,赋予相应分值,最终考核结果以考核周期最后一个月得分为准;具体项目上,兼顾基础分和排名分,即完成一定量,得到一定分值,同时对19个支(大)队完成情况进行排名,分别给予一定的排名分。

二是评优手段。为有效推进“三我”活动,总队配套开展了“优秀建议”评选活动,分别设立“采纳奖”、“季度优秀建议奖”、“年度优秀建议奖”和“组织奖”等奖项。“采纳奖”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总队职能部门论证和采纳实施的,实行即事即奖;“季度优秀建议奖”每季度评出若干,由市局政治部或总队予以表彰通报;“年度优秀建议奖”年度评出若干,由市局政治部予以表彰通报。为了进一步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力,“三我”活动还在2011年度全局性评比表彰活动中予以立项。此外,结合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公安局联合举办的第二届争创“平安卫士”主题实践活动,总队推荐了一批“三我”建议能手作为交警系统“平安先锋”,使他们能够在更高的平台、更大的舞台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是宣传手段。在日常工作中,总队充分运用内部宣传平台和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社会宣传载体,加大对优秀建议和建议能手的宣传力度。例如,通过《政工简报》在队伍中先后推出了勤思巧变的闸北支队王登海、“3×3”工作法的闵行支队王磊、“勤观察、勤思考、勤论证”的长宁支队徐为等数名建议能手、达人。同时,依托社会媒体,总队对“三我”活动开展了全方位的宣传报道,2011年以来各类媒体共对“三我”活动开展报道50余次。如上视新闻综合频道《新闻夜线》以“交警站岗想点子,排堵保畅出创意”为标题,详细介绍了交警部门通过“三我”活动进一步完善交通管理、方便市民出行的情况;《新闻晚报》刊登了“停车后退40米,行车效率快3倍”一文,介绍了综合待行区排堵方法等,均在社会上引起了良好的反响。#p#分页标题#e#

三、采取三条措施持续深化

在抓好“三我”活动常规推进的同时,总队主动自我加压,大力加强警种间联动和警民间互动,并在巩固“路政管理、事故防控、勤务管理”三方面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活动范围,努力实现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和公安交警队伍建设的全覆盖。

一是开展警种联动。出于惯性思维,一线交警有时对交通管理工作中的问题“见惯不怪”。为此,总队在组织交警立足岗位查找问题的同时,主动跨前一步,充分借助外脑,积极开展警种间的联动,相互“找茬”。交警总队上门与治安总队进行沟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警种联动深化“我站岗、我发现、我建议”主题活动的通知》,发动派出所民警与交警互为对方献计谏言。派出所民警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以“道路交通组织和路政设施、道路交通管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三方面为重点,注意发现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交警在路面执勤执法管理工作中,注意发现道路中拍车门乞讨、兜售物品、发放小广告、拉客招嫖、兜售淫秽物品、设摊赌博、流浪乞讨、发放小广告等问题。据统计,活动中,全市交通、治安民警互提公安管理合理化建议2000余条,同时针对顽症问题组织开展多警种集中专项整治行动100余次。

二是强化内外互动。“三我”活动是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是否搭准群众的脉搏,是否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为深入了解社情民意,结合2011年开展的“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全市交警坚持做到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一方面,通过警营开放活动,“面对面”与警风监督员、媒体记者代表、专业运输单位代表进行座谈交流,虚心接受各方意见和建议。其间,召开各类形式的座谈交流会365场次,收到群众提出的建议705条,采纳347条。另一方面,积极拓展网络阵地,通过2011年开通的“奔奔交警”林祁斌等十四名人民群众喜爱的“烈日交警”及2011年开通的“平安先锋”个人微博,“键对键”地通过微博了解和及时回应老百姓关注的交通热点问题,争取市民对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去年以来,“烈日交警”及“平安卫士”共发帖5869条,拥有“粉丝”10121名,收到各类回复评论2万多条,在有效拉近交警与网民距离的同时,也真正了解到了群众的所思所想。

