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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影响恶劣 建筑起重机械是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机械化,降低建筑施工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率不可缺少的物流运输设备。随着人类生产活动规模的不断扩大,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机械化、自动化程度要求愈来愈高,与此相适应的起重机械技术也在高速发展,使用范围越来越广。特别近年来国有企业改制,民营企业迅速崛起,建筑起重机械需求量日益增大。 但由于起重机械管理水平发展相对滞后,由此引发的设备事故、安全事故也日益增多。2007年全国发生的几起恶性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在全国建筑行业影响极坏,引起国务院及建设部的高度重视,迅速地下发了建设部第166号文件《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从2000年~2008年4月,媒体曝光的120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责任事故的统计来看: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呈群死群伤特征。120起事故死亡总人数232人,平均每起约2人;使用单位74起占59%,安装单位42起占35%,制造厂家4起占3.5%;现场作业人员违章操作事故96起占80%。主要问题集中在:无证上岗;超负荷使用;违规安装拆卸;基础不符合要求;垂直运输机械附着不规范;自行加工起重机结构;安全技术方案错误;载货升降机违规载人等。 2008年6月25日,合肥市新站区一公司仓库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正在吊装过程中的起重机支腿突然倒塌,致使现场两名安装人员当场死亡,另一人受伤。2009年以来,北京市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明显增多,尤其是起重机械事故呈多发趋势。 2009年1~4月北京市共发生起重机械事故5起,造成3人死亡;而2008年同期北京市仅发生起重机械事故1起,死亡1人。2009年4月2日,在青岛市云南路与东平路路口一建筑工地,青岛胶州湾起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在塔式起重机拆除过程中,发生上部结构失稳坠落事故,造成5名拆除工人死亡。 由于建筑起重机械所引发的安全事故在施工现场机械的安全事故中占较高的比例,而且是重特大事故的易发点,使得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成为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有效地控制和降低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事故、保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已成为建设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2建筑起重机械在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笔者通过查阅近两年来国内媒体上的相关报道,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践,发现建筑起重机械在施工中主要暴露出以下问题:部分产品质量不过关、对设备管理不够重视、相关专业资质审批门槛低等。 2.1产品质量及使用问题 2.1.1产品质量不过关 目前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生产制造单位比较多,各生产企业的水平参差不齐。有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较强的企业集团,它们有自己的研发中心或设计所,有一整套先进和完备的生产和工艺装备。有的中型生产企业技术能力相对一般,其产品设计生产图纸大多从专业设计院所转让而来,一般自己无设计能力,但具有一定的工艺装备、技术力量及生产经验。 还有不少生产和技术能力较差的中小企业,一般自己无设计能力,而且又缺乏完整的工艺装备、技术力量及生产经验。因此不同生产企业生产出的产品质量差距较大。 一项全国性的调查显示,起重设备原因造成事故占15%,问题集中在主要结构严重锈蚀、主要结构裂纹;连接螺栓松动;销轴脱落;钢丝绳断裂;安全装置损坏等。以塔式起重机为例,在结构方面,塔身、臂架、平台等主要钢结构件的焊缝质量较差;附着装置结构件大多采用非标制作件,工艺粗糙、焊缝及连接可靠度较差,很难达到使用要求;塔机标准节主弦杆采用角钢对拼,焊接加工工艺考虑欠周,结构承载后焊接易产生裂纹;由于加工工艺不完整,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型号的塔机塔身标准节不能互换,有的甚至同一台塔机的标准节不能互换。 在机构及起重零部件方面,一些小型塔机起升机构卷筒钢丝绳排绳不齐,尤其采用了无绳槽卷筒,排绳及钢丝绳受力更不理想;运动部件的外露部分如制动器、齿轮啮合处等未按规定设置防护罩壳。 一些设备生产厂家对原材料缺乏严格的质量把关,有的甚至采用劣质钢材。如轧制型钢的钢锭,轧钢前钢锭应按标准把两端含有杂质部分切除,有些企业少切些甚至不切,更有甚者用切下的两头进行轧钢,制成钢结件后,从外表无法判别其优劣,用这些材料生产的塔机其寿命显然比使用合格材料产品要短的多。 2.1.2安拆操作不当 塔吊安拆事故中常有塔机折臂、上部结构坠落等事故发生,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在拆除第一个标准节时安装人员为求进度,提前把顶升套架支撑的二、三节标准节之间的连接螺栓部分拆除,造成重心失稳引起;有的是在没有拆除平衡臂配重的情况下,就将起重臂吊起,致使平衡臂及配重对塔身形成不平衡力矩,造成塔身破坏,上部结构坠落;也有的是起重司机操作等失误,造成汽车吊倾翻,吊臂折断等事故。塔吊和施工电梯使用过程中也常有塔吊倒塌、施工电梯冲顶、物料提升架吊篮坠落等事故发生。 2.1.3不重视维修保养 不少新建或转制的民营和小型的施工企业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普遍不重视。如某企业从工地拆卸了设备,不经保养直接运至另一工地进行安装使用,虽然其中节约了一次运输费、堆放的场地费等,但把存在的隐患却带到下一次的使用中。 2.2管理及法规问题 2.2.1管理职能弱化 建设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的设备管理在施工企业内部管理中属配角,企业对设备管理的重视程度相比计划经济时代正在逐步趋向淡化。有的施工企业撤消了设备管理的专职部门,或把设备管理归入工程综合管理当中。由于缺乏专业管理,原有的机械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及根据其工作特性制定的各级维修保养制度、设备档案、报废设备的规定、设备流转的规定等,都因种种原因而省略了。#p#分页标题#e# ①报废年限执行较差以上海某一特级企业为例,其设备新度系数(剩值/总值)仅为0.19,其他企业的情况可想而知,不少起重机械设备已到了甚至超过了报废年限,导致此类机械设备的事故隐患不断及维修成本增加。另有一些施工企业将一些使用15年以上的旧设备转让给一些小型施工企业,这些企业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再转让给另一些小企业或个体户,老旧设备几经周转,已不明出厂年月、生产厂家等,这些设备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②安装专业资质审批不严目前,一些旧的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已与市场的发展不相适应,而对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又没有一整套具有指导性的管理要求,因此各方的管理难度也随之增加。 自从建设部对资质管理重新规范以后,对起重设备安装专业三级资质的审批一般由区、县负责,只要企业上报的资料符合要求,均能通过。