三是不断拓展深化。要保持交警“三我”活动在全局的领先地位,必须在进一步拓展深化上下功夫,要将“三我”活动从单纯涉及路面管理引向公安交警所有的业务管理和队伍建设工作。为此,总队提出了“三我”活动的“三个延伸”,即“参与对象由执勤民警向全体民警延伸,发现内容由一线道路向各个管理环节延伸,研究对策由传统方法向创新手段延伸”。全市交警系统各单位以回顾分析前阶段活动经验得失为基础,进一步开展教育引导,最大限度地发动全体民警参与活动,打牢队伍思想基础;完善“三我”活动各项激励保障机制,确保全市交警始终保持旺盛的激情和活力。全体交警抓住“发现、研究、解决”三个重点环节,不断拓宽发现问题的视角,持续提高研究问题的能力。

四、主要工作成效

据统计,截至2011年10月,全市交警共提出交通管理类意见建议7021条,其中被总队职能部门论证后采纳1456条,各交警支(大)队发挥主观能动性,自行解决落实2603条。通过“三我”活动,既强化了民警“问题”管理的意识,也提升了交通管理的水平,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2011年以来,媒体上关于交警的正面宣传报道数量同比增加了10%以上,而交通类负面舆情较少。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队伍中问题管理的意识已经初步形成,“我要管”的氛围浓烈。无论是在岗中,还是在岗前、岗后,全市交警都能够以审视的眼光、找问题的态度,找不足、查原因、想对策,全市近7千名交警平均每人提出建议1条以上,基本做到了人人参与,这在以往的活动中是不多见的。通过活动,民警深刻地认识到,“问题管理”并不是对以往工作的否定,而是促进工作再上台阶的助推力。通过“三我”活动,创造性地开展管理工作在队伍中蔚然成风。如闸北交警支队的朱斌在路口指挥时,运用独创的指挥手势和执法语言,向过往的群众展现了交警人性化管理的艺术,被各大媒体广泛报道;宝山交警支队采用热门主题曲、“咆哮体”网络文体等流行元素,利用微博这种网友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抵制酒后驾车宣传,被众多网友赞“有创意”。

二是基层与机关、一线交警与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沟通反馈的渠道已经打通。“三我”活动设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民警建议的收集、初审、传递、反馈,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在这项机制的保障下,一方面,一线民警的建议被逐层传递到上级部门后,业务部门能够及时、详尽地了解一线道路交通和基层队伍实际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上级专业部门将经过研究论证的意见反馈至民警后,能够有效地帮助民警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如2011年3月,由于气温逐渐转暖,很多民警提出绿化遮挡标志牌、信号灯问题,针对此类共性问题,总队路设处立即组织开展了全市性的排摸,并主动联系绿化部门及时开展治理;又如,在新配发的PDA使用过程中,民警遇到了一些使用方法、技巧上的问题,于是通过“三我”活动将意见、建议报了上来,对此,总队科技处在回复的过程中进行了详细讲解,使基层民警快速掌握了正确的使用方法,有力地推动了PDA的使用普及。

三是通过不断捉漏补缺,及时弥补了交通管理工作中的不足。活动中,全市交警立足管理人性化、科学化的原则,对标志标线、信号灯等路政设施开展全面的梳理排摸,及时排除影响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隐患。据统计,活动以来,全市交警共排除交通安全隐患780余处,修复调整损坏和设置不合理的交通标志、标线1040余处。例如,金山交警支队在护校工作中发现辖区学校周边标线和交通设施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在分局的支持下,争取了70万元的资金投入,对金山区118所学校周边的人行横道线、停车线等标志标线进行集中修复、增设和完善,受到了学校师生和家长们的欢迎;又如,宝山交警支队针对吴淞大桥南侧逸仙高架上口处车辆撞击隔离墩单车事故频发的情况,采取设置提前缓冲区域并增设反光柱的措施,有效遏制了此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p#分页标题#e#

四是开拓进取,采取了很多创新性交通管理和队伍管理手段。全市交警从实际出发,在排堵保畅、降压事故和治理顽症等交通管理工作中,着眼于非工程性手段,提出并实施了很多好方法、好措施;在队伍管理中,勇于创新方法手段,着力于优化警力配置、规范程序和服务民警,提升队伍战斗力和凝聚力。例如,闸北交警支队支队长王登海针对共和新/临汾路通拥堵的情况,创造性地提出“综合待行区”排堵方法,通过“以时间换空间”,大大提高了路口通行能力,得到了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领导和外省市同行的充分肯定,总队在全市进行了试点推广;又如,虹警支队支队长杨叶盛,针对警力不足、“工学矛盾”、“战训脱节”等问题,积极探索战训合一的岗位练兵新机制,组建了一支排堵疏导、重点整治、应急处突的专门力量,并将岗位练兵、在职培训和专业技能普及等有机结合起来,不仅挖掘了警力潜能,还平衡了战训关系,实现了“警力无增长改善”。

五、“三我”活动的有益启示

通过“三我”活动,全市交警有三点有益启示:启示一:民警队伍中蕴藏着无穷智慧和无限活力,需要充分激发和细心保护。在这次“三我”活动中,80%以上的建议是由普通民警提出的,其中很多具有针对性和合理性。有些建议虽然暂时不具备实施的条件,但对于改进和优化今后的工作具有积极的参考意义。这说明,在民警队伍中不乏能手,只要尊重和保护民警的主创性,民警队伍就一定能迸发出无穷智慧和无限活力。启示二: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和问题管理,才能推动管理方法由粗放型向精细化的转变。全市交警按照“从交通出行者的角度查找发现问题,从精细化的角度论证分析问题,从人性化的角度落实改进措施”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了主动管理和为民服务意识,赢得了社会各界群众的认可和赞誉。因此,只要坚持“问题管理”,有想干事的激情,就能不断发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实现精细化的目标。启示三:“三我”活动引入多方合作机制,是警社合作、警种联动的一次绝佳实践。“三我”活动,涉及群众关注的实际问题,必须善于借用外力,为我所用。“三我”活动的成功,除了全市交警的积极参与外,警社合作、警种联动也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不但使交警开拓了眼界和思路,也提高了管理效能。所以,“三我”活动既是提高管理能力的推动力,也是密切警民关系、加强警种联动的一次具体实践。

六、主要不足

一是将考核引入“三我”活动,在有效发挥激励导向作用的同时,出现了“唯考核”的负面倾向。“三我”活动纳入市局对各分(县)局目标管理考核项目后,各支(大)队建议被采纳情况直接关系到相关分(县)局的年底考核分值。因此,活动中出现了个别单位将一条建议拆分后上报,或者重复上报,甚至刻意弄虚作假的情况,这种形式主义的做法与“三我”活动的初衷背道而驰。二是民警对拾遗补缺等面上问题观察研究得多,在优化管理手段等方面前瞻性考虑仍显不足。从民警提出的建议来看,其中大部分属于路政设施方面,涉及队伍建设、“窗口”服务等内容的高质量建议很少;在涉及路政设施的建议中,大部分又属于涉及缺、漏、损坏或多余等情况,改进交通组织的建议较少。活动中虽然涌现了类似“综合待行区”等创新管理方法,但总体上看,民警的建议还停留在表面问题,缺乏深层次的思考。三是对道路上标志、标牌、信号灯等路政设施的常态性监管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和加强。虽然民警在活动中发现并解决了一批问题和不足,但媒体上还是出现了诸如信号灯转向、交通秩序混乱等涉及交通的负面报道。究其原因,交通是动态的,新的问题会不断出现,关键在于如何及时发现。增强民警个体的责任心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要通过建立健全日常监管机制来确保新问题在第一时间里被发现和解决。

七、几点思考

一年来的“三我”活动取得了显而易见的实际成效,但道路交通环境是动态和不断发展变化的,新的问题将会不断地产生和出现,我们决不能固步自封,沾沾自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学兵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部门降案发、保安全、保畅通、保民生的难度不会减小,只会更大;服务群众、服务经济、服务社会的任务不会减轻,只会更重;人民群众对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的需求不会降低,只会更高。”通过“三我”的催化和助力,上海城市公安交通管理和公安交警队伍建设水平站到了一个新的起点,如何实现新的自我突破与超越,将成为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重点思考的问题。在此,笔者就持续保持良好工作态势,传承、固化宝贵经验,建立、完善“问题管理”长效常态工作机制,谈几点个人看法:

1.着力培养民警的工作责任心和“问题管理”的意识。“三我”活动之所以取得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民警的工作责任心得到了强化,在岗位上始终带着找问题的眼光去审视自己的工作。没有责任心,就会对眼前的问题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究。为此,必须把解决民警的意识问题和态度问题放在首要的位置。今后,在日常队伍管理工作中,要通过不间断、不定期、形式多样的教育,不断增强民警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民警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想信念,积极倡导“把工作当作事业来做”的精神。同时,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加强与民警的思想和工作交流,在思想上影响民警、在行动中带领民警,将责任感和使命感牢牢地根植在民警心中,落实在实际工作中。