但这些企业对管理不规范,对从业人员的实际素质控制不严,甚至出现同一个操作工人在不同的安装单位的情况。有些企业挂靠、出借资质现象严重。③年检制度没有落实由于各种建筑起重机械的特点是多次重复使用,它随着工程建设的开复工不断地转移位置,而每次转移都要进行作业,并随着工程的进度变化而改变设备作业工况。设备经过多次安拆及不断运输装卸后,钢结构连接部位及连接件尺寸公差均会发生变化。其安全性能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安装质量也受到很大的影响。目前建筑施工企业或设备租赁企业往往对设备年检不重视,年检流于形式甚至不进行年检.有的设备带病工作给工程建设带来严重安全隐患。 2.2.2法规体系不健全 我国目前建筑起重机械的法规体系已经初步建立,并在不断完善,目前的体系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我国被动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状况,但体系与发达国家还存在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内容也待于完善。国际上一些发达的国家对起重机械的管理均有专门的法律,而我国起重机械法规体系中到目前还未出台专门的法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没有政府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程序性规定如巡查、抽查、动态监管、安全生产评价等这些手段都没有明确的程序性要求;欠缺政府层面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人员配置、资格要求、机构和人员的考核管理的规定。 由于缺少一个及时有效的规章规范修订机制。有关法律法规配套规章制定缓慢、系统性不强。使规章及安全技术规范中存在的缺憾不能够及时得到补遗和修正。 3促进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经济运行安全,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安全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为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管理,防止建筑起重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构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工作体系是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 3.1完善安全管理法规 建立“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安全技术规范为主要内容、以技术标准为基础”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法规标准体系。进一步加快《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立法工作,积极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订完善工作,同时加紧建筑起重机械法规规章规范以及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积极推进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立法的改革创新,加快立法进程,形成国家与地方、部门与行业法律法规相互呼应、互为补充、较为完善的建筑起重机械管理法规体系。在立法中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技术机构和专家的作用。 3.2落实安拆使用制度 落实安装拆卸告知制度,安装拆卸单位资质许可及安全许可制度,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制度,安装验收及检验检测制度。 应根据每一个工程的特殊性,其建筑起重机械的布置须结合本工程特点、地质情况,可利用的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如高压线、邻近建筑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虑,要有全局的概念。不合理的平面布置会对施工现场机械的安拆和操作使用造成安全隐患。塔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除选用参数性能满足工程需要外,平面布置中起重机械之间的距离与相邻建筑的距离是施工单位首要考虑的问题。除了考虑施工时互不干涉、不碰撞之外。还应考虑安装和拆卸时有否妨碍,安拆中附墙杆或缆风绳设置能否到位等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有时对先拆的建筑起重机械未留下足够操作空间,造成拆卸困难并对拆除工作留下安全隐患。 3.3落实登记、备案、存档和考核制度 推进有关管理制度的落实,比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制度,使用登记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维护保养制度,报废制度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安装单位应当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建立建筑起重机械档案,是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的一项主要内容,也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产权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产权单位应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加强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是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业人员考核发证是一项行政许可事项,必须依法依规进行。为了保证该项制度的实施,必须抓好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3.4抓好资质管理 目前社会上出现一些设备安装的“游击队”,他们没有专业资质,没有固定的有证人员,而是到处找挂靠,一些单位靠出借资质收取费用。要严禁出借资质和个体挂靠,在施工企业中普遍树立拒绝挂靠和出借资质的风气。尤其是安拆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安拆资格证书》。#p#分页标题#e# 3.5加强维修保养 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使设备自身素质得到充分利用,不仅保证了设备在施工生产流程中发挥应有作用,也有效地减少了设备故障,同时也延长了设备的使用寿命。企业要根据每台机械的情况,规定设备不同等级的维修保养制度,使设备在进场前都具有可靠的性能,这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转的物质保证。 4结语 建筑起重机械是完成建筑产品的关键之一,它可以减轻作业人员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用之恰当、管理得当,它能为建筑企业创造更多的效益;反之易诱发重大伤害事故,滞后企业的发展。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单位对其安全保障担负共同责任,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设备管理体系,严格执行有关的规章制度,使各项职责都得到落实,控制各个环节的危险源,杜绝违章作业,建筑施工企业才能将起重机械设备用好、管好、修好,确保工程安全生产,才能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的发生,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和安全效益。