2.建立常态化的内部上下沟通反馈机制。“三我”活动的一大成效是畅通了内部的沟通反馈渠道,民警的建议能够及时传递到专业部门,专业部门的意见也能够详尽地反馈至基层,两者相得益彰。活动虽然结束,但是基层与机关之间问题反映—研究—反馈的渠道必须坚持下去。参考现有的路政设施报修平台,依托公安内网,总队可以牵头建立“公安交警问题管理综合处理系统”,内容涵盖公安交通管理和交警队伍建设各个方面。全市民警可以在这个平台上,随时直接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同时,总队应当建立由总队领导牵头、各个业务部门参加的专门工作小组,负责处理民警的意见建议,同时建立处理结果跟踪督导保障机制,确保民警意见能够及时得到研究和落实。#p#分页标题#e#

3.主动加强与社会各界、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和横向联动。通过“三我”活动我们认识到: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工作,不能只依靠交警部门一家单打独斗,而要善于听取各方意见,利用多方力量。一方面,要找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必须了解广大交通参与者的需求。可以依托原有的公安“微博”、“五进”宣传、交通安全联席会议、警营开放等形式,定期向社会各界通报当前交通管理的重点工作,深入倾听市民群众的呼声和诉求,多方面拓宽问题收集的渠道,努力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和制定源头性、实质性的改革措施。另一方面,要解决实际问题,必须善于运用多方合力。特别是针对涉及多个部门、单靠交警一家难以解决的问题,交警应当主动寻求区委区府、公安分(县)局的支持,有效利用社会资源,积极加强与市政建设、道路养护、城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多警种联动,打造多部门携手应急联动机制,在第一时间里消除交通顽症。

4.健全对路政设施、交通组织的常态化监管机制。在全警找问题的“三我”活动中,仍有个别路政设施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发生,说明现有的日常监管机制还有漏洞和不足。事实上,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情况的不断变化,道路上的标志、标线、信号灯等路政设施以及交通组织或多或少总会出现一些缺损、不符合实际情况等问题,必须及时发现和调整补充,将隐患解决在初始阶段。因此,在研究交通管理优化措施、创新举措的同时,全市交警必须加强日常巡查的力度。要建立和完善支队(路政科)、中队二级巡查机制,明确责任人、巡查频率、巡查内容等具体要求,滚动式地对道路上的路政设施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登记在册备查,确保道路上出现的面上交通管理问题能够在第一时间内被发现和解决,各项交通设施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5.建立交通类负面舆情的事后追究问责机制。交通类负面舆情对公安交警队伍和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负面影响是不言而喻的。要使全市交警在工作中始终保持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坚持“问题管理”,必须建立一套相应的问责追究机制来保障。在具体操作中,可以由总队安排专人每天收集媒体、网络上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舆情报道情况,开展研究分析。对因民警过失、不作为导致辖区交通管理问题被曝光,产生较为严重社会负面影响的,列入市局对各分(县)局目标管理考核扣分项目;产生一般负面影响的,由总队追究相关支(大)队责任,并由支(大)队逐级追究中(大)队干部、管段民警的责任。

6.对民警提出的疑难问题组织开展重点攻关。从2011年的“三我”活动情况来看,有时民警虽然能够发现问题,但提出的相应对策不合理,或者效果不理想。对于这些民警提出的疑难问题,特别是一些领导关注度高、市民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应当定期开展梳理和汇总,在组织相关业务职能部门研究论证的同时,可以引进“挂牌”攻关的形式,请全市民警,甚至社会各界共同来思考对策,聚集各方智慧。一是可以通过公安内网“交警论坛”栏目,刊登交通管理疑难问题,请全市民警一起来献计献策;二是积极争取市局政治部、分(县)局政治处的支持,将交通管理疑难问题作为交警警衔晋升培训班集中讨论课题,集体研究破解方案;三是在网络和报刊上公开当前的交通难点问题,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借力外脑为我所用,充分发挥“人民交通人民管